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否认自己


一、我們不屬自己乃屬主。

雖然神的律法含有對我們生活的規范極适切与相當的計划,可是天國的大師仍愿以更超凡的主要原則來引導人。

信徒的本分,就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悅的”(羅十二1);這是惟一真實的敬拜。圣洁的原則把我們引至一項勸勉:”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旨意。”把我們自己奉獻給神,是一個重大的原因,使我們今后所說的、所想的,或所行的一切,都是以榮耀神為目的。圣洁的,不能用為不圣洁的,若是,必損傷他的尊嚴。

如果我們不是屬自己的,乃是屬主的,那么,我們所要避免的錯誤,和我們的一切活動的目標,都是很明顯的。

我們既然不屬于自己,那么我們的理性和意志,在我們的思想和行為上絕不能居領導的地位。

我們不是屬于自己的,所以不要尋求肉體的私欲。

我們不是屬于自己的,所以我們要盡力忘記自己,盡量放棄自己的利益。

我們乃是屬神的,所以我們當為他活著,為他而死。

我們是屬神的,所以我們要讓神的智慧和旨意管理我們的行為。

我們是屬神的,所以我們的全部生活都要以他為合法的目標。

一個人已經知道他不屬于自己,也不受自己理性的控制,只把自己的心意獻給神,這种人是何等的長進啊!

領人趨于毀滅的最有效的毒素,就是夸耀自己,夸耀自己的智慧与意志力;唯一安全的作法,就是服從神的引導。

我們首先要拋棄自己,我們要在服事神上全力以赴。

服事主,并不是指盲目的順從,乃是甘心愿意摒棄心中的私欲,完全降服于圣靈的引導。

圣靈改變我們的生活(保羅稱之為心意更新),這乃是生命的真正開始,是异教哲學家所不能了解的。

因為不信的哲學家把理性當作人生唯一的向導,是智慧与行為的唯一准繩;但基督教哲學要求我們的理性投降,順從圣靈;意思是說我們不是為自己活著,乃是基督在我們里面活著,并在我們里面作王(參羅十二1;弗四23;加二20)。

二、尋求神榮即否認自己。

 

因此我們不是尋求自己的快樂,乃是尋求那討主喜悅、有助于增進他的榮耀的事。

我們忘記自己,甚至放棄一切的自私,有巨大的益處,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專心注意神和他的誠命。

當圣經吩咐我們,要我們放棄個人和自私的意念時,它非但要我們摒除一切對財富、權力和人情的欲望,還要摒除一切野心和屬世的榮譽,以及其他的隱惡。

一個基督徒必須愿意并切記要在生活中的每時每刻都把神考慮在內。

基督徒要以神的律法來衡量他一切的行為,應用叫他的隱情降服于神旨。

人若在凡事上都尊榮神,他必被拯救脫离一切妄念。

這种克己的道理,基督一開始就殷勤地教訓他的門徒了,至終也必約束我們心中的一切欲望。

內心一旦有了克己,就不再給驕矜、倨傲、虛榮、淫蕩、愛宴樂、荒唐,以及一切從自愛中產生出來的罪惡容留余地。

如果沒有克己的原則,人必肆行無忌,恬不知恥,縱有道德的雛形,也必為求榮耀的野心所污毀。

一個人若不相信克己的律例,請問他能否在人們中愿意實行道德的生活呢?

凡不受克己原則感化的人,他循規蹈矩,只是為了喜愛人的恭維。

甚至那些主張道德本身的价值的哲學家們也妄自尊大,顯然他們追求美德,不外是借此滿足自己驕傲的欲望罷了。

但神對于喜歡受人恭維和驕矜自滿的人都表示厭惡,他說他們在世界上已”有了他們的賞賜”,甚至認為娼妓和稅吏比他們這些人更接近天國。

一個追慕正途而同時又不能克己的人,將遭受無窮的障礙。

在人心中隱藏著一個罪惡世界,這是古人的一項真實的觀察。但是基督徒的克己能補救一切。

只有拋棄自私,一心追求討神喜悅并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的人,才能得到拯救。

三、克己的要素:節制、公義、敬虔。

使徒保羅對節制生活有簡單的說明,他對提多說:”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虔敬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并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他為我們舍了自己,要贖我們脫离一切罪惡,又洁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多二11-14)。保羅說,神的恩典足以鼓勵我們,但為叫我們知道虔誠敬拜神,必須除掉兩种主要的障礙:第一是不虔(這是我們自然的強烈癖性),第二是世欲,企圖壓倒我們的。

