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

【讀經】民第六章

【主題】拿細耳人的條例

【提要】

第六章記載二件事,就是:(1)奉獻作拿細耳人(1~21節);和(2)耶和華的賜福(22~27節)。第五章是消極的描述除去不潔的條例;本章提供積極過聖潔生活的條例 ── 許願作拿細耳人。

【鑰節】

民六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拿細耳就是歸主的意思;下同〕,要離俗歸耶和華。」

【鑰點】

本章描述作拿細耳人須遵守指定的條例:

  1. 1.  遠離清酒濃酒
  2. 2.  不可剃頭
  3. 3.  不可挨近死屍

觸犯了便須贖罪及重新開始,日子滿足要獻上四祭物方可還俗。當以色列民履行神的指示及潔身自愛時、神藉亞倫向以色列百姓宣告神的祝福,包括「賜福」,「保護」,「光照」,「賜恩」,「仰臉」和「賜平安」,說明神對祂百姓的恩眷。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不論男女老幼均可獻己給神,作拿細耳人。從屬靈意義的觀點看,就是在新約時代,我們都是祭司,都應活出拿細耳人的生活 ── 將自己分別為聖,完全獻給神,一生事奉祂。

今日鑰節提到「拿細耳人」。這詞源自希伯來文的「nazar」,意思是「分別開來」,與7和9節「离俗」、「歸神」在原文有同一字根,所以「拿細耳人」這名稱是取其意義,指自願過分別為聖歸耶和華的人。拿細耳人的生活,是離俗歸耶和華為聖,表示一生徹底奉獻給主,完全為主而活的人。他須遠離清酒濃酒,表示不貪愛肉體之快樂,只願因主而喜樂(詩三二11,八七7)。他不可用剃頭刀剃頭,要留髮綹長長了,長頭髮是男人的羞辱(林前十一14),表示他是甘心為主受羞辱。他不可接近死屍,表示他遠離不潔,不讓罪的污穢沾染自己。在舊約時代,一般人事奉神的唯一方法就是作拿細耳人。當今新約時代,我們都是祭司事奉神。拿細耳人的生活均能應用在所有的聖徒身上。

「你若要用一個完全奉獻的人,我就是有這樣意願的一個人。」 ── 慕迪

【默想】

神要祝福和使用一個分別為聖、為主奉獻己身的人,叫他們成為強而有力的見證人。我們是否決心加入這個「拿細耳人」的行列呢?我們是否甘心完全奉獻給主(羅十二1),一生為主生活(林後五15)呢?

【禱告】

親愛的主,你的愛是何等的大,求你繼續激勵我們,讓我們甘心情願成為一個毫無保留,將自己完全奉獻給你的拿細耳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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