基督同釘十字架

賓路易師母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羅十四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19、20)

  保羅在這裡毫不猶豫的說到他自己的經歷,他向羅馬人和加拉太人所傳的福音都是他親自經歷過的。並且羅馬書裡所說的關於與基督同死的事,再總結在加拉太書裡面。

  在羅馬書裡,他用的字是「我們」和「我們的」,在加拉太書裡則用「我」,「我向律法死了」,「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從這些話裡面,我們能具體看見加略拯救的更深意義;我們越能簡單的接受這信息,我們就越快的證實十字架乃是神拯救的大能。

  自人墮落以後,「我」就成了人生命的中心,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律法無非是一個工具,把我帶到死地----在那裡承認自己毫無盼望。我也知道在我裡面,就是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在那裡我也停止了自己的掙扎,呼求外來的拯救;因為不能絕對順從「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從此我就從律法之下逃出,隱藏在基督的死裡,現在我已經與基督一同死了。

  我們必須記得,神的話不僅僅停在這裡;當我們再被引導往前去,我們就看見十字架有更廣泛的意義,來應付更深的需要。起初,我們知道基督的死,不過救我們脫離罪的捆綁,因此我們眼睛只注視在為我們釘十字架而死的主身上,我們也聽見保羅在羅馬書第六章六節的宣告:「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也承認我們是向罪死了,並且已經棄絕「惱恨、忿怒、惡毒、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西三9)以及一切「情慾的事」(加五19)因此我們歡喜著證明十字架的道乃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並且也看見「凡靠著他----活的基督----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來七25)

  但我們遲早要發現,我們需要更深的拯救。雖然我們承認自己向罪死了,並且在許多明顯屬肉體的事上也蒙了拯救,但在我們的生活中,仍有許多事是以自己為中心的;就如在事奉上使用自己的能力和自以為是的情形,在遭受痛苦時的自憐,圖謀得到人的稱讚,在受試煉時的自省和自責,與別人相處時自己過敏的感覺,在受傷害時對自己的維護,甚至有時那幾乎使生命成為重擔的自覺,都是表明人是以自己為中心的。

  我們在自己的努力之下,渴望能完全為著主,我們也常將自己奉獻給祂,盼望能再以一新的能力為祂作工,卻忘記了這乃是出於我們自己的活動,直到我們精疲力盡,發現我們的勞苦毫無屬靈的果效,因此我們的眼睛被開啟,看見我們一切天然的活動對祂都是無用的。就在此時,神的靈將十字架的道再向我們說出祂拯救的能力,這對人拯救的能力比當初從罪的捆綁中得著釋放還要大得多。

  當主耶穌呼召人來就祂十字架的時候,所說的話實在摸著了在人生命中難處的中心,他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捨己就是否認自己)在這裡主沒有說到人的罪,也未說到某些外面的事物,但祂知道人裡面所存的是甚麼,所以祂越過了任何外面的行為,而摸到了人的中心----「人的自己」。

  但願人拒絕自己,並看自己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乃是祂的自己----主基督----在我裡面居於中心的地位,並且是祂支配一切。關於教會的紛爭,保羅對哥林多人說:「你們各人說『我』……」(林前一12),就是這個「我」引起了紛爭;在聖經裡,一再的看見許多的「我」在不同的情形下出現。尼布甲尼撒王說:「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麼?」(但四30)一個無知的財主說:「『我』……要對我的靈魂說,……只管……快樂吧!」(路十二18、19)一個自傲的法利賽人說:「『我』不像別人。」(路十八11)一個自義的意念是:「『我』比你聖潔」(賽六五5)一個自滿的態度是:「『我』是富足,……一樣都不缺。」(啟三17)『我』是屬於這一個,『我』是屬於那一個,這裡的『我』乃是指著那些「照著世人的樣子行」的基督徒說的。使徒說:「因為……你們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這豈不是你們和世人一樣麼?」(林前三3、4)

  但保羅自己怎樣呢?他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這是保羅得到自由的憑證。他曾用十字架的信息應付當日在基督徒中間各種的難處。當他實際應付神兒女中的問題時,諸如他們對罪的態度,以及教會中世界成分的摻雜,保羅曾一再反覆的說:「我們這死了的人」,「都死了」,「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保羅並不是憑自己的生命活著,因為保羅雖然憑使徒的身份可以叫人尊敬,卻沒有向人求榮耀(帖前二6),他仍宣告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他寫信給哥林多人說:「我算不得甚麼。」對以弗所人說:「我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保羅整個人的靈乃是「不再是我」。他因基督將萬事當作有損的,並且為著祂的緣故,丟棄萬事看作糞土。「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乃是保羅不變的宣告;他無論從那一個觀點說到基督死所產生的結果,都是以加略作為事實的基礎;他所揭示的一切真理,也從來沒有超過十字架的範圍。使徒在加拉太書第二章廿節所用的希臘字,乃是「同釘在一起」的意思,如果我們盼望能更多認識拯救的能力,我們的信心必須放在「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事實上,我們心中的眼睛也必須集中在釘十字架的基督身上,不要轉向裡面去看自己主觀的經歷。

  「仰望主耶穌」,乃是屬靈生命每一階段蒙拯救的路,我們仰望十字架上的基督,正如以色列人在曠野悲慘的情況下仰望舉起來的銅蛇一樣----從我們因罪而死的自己裡仰望加略,當我們仰望的時候,我們就活了。我們越「仰望」祂,並看自己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我們越相信已經與祂聯合,並且承認自己的確向罪而死,除去每一件已知的罪,不許可罪來轄制我們,這時----當我們熱切的期望得勝時----聖靈就用實在的拯救,印證在我們的信心裡面。

  如果我們更多仰望加略,我們就看見我們向「律法」也是死了,因為神不再向那些在基督裡的人說「你要這樣」「你要那樣」了。當我們降服並順從基督的律法的時候,神就差遣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並且學習仰望祂供應我們每一個需要。

  我們再仰望加略,我們就更清楚的看見「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當聖靈照明這信息的時候,我們就要希奇為何這麼久沒有明白這奇妙的奧秘。我們只要將祂的十字架當作我們自己的,並且給活的基督一條路,祂就要藉著我們彰顯祂自己。

  這樣就完了嗎?不!當祂死而復活在我們裡面設立寶座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在祂的光中得以見光;並且當我們將我們這複雜的人完全帶到祂面光中的時候,我們將發現我們更深的需要,並且發現加略永遠是我們獲得生命的地方。

  「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祂的十字架就是我的,我與祂同在那裡,我願意分享祂的十字架,遇見萬事都說:「不再是我」。我不再單獨存在,我已經浸在基督裡面,祂是那位永活的,祂要藉著我向前去,並且在我裡面作祂看為喜悅的事。

          

摘自:各各他的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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