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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第四次出外行程 3
保罗第四次出外行程 3
〔聖經人物〕
〔圣经人物〕
【腓力斯的處置】
「腓力斯又指望保羅送他銀錢,所以屢次叫他來,和他談論。過了兩年,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腓力斯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留保羅在監裡。」(徒二十四26~27)
腓力斯雖然至此明白了事件的真相,覺得保羅並沒有罪,但他不立即審斷,而吩咐人寬待保羅。後來,他叫了保羅來,與夫人聽他講論基督耶穌的道。可惜他聽到有關「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甚覺恐懼。他期望受賄,又因要討猶太人的喜歡而把保羅拘監兩年。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如何處置保羅,乃是:
1. 「詳細曉得」卻又「支吾」
2. 「聽道」卻不肯「通道」
3. 只顧「眼前的現實」,忽略「將來的審判」
4. 為私利而犧牲別人
這裡值得我們注意,就是:
1. 保羅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 ── 「公義」意指行事公正,諸如秉公處理政務、待人不可有偏見等;「節制」意指約束肉體的邪情私慾,不使放縱;「將來的審判」指末日神對人的審判。保羅口中所講的,卻決不膚淺。正是腓力斯和妻子需要聽的;並且觸及腓力斯的內心,令他覺得恐懼。這是他悔改的良機,真可惜他錯過了機會。
2. 保羅沒有被釋放的原因 ── 腓力斯確信保羅是無罪的,但他拖延保羅的案子,一直懸而未決。原來他是別有用心:
(1) 「腓力斯又指望保羅送他銀錢」 ── 可能因為保羅在先前的辯詞裡提到帶著賙濟的款項到耶路撒冷來,並且他在監裡,也常有外邦教會濟助他,而被貪官誤認為有財可圖。
(2) 「腓力斯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留保羅在監裡」 ── 腓力斯因處理該撒利亞的種族動亂事件不當,而被羅馬當局革職召回。他因被控瀆職,不久需要在羅馬的法庭中面對猶太人,所以不想為著保羅再激怒更多的猶太人,以免對自己不利。按照當時的羅馬法律,未被判罪的人,拘留不得超過兩年,顯見保羅遭受腓力斯不合法的待遇。
3. 保羅被關在監裡兩年 ── 這是撒但在藉腓力斯折磨保羅。撒但折磨神的兒女乃是「屢次」的,不斷的磨人的「時間」。那麼,這兩年的光陰難道一無價值嗎?這兩年保羅並不是在痛苦、折磨中渡過,他與路加,亞裡達古,腓利有很安靜的交通。很多人相信路加就是在這時期,日夜與保羅討論,在他的指導下完成《路加福音》。兩人專心致意於準確地追溯、記錄他們從見證人所蒐集的第一手資料。此外,《希伯來書》就是在這段時期寫成的,有些人認為那是出於保羅之筆。果真如此,這兩年他是一刻也沒有虛度。因為保羅在這兩年間,對真道的體認又更上一層樓。
4. 保羅與其他人的對比:
保羅為自己分訴的榜樣
| 其他人的行事為人
|
1. 尊重法紀,不亢不卑。
2. 有情有理,有具體事實。
3. 清楚表明自己所信所傳是根據聖經的。
4. 清楚表明自己信仰的中心與重點。
5. 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行事光明正大。
6. 樂意造福同胞,濟助有需要的人。
7. 平鋪直敘事實經過,對自己的行為充滿自信。
8. 為自己所說的話語負責,沒有任何妄言之處。
|
1. 辯士能言善辯,向權勢奉承,以達其目的。
2. 辯士為求鏟除異己,巧立名目,入人於罪。
3. 眾猶太人朋比為奸,同聲附和,作假見證。
4. 腓力斯外表追求善道,內心實則戀棧罪惡。
5. 腓力斯金錢掛帥,行事以得利為動機。
6. 腓力斯為保全自己不顧公義,犧牲弱者以討好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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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為自己分訴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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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尊重法紀,不亢不卑。
2. 有情有理,有具體事實。
3. 清楚表明自己所信所傳是根據聖經的。
4. 清楚表明自己信仰的中心與重點。
5. 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行事光明正大。
6. 樂意造福同胞,濟助有需要的人。
7. 平鋪直敘事實經過,對自己的行為充滿自信。
8. 為自己所說的話語負責,沒有任何妄言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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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的行事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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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辯士能言善辯,向權勢奉承,以達其目的。
2. 辯士為求鏟除異己,巧立名目,入人於罪。
3. 眾猶太人朋比為奸,同聲附和,作假見證。
4. 腓力斯外表追求善道,內心實則戀棧罪惡。
5. 腓力斯金錢掛帥,行事以得利為動機。
6. 腓力斯為保全自己不顧公義,犧牲弱者以討好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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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
1. 保羅跟惡名昭彰的腓力斯和他夫人土西拉(原為有夫之婦),一點也不畏懼,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當面對不道德之人時,我們豈不也當這樣,仍然放膽傳講「基督耶穌的道」?
