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

【讀經】民第二十八章

【主題】節期獻祭的條例

【提要】

第二十八記載四件事,就是:

  1. 1.  每日早晚祭獻的祭(1~8節)
  2. 2.  安息日的祭(9~10節)
  3. 3.  月朔獻的祭(11~15節)
  4. 4.  逾越節,五旬節和七七節(16~31節)

二十八和二十九章所論及的都是節期,特別是提醒以色列民,在各個節期中該如何獻祭。

【鑰節】

民二十八2:「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獻給我的供物……你們要按日期獻給我。』」

【鑰點】

本章提及每日早晚所獻的祭,曾在《出埃及記》二十九38~41已有記載。本章所列出的節期亦與《利未記》二十三章相同。雖有一些重複之處,但重點各有不同。本段是給予祭司的指示,特別強調祭物的明確數量和每一個節日的正確日期;《利未記》只是著重百姓的責任。本章講了每日日常的祭物排在最先,然後是每週、每月、每年逾越節和五旬節期當獻之物。若日子重疊,便須獻兩項祭物的總數。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一切的祭物都是指向基督的,所以第2節說是「我的供物」(按英譯本作「我的糧」),神在基督裡找到真正的喜樂,能滿足神的心。此外,神以人獻的火祭當作食物。所以,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將自己獻在祂的面前,必使祂悅納,成為祂的食物(來十三15~16)。

今日鑰節提到「按日期獻給我」。舊約時代的以色列民,每年(七個重要的年節)、每月(每逢月朔日)、每週(安息日)、及每天都要持續不斷地獻上「馨香的火祭」。然而,每日獻的祭是整個獻祭的基礎,一切其他獻的只是加上去,而不是取代它。今天,我們都是神的祭司,無論我們所從事的工作有多忙碌,也應將我們的時間分別給祂。每天早和晚、每星期和每節期,我們在生活中當以什麼為中心呢?當持續不斷地獻上什麼給神呢?

「願我們對主的愛單純,從祂的觀點來看,都是一切的食物!」 ── 邁爾

【默想】

昔日,以色列人按不同的日子獻上當獻的祭物,今天,我們是在每一個日子盡上我們當盡的本分。以色列人每日早晚都要獻燔祭,素祭,奠祭,得以親近神,向神禱告並感恩;並且所獻的火祭也成為神的食物。我們是否每日向神獻上頌讚和禱告的祭呢?我們是否每日將自己獻給神,使祂滿足呢?

【禱告】

親愛的主,讓我們每次到你面前,為你擺設愛的筵席,讓你得到真正的滿足。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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