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效法世界

「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是理所当然的;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十二1,2)。

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可是「不要效法这个世界」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效法世界是与效法基督背道而驰的作法,因为耶稣与世界势不两立。世人将他钉上十字架,他和他的门徒都不属于这个世界。这世上的灵与神的圣灵也相互排斥。世人不能接纳神的圣灵,因为没有看见他,也不认识他⑴。

这世上的灵是怎么一回事呢?这个世界的灵就是要激动人始终停滞在他们天性的光景之中,在这种状况下神的圣灵还没有使他们得以更新。这个灵是出于这个世界的君王,就是出于魔鬼,它辖管著所有尚未借著神的圣灵而得以更新的人⑵。

这个世界的灵,或者说效法这个世界的行为,是借著什么显明出来的呢?圣经作出了这样的回答:「凡世界上的事,就象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约壹二16)。这个世界的灵有三种主要的表现形式,分别是渴望享乐,或者说是渴望享受世俗的乐趣;渴望财富,或者说是渴望占有世上的一切;渴望夸耀,或者说是渴想在世上受人称赞⑶。

这三种表现形式从根本上来讲完全是一回事。这个世界的灵就是人把他自己当作是他所寻求的最终目标。他要使自己成为世界的核心。一切受造之物,只要是他的能力所及,都要服事他自己,他也在可见的事上寻求自己的生命。这便是这个世界的灵,叫人只寻求自我和可见之事⑷。耶稣的灵则教人不为自己而活,不为可见之事而活,乃是为神和不可见之事而活著⑸。

人竟能过著劳碌追逐时尚的生活,脱离显而易见的罪恶和不义,但是却因仍旧与世俗为友而与神为敌。一想到这个严肃的问题,不禁叫人恐惧⑹。

我们如果只挂虑世上的事,比如说我们的吃喝,我们所拥有或是可以添加的一切,我们在这世上要得著的以及想要加添的一切,我们就是在效法这个世界。这些都是我们的生命的主要成份。人也许能在与世俗的人一同为自己和可见之事而活的时候,表现出些许基督徒的生命来,自以为是在信靠基督,这也是一个十分可怖和严肃的问题⑺。因为这个缘故,所有基督徒都得著了这样一条受到百般强调的命令:不要效法这个世界,而是要效法耶稣。

我如何才能不效法这个世界呢?要反复地用心阅读我所引用的经文。从这段经文里我们可以看出两件事来。首先,这段经文是在对那些把自己的身体当作活祭,在祭台上献给神的人说:不要效法这个世界。把你们自己献上给神,这就是说要效法耶稣。天天都要象那把自己献上给神,并且向世界看自己是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的人一样生活,从此你们就不会再效法这个世界了⑻。

接下来的经文又说道:「心意要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纯全的旨意」。我们的心意必须要不断地更新,这只有在我们叫自己受圣灵带领时才会借著圣灵而发生。于是我们便学会了从属灵的意义上判断出哪些事是照著神的旨意,哪些事是循著世俗的灵。基督徒若是竭力叫自己的整个心意不断地更新,就不会效法这个世界。神的圣灵要使他效法耶稣⑼。

基督徒啊,请相信耶稣已经赐给你们能力,叫你们赢得战胜这个世界,以及世上隐藏的为自己而活的种种诱惑。你们要相信他得胜了,相信你们最后也要得胜⑽。

宝贵的主啊,我们已经把自己献给你当作活祭。我们已经把自己献给神。我们不属这个世界,就象你不属这个世界一样。主啊,求你使我们的心意因圣灵的更新而变化,叫我们能正确地识别出世俗的灵是怎样的。求你使我们看出,我们不属这个世界,而是要竭力效法耶稣。阿们。

思想

1、世俗的享乐。跳舞是罪吗?玩台球会带来什么危害?人们有时候希望在圣经里面能找到一些明确的专为禁绝这一类行为而制订出的律法。神未曾有意地赐下这样的律法。如果圣经里面真的有这样的律法,就会使人变得从外表上看出来象是属灵的。神叫每一个人都经受试炼,考验他内在的性情是属世的,还是属天国的。你们要用心学习罗马书十二章12节,并且祈求神的圣灵使它在你们里面得以应验。如果基督徒把自己献上给神,心意更新而变化,察验出何为神纯全的旨意,很快便会认识到他是不是可以跳舞,是不是可以玩台球。基督徒若是仅仅对地狱怀著恐惧,但却不惧怕效法世界,就无法看出神的圣灵要叫神儿女看见的一切。

2、在约翰的书信当中,这个世界的神的三重性可以从人在乐园里所遭遇的试探中,以及在主耶稣里面看出来。

肉体的私欲:

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创三6
吩咐石头变成食物(太四
3

眼目的欲望:

悦人的眼目(创三6
魔鬼将世上的万国指给他看(太四
8

生命中的虚荣:

那树是可喜悦的,能使人有智慧(创三6
你可以跳下去(太四
6

3、想一想我对你们所说的,只要效法耶稣,就能使你们不再效法世界。所以你们要用心学习,并且竭力效法耶稣。

附注

⑴约十四17,十七14,16;林前二6,8

⑵约十四30,十六11;林前二12

⑶约壹二15,16

⑷约五44

⑸林后四13,7,15

⑹雅四4

⑺太六32,33

⑻加六14

⑼林后六14,16;弗五17;来五14

约十六33;约壹五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