2. 腓力斯屢次找保羅談論,想藉談道而指望保羅賄賂他,才釋放他。因此保羅不斷有機會向他作見證。當面對別人的詭詐,存心不良之時,我們是否「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提後四2),仍能忠心向人傳講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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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力斯的处置】
「腓力斯又指望保罗送他银钱,所以屡次叫他来,和他谈论。过了两年,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腓力斯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留保罗在监里。」(徒二十四26~27)
腓力斯虽然至此明白了事件的真相,觉得保罗并没有罪,但他不立即审断,而吩咐人宽待保罗。后来,他叫了保罗来,与夫人听他讲论基督耶稣的道。可惜他听到有关「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甚觉恐惧。他期望受贿,又因要讨犹太人的喜欢而把保罗拘监两年。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如何处置保罗,乃是:
1. 「详细晓得」却又「支吾」
2. 「听道」却不肯「通道」
3. 只顾「眼前的现实」,忽略「将来的审判」
4. 为私利而牺牲别人
这里值得我们注意,就是:
1. 保罗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 ── 「公义」意指行事公正,诸如秉公处理政务、待人不可有偏见等;「节制」意指约束肉体的邪情私欲,不使放纵;「将来的审判」指末日神对人的审判。保罗口中所讲的,却决不肤浅。正是腓力斯和妻子需要听的;并且触及腓力斯的内心,令他觉得恐惧。这是他悔改的良机,真可惜他错过了机会。
2. 保罗没有被释放的原因 ── 腓力斯确信保罗是无罪的,但他拖延保罗的案子,一直悬而未决。原来他是别有用心:
(1) 「腓力斯又指望保罗送他银钱」 ── 可能因为保罗在先前的辩词里提到带着赒济的款项到耶路撒冷来,并且他在监里,也常有外邦教会济助他,而被贪官误认为有财可图。
(2) 「腓力斯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留保罗在监里」 ── 腓力斯因处理该撒利亚的种族动乱事件不当,而被罗马当局革职召回。他因被控渎职,不久需要在罗马的法庭中面对犹太人,所以不想为着保罗再激怒更多的犹太人,以免对自己不利。按照当时的罗马法律,未被判罪的人,拘留不得超过两年,显见保罗遭受腓力斯不合法的待遇。
3. 保罗被关在监里两年 ── 这是撒但在藉腓力斯折磨保罗。撒但折磨神的儿女乃是「屡次」的,不断的磨人的「时间」。那么,这两年的光阴难道一无价值吗?这两年保罗并不是在痛苦、折磨中渡过,他与路加,亚里达古,腓利有很安静的交通。很多人相信路加就是在这时期,日夜与保罗讨论,在他的指导下完成《路加福音》。两人专心致意于准确地追溯、记录他们从见证人所搜集的第一手资料。此外,《希伯来书》就是在这段时期写成的,有些人认为那是出于保罗之笔。果真如此,这两年他是一刻也没有虚度。因为保罗在这两年间,对真道的体认又更上一层楼。
4. 保罗与其他人的对比:
保罗为自己分诉的榜样
| 其他人的行事为人
|
1. 尊重法纪,不亢不卑。
2. 有情有理,有具体事实。
3. 清楚表明自己所信所传是根据圣经的。
4. 清楚表明自己信仰的中心与重点。
5. 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行事光明正大。
6. 乐意造福同胞,济助有需要的人。
7. 平铺直叙事实经过,对自己的行为充满自信。
8. 为自己所说的话语负责,没有任何妄言之处。
|
1. 辩士能言善辩,向权势奉承,以达其目的。
2. 辩士为求铲除异己,巧立名目,入人于罪。
3. 众犹太人朋比为奸,同声附和,作假见证。
4. 腓力斯外表追求善道,内心实则恋栈罪恶。
5. 腓力斯金钱挂帅,行事以得利为动机。
6. 腓力斯为保全自己不顾公义,牺牲弱者以讨好众人。
|
保罗为自己分诉的榜样
|
1. 尊重法纪,不亢不卑。
2. 有情有理,有具体事实。
3. 清楚表明自己所信所传是根据圣经的。
4. 清楚表明自己信仰的中心与重点。
5. 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行事光明正大。
6. 乐意造福同胞,济助有需要的人。
7. 平铺直叙事实经过,对自己的行为充满自信。
8. 为自己所说的话语负责,没有任何妄言之处。
|
其他人的行事为人
|
1. 辩士能言善辩,向权势奉承,以达其目的。
2. 辩士为求铲除异己,巧立名目,入人于罪。
3. 众犹太人朋比为奸,同声附和,作假见证。
4. 腓力斯外表追求善道,内心实则恋栈罪恶。
5. 腓力斯金钱挂帅,行事以得利为动机。
6. 腓力斯为保全自己不顾公义,牺牲弱者以讨好众人。
|
【默想】
1. 保罗跟恶名昭彰的腓力斯和他夫人土西拉(原为有夫之妇),一点也不畏惧,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当面对不道德之人时,我们岂不也当这样,仍然放胆传讲「基督耶稣的道」?
2. 腓力斯屡次找保罗谈论,想藉谈道而指望保罗贿赂他,才释放他。因此保罗不断有机会向他作见证。当面对别人的诡诈,存心不良之时,我们是否「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提后四2),仍能忠心向人传讲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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