”不虔”一詞,不但是指迷信,也是指一切侮慢,不敬畏神的事。”世欲”一詞,是指肉體的情欲。所以他根据律法的兩版吩咐我們,一方面要放棄与神的律法相沖突的私欲,另一方面要放棄自我意志和理性的支配。

保羅把新生活的方式分為三類:即”節制”,”公義”,和”敬虔”。無疑地,”節制”是指貞操和寡欲,也是指清心惜福和安貧。”公義”包含一切公平的本分,即每一個人須獲得他的分所應得的。”敬虔”使我們不受世俗的玷污,且以真實的圣洁与神聯合。當節制、公義、敬虔這些美德連結在一起時,就可以達到絕對完全的境界。

可是要摒除一切物欲,制服并拋棄不正當的癖好,把自己奉獻給神和弟兄們,并且在敗坏世界中過著如天使一般的生活,真不是容易做到的事。

所以為避免我們的思想陷入迷惘,保羅要我們留心那對不朽的希望,并鼓勵我們說,我們的盼望不致落空。

因為正如基督已經顯現作我們的救贖主,同樣,在他最后降臨的時候,他將顯示他為我們獲得的救恩。

基督為我們驅除那使我們盲目,攔阻我們以合宜的勇气仰望天國榮耀的幻想。

他也教導我們在今世過一种客旅的生活,以免喪失了我們屬天的產業。

四、真謙卑乃尊重他人。

克己一部分是論到人,但實在說來,大部分是論到神。

圣經吩咐我們,叫我們要”彼此尊敬”,并要留心增進別人的福利(參羅十二 10;腓二4)。圣經所以給我們這樣的教訓,是因為除非我們邪惡的本性首先被醫治,不然我們絕不能接受。我們都為私心所蒙蔽,為自愛所誘惑,人人以為自己有權高抬自己,同時低估与我們相比的人。

假若神賜給我們一种特別的恩賜,我們便立刻把它當作自己的功德而洋洋自得,自鳴清高,不可一世。

我們將自己所有的罪惡,小心翼翼地隱藏起來,不叫別人知道,以為自己的過失很小,微不足道,無關宏旨,甚至有時候還沾沾自喜,以為是我們的美德。

假如我們所自負的才能,在別人身上發現了,甚至強過我們,我們因為要抹殺別人的优點,就不惜以最大的惡意貶損他們。

如果他們稍有過犯,我們不但給予嚴密的注視与苛刻的批評,甚至還出于嫉恨之心故意夸大其詞,加以渲染。

我們每一個人都自以為不同流俗,超乎常人之上,因此,嫉恨進而粗野;我們甚至刻薄自負地將他人視為低我一等。

窮人服從富人,平民服從貴族,仆役服從主人,文盲服從學者,可是沒有一個人不以為自己比別人強。

所以大家都在那里諂媚自己,仿佛自己胸中有一個王國,而自命不凡。

人人都是自以為是,對別人的意念行為吹毛求疵,若有爭論,即勃發毒恨。

只要他們覺得事事稱心如意,他們才會在別人身上發現溫和;但當他們受到騷擾和刺激的時候,有多少人尚能保持他們的幽默呢?

若想生活得快樂,必須根除自己的野心与私心,此外沒有其他救治的方法了。

如果我們留心圣經的教訓,我們當牢記,我們的才能,不是我們自己本來有的,乃是神的恩賜。

若有人以他的才干而自傲,即顯出缺乏對神的感恩之心。

保羅說:”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么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夸,仿佛不是領受的呢”(林前四7)?我們務必儆醒,承認自己的過失,真正謙虛。如此方不致驕矜自持、有充分理由覺得悲愁。

