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

【讀經】民第三十一章

【主題】戰勝米甸人及分配擄物

【提要】

第三十一章記載三件事,就是:

  1. 1.  以色列人戰勝米甸人(1~12節)
  2. 2.  在營外的潔淨(13~24節)
  3. 3.  處理擄物(25~54節)

本章是神命令以色列人擊殺米甸人,報復他們聯同摩押人,召巴蘭咒詛以色列人(二十二4、7),及引誘以色列人在什亭犯罪(二十五14~15)。本章描述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在摩押平原上擊敗米甸人;然後兵丁要行潔淨之禮;之後交戰取得了的擄物要與全會眾均分。

【鑰節】

民三十一49~50:「對他說:『僕人權下的兵已經計算總數,並不短少一人。如今我們將各人所得的金器,就是腳鍊子、鐲子、打印的戒指、耳環、手釧,都送來為耶和華的供物,好在耶和華面前為我們的生命贖罪。』」

【鑰點】

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處理擄獲之物的方法。這個原則在大衛的時代仍存留(撒上三十2~25)。以色列人把所擄來的分作兩半:一半歸與出去打仗的精兵,一半歸與全會眾。兵丁所分得的,按每五百取一的規定奉獻給神。百姓的,按每五十取一的規定,歸給利未人。此外,帶領軍隊的首領有額外的奉獻,他們將各人所得的金器,都送來為耶和華的供物,作為生命的贖價。從屬靈意義的觀點看,就是我們財物奉獻的原則 ── 當奉獻給神的就奉獻給神,當給人的就給人。

今日鑰節提到「都送來為耶和華的供物。」本章是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之前的最後一場戰役;其重點不在戰役本身,而是在處理擄回財物的原則。摩西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將所擄來的物分作兩半,使打仗的與全會眾均分,而祭司與利未人也有份。此外,帶領軍隊的千夫長、百夫長仔細數點兵丁之後,發覺竟無一人傷亡。他們都明白這場勝利是因神與他們同在。因此出於感恩之心,他們將所得的金器都送來奉獻給神,作為以色列人的紀念,見證神大能的保守。今日在屬靈的爭戰中,主是帶領我們得勝的主。因此,我們應將得勝歸榮耀給神主,並樂於與人分享得勝的結果。

「在神眼中前後方的人有別嗎?如何分享成果才合神的心意?」 ── 《靈修版聖經註釋》

【默想】

我們財物奉獻的是否是出於感恩的心,而將所得的一部分獻給神,也將一部分用來供給有需要的人呢?

【禱告】

神啊,我們所擁有的一切,全是從你而來。幫助我們懂得向你奉獻,也與人均分。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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