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耶稣──上帝的儿子


下列的大纲希望能帮助读者有效地使用本章的资料。
  
  1A 他直接宣称自己的神性
  
  1B 他的受审
  
  2B 他对自己的称呼
  
  3B 他接受人们尊他为上帝的敬拜
  
  4B 他的身份被人承认
  
  2A 他间接宣称自己的神性
  
  1B 赦罪的权柄
  
  2B 不变性
  
  3B 赐人生命的能力
  
  4B 审判的权柄
  
  3A 他神性的称谓
  
  1B被称为YHWH耶和华
  
  2B 神子
  
  3B 人子
  
  4B 阿爸父
  
  1A.直接宣称自己的神性
  
  1B.序言

  
  “基督是谁?”这个问题显然与“基督作了什么?”同样的重要。16/11故此我们要问基督是谁?他究竟是那种人?
  
  亚伯·魏尔士(Albert Wells)[参看威廉·鲁宾逊(Wm.C.Robinson)著《你们说我是谁?》(Who Say Ye That I Am ?Wm.B.Eerdmans公司出版,1949年)]这样说:“他在任何怀况下都是众人注意的焦点,他那种能吸引人注意的能力实在令人叹为观止。”27/51
  
  我们可以看出耶稣的作风独树一帜,与其他世间的宗教领袖迥然不同。萧滋(Thomas Schutz)针对这点这样写道:“除了耶稣基督外,世间没有一个宗教领袖敢自称为上帝的。摩西、保罗、释迦牟尼、穆罕默德都不曾这样说过,耶稣却是唯一自称为上帝的一位宗教领袖,也是唯一能使世间许多人对他的神性口服心折者。”31/209
  
  一个“人”怎样才能使别人相信他就是上帝呢?麦尔道(Fred John Meldau)在《四福音书中101个耶稣是神的证据》(101Proofs of the Deity of Jesus Christ from the Gospels)中如此说:
  
  “他的教训是绝对的、是超越的,高过摩西和众先知的教训。他从不补充或修正自己的话,也从不删减或改变自己说过的话。他不用大概、‘我想’那些没有把握的字眼。这一点与一般人为师者相比,真有如天壤之别。”19/5
  
  傅士德(Foster)另加补充说:
  
  “除了以上耶稣说话的态度与常人不同之外,另一个最主要使他与世人分别出来的理由是他对自己的称呼,而这一点也就是使得这位加利利来的教师所以惨遭残酷死刑的主要原因。因为在人看来,象他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从小在木锯屑堆中长大的木匠之子,竟敢宣称自己就是上帝肉身的显现,实在不合常理。”2/49
  
  也许有人会这样批评说:“耶稣的身份之所以如此独特,主要是因为圣经都是耶稣门徒所写的,为了纪念他们的老师,使他名垂千古,所以他们才会如此记载它。”但是,尽管人可以存此偏见拒绝相信圣经,但他却不能将历史上的证据轻易地一笔勾销。
  
  威廉·鲁宾逊(Willam C.Robinson)在其著作《我们的主》(Our Lord,1937,Mm.B.Eerdmans公司出版)一书中说:“假使我们能以客观研究历史的方法来研究这个问题,我们就会发现,即使俗世的历史资料也都能证明耶稣确实在世上活过,且受到世人尊他为上帝的敬拜。它曾在地上建立起一个教会,属这教会的曾敬拜他达1900年之久;他甚至改变了整个人类历史的潮流。”26/29
  
  2B.他的受审
  
  马可福音十四章61至64节:
  
  “耶稣却不言语,一句也不回答。大祭司又问他说,你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说,我是。你们必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大祭司就撕开衣服说,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你们已经听见他这僭妄的话了,你们的意见如何?他们都定他该死的罪。”
  
  法官该挪(Judge Gaynor)乃是《耶稣冤狱》(The Mis-Trials of Jesus)一书的作者,也是当今纽约法律界的知名之士。他曾就耶稣受审一事讲述自己的观点,他认为耶稣在犹太人的议会前被控时,唯一的罪状就是亵渎神名。他说:“根据四福音书中的记载,很显然耶稣被审、被定罪的原因都是由于人们认为它说了亵渎神的话……耶稣宣称它有超然的能力,这话若是由一个平凡人说出来就是亵渎罪。(参阅约翰福音十章33节)该挪是指耶稣‘自称为神’而言,不是指它论及圣殿的话。”6/118-119
  
  针对犹太的法利赛人对耶稣的盘问,罗拔逊(A.T.Robertson)这样说:“耶稣接受他们的挑战,很清楚地宣称自己确实拥有三种不同的身份(弥赛亚、人子及神子)。至于‘你说的是’(Humeis legete)这句话乃是希腊的一句成语,也就是‘诚然’的意思。”(比较马可福音十四章62节中之“我是”及马太福音二十六章64节中之“你说的是”。)31/227
  