另一方面,我們若在別人身上看見神的恩賜,就必須尊重那恩賜并持有這恩賜的人。若我們抹殺神所賜他人的光榮,那不過是表示自己是何等的邪惡。

我們不要重視別人的過錯,但也不可以諂媚慫恿他們犯錯。

万不可因人的過失餓而侮辱之,因為向眾人表現仁愛与尊重乃是我們的本分。

若我們尊重他人的榮譽和名聲,凡与我們有來往的人,不拘他們是誰,我們都要以禮貌、友愛、謙虛,和溫柔的態度對待他們。

因為我們除了在心靈深處以自卑敬人的精神待人以外,再沒有其他的方法,能使我們達到真正的謙和(羅十二10;腓二4:林前四7)。

五、我們當尋求別人的好處。

除非你完全犧牲自我拋棄私人的利益,不然你那尋求鄰舍利益的本分將是非常困難的事。

你若不否認自我,完全為別人著想,你怎能實行保羅所說的愛的行為呢?

他說,”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夸,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等等(林前十三4-8)。

如果這就是所要求于我們的,我們必須盡最大的努力避免尋求自己的利益,可是我們的本性在這方面不能幫助我們,因為它總容易使人只愛自己,而不關心他人的利益。

我們要求別人的益處,甚至為他人的緣故而甘愿放棄自己的權利。

圣經勸告并警戒我們,無論領受神所賜的什么恩惠,我們都是在領受一項托付,而且有個條件,就是把這恩賜施于教會公共的福益上。

所以對恩賜的合法使用,就是以寬大的心腸和愛心將之与別人共享。

有件事我們絕想不到,就是我們所享受的一切幸福,都是從神那里來的,神把這幸福交付我們,為的是要我們把這些益處分給別人。

按照圣經來說,我們個人的才干可以比作身體各肢體的能力。

沒有一個肢體的能力是為了自己,也不能作為本身之用,卻是与別的肢體互相為用,共同增進全體的利益。

因此,信徒所有的才能,都應為弟兄效力,把一己的益處和教會共同的福利打成一片。

所以我們應該以此作為仁愛的尺度,就是凡神所給予我們的,我們必施之于鄰舍,我們只是那恩賜的管家,以后須向主人交帳。必須以愛的律法為准則,把神所賜給我們的作合理的分配。

我們絕不可先求自己的益處來增進他人福利,乃要先求他人的福利。

愛的律法不只屬于一小部分益處,乃是從古時候,神就吩咐我們,在生活的某些小仁慈上,要紀念愛的律法。

神吩咐以色列,把初收的谷物先奉獻給他,并且鄭重地聲明,任何恩賜若不首先奉獻于神,而自作享受,是不合法的。

若神所賜給我們的恩賜,必須等到我們親手再奉獻給他,才算是分別為圣;如果忽略了那樣的奉獻,就是大罪。

若你欲以才干与恩賜的分配來充實主,那是徒然的事。正如詩篇作者所說的: ”檷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檷以外”,可是你可以將奉獻施之于”世上的圣民”。因此,施舍被稱為是一种圣洁的奉獻;由此可知,照福音所行的仁愛,和律法下的奉獻是相符合的。

六、我們當尋求眾人、朋友和仇敵的好處。

我們不要厭倦行善,否則危險近矣,使徒保羅說,”愛是恒久忍耐,不輕易發怒。”主吩咐我們向所有的人行善,并無分別(參來十三16)。雖然大多數人的品德是不配受的。但在這里,圣經給我們一個很好的原則,要我們不注意人的行為,只注意他們里面的神的形象。對這些形象,我們應該盡量敬愛。

此外,對”信徒一家的人”更當如此,因為在他們的身上,神的形象已由基督的靈所恢复。

因此,凡需要你援助的人,你不可拒絕。

比方說,他是一個陌生人;可是神卻在他的身上蓋了印記,使他成為你家中的人,為這原因他不許你輕視你自己的骨肉(參賽五十八7)。比方他是一個可鄙或無价值的人;但神卻施恩于自己的形象來裝飾他。

