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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第四次出外行程 14
保罗第四次出外行程 14
〔聖經人物〕
〔圣经人物〕
【在羅馬的傳道】
「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裡,住了足足兩年。凡來見他的人,他全都接待。放膽傳講神國的道,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並沒有人禁止。」(徒二十八30~31)
路加記載保羅進了羅馬城,得到恩准,租屋和看守的兵另住一處。過了三天,保羅與猶太人首領接觸,解釋自己為什麼被捕與上訴該撒的原因,強調他被控告是因他相信有關彌賽亞的預言已應驗在耶穌身上。接著,他們回答說並無從猶太來控告的音訊,願意聽保羅的講論。
之後,保羅在他的寓處,從早到晚向猶太人講論神國的道,但聽眾反應不一;於是保羅藉先知以賽亞的話,說明救恩如今轉向外邦人。保羅在羅馬足足有兩年,向所有來訪的人傳講神國的道。就這樣,《使徒行傳》結束了這段約30年左右的歷史,福音由耶路撒冷開始傳揚,直傳到了羅馬;但是對教會在地上的使命(徒一8),福音還在繼續向外擴展,直到主耶穌再來的日子。
這裡有三點特別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
1. 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裡」 ── 「自己所租」暗示他自己出錢付房子的租金;保羅此時手被鍊子捆鎖,不可能織帳棚賺取生活所需,因此極可能是靠各地教會給他的餽送和幫助維生。總之,保羅並不是被關在監獄裡,而是自己出錢另租一間房子,與看守他的兵丁同住。保羅租房子,不僅是為著個人的舒適;更是為著把神國的道,傳講給許多人聽。可見他並未等到案件了結,就把「自己所租的房子」,變成了傳福音的場所。
2. 保羅「住了足足兩年」 ── 正如在經文中的記載,保羅在自己的房子裡足足兩年,接待訪客,並傳講福音,而沒有受到阻礙。他傳福音兩年,不只達於猶太人,更及於禦營全軍和其餘的眾人(腓一12~13)。
據推論,在這兩年軟禁期間,他寫了四本所謂的「監獄書信」,即:
(1) 《以弗所書》
(2) 《腓立比書》
(3) 《歌羅西書》
(4) 《腓利門書》
帶給教會寶貴的提醒及教導。
根據保羅在羅馬所寫的書信,他曾接待過:
(1) 各地教會差遣來供給他需用的聖徒(腓二25);
(2) 各方來聽他講道的人,甚至連該撒家裡的人也因此信了主(腓四22)
(3) 在羅馬和他同囚的犯人,包括潛逃到羅馬的奴隸阿尼西母,也因此歸正(門10)
在這段時期,有路加、亞裡達古、馬可、以巴弗、底馬、推基古、阿尼西母、和猶士都等人與他同工。保羅有主的同在,還有弟兄們的相陪和探望,即使身坐監,但靈卻在天上。
此外,保羅在羅馬的見證,其所產生的影響,遠遠超過人一切的反對與作為,連帝王,仇敵,監獄,鎖鍊都不能阻止福音的推展,和最終的勝利。
3. 保羅「放膽傳講神國的道」 ── 保羅傳講的重點是「神的國」。「神的國」指神掌權的範圍。關於神國的教訓,根據新約聖經,有兩方面:(1)神國的實際 ── 只有那些真正重生得救的人,才有分於神的國;和(2)神國的實現 ── 必須等到主再來時,神的國才會真正名副其實的出現在地上。
這裡有兩個詞說明了保羅作見證的方法。第一個詞是「傳講」,原文為 kerusso,意思乃是公開宣講、宣告、傳揚;第二個詞則是「教導」原文為 didasko,意思乃是教導、指示、告訴。對那些羅馬人,和不信的人,他「傳講」神國的道;對於門徒,他則將「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他們。
【默想】
1. 保羅住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裡,有士兵看守保護,但他打開住所,不斷邀請和接待人,並向他們傳講「神的國」。求主作工在我們身上,使我們也像保羅一樣,成為屬天祝福的管道,而將每一次的逆境都轉變為傳道的機會!
