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

【讀經】民第二十二章

【主題】巴勒召巴蘭

【提要】

第二十二章記載三件事,就是:

  1. 1.  巴勒召巴蘭(1~6節)
  2. 2.  神,天使和驢向巴蘭說話(4~36節)
  3. 3.  巴蘭向巴勒說話(37~41節)

本章發生的事件非常戲劇化,神使驢開口阻擋巴蘭。

【鑰節】

民二十二18:「巴蘭回答巴勒的臣僕說:『巴勒就是將他滿屋的金銀給我,我行大事小事也不得越過耶和華我神的命。』」

【鑰點】

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巴蘭受錢財的迷惑,隨巴勒的使者前去,神差遣天使去警告他。驢三次看見耶和華的使者站在路上,手裡有拔出來的刀,但先知巴蘭卻一次也看不見。這表明當人因為貪愛金錢、財產、名望等等,而常常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比驢還盲目,還愚昧。

今日鑰節提到「巴蘭」(意思是「吞吃百姓者」或「混亂百姓者」)。巴蘭是一個墮落的先知,揚言凡事「不得越過耶和華我神的命」。但事實證明,他是一個口是心非、見財起意、見風轉舵的人。因為他的心思不在神的命令上,而是在「滿屋的金銀」(屬世的財富)上。他雖然聽見神的話語,看見大能的異象,但是他仍貪圖不義的財,教巴勒以淫亂作以色列人的絆腳石,結果他被所祝福的人在戰場上殺死。新約聖經中好幾次提及巴蘭,以他作為我們的鑒戒。「巴蘭的路」(彼後二15)是指著他曾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曾以出賣恩賜為求財的方法,並且也曾以禱告企圖更改神的心意而遂其私欲。「巴蘭的錯謬」(猶11)是指他不認識神的怜憫和恩慈,以為聖潔的神必定會咒詛有罪的以色列民。「巴蘭的教訓」(啟二14)是指他教導巴勒以罪行來敗坏那不可咒詛的百姓(民二十五1~3,三十一16)。巴蘭昔日所行的正是別迦摩教會所行的(啟二14)── 持守聖經的標準,與世界彼此聯合。在今日末世代,已經有許多假先知起來,敗壞教會,我們應警醒,免得被絆倒。今天在教會中,是否也有許多巴蘭存在呢?

「可悲的是我們也經常在所走的道路上犯錯,瞎眼,看不見神的警告,直等到他使用眾『驢』來阻止我們。」 ── 馬唐納

【默想】

巴蘭「貪愛不義之工價」(彼後二15),出賣他的恩賜。今天在教會中,是否也有許多巴蘭存在呢?求主幫助我們在聖靈光照耀下,將巴蘭的「貪愛」金錢、財產、名望,趕走吧。

【禱告】

主啊,保守我們不走上巴蘭的路,以免終生遺憾。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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