比方你對他原無責任,但神仿佛認他為他的代表,而你因神所賜的無數和重大的恩典而對他有責任,因此,也對他有了責任。

比方他不值得你為他費絲毫的力量;但因為在他身上有神的形象,就值得你犧牲一切了。

縱使他非但不值得你的任何愛戴,甚至對你侮辱,使你發怒,你也不能不把他放在你仁愛的怀抱中,對他表顯一切慈惠。

你可以說,他應受与此不同的待遇,可是主所吩咐的是饒恕人們的一切過犯,他的命意即是要把這些過犯都歸在他身上。

只有這樣,我們才能達到非常困難,而且似乎違反人性的教訓棗”愛那恨我們的人”(參太五44),和”以德報怨”,”為咒詛我們的祝福”(參路十七 3-4)。我們應當永遠牢記在心,不可專門想別人的過犯,卻要想他們里面有神的形象。

如果我們遮蓋、涂抹人的罪過,并想到他里面神形象的美麗和庄嚴,那么我們勢必就會伸出仁愛的手去怀抱他們了。

七、外面的善行不夠。

如果我們不履行愛的責任,我們就不能實行真正的克己。

要履行愛的責任,不但是在外表上實行,并且要從熱誠的愛的原則上著手。

有時一個人或能在外表的行為上,履行一切愛的責任,如果心不在焉,就和行愛的正道相去不可以道里計。

你看見有些人非常慷慨,但他們的施与,不免態度傲慢和言詞不遜。

我們在這不幸的時代里災害處處,很少有人施与,縱有施与,大多數也都是趾高气昂,目空一切。

教會中有這樣的腐敗,就是在不信的人中也不容許。

至于基督徒,除了和顏悅色,平易近人,并且待人彬彬有禮以外,還有其他的需要:

首先,他要設身處地,為不幸的人著想,要同情他的遭遇,把他的處境當作自己的處境,庶几能以惻隱之心援助他們,好像援助自己一樣。

由心里發出的怜憫要捐棄驕傲及藐視,而且不致輕視与控制貧苦無告的人。

當我們的身體某一部分有疾病時,全身都要為之努力,使之恢复健康,我們絕不能藐視這患疾的肢體,或不去理它,以為它虧負別的肢體,因為它需要幫助。

身體的各部分互相扶助,是出于自然律,并無任何功德可言,否則即是殘忍。

因此,如果一個人作了一件事,他不能認為就盡上了他所有的責任。例如,富人往往因捐了一部分財產,便以為自己盡了全部責任,而把其他一切責任推給別人,他不能因此脫卸責任。

反之,每個人都要自己反省,不論自己以為怎樣了不起,總是欠鄰舍的債,對他們當盡力愛護。

八、凡幸福均有神的祝福。

讓我們詳細討論克己的主要部分,就是它与神的關系。前面已經說過的,并無重复的必要,只說克己足以使我們習于宁靜,和忍耐那就夠了。

圣經首先告訴我們,為求今生的安宁,我們當抑制自己的情感,一心順服神的旨意,同時讓神管束我們的欲望,以他為我們的征服者和主宰。

追求財富与名譽,爭取權力与虛榮,都是我們所熱衷和貪婪的。

另一方面,我們懼怕貧困、默默無聞、卑賤,用盡种种方法想逃避這一切。

我們很容易看出那些隨心所欲的人是何等的不安,用盡千方百計,巧用心机,尋求各种貪婪和野心的目標,無非是想盡力逃避貧賤。

假如敬畏神的人,要避免陷入這樣的网羅,他們就當遵循另一途徑;除了神所賜的幸福以外,不要盼望、渴慕,或追求無神祝福的屬世亨通。

我們必須信靠,一切都在乎神的祝福。

憑借我們自己的勤勞、努力,或靠人情,雖足夠追求名利,但這一切本身均毫無价值;若不是主賜福,我們的努力不會使我們更上一層樓的。

反之,只有神所賜的幸福,雖歷經各种困難,才真能引導我們走上幸福亨通之路。

我們雖可不借神的祝福也能求得名利,正如我們每日所見,許多不敬虔的人,也擁有高名厚利,但凡在神咒詛之下的,不得享受絲毫的幸福。

所以,我們不能去貪得那沒有神祝福的任何事物,如果我們硬著頭皮去作,至終必成大害。

我們不要做愚昧人,去追逐那些使人苦惱的事。

 

九、勿急于成名致富。

如果我們相信一切可羡慕的幸福,都在于神恩,若無神恩,前途必有許多災禍,那么,由此推論,我們不應熱衷于名利,不論是依靠自己的才智、仰賴他人眷寵,或由于僥幸的机會,都是不好的。我們只可遵行神所指示的,按照他所指示的方向走,接受他為我們所安排的。

這樣,第一我們必不至于以非法、欺騙和不軌的卑鄙手段,或侵害鄰舍去追逐名利;而只追求那些不使我們离開正途的利益。

在欺騙、邪淫,和不義的行為中,誰能希望得著神恩的祝福呢?