2. 《使徒行傳》在二十八章結束了,便再沒有交待保羅以後傳道的事蹟,因為他已將福音傳到當時外邦世界的中心 ── 羅馬。保羅的使命結束了,但《使徒行傳》還沒有結束,還需要更多人奉主差遣,為主作見證。求聖靈充滿我們!使我們活著為耶穌,放膽宣揚神的國,成為基督復活見證人,好讓我們繼續寫下保羅傳道的腳蹤!
【附錄】保羅第四次出外行程(使徒行傳二十三31~二十八31)
保羅第四次出外的行程是:耶路撒冷➜安提帕底➜該撒利亞(在此地被囚過了兩年)➜西頓➜每拉➜撒摩尼➜拉西亞➜非尼基➜高大➜米利大➜敘拉古➜利基翁➜部丟利➜亞比烏➜三館➜羅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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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路線編號說明:
① 徒二一27~二三30:保羅在耶路撒冷被捉,送到該撒利亞。
② 徒二三31~二六32:在該撒利亞被囚兩年,受審後,送去羅馬。
②③ 徒二十七1~8:保羅被押乘船經西頓、每拉到了佳澳。
④ 徒二十七9~44:保羅等在海上歷經風浪的危險到了米利大。
⑤ 徒二十八1~16:從米利大經敘拉古,利基翁,部丟利就到了羅馬。
下表簡單地敘述保羅這一段行程,他在主後57年到耶路撒冷,在凱撒利亞的監獄2年,在海上行程花了大約6個月的時間,抵達羅馬約在主後60年。
地點 | 經節 | 值得注意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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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路撒冷
| 徒二一27~二三30
| 保羅在耶路撒冷被捕;神用他的外甥和羅馬的軍隊保守了他,而他被帶到該撒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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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提帕底、凱撒利亞
| 徒二三31~二六32
| 在腓力斯面前分訴;在監獄2年,後來非斯都接任;在非斯都面前分訴;在亞基帕王面前分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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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頓、貼賽普勒斯、基利家、旁非利亞、呂家之每拉革尼土克裡特島、撒摩尼佳澳、高大島
| 徒二七1~44
| 離開佳澳時,船遇險,在亞底亞海漂浮;保羅安慰眾人,預言性命一個也不喪失;眾人蒙拯救,終於安然都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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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利大島、敘拉古、利基翁、部丟利、亞比烏、三館
| 徒二八1~10
| 在米利大島獲救,但被蛇咬沒死;醫治島長部百流之父和全島的病人;島民尊敬保羅。
|
羅馬
| 徒二八11~31
| 保羅傳講神國的道;在他的寓處傳道兩年。同時他也在羅馬寫了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腓利門等四卷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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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耶路撒冷
經節:徒二一27~二三30
事件:保羅在耶路撒冷被捕;神用他的外甥和羅馬的軍隊保守了他,而他被帶到該撒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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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安提帕底、凱撒利亞
經節:徒二三31~二六32
事件:在腓力斯面前分訴;在監獄2年,後來非斯都接任;在非斯都面前分訴;在亞基帕王面前分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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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西頓、貼賽普勒斯、基利家、旁非利亞、呂家之每拉革尼土克裡特島、撒摩尼佳澳、高大島
經節:徒二七1~44
