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六)

〔聖經人物〕

【提摩太作主工人的品格】

「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提前四12) 「但你已經服從了我的教訓、品行、志向、信心、寬容、愛心、忍耐。」(提後三10)

作主工人的資格不能單看他們是否具備恩賜、才幹,同時也要注意其靈性質素、事奉的品格和生活的見證(提前二1~13),因為他們的榜樣對聖徒的影響是大於他們的教訓。所以,主的工人必須品格上沒有問題,才能帶領別人、造就別人,而建造教會。關於提摩太的品格,這裡有兩點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

  1. 1.  保羅勸勉提摩太要作聖徒的榜樣 ──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教導提摩太不可叫人小看他年輕。收這封信的時候,提摩太實際的年紀約在三十至三十五歲之間,「年輕」係指當時四十歲以下的人,故若將提摩太與保羅和以弗所教會中一些長老的年齡相比,他的確年輕許多。其實提摩太並不是一個少不更事的人,他與保羅同工已有十五年了。但在以弗所治理教會,提摩太必須克服他個性的膽怯 ── 怕人的藐視(林前十六10~11)。那就是為什麼保羅說:「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此外,保羅要求提摩太,在以下的五件事上,都應作聖徒的榜樣:
    1. (1) 「言語」,言為心聲,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太十二34)。在積極方面,主的工人要說實話、造就人的話和感謝的話(弗四25,29,五4);在消極方面,不可說閒話、謊話、汙穢的言語,以及不合聖徒體統的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太十二36,弗四25,29,五3~4)。我們說錯的話常比做錯的事多。所以,我們若在言語上不小心,結果不叫人得益處,反而將自己所建立的工作被自己所說不造就人的話拆毀了。
    2. (2) 「行為」指行事為人要與基督的福音,並蒙召的恩相稱(腓一27;弗四1);行為顯出生命。主的工人在行為上應顯出與一般人有分別,其所言所行是否能誠實可信,是否認真負責等。所以,我們的行事為人若流於輕浮,不夠莊重,必然會招致別人輕看,甚至批評和毀謗。
    3. (3) 「愛心」基督徒的行為要以愛心為出發點。我們為著愛主的緣故,就會更願意服事人,為別人勞苦,甚至犧牲。所以,除非我們心中滿有愛,否則便不能關懷別人,服事教會。
    4. (4) 「信心」此處希臘字有兩種基本涵義:一是指對神有信心(提前一5,四3);另一是指信實可靠(羅三3,加五22)。所以,除非我們有信心,否則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十一6),也不能幫助人。
    5. (5) 「清潔」指在動機和行動上的聖潔,就是大衛所說,「手潔心清」(詩二十四4)。當然先是心清,後才能手潔。所以,我們內心的動機應該先光明磊落,而自然地在神面前聖潔和在人面前正直,清白。
  2. 2.  保羅肯定提摩太作主工人的品格 ── 保羅在《提摩太後書》稱讚提摩太對他教訓的「服從」(原文是 parakoloutheo,直譯是忠心跟隨);以及學習他的榜樣,包括「品行、志向、信心、寬容、愛心、忍耐」。「品行」指每日的言行、待人接物的表現,亦即一個人的生活模式;「志向」指追求並行動的方向和目標;「信心」指對神的信靠;「寬容」指包容人的愚拙、剛愎、蠻橫和忘恩負義,而仍有餘力一本初衷地堅持到底;「愛心」指對人的憐愛;「忍耐」指忍受一切而不動搖的內力。可見保羅肯定了提摩太。提摩太因保羅的感化,不知不覺地也有了這些作主工人的品格,並且顯然地他作了聖徒的榜樣。

【默想】

  1. 1.  我們在教會中是否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聖徒的榜樣,因而受他人的尊重,事奉更有果效呢?
  2. 2.  面對末世人性的邪惡,道德的墮落和敵擋真理的事增加,基督徒的品格該有什麼樣的特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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