  大祭司听见耶稣这样的回答立刻撕裂自己的衣服。史威悌(H.B.Swete)曾就这点加以说明:“犹太人的律法不容许大祭司在处理民间私人案件时撕裂自己的衣裳(参看利未记十章6节,二十章10节)。但当他作为审判官时,若有人在他面前说出亵渎的话,他就必须撕裂衣服来表示自己的惊骇。这位无法判案的审判官现在总算可以松一口气了,即使还是找不到其他可凭借的证据也不要紧,因为罪犯自己已经说出对自己不利的供词来了。”43/339
  
  我们也可以看出这不是一件普通的审讯案件。林敦律师(Irwin I.Linton)就曾如此表示意见说:
  
  “这次的审讯极其特殊,因为他们要询查的不是罪犯究竟做了什么坏事,而是查询罪犯身份的问题。犹太人控告耶稣的理由;耶稣在法庭中的供词与行为;以及罗马巡抚的审问及受刑时刻在十字架上的名字等等。这一切都是与基督的身份与地位有关。‘你们对基督的看法如何?它是谁的儿子?’”20/7
  
  曾一度是怀疑论者的莫理逊(Frank Morison)也这样说:“拿撒勒人耶稣被判死刑,不是根据控告者的控书,却是因为他自己在法庭中承认自己的身份的缘故。”27/25
  
  从费德(Hilarin Felder)的著作《耶稣与其批评者》(Christ and the Critics)中,我们读到这样一段话:“仔细研读耶稣受审的情形,我们便知道我们的救主在审判他的人面前承认自己的神性。”7/299-300
  
  曾任哈佛大学法律教授的名律师葛林尼夫(Simon Greenleaf)在《福音书作者的见证》(The Testimony of the Evangelist,Bader Book House1965)一书中说:
  
  “要想在任何一个法庭上为耶稣行为辩护,除了用他超人的神性作为辩论的依据之外,实在不易想出其它辩护的方法了。而我也认为没有一个律师会考虑从别的立场来为他辩护。”10/562
  
  虽然四福音书中记载耶稣在受审时的回答各不相同,但正如莫理逊(Frank Morison)所说的,我们仍可以看出它们的含义都是一样的:
  
  “……这些回答实在是完全一样的。‘你说的是’与‘你说我是’这种回答的语气在乍听之初似乎含有回避正面作答的意思,但在犹太人看来却没有这样的意思。在当时大凡修养较高的犹太人在回答一个比较重要且严肃的问题时,礼貌上不许可他们用‘是’或‘不是’直接作答,而是用‘你说的是’来作答。”27/26
  
  为了确定耶稣当时的回答确实是有这种含义,孟弟福(C.G.Montefiore)把耶稣论及自己的神性之后的几句话也拿来加以研究分析:“耶稣常用的两句话‘人子’及‘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这是犹太人对神的一种形容词)……这些语句与耶稣自称是神时所用的口气和精神完全一致。”20/360
  
  由此可见,耶稣自称为神,正是他要向世人见证的事,犹太人也完全了解耶稣的回答正说明了他具有神的身份。因此他们只有两种选择的余地,一种就是视耶稣妄自为大,说了僭妄的话;一种就是承认他真是神。审判他的人也知道这是重点之所在。事实上,耶稣被钉十字架的罪名也是如此。钉他的人讥诮他说:“他依靠上帝……因为他曾说,‘我是上帝的儿子’。”(马太福音二十七章42节)33/125
  
  由此我们看出耶稣被钉十字架是因为他的身份──他是上帝的儿子。他自己的见证也证实了这一点,他的见证共说明三件事:
  
  
  他是上帝的儿子(Son of the Blessed)。
  
  
  他是那将坐在权能者右边的那一位。
  
  
  他是人子,将驾云从天降临。
  
  威廉·鲁宾逊(William C.Robinson)根据这三点,得到如下的结论:“耶稣这三种说法都指出他具有弥赛亚的身份。把这三个名称放在一起时,耶稣自称为救世主的意义也就昭然若揭了。”33/65
  
  哈布斯(H.Hobbs)在《路加福音释义》(An Exposition of the Gospel of Luke,Baker Book House)一书中一再阐明:
  
  “审判耶稣的民间众长老(撒都该人)对耶稣所提出的三点完全明白,因此他们总括起来只用一句话问他:‘这样,你就是上帝的儿子么?’他们的问题不但表示他们已经预测到耶稣的答案是肯定的,这实际上也等于公开宣布了耶稣的身份。因此耶稣只是简单明了地回答说:‘你们说的是’。耶稣使得众长老在正式宣判他死罪前先亲口承认他的身份。耶稣的作法十分聪明,他使得自己受死的罪名──他是上帝的儿子的说法,不仅是出于自己的口,而且也出自众长老的口。
  
  “在这些长老们眼中,他们已不再需要其他的见证人,因为他们已亲耳所闻耶稣的口供,所以他们根据‘他的口供’判他的死罪;但是他也根据他们的‘口供’定了他们的罪,因为他们以后不能不承认是‘自己的口’定了上帝儿子的罪。”12/322
  
  罗拔·安德生(Robert Anderson)说:
  
