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課【雅各在示劍留下臭名】
【讀經】創三十四1~31。
【鑰節】【創三十四30】「雅各對西緬和利未說:『你們連累我,使我在這地的居民中,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我的人丁既然稀少,他們必聚集來擊殺我,我和全家的人都必滅絕。』」
【鑰字】「連累我」【創三十四30】──雅各在本節共用了五次的「我」,可見他仍舊是以自我為中心,只顧自己利害得失的人。對於女兒底拿的受辱,雅各最初的反應並不強烈,直到西緬和利為要報復示劍姦污底拿,把示劍和城中的男人丁都殺死,才開始擔心和害怕示劍同族的人起來復仇。但雅各此時心中所思念的,乃是只關注此事件對自己的影響──「連累我」、「有了臭名」、「我和全家的人都必滅絕」,卻沒有想到神仍會保護他(創二十八14~15),更沒有顧到神的見證受羞辱和家人的屬靈光景。然而,神仍是一步一步的對付雅各,使他學到該學的功課,因為神要藉底拿受辱的事故,帶領他回到神心意之地伯特利。
【重點】第三十四章記載雅各的女兒底拿被姦污,引起雅各兒子們的報仇,因而兇殺擄掠了示劍城,以致雅各在示劍留下了臭名。
1〜6節記載雅各的女兒底拿受玷污。有一天,雅各的女兒底拿獨自出門,要見示劍城那地的女子們,卻被城的主人哈抹的兒子示劍看見她,就拉住她,與她行淫,而玷辱她。由於示劍迷戀底拿,就求他父親,聘這女子為妻。雅各聽見女兒受辱之事,卻閉口不言,
7~29節記載雅各兒子們設計屠城擄掠。哈抹來找雅各商量底拿的婚事時,但是雅各的眾子已回來,他們十分氣憤,因為示劍在以色列家做了醜事。示劍的父親哈抹請求雅各和他的兒子把底拿嫁給示劍為妻,並提議彼此結親後,讓雅各一家人在示劍城居住,自由作買賣和購買產業。哈抹並要他們提出條件,他必照他們所說的給他們多重的聘金和禮物。雅各的眾子假裝同意,只提出一個條件,就是示劍城的男人都須受割禮。哈抹和他兒子「喜歡這話」,就到城門口,向眾人說明此事,還說:「只要依從他們,他們的群畜、貨財和一切的牲口,豈不都歸我們嗎?」就這樣,示劍城的男人按照雅各兒子提出的條件,都受了割禮。到第三天,眾人都在疼痛時,西緬和利未帶同家丁來到城中,把一切男丁都殺了,又殺了哈抹和示劍,把底拿從示劍家裏帶出來。他們又擄掠那城,奪走居民的財產,又俘擄了所有的婦女和孩子。
30~31節記載雅各的反應。雅各害怕這地居民聚集起來,要殺害他全家。雅各對西緬和利未說:「你們連累我,使我在這地的居民中……有了臭名。」但他們卻理直氣壯地認為,絕不能把妹子當作是妓女。
【大綱】本章記載底拿受辱和示劍人被戮,可以分成三小段:
(一)
底拿受玷污(1~6節)──底拿出去,示劍玷辱了她;
(二)
雅各兒子們設計屠城擄掠(7~29節)──
把一切男丁都殺了,又擄掠了一切;
(三)
雅各的反應(30~31節)──你們連累我。
【中心思想】本章所記載的可以說是一個具富有教訓,但又是一件可悲和可恥的故事。在這場悲劇事件的記載中,完全沒有提及神的名,只有眾人一連串的錯誤反應。在這裏我們要特別注意三件事:
(一)
人墮落的天性──
(1) 底拿因好奇導至受辱:她因一時的好奇,主動要與示劍地的女子交往,卻不知道與世俗為友會帶給她終身的遺憾。她的受辱雖是示劍的惡行,然而她自己單獨的行動和任性的行為,也應負起一部分的責任。今天社會色情罪案之遞增,為此,基督徒姊妹們應謹守貞潔,當有端莊的品行和穿著(提前二9~10),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多二5)。
(2) 示劍未加控制的性衝動:示劍因一時衝動,慾火焚身,以致犯了性犯罪。他邪惡的行為,不單得罪了底拿,也得罪了底拿的兄弟,並為自己和自己的家庭帶來一場可怕的悲劇。基督徒男女間真實的情愛,絕非肉慾之愛,而是互相信任和尊重,彼此關心和互助。在婚约之前,願意為對方克制(加五23)自己,並逃避少年的私慾(提後二22),避免落入試探而發生性關係,以致得罪了神且傷害了對方。