既然只有思想純正、行為正直的人,才能得神的祝福,所以凡受感召的人,必須避免各种邪惡与敗坏。

其次,我們覺得受到一种約束,使我們不致有貪財的熾欲和好名的野心。

一方面希望從神得到援助,另一方面又去作違反圣道、追求与神意相反的事物,這豈不是寡廉鮮恥嗎?

凡神所咒詛的,決不是他所祝福的。

最后,若我們未能達成我們所愿望的,也當忍耐,不可咒詛自己的境遇,因為我們知道,這等于悖叛神,人們的貧富榮辱,都是由他一手安排的。

總之,凡蒙神賜福的人,就不至像世人一樣以卑污不正的手段去爭取虛空的名利。

況且,一個真正的基督徒絕不會把一切幸福都歸功于自己的勤勞和運气,反承認神是幸福的唯一根源。

假如別人的事業飛黃騰達,而自己卻庸庸碌碌,甚至遭遇挫折,他當比一般世人更能安貧樂道。

一個真正基督徒所得的安慰,比万貫家財与權勢更令他覺得滿足,因為他相信他一生的事業是神所安排的,這對他的得救大有益處。

大衛的心意即是如此,他跟從神,服從神的引導,他說他”好像斷過奶的孩子在他母親的怀中......重大和測不透的事都不敢行”(參詩一三一1-2)。

神的一切處置都是公正的。

一個敬虔的人應該宁靜忍耐,不只是對上述的事如此,對現實生活的其他方面,更要有同樣的態度。

一個人若不把自己完全交給主,以致使一切生活受主旨意的支配,就不算是真的克己。

一個人若有這种心情,那么,不論他的遭遇怎樣,他絕不感覺自己不幸,也絕不會將自己的命運歸咎于神。

我們必須保持這种態度,因為我們所遭遇的意外是無數的。

我們常受各种災病的侵襲,有時候遭遇瘟疫,有時候遭遇兵災。

有時候天降冰雹,損毀了收獲,釀成凶年,使我們窮困。

有時父母妻室儿女和親屬相繼死亡,有時房子慘遭回祿。

由于這种种不幸的事,使許多人不是咒詛命運,怨嘆自己生不逢辰,便是埋怨天地,咎責神,褻瀆他如何不公平,如何殘忍。

但一個信徒倘遭不幸,仍應思念神的仁慈,和他的父愛。

他若因自己的親人去世而感寂寞難挨時,也仍應不斷地感謝神,思想主的恩典必眷顧他的家,不叫他的家荒蕪。

設或他自己的庄稼与葡萄園為霜雹所摧毀,立即受飢荒的威脅,他也不因此灰心失望,或怨恨神,卻仍舊存信心,相信我們是在他庇護之下,我們是”他草場上的羊”(參詩七十九13)。雖在飢荒的時候,他也必為他們准備食糧。如果他為疾病所苦,他亦不因這病痛而不耐煩,怨恨神;當他一想到神的公義与仁慈,雖身受管教反加強了他的耐心。

簡言之,不論遭逢怎么,既知道這是由于神的安排,自必以感恩的態度欣然接受,絕不抗拒他的權威,因為他已經把自己的一切完全交給這個權威了。

基督徒絕不接受外邦哲學家愚昧可怜的安慰,去抵抗一切患難和災害,責難命運之神的擺布。

他們認為埋怨命運之神是很愚蠢的事,因為世界上存有盲目和殘忍的能力,對于善与惡同樣地加以傷害。

但是真正敬虔的原則是,唯有神才是所有亨通与逆境的判斷者,所有一切的吉凶禍福,都是由他支配,他所給予人們的禍福都有定則,并不是不适當的沖動,乃是出于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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