  “不利于被告的证词更能支持这种说法,主耶稣自称为上帝的事实也可以由他仇敌的言行中清楚地得到证明。我们要记得犹太人并非一群无知的化外人,他们是具有高度的文明及宗教热诚的民族。他的死罪是由教会众长老们一致通过的。这些人乃属当时国家中最高的议会,其成员都是宗教界的知名之士,包括迦玛列之辈及其高足大数城的扫罗之流。”2/5
  
  由费德(H.Felder)的口中,我们更可以看出法利赛人在定耶稣犯罪的同时也同样定了自己的罪,他说:
  
  “因为他们根据救主的话定他的罪,这间接证明了耶稣确实公开宣布过自己的身份:他不仅是上帝国度的统治者,而且是具有人性的神的儿子;他也是具有神性的救世主,且是三位一体真神的第二位──圣子。为了这些缘故,他被处以极刑。”7/306,Vol.1
  
  由以上的讨论,大家都能很有把握地看出耶稣曾自称为上帝,而当时的宗教领袖认为他犯了僭妄的罪,因为他自己称为是上帝的儿子而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约翰福音十九章7节)17/45
  
  3B.其他的宣称
  
  1C.与父同等
  
  1D.
在约翰福音十章30-33的一段对话中,耶稣是否曾自称为上帝呢?犹太人说他曾如此自称过。我们且来仔细读这段经文:“我与父原为一。犹太人又拿起石头要打他。耶稣对他们说:‘我从父显出许多善事给你们看,你们是为那一件拿石头打我呢?’犹太人回答说:‘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而是为你说僭妄的话。又因为你是个人,却反将自己当作上帝。”22/409
  
  如果我们把希腊原文逐字逐句拿来研究,更会看出这一段意味深长。罗拔逊(A.T.Robertson)说:
  
  “原文中我与父原为‘一’的一字,是hen,是个中性的字,不象heis是男性,也不是指一个人而言(如加拉太书三章28节中的‘一’字),而是指在本质上是‘合一’的意思。”
  
  罗拔逊继续说:
  
  “基督的这句话清楚地说明了他(子)与父(上帝)间的关系,这实在使法利赛人难以忍受而因此大怒。”31/186-187
  
  当时听到这句话的人,显然没有一个人会对耶稣自称为上帝这件事有所置疑。因为,“犹太人视耶稣说了僭妄的话,因此自行负起审讯他的责任。根据犹太人的法律,犯了僭妄罪的人是该被石头打死的(利未记二十四章16节),但这些人却等不及按法律的程序来处理耶稣,更不愿等官长来判决。盛怒之下,他们不但已充任审判官,而且成了执刑者。经文中说到‘又拿起石头来要打他’的那个‘又’字是因为他们以前也曾如此做过(约翰福音八章59节)。”3/524
  
  他们的答话也说明了他们不是为他的善行投石,而是为了他的僭妄话。他们显然懂得他的教训,但是他们为什么不停下来想想耶稣对自己的称呼究竟是不是真的呢?
  
  2D.约翰福音五章17-18节:
  
  “耶稣就对他们说,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所以犹太人越发想要杀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上帝为他的父,将自己和上帝当作平等。” 
  
  仔细研读罗拔逊(A.T.Robertson)的《新约圣经字句分析》(Word Pictures of the New Testament)后,我们能得到一些很独特的心得。
  
  “耶稣明确的说:‘我父’(ho pater mou),而非‘我们的父’,这表明它与父间特殊的关系;‘做事直到如今’(heos arti ergazetai)……耶稣把自己的工作和上帝的工作连在一起,证实自己在安息日医病并非触犯律法。”28/82-83
  
  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犹太人并不称呼上帝为“我父”。当他们这样称呼时,必定说:“我们在天上的父”。然而,耶稣并没有用那样的称呼,他称上帝为“我父”,使得犹太人无法误会他与上帝间的关系。21/309
  
  耶稣又说上帝一直在作工,而他──上帝之子──也一直在工作。29/1083犹太人显然很了解这句话的含义,乃是指耶稣自认他是上帝的儿子,因此他们恨他之心大增。虽然他们原来只计划找个罪名控告他,现在却越来越想除掉他。17/376
  
  2C.我是自有永有的(或译为我是,即英文之I Am,译者注)
  
  约翰福音八章58节:“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
  
  我们的主用最重的语气“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仅且仅用只有上帝才能用的称谓“我是”(I Am)宣告他就是上帝。犹太人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在愤怒之极,才拿起石头来要打他。39/54
  
  犹太人如何解释这句话呢?亚兰佛得(Henry Alford)这样说:“…所有不存偏见的解经家都会承认,这句话就是在宣称基督是自有永有的,在尚未以肉身出现前,他就已经存在了。1/801-802
  
  雯生(Marvin Vincent)在他的《新约字义》(Word Studyes of the New Testamet)一书中说,耶稣对自己身份的称呼,是用了“绝对的”、“超越时间性”的“我是”(I Am,eimi)两个字。37/181Vol.2
  