事件:離開佳澳時,船遇險,在亞底亞海漂浮;保羅安慰眾人,預言性命一個也不喪失;眾人蒙拯救,終於安然都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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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米利大島、敘拉古、利基翁、部丟利、亞比烏、三館
經節:徒二八1~10
事件:在米利大島獲救,但被蛇咬沒死;醫治島長部百流之父和全島的病人;島民尊敬保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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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羅馬
經節:徒二八11~31
事件:保羅傳講神國的道;在他的寓處傳道兩年。同時他也在羅馬寫了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腓利門等四卷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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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
當你學習完保羅的第四次出外行程之後,你對保羅被捕、受審、坐監,仍為主作見證的榜樣,有什麼印象和體會?哪一件事件對你衝擊最大?保羅的行程終於來到了目的地羅馬,你有什麼樣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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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則
【在罗马的传道】
「保罗在自己所租的房子里,住了足足两年。凡来见他的人,他全都接待。放胆传讲神国的道,将主耶稣基督的事教导人,并没有人禁止。」(徒二十八30~31)
路加记载保罗进了罗马城,得到恩准,租屋和看守的兵另住一处。过了三天,保罗与犹太人首领接触,解释自己为什么被捕与上诉该撒的原因,强调他被控告是因他相信有关弥赛亚的预言已应验在耶稣身上。接着,他们回答说并无从犹太来控告的音讯,愿意听保罗的讲论。
之后,保罗在他的寓处,从早到晚向犹太人讲论神国的道,但听众反应不一;于是保罗藉先知以赛亚的话,说明救恩如今转向外邦人。保罗在罗马足足有两年,向所有来访的人传讲神国的道。就这样,《使徒行传》结束了这段约30年左右的历史,福音由耶路撒冷开始传扬,直传到了罗马;但是对教会在地上的使命(徒一8),福音还在继续向外扩展,直到主耶稣再来的日子。
这里有三点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就是:
1. 保罗「在自己所租的房子里」 ── 「自己所租」暗示他自己出钱付房子的租金;保罗此时手被链子捆锁,不可能织帐棚赚取生活所需,因此极可能是靠各地教会给他的馈送和帮助维生。总之,保罗并不是被关在监狱里,而是自己出钱另租一间房子,与看守他的兵丁同住。保罗租房子,不仅是为着个人的舒适;更是为着把神国的道,传讲给许多人听。可见他并未等到案件了结,就把「自己所租的房子」,变成了传福音的场所。
2. 保罗「住了足足两年」 ── 正如在经文中的记载,保罗在自己的房子里足足两年,接待访客,并传讲福音,而没有受到阻碍。他传福音两年,不只达于犹太人,更及于御营全军和其余的众人(腓一12~13)。
据推论,在这两年软禁期间,他写了四本所谓的「监狱书信」,即:
(1) 《以弗所书》
(2) 《腓立比书》
(3) 《歌罗西书》
(4) 《腓利门书》
带给教会宝贵的提醒及教导。
根据保罗在罗马所写的书信,他曾接待过:
(1) 各地教会差遣来供给他需用的圣徒(腓二25);
(2) 各方来听他讲道的人,甚至连该撒家里的人也因此信了主(腓四22)
(3) 在罗马和他同囚的犯人,包括潜逃到罗马的奴隶阿尼西母,也因此归正(门10)
在这段时期,有路加、亚里达古、马可、以巴弗、底马、推基古、阿尼西母、和犹士都等人与他同工。保罗有主的同在,还有弟兄们的相陪和探望,即使身坐监,但灵却在天上。
此外,保罗在罗马的见证,其所产生的影响,远远超过人一切的反对与作为,连帝王,仇敌,监狱,锁链都不能阻止福音的推展,和最终的胜利。
3. 保罗「放胆传讲神国的道」 ── 保罗传讲的重点是「神的国」。「神的国」指神掌权的范围。关于神国的教训,根据新约圣经,有两方面:(1)神国的实际 ── 只有那些真正重生得救的人,才有分于神的国;和(2)神国的实现 ── 必须等到主再来时,神的国才会真正名副其实的出现在地上。
这里有两个词说明了保罗作见证的方法。第一个词是「传讲」,原文为 kerusso,意思乃是公开宣讲、宣告、传扬;第二个词则是「教导」原文为 didasko,意思乃是教导、指示、告诉。对那些罗马人,和不信的人,他「传讲」神国的道;对于门徒,他则将「耶稣基督的事」教导他们。
【默想】
1. 保罗住在自己所租的房子里,有士兵看守保护,但他打开住所,不断邀请和接待人,并向他们传讲「神的国」。求主作工在我们身上,使我们也像保罗一样,成为属天祝福的管道,而将每一次的逆境都转变为传道的机会!
