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森被群鬼附的人
格拉森被群鬼附的人
〔新約聖經人物〕
〔新约圣经人物〕
「耶穌不許,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將主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可五19)
《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記載主耶穌趕逐群鬼的事(太28~34,可五1~20,路八26~39)。馬可及路加的記述,基本上是相同的,但《馬太福音》八章28節明明的記載說兩個被鬼附的人,是把人數明確記出來;《馬可福音》五章和《路加福音》八章皆只提到其中之一個被鬼附的人,想必是被鬼附著最嚴重可憐的人,而且是傳揚主耶穌作見證的人,因此馬可和路加特別對於這一個被鬼附的人情形,作了很詳細的記錄。馬太記人數,乃是肯定他的見證,而「二」是見證人的數目字,因猶太律法作見證要有兩個人。摩根說的好,「我們思想的這一段故事,對我們有什麼價值?我覺得聖經把這些事記錄下來,對我們一定有價值。第一個價值是,這故事揭露了邪靈的世界。第二個價值是,它啟示了我們的主有勝過這邪靈世界的權能。」
在這段記載裡,相比之下,馬可詳細記錄此神蹟,可以看出他特別重視趕逐惡鬼,表明主耶穌擁有戰勝邪靈世界的大能。主耶穌來格拉森的目的,似乎就為了遇見這個被群鬼附著的人。馬可形容這位被鬼附之人的光景(可五3~8),乃是:
路加則描述這人被污鬼附著的光景(路八27~29),乃是:
我們不知道這個人是如何被鬼附身的,只知道他被鬼附著的後果是何等的可怕,而「被鬼趕到曠野」(路八29)。
主耶穌問被鬼附的人的名字,而回答的卻是「群」(原為羅馬軍隊編制的名稱,每群大約有三至六千個士兵)。可以想像他被邪靈轄制得多麼痛苦,悲慘到如此可怕的地步。主耶穌定意要把他身上所有的群鬼完全趕出去,所以答應群鬼的要求讓他們去附著在豬群中。結果兩千頭豬闖下山崖、掉在海裡淹死了。然而,城內的人不但沒有為那人恢復正常而高興,卻因看重放豬的人的損失而害怕,因此要求主耶穌離開他們的地方。今天,那個地區的居民被人稱作 Toglodites,翻譯出來就是「住在墳墓裡的人」。那城因拒絕祂,祂就離棄了它。幾千年來我們還可以看見那城因拒絕祂,所帶來的後果。
這個曾被大群污鬼附身的人,後來得到主拯救、釋放,坐在耶穌腳前。雖然眾人因為害怕要求祂離開,他卻希望和改變他生命的主同在,服事祂,為祂所用。主卻吩咐他到自己的親屬那裡,告訴他們主在他身上所行的大事。從這件事,我們看見主對每一個蒙恩得救的人都有相同的託付:要回到自己的家中、親友、同事、同學當中,見證祂在我們身上所行的是「何等大的事」 —— 祂如何改變我們,救我們脫離撒但的權勢和罪惡的捆綁,並我們如何得到救恩的平安、喜樂。傳揚福音固然需要有更多裝備,但對家人親友作見證,是我們的第一步。昔日那人因認識、經歷了主在他身上的作為,不但照著主的託付到自己家中、親友那裡,以親身的經歷,忠心傳揚「何等大的事」。結果「眾人就都希奇」。若我們得救已久,若仍未向家人傳福音,見證主的作為,那我們是何等虧欠主的託付呢?
【默想】
「耶稣不许,却对他说:「你回家去,到你的亲属那里,将主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样怜悯你,都告诉他们。」」(可五19)
《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记载主耶稣赶逐群鬼的事(太28~34,可五1~20,路八26~39)。马可及路加的记述,基本上是相同的,但《马太福音》八章28节明明的记载说两个被鬼附的人,是把人数明确记出来;《马可福音》五章和《路加福音》八章皆只提到其中之一个被鬼附的人,想必是被鬼附着最严重可怜的人,而且是传扬主耶稣作见证的人,因此马可和路加特别对于这一个被鬼附的人情形,作了很详细的记录。马太记人数,乃是肯定他的见证,而「二」是见证人的数目字,因犹太律法作见证要有两个人。摩根说的好,「我们思想的这一段故事,对我们有什么价值?我觉得圣经把这些事记录下来,对我们一定有价值。第一个价值是,这故事揭露了邪灵的世界。第二个价值是,它启示了我们的主有胜过这邪灵世界的权能。」
在这段记载里,相比之下,马可详细记录此神迹,可以看出他特别重视赶逐恶鬼,表明主耶稣拥有战胜邪灵世界的大能。主耶稣来格拉森的目的,似乎就为了遇见这个被群鬼附着的人。马可形容这位被鬼附之人的光景(可五3~8),乃是:
路加则描述这人被污鬼附着的光景(路八27~29),乃是:
我们不知道这个人是如何被鬼附身的,只知道他被鬼附着的后果是何等的可怕,而「被鬼赶到旷野」(路八29)。
主耶稣问被鬼附的人的名字,而回答的却是「群」(原为罗马军队编制的名称,每群大约有三至六千个士兵)。可以想象他被邪灵辖制得多么痛苦,悲惨到如此可怕的地步。主耶稣定意要把他身上所有的群鬼完全赶出去,所以答应群鬼的要求让他们去附着在猪群中。结果两千头猪闯下山崖、掉在海里淹死了。然而,城内的人不但没有为那人恢复正常而高兴,却因看重放猪的人的损失而害怕,因此要求主耶稣离开他们的地方。今天,那个地区的居民被人称作 Toglodites,翻译出来就是「住在坟墓里的人」。那城因拒绝祂,祂就离弃了它。几千年来我们还可以看见那城因拒绝祂,所带来的后果。
这个曾被大群污鬼附身的人,后来得到主拯救、释放,坐在耶稣脚前。虽然众人因为害怕要求祂离开,他却希望和改变他生命的主同在,服事祂,为祂所用。主却吩咐他到自己的亲属那里,告诉他们主在他身上所行的大事。从这件事,我们看见主对每一个蒙恩得救的人都有相同的托付:要回到自己的家中、亲友、同事、同学当中,见证祂在我们身上所行的是「何等大的事」 —— 祂如何改变我们,救我们脱离撒但的权势和罪恶的捆绑,并我们如何得到救恩的平安、喜乐。传扬福音固然需要有更多装备,但对家人亲友作见证,是我们的第一步。昔日那人因认识、经历了主在他身上的作为,不但照着主的托付到自己家中、亲友那里,以亲身的经历,忠心传扬「何等大的事」。结果「众人就都希奇」。若我们得救已久,若仍未向家人传福音,见证主的作为,那我们是何等亏欠主的托付呢?
【默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