  如果拿旧约圣经来作参考,我们更能了解“我是”这个词的意义。康博(A.G.Campbell)说:“从旧圣经,如:出埃及记三章14节、申命记三十二章39节和以赛亚书四十三章10节中,我们可以看出耶所用的称谓并非是个新名词。犹太人十分熟悉旧约中的耶和华乃是自有永有的那一位。然而耶稣把这个称谓用在自己身上,对犹太人来说实在是件前所未闻的事。”4/12
  
  “从当时那些犹太人的反应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了解耶稣是自称为那位绝对独一的上帝。因为他们了解这个称谓,所以他们才会联想到用摩西所订亵渎耶和华之名的刑罚来惩罚耶稣,要用石头打死他。”(参看利未记二十四章13-16节)
  
  康博对非犹太文化背景的读者如此解释说:“我们也必须了解,‘我是’(eimi)这两字就是基督用来宣告他具有完整神性的方法。这两字的意义十分明显,同时耶稣使用时也未加以解释。他没有向犹太人解释说他们误会了他的意思。相反的,他再三地在不同的环境下使用这个特殊的称呼。”4/12-13
  
  3C.耶稣配受人对上帝那样的尊敬
  
  约翰福音五章23、24节: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在这段经文的后半段中,耶稣警告那些指责他犯了僭妄罪的人,他告诉他们辱骂他也就是辱骂上帝,他们对耶稣的不敬是会惹动上帝愤怒的。8/174,Vol.2
  
  同时耶稣要人尊敬他如同尊敬上帝一样,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凡是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上帝。28/86
  
  雷勒(J.C.Ryle)在《四福音详解》(Expository Thoughts on the Gospels)一书中引用魏世吾(Wordsworth)的话说:“那些虔诚敬拜独一真神的人,除非他们肯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他们的敬拜不算正确。”34/291,Vol.1
  
  4C.当认识我
  
  约翰福音八章19节:
  
  “他们就问他说,你的父在那里?耶稣回答说,你们不认识我,也不认识我的父。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
  
  5C.当信我
  
  约翰福音十四章1节:
  
  “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信上帝,也当信我。”
  
  滕慕理(Merrill Tenney)在他的《约翰福音:信心的福音(John:The Gospel of Belief,Wm.Eerdmans出版公司,1948年出版)一书中解释说:“他注定要死,正如每个人都要面临死亡一样,然而他却勇气十足地要门徒相信他,他把自己当作人类命运之锤,而且很清楚地告诉他们,人类未来的去向将完全操之于他所成就的工作上。他答应为他们去预备地方,将来还要再来接他们同去。”42/213
  
  6C.见到我……
  
  约翰福音十四章9节:
  
  “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
  
  7C.我告诉你们……
  
  马太福音五章20,22,26及28节等。
  
  在这风段经文中,我们看见耶稣根据他自己的身份说话,他这样做等于把他说话的权威性提升至与上帝无上的权威。他没有重复先知的口吻说:“这是主说的”,而是一再地强调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
  
  薛福容(Karl Scheffrahn)与克瑞斯(Henry Kreyssler)这样告诉我们:
  
  “他从不犹疑不答,也不对自己说的话抱歉;他既不收回或粉饰自己的话,也不需要对自己所说的话加以更正,因为他说的话就是上帝的话。”(约翰福音三章34节)。他说:“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马可福音十三章31节)30/31
  
  4B.他要求接受人拜他像拜上帝一样
  
  1C.只有神配得的敬拜方式
  
  1D. “俯伏敬拜”乃是人在敬拜上帝时所采用最虔敬、最神圣的一种仪式(约翰福音四章20-22节;使徒行传八章27节)。
  
  2D.以心灵和诚实敬拜(约翰福音四章24节)。
  
  3D. “当拜主你的上帝”──唯一敬拜的对象(马太福音四章10节;路加福音四章8节)。
  
  2C.耶稣接受别人的敬拜也接受别人把他当作上帝敬拜
  
  1D. “有一个长大麻疯的来拜他……”(马太福音八章2节)。
  
  2D.那个生来是瞎眼的,得医治后就“拜”他(约翰福音九章35-39节)。
  
  3D.门徒们都拜他,说:“你真是上帝的儿子了。”(马太福音十四章33节。)
  
  4D. “耶稣就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多马说,‘我的主,我的上帝’。耶稣对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翰福音二十章27-29节)。
  
  3C.耶稣与众不同
  
  1D.百夫长哥尼流俯伏在彼得脚前拜他,彼得却拉他说:“你起来,我也是人。”(使徒行传十章25-26节)
  
  2D.在启示录中使徒约翰要拜那位天使,天使说他是同作“仆人”的,并提醒约翰只要“敬拜上帝”。(启示录十九章10节)
  
  3D.由上述诸点我们可以看出,耶稣命令别人把他当作上帝敬拜,也接受这样的敬拜。根据这些事实,泰善(Thiessen)在他《系统神学大纲》(Outline of Lectures in Systematic Theology,P.65)一书中如此写道:“如果他是个骗子,或是自己欺骗自己,那他不但不是上帝,且是坏到极点的一个人。”
  
  5B.别人的见证,证明耶稣的身份
  
  1C.保罗
  
  1D.腓立比书二章9-11节:
  
