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民第二十八章
【主題】節期獻祭的條例
【提要】
第二十八記載四件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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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日早晚祭獻的祭(1~8節)
2. 安息日的祭(9~10節)
3. 月朔獻的祭(11~15節)
4. 逾越節,五旬節和七七節(16~31節)
「願我們對主的愛單純,從祂的觀點來看,都是一切的食物!」 ── 邁爾
【默想】 昔日,以色列人按不同的日子獻上當獻的祭物,今天,我們是在每一個日子盡上我們當盡的本分。以色列人每日早晚都要獻燔祭,素祭,奠祭,得以親近神,向神禱告並感恩;並且所獻的火祭也成為神的食物。我們是否每日向神獻上頌讚和禱告的祭呢?我們是否每日將自己獻給神,使祂滿足呢? 【禱告】 親愛的主,讓我們每次到你面前,為你擺設愛的筵席,讓你得到真正的滿足。阿們! 上一則|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