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

【讀經】民第四章

【主題】利未人的職任

【提要】

第四章記載四件事,就是: 第四章記載四件事,就是:

  1. 1.  哥轄及革順子孫的職任(1~15節)
  2. 2.  祭司子孫的職任(16~28節)
  3. 3.  米拉利子孫的職任(29~45節)
  4. 4.  數點在會幕工作的利未人(46~49節)

本章記載第二次統計利未人的數目(第一次見第三章),目的在計算30至50歲的壯年男丁,負責會幕搬運和裝拆的工作。

【鑰節】

民四3:「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凡前來任職、在會幕裡辦事的,全都計算。」

【鑰點】

《民數記》講神子民的編組、配搭、和行動。本章描述會幕的職務分別由三批利未人人來執行:

  1. 1.  哥轄的子孫負責抬聖所和至聖所中的聖物。由於亞倫也屬哥轄宗族,他們協助亞倫及他的兒子祭司們辦理會幕的事。祭司子孫的職任要蒙蓋法櫃和看守聖所。
  2. 2.  革順的子孫負責帳幕的幔子、帷子和門簾。
  3. 3.  米拉利的子孫負責板、柱和座。總共參與的人數竟有八千五百八十人之多。

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三批人所作的工作雖然不同,職事各有其範圍,都是以會幕的事為中心。從屬靈意義的觀點看,就是在教會的服事中,我們每一個都有不同的恩賜不同的功用,但目的都是一樣,就是「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弗四12)。 今日鑰節指出利未人任職的年期從三十歲到五十歲。利未人被神呼召從事艱難的工作,他們每一個人都要負責搬運帳幕及其設備的工作。在人看來,這些瑣碎的工作不會使人有興奮的感覺,更不會讓人有成就感,他們的一生從三十歲到五十歲的黃金歲月似乎是在平凡中度過。然而這是神所呼召他們所作的,乃是使以色列人布營和行軍順利,所不可缺少的工作。

「需有長進 ── 二十歲以上才能打仗;利未人要到三十歲以上,才能作祭司。」 ── 薛道榮

【默想】

民數記前四章之屬靈教訓非常豐富,這裡有神詳細的指示,周詳的安排,清楚的工作分配。十二支派的戰士為神爭戰,祭司獻祭、敬拜,與利未人代替頭生子事奉神並管理會幕,可見神的每一個子民有其獨特的功能。在服事的團隊中,我們是否清楚自己的定位,並與別人同工,盡力地建立基督的教會呢?

【禱告】

親愛的主,謝謝你,呼召我們來服事你,幫助我們與別人同工建造你的教會。謝謝你使我們在與其他肢體配搭的過程中成長很多,學習謙卑,學習隱藏自己,學習在身體裡盡功用。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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