  “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
  
  2D.提多书二章13节:
  
  “等候所盼望的福,并等候至大的上帝、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
  
  2C.施洗约翰
  
  “圣灵降临在他身上,形状仿佛鸽子。又有声音从天上来,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路加福音三章22节)
  
  3C.彼得
  
  1D.马太福音十六章15-17节所记的可能是彼得确认耶稣之身份最有名的一段记载:
  
  “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儿子’。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
  
  薛福容(Karl Scheffrahn)及克瑞斯(Henry Kreyssler)对这段经文如此解释说:“耶稣不但没有象先知或宗教领袖一样地责备彼得,反而因他的信心祝福他。耶稣一向就是这样当之无愧地接受别人对他的尊崇和祈祷。”30/10
  
  2D.在使徒行传二章36节中,彼得再度说明自己的信仰:
  
  “故此,以色列全家当确实地知道,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上帝已经立他为主为基督了。”
  
  4C.多马
  
  “疑者”多马在约翰福音二十章28节中如此见证说:“我的主,我的上帝。”
  
  “史托德(John Stott)在其《真理的寻索》(Basic Christianity)一书中如此阐释多马的话说:“复活节后的那个主日,当多疑的多马和别的门徒都留在楼上一个小房中时,耶稣向他们显现。他要多马摸他的钉痕,多马在惊喜之余,呼叫说:‘我的主,我的上帝。’(约翰福音二十章26-29节)耶稣接受多马对他的称呼。他责备多马的不信,却没有责备多马对自己的敬拜。”34/28
  
  5C.希伯来书的作者
  
  希伯来书一章8节:
  
  “论到子却说:‘上帝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的国权是正直的。’”
  
  萧滋(Thomas Schultz)曾仔细分析原文中这些字句的意思,然后这样解释说:“‘上帝啊!你的宝座’这句话也可以译作‘上帝是你的宝座’或‘你的宝座就是上帝’。由此我们再度可以证实在圣经中耶稣是被称为上帝的。”38/180
  
  6C.司提反
  
  使徒行传七章59节:
  
  “他们正用石头打的时候,司提反呼吁主说:‘求主耶稣接收我的灵魂’。”
  
  司提反临死前所求于耶稣的,和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求于上帝的完全一样,由此可见司提反是把耶稣当作上帝。
  
  6B.结论
  
  米德(Frank Mead)在其所编的《宗教名言大全》(The Encyclopedia of Religious Quotations)曾录用贝德伍(William E.Biederwolf)的一名名言:
  
  “一个人若能读懂全本新约圣经,却看不出耶稣在书中曾称自己为上帝,他就如一个眼目明亮的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看不见太阳一样。”23/50
  
  最后我愿引用耶稣“所爱的门徒”约翰的话来作这段的总结:
  
  “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二十章30-31节)
  
  2A.间接的宣称自己的神性
  
  耶稣在许多情形下间接地宣称了自己的神性,下表将列出新约圣经中提及耶稣身份的比较资料,其中也有他直接宣称自己为上帝的实例。

耶稣即是耶和华

论到他是耶和华的经节 共同的称谓与他的工作 论及耶稣的经文
赛四十章28节 创造主 约翰一章3节
赛四十五章22节;四十三章11节 救主 约翰四章42节
撒上二章6节 使死人复活 约翰五章21节
约珥书三章12节 审判者 约翰五章27节、马太二十五章31节
赛六十章19-20节 约翰八章12节
出三章14节 我是自有永有的 约翰八章58节
‘我是’I Am 十八章5,6节
诗二十三篇1节 牧者、牧人 约翰十章11节
赛四十二章8节;四十八章11节 神的荣耀 约翰十七章1,5节
赛四十一章4节;四十四章6节 最先的也是最后的 启一章17节、启二章8节
何十三章14节 救赎者 启五章9节
赛六十二章5节(及何二章16节) 新郎 启二十一章2节及马太二十五章1节
诗十八章2节 磐石 林前十章4节
耶三十一章34节 赦罪者 马可二章7,10节
诗一百四十八篇2节 被天使敬拜 来一章6节
旧约从头至尾 祈求之对象 徒七章59节
诗一百四十八篇5节 创造天使者 西一章16节
赛四十五章23节 被称为主 腓二章11节
[取材自盖司乐(N.Geisler)著《基督:圣经之主题》(Christ:The Theme of the Bible,Moody Press,1969,ed,P.48)。]
  
  我们觉得上表中有一些耶稣的身份需要再加以补充说明一下,下文的目的即在此。
  
  1B.在马可福音二章5节及路加福音七章48节中,耶稣自称他有赦罪的权柄。
  
  根据犹太人的律法,赦罪的权柄属于上帝,唯有上帝能赦罪。
  
  我们由马可福音二章7节中也可看出端倪,文士们对耶稣不满,在第7节中他们议论说:“这个人为什么这样说呢?他说僭妄的话,除了上帝以外,谁能赦罪呢?”
  