(3) 西緬和利未因憤怒而進行報復:他們二人以惡報惡,為求目的而不擇手段的欺騙、屠殺、搶掠示劍城的人,違反了神的公義。然而他們二人所為,可是要付出不小的代價。因為他們的罪行,父親雅各在臨終前,咒詛他們的怒氣暴烈可咒,他們的忿恨殘忍可詛,以致他們的子孫要分散住在以色列地中(創四九5~7)。摩根說:「對於作惡的人施以報復,似乎是一件令人心快的事,實則他們的行動是可鄙的,因為他們的行動包含著背信和毀約。神從不以暴行表白善。人沒有權利為著公義的理由行作不義。我們永遠不能作惡以達善,我們也不可用邪惡的方法,刑罰邪惡的人。」
(4)
哈抹和示劍別有用心:注意23節所記,他們的動機不只是單純的求婚,而是在找機會霸佔雅各的財產。貪財是萬惡之根,他們的貪心,以致帶來了滅亡。
底拿受辱的這一件可悲的事,引發了一連串的罪惡,因而許多無辜者受到牽連;而神的名也受辱。當人憑肉體而行時,其結果必然陷於罪中,所導致的後果可能是永遠無法挽回。所以,我們在凡事上都不要憑自己的喜好而行,乃要學習活在靈裏,順著聖靈而行(加五16)。
(二)
雅各的缺失──
(1) 容讓女兒單獨出去與世俗為友(1節):雅各對底拿的關愛不夠,也沒有好好教養她,以致她任性和單獨的行動。聖經上沒有記載雅各對受辱的底拿有任何的安慰或愛的斥責。所以我們做父母的,應該與兒女建立親密的關係,引導他們到主面前。
(2) 聽見女兒被污辱,卻閉口不言(5節):雅各對女兒遭受污辱,並沒有強烈的反應。他家中遭遇到這件不體面的事,若非他深覺失去臉面,而難以啟口;或者想息事寧人,而無奈的要把底拿嫁給示劍。我們對事情的反應,雖不當隨便說話,但應在愛裏說誠實話
(弗四15),免得被人誤解。
(3) 當家中決定重大事務,竟容讓兒子們擅出主意(13~17節):雅各若是能防患於未然,先處理他兒子們的氣憤,也不會導致他們犯下大罪,而西緬和利未成為殺人者。聖經上沒有記載雅各向神禱告,而仰望神的引導。
(4) 只顧自己在世上的名聲和性命安危:這時雅各只想到自己,卻沒有顧到神的見證和眾人在神面前靈命的光景(30節)。
這場悲劇,雖是他兒女招致來的,但雅各只顧辛勞工作,卻忽略了兒女靈命上的教導和操練。為此,基督徒父母要好好教養,保護和管教兒女,否則結果不僅使兒女蒙受了損失,也羞辱了神。
(三)
神的對付──本章的事故,正是神為著繼續磨煉雅各而有的剝奪;藉著環境神管教他,引導他上伯特利去。神要雅各到他父親的地方去,但是雅各沒有前往伯特利,反定居示劍城,並且在那裏買了地,因而他的一家在示劍發生了慘劇。但感謝神,經過這事的發生,使雅各為難了,他知道示劍不能再久居了;而就這個時候,神叫雅各將他的家人遷到伯特利(創三十五1),在那裏實踐他二十年前向神所許的願(創二十八20~22)。
【默想】
(一)底拿受辱是一件不可容忍的事,但雅各兒子們的報復並不能解決任何問題,做父親的雅各竟然閉口不言,也沒有作出適當的處理。本章完全沒有提及神,並且也沒有記載雅各因此事向神禱告。難怪這事成了一個可悲和可恥的故事。當家庭裡發生重大事故,我們應當怎樣行呢?
(二)神為甚麼允許雅各的女兒在那地受了玷污呢?因為神要管教雅各,藉此催逼他不停在示劍,而上伯特利去。神常常藉著環境說話,所以人在神面前越屬靈,就越能明白神藉環境所說的話。
【禱告】主啊,我想要更深地認識祢,更深地經歷祢,但祢要我「獻上以撒」的時候,我還能「信而順服」麼?祢乃不是要我們受苦,乃是要我們得著那上好——就是祢自己。求祢帶領我,按著孩子的力量帶我一步步前行。
【詩歌】【你若不壓橄欖成渣】
(《聖徒詩歌》386首第1,3節)
一、你若不壓橄欖成渣,它就不能成油;
你若不煉哪撻成膏,它就不流芬芳;
你若不投葡萄入酢,它就不能變成酒;
主,我這人是否也要受你許可的創傷?
〈副歌〉每次的打擊,都是真利益;
如果你收去的東西,你以自己來代替。
三、主,我慚愧,因我感覺總是保留自己;
雖我也曾受你雕削,我卻感覺受強逼。
主,你能否照你喜樂,沒有顧忌去行,
不顧我的感覺如何,只是要求你歡欣?
視聽――你若不壓橄欖成渣~YouTube
【金句】「聖經要舉起鏡子,照出我們墮落的人性,指出我們的實情。這裡是以色列——王子,與人與神較力都得了勝,然而卻在災禍中。這是他兒女招致來的,但他首先應該負責…因為他賣了土地,而且離開市區太近(創三十三18)。他是一個寄居者,不應該這樣做。如果基督徒父母與世界為伍,結果不僅羞辱神,也使兒女蒙受損失。」──邁爾《珍貴的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