2. 《使徒行传》在二十八章结束了,便再没有交待保罗以后传道的事迹,因为他已将福音传到当时外邦世界的中心 ── 罗马。保罗的使命结束了,但《使徒行传》还没有结束,还需要更多人奉主差遣,为主作见证。求圣灵充满我们!使我们活着为耶稣,放胆宣扬神的国,成为基督复活见证人,好让我们继续写下保罗传道的脚踪!
【附录】保罗第四次出外行程(使徒行传二十三31~二十八31)
保罗第四次出外的行程是:耶路撒冷➜安提帕底➜该撒利亚(在此地被囚过了两年)➜西顿➜每拉➜撒摩尼➜拉西亚➜非尼基➜高大➜米利大➜叙拉古➜利基翁➜部丢利➜亚比乌➜三馆➜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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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路线编号说明:
① 徒二一27~二三30:保罗在耶路撒冷被捉,送到该撒利亚。
② 徒二三31~二六32:在该撒利亚被囚两年,受审后,送去罗马。
②③ 徒二十七1~8:保罗被押乘船经西顿、每拉到了佳澳。
④ 徒二十七9~44:保罗等在海上历经风浪的危险到了米利大。
⑤ 徒二十八1~16:从米利大经叙拉古,利基翁,部丢利就到了罗马。
下表简单地叙述保罗这一段行程,他在主后57年到耶路撒冷,在凯撒利亚的监狱2年,在海上行程花了大约6个月的时间,抵达罗马约在主后60年。
地点 | 经节 | 值得注意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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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路撒冷
| 徒二一27~二三30
| 保罗在耶路撒冷被捕;神用他的外甥和罗马的军队保守了他,而他被带到该撒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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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提帕底、凯撒利亚
| 徒二三31~二六32
| 在腓力斯面前分诉;在监狱2年,后来非斯都接任;在非斯都面前分诉;在亚基帕王面前分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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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顿、贴赛普勒斯、基利家、旁非利亚、吕家之每拉革尼土克里特岛、撒摩尼佳澳、高大岛
| 徒二七1~44
| 离开佳澳时,船遇险,在亚底亚海漂浮;保罗安慰众人,预言性命一个也不丧失;众人蒙拯救,终于安然都上岸。
|
米利大岛、叙拉古、利基翁、部丢利、亚比乌、三馆
| 徒二八1~10
| 在米利大岛获救,但被蛇咬没死;医治岛长部百流之父和全岛的病人;岛民尊敬保罗。
|
罗马
| 徒二八11~31
| 保罗传讲神国的道;在他的寓处传道两年。同时他也在罗马写了以弗所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腓利门等四卷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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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耶路撒冷
经节:徒二一27~二三30
事件:保罗在耶路撒冷被捕;神用他的外甥和罗马的军队保守了他,而他被带到该撒利亚。
|
地点:安提帕底、凯撒利亚
经节:徒二三31~二六32
事件:在腓力斯面前分诉;在监狱2年,后来非斯都接任;在非斯都面前分诉;在亚基帕王面前分诉。
|
地点:西顿、贴赛普勒斯、基利家、旁非利亚、吕家之每拉革尼土克里特岛、撒摩尼佳澳、高大岛
经节:徒二七1~44
事件:离开佳澳时,船遇险,在亚底亚海漂浮;保罗安慰众人,预言性命一个也不丧失;众人蒙拯救,终于安然都上岸。
|
地点:米利大岛、叙拉古、利基翁、部丢利、亚比乌、三馆
经节:徒二八1~10
事件:在米利大岛获救,但被蛇咬没死;医治岛长部百流之父和全岛的病人;岛民尊敬保罗。
|
地点:罗马
经节:徒二八11~31
事件:保罗传讲神国的道;在他的寓处传道两年。同时他也在罗马写了以弗所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腓利门等四卷书信。
|
【默想】
当你学习完保罗的第四次出外行程之后,你对保罗被捕、受审、坐监,仍为主作见证的榜样,有什么印象和体会?哪一件事件对你冲击最大?保罗的行程终于来到了目的地罗马,你有什么样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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