  在马太福音九章2、3两节,耶稣用赦罪方法治了一个瘫子以后,宗教界的领袖又和他争执起来。在这两节圣经中,耶稣问他们说:“或说你的罪赦了,或说你起来行走,那一样容易呢?”根据威克力夫的《圣经注释》(Wycliffe Commentay)的解释,耶稣所问的“乃是个无法回答的问题。两句话都很简单,谁都能说,但是若要能以事实来印证耶稣的话确实带有能力,则需要来自上帝的能力。若是说这句话的人是个骗子,他当然会说赦罪容易,然而耶稣却更进一步地治好那个瘫子,使他们确知他也有赦罪的权柄。”29/943
  
  但文士和法利赛人却指责他,说他犯了僭妄罪。“他们加在他身上的罪名是他把自己当作上帝”。29/943
  
  杰弗逊(C.E.Jefferson)说:
  
  ……“他能赦免人的罪,他的话语满有权柄,即使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当他俯伏在他脚前悔改认罪时,也能从他那里得到赦免的确据。”14/330
  
  查非(L.S.Chafer)这样说:
  
  “世上没有一个人有权柄或有能力赦免人的罪,除了上帝自己以外,没有人能赦免人得罪上帝的罪。耶稣曾赦免人的罪,他这样做并非为了沽名钓誉,提高自己的身价。因为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人能赦罪,而耶稣曾赦免人的罪,因此正显出他就是那位自有永有的上帝。”5/21,Vol.2
  
  他不仅赦免那些得罪他的人,他也赦免那些得罪了别人的人,这种作法是当时与耶稣同时的人前所未闻的。史托德(John Stott)也提醒我们注意这点:“也许我们可以饶恕那些伤害我们的人,但是得罪上帝的人只有上帝才能饶恕。”34/29而耶稣也确实这样做了。
  
  由上可知,耶稣赦罪的能力正突出地显示他确实拥有“唯有上帝才有的权能”。13/78,Vol.2
  
  2B.耶稣永不改变
  
  查非(Lewis S.Chafer)说:
  
  “耶稣具有上帝永不改变的属性。万事都会改变,只有上帝不改变。”5/18,Vol.5.试比较希伯来书十三章8节及玛拉基书三章6节,亦可看出耶稣的神性。
  
  3B.耶稣自称为“生命”
  
  约翰福音十四章6节,耶稣自称为“生命”,他说:“我就是……生命……”
  
  滕慕理(Merrill Tenney)分析耶稣这句话,说:
  
  “他并没有说他知道到神那里去的那条道路,也就有说他知道什么是真理与生命,他也不是来为要教导这些道理,他更没有说它来是为标新立异地另创新说,他只宣布自己乃是开启一切奥秘的钥匙。”43/215
  
  4B.生命在他里面
  
  约翰一书五章11、12节说:“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他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论到这种生命,史托德(John Stott)在《真理的寻索》(Basic Christianity)一书中这样写道:“他把门徒与他的关系比作枝子须向葡萄树枝取养份的关系。他说上帝已经给他权柄管理所有的生命,他能使所有上帝所赐给他的人有生命。”41/29
  
  5B.耶稣有权柄
  
  约翰福音五章27节:“并且因为他(耶稣)是人子,(上帝)就赐给他(耶稣)行审判的权柄。”
  
  论到他有审判世人的权柄是,耶稣说他将要使死人复活,且要将列国聚在他面前,并要坐在荣耀的宝座上,审判万民。审判的结果将会有很多人进入天堂,但也有很多人下地狱。
  
  3A.耶稣的称谓(Titles)
  
  1B.YHWH─耶和华(主)
  
  1C.犹太人视为神圣之名

  
  YHWH可译为耶畏Yahweh,很多人把这个字发音为耶和华Jehovah 。
  
  史庭森(Herbert Stenson)在他《三位一体之上帝的称谓》(Titles of the Triune God,Revell出版)一书中说:“耶和华这个名字原来的含意已无法追溯查明。根据希伯来文,这个字原本只含四个子音YHWH(神学家所谓代表上帝的四个子音),但因犹太人认为此字太神圣因此避而不直接读出。每当使用此字时,将含母音的Adonai加在四字母之后,(有时YHWH之后加以含母音的Elohim。译音注:Adonai及Elohim均是“主”的意思。)宣读圣经时若遇此字则通常以Adonai代替。‘耶和华’这个称谓,对犹太人来讲实在是一个不可传讲的圣名。”40/20
  
  “……犹太人纯粹出于虔敬之心,因此拒绝提及此名。”……5/264,Vol.1
  
  查非(Lewis S.Chafer)在他的《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一书中提到:“虽然他们这样避而不提此名的作法有点接近迷信,然而也充分表现出他们的虔敬之心(且不论此虔敬是如何出于无知),使人对上帝不可测度之神性产生极深刻的印象。”5/264,Vol.1
  
  根据《犹太百科全书》(Jewish Encyclopedia,ed.by I.Singer,Funk and Wagnalls出版)中的记载YHWH之被译为“主”字可追溯到希腊七十士译本(Septuagiant);“至于何时起YHWH这个名字开始被用来称呼‘主’,我们并没有绝对可靠的资料”。但是我们知道从古希腊时代(约公元前774年起至323年止)起‘YHWH这个名字就只许在圣殿中使用。14/201,Vol.1
  
  “由一些早期的犹太解经书籍中,我们可以看出祭司们只能在圣殿中最后祝福时才可以提到YHWH这个名字。其他场合中,他们只能用Adonai这个普通名词来代替。”14/201,202,Vol.1
  
  《犹太百科书》中也引用犹太哲人斐罗(Philo)及犹太史学家约瑟夫(Josephus)的话。
  
  斐罗说:“这四个字母只能被口耳清洁、满有智慧的人说出或听见,其他人无论何时何地皆不可妄称此名。”[摘自《摩西生平》(Life of Moses,iii,41)]
  
  约瑟夫说:“摩西求上帝准许他知道他的名称,好使他在敬拜神的盛典中称呼他。上帝允许了摩西的要求,把从来无人知晓的圣名告诫了他。因此,我也不敢冒犯地在此提及此名。”[摘自约氏所著之《犹太古史》二卷十二章4节(Antiquities,ii,12,Par.4)] 。14/201,202,Vol.1
  
  2C.基督称述自己为耶和华
  
  威廉·鲁宾逊(William C.Robinson)曾引用史哥玛(Scotchmen)的话说:“我们的主耶稣把自己和旧约中的‘主’相提并论,正足以说明他的神圣。”[出自威廉·鲁宾逊所著《我们的主──基督神性之证据》(Our Lord,An Affirmation of the Diety of Christ,115页,1949年出版)]27/118。
  
  出埃及记三章14节中的“耶畏”(Yahweh)这个字,本意是“他就是那自有永有的”(He who is )或作“我就是我是”(I am Who I am,可译作“我就是那自有永有的”)。这个名称宣布了耶稣自有永有的神性(参阅《翁格圣经字典》,Unger’s Bible Dictionary,Moody Press,409页)。
  
  克瑞斯莱(Henry Kreyssler)与薛福容(Karl Scheffrahn)说:“在约翰福音八章24节中,我们看到他自称为YHWH耶和华,他说:‘你们若不信我是,必要死在罪中’,同节经文中又说:‘你们举起人子后,必知道我是……’;在58节中耶稣又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译者注:‘就有了我’英文译为I am,即‘我是’。全文可译为……‘还没有亚伯拉罕,我就是了’。)耶稣所用的‘我是’和出埃及记三章14节中上帝启示给摩西的名字‘我就是我是’一致,上帝也告诉摩西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我是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因此神的名字在希伯来文中是YHWH或作‘我是’。”30/11
  
  在马太福音十三章14、15节中,基督把自己比作旧约以赛亚书六章8-10节中的主(Adonai)。24/15
  
  毕诺克(Clark Pinnock)在《岂能缄默》(Set Forth Your Case)一书中说道:“他的教训与他对自己的称呼‘我是’连在一起,而‘我是’的称谓在结构及内容上都是上帝的名称。”(参阅出埃及记三章14节;约翰福音四章26节;六章35节;十章9节;十一章25节)。30/60
  
  在约翰福音十二章41节中,基督被描述为以赛亚所见到的那一位主(参阅以赛亚书六章1节)。威廉·鲁宾逊(William C.Robinson)也提到当以赛亚说及这位耶和华的开路先锋时,他说:“预备主的道……”(以赛亚书四十章3节)。当撒玛利亚人说:“我们……知道这真是救世主”(约翰福音四章42节)时,基督也接纳了他们对他的称呼。根据旧约,主和救主的称谓只能用在耶和华上帝身上。何西阿书十三章4节说:“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在我以外,你不可认识别神;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33/117,118
  
  2B.上帝的儿子
  
  费德(Hilarin Felder)这样说:“达曼(Gustav Dalman)是研究亚兰语言(即耶稣当时所用的语言)的专家,他说,耶稣的话使他不得不承认:‘耶稣自称为上帝的儿子,这绝不是指宗教上或道德上一种仪文关系,因为这种关系任何人都可以扯得上。……耶稣使世人充分了解,他不仅是上帝的儿子,而且是上帝独一的儿子。’”7/269
  
  史帝文生(H.F.Stevenson)评论道:“虽然旧约中‘上帝的儿子’,一词曾被用来描写人(何西阿书一章10节)及天使(创世纪六章2节;约伯记一章6节;三十八章7节),但在新约中当我们的主用到‘人子’二字时,其含意却不相同。每次当他用‘上帝的儿子’这个名称时,都是为说明他乃是唯一的独生子,与父上帝同等的。”40/123
  
  当“子”与“父”这两个名词同时被提及时,就等于是在宣称子与父是同等的,这也是三位一体这个真理的来源(参阅约翰福音十章33-38节;三章35节;五章19-27;六章27节;十四章13节;马可福音十三章32节及马太福音二十三章9、10节)。
  
  当彼得在该撒利来腓立比境内认耶稣说:“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儿子。”耶稣赞扬彼得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马太福音十六章16、17节)40/124
  
  关于耶稣称上帝是他的父这一点,费德(Hilarin Felder)这样说道:“每次当耶稣讲到他与父上帝的关系时,他总是用‘我父’二字;但当他要告诉门徒们他们是天父的孩子们时,他则用‘你们的父’,他从来不与门徒或其他人共用‘我们的父’那种称呼。”
  
  费德又说:“即使在一些看来是很自然可以与门徒们齐称呼‘我们的父’的时刻,他也仍然只用‘我父’,如‘但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马太福音二十六章29节);又如‘我要将我父所应许的降在你们身上,你们要在城里等候,直到你们领受从上头来的能力’。(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9节);‘于是主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马太福音二十五章34节)。由这些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耶稣清楚地说明了他与父的关系与门徒们及众人与父的关系并不相同。”7/268-269
  
  史哥玛(Scotchman)最后结论说:“他的门徒和他的仇敌,都因着自己犹太人的背景,很清楚知道‘上帝儿子’的含意就等于自称为上帝,而基督称上帝为‘父’或‘我父’的次数共有一百零四次之多。”7/300
  
  3B.人子
  
  耶稣曾分别在三种不同的情况下,用“人子”这一名词来形容自己:
  
  
  论到他在世的工作时,他称自己“为人子” :
  
  马太福音八章20节。
  
  马太福音九章6节。
  
  马太福音十一章19节。
  
  马太福音十六章13节。
  
  路加福音二十二章48节。
  
  
  论到他的再来,他用“人子”的称呼 :
  
  马太福音十三章41节。
  
  马太福音二十四章27节及30节。
  
  马太福音二十五章31节。
  
  路加福音十八章8节。
  
  路加福音二十一章36节。
  
  史蒂文生(Herbert Stevenson)看出“人子”这个称谓的特殊意义,“因为我们的主经常用这个名称来称呼自己。在新约圣经中除他以外,没有别人用过这个名称,只有约翰福音十二章34节,当那些责问耶稣的人重复耶稣的话语时提到这个称谓;又有司提反在殉道前,曾大声喊称耶稣为‘人子’:就说,‘我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上帝的右边’。(使徒行传七章56节)犹太人清楚知道‘人子’两字只能用来称呼弥赛亚的。”(约翰福音十二章34节)33/120
  
  克瑞斯莱(Henry Kreyssler)与薛福容( Karl Scheffan)这样说:“耶稣确知自己就是旧约先知所预言的弥赛亚,因此在论到自己的身份时,他不断地用到但以理异象中‘人子’的称谓。”(但以理书七章13-14节)30/9-10
  
  马太福音十四章61-64节中,耶稣引用但以理书七章13-14,以及诗篇一百一十篇1节的经文来形容自己,也让他们知道这正是他们将会亲眼看见的事。
  
  孟弟福(C.G.Montefiore)也补充说:“由耶稣说的这些话中,我们看出他将他自己,‘人子’与‘弥赛亚’的称呼互换互用。因为人子就是弥赛亚,他同时具有这两种身份。”20/361
  
  孟弟福继续引用皮克教授(Prof.Peak)的话说:“‘人子’这个称谓是单数的第一人称,尽管这种用法颇为特殊,但我们仍能了解耶稣为什么这样做他要把自己是‘人子’及‘弥赛亚’的双重身份同时表示出来。他不可能承认自己是‘弥赛亚’,却否认是‘人子’。当然这不表示‘人子’和‘弥赛亚’的含义完全相同,但耶稣确知这两种身份都已经同时应验在他身上,正好他是弥赛亚,又同时是耶和华(Yahweh)的仆人一样”。摘自《弥赛亚和人子》(Messiah and the Son of Man,1924,P.26)26/362
  
  4B.阿爸──父
  
  甘迈高(Michael Green)在其《逃避的世界》(Runaway World,Inter Varsity Press出版)一书中说:“基督自己肯定地说,它与上帝的关系和别人与上帝间的关系迥然不同,当时犹太人使用的亚兰语(Aramaic)中‘阿爸’二字是耶稣在祷告中很爱用的字。在他之前,以色列人中没有人曾如此称呼过上帝,因为这是一句昵语,只有在家中的孩子对父亲才如此称呼。犹太人习惯上也称呼上帝为天父,但他们是用Abhinu这个尊称,这称呼含有向上帝求饶恕及怜悯之意。而耶稣所用的‘阿爸’却没有求怜悯之意,乃是常见的最亲昵的称呼。因此,他与父上帝的关系也迥异于其他人。”9/99-100
  
  即使是与天父上帝关系极为密切的大卫,也没有称呼上帝父亲,这一点很值得注意,大卫只说:“父亲怎样……,耶和华也怎样……”(诗篇一百○三篇13节)
  
  基督在祷告时常用“父啊”!来称呼上帝。“法利赛人当然了解他话中的意思,因此控告他犯僭妄罪。约翰福音五章18节:‘……并且称上帝为他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事实也是如此,除非他真是与上帝平等,否则他果真犯僭妄罪了!”3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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