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見、進入、出去

朝见、进入、出去

〔舊約鑰字〕

〔旧约钥字〕

「在各節期,國內居民朝見耶和華的時候,從北門進入敬拜的,必由南門而出;從南門進入的,必由北門而出。不可從所入的門而出,必要直往前行,由對門而出。民進入,王也要在民中進入;民出去,王也要一同出去。」(結四十六9~10)

《以西結書》第四十六章記載恢復獻祭的條例。全章可分為三部分,就是:

  1. 1.  君王獻祭的條例(1~15節)
  2. 2.  君王分業的條例(16~18節)
  3. 3.  烹煮祭牲的條例(19~24節)

本章記載以獻祭條例為主軸,先論及與君王有關的事例,再談到有關祭司的事例。第四十五章以西結提到君王不僅在每年的主要節期有獻祭的義務,本章他則繼續論及在每週的安息日、每月第一日的月朔和每日的早晨,王也當獻祭。王獻祭時,必須由內院朝東的門進入,在內院門廊前的門檻那裡敬拜,然後再由此出去。當祭司獻祭的時候、王不能進入內院只能站在門檻那裡敬拜神,而其他眾民要站在王後面。此外,在節期獻祭時,也需留意進出的規定:

  1. 1.  眾民離開外院的時候,不可從所入的門而出,必須從對門而出;就是由北門進入,南門出去,反之亦然。
  2. 2.  王獻甘心祭時,朝東的門要敞開,獻畢由此門離去,並關上門。

有關每日獻祭的條例,說明沒有一天不是敬拜的日子;他們所獻祭的燔祭牲都是要無殘疾的,素祭也要照所定規的數量和種類。接著,他論王產業的繼承的條例,強調

  1. 1.  王要將自己的產業賜給兒子,作兒子承繼的產業
  2. 2.  王不可奪取百姓的產業
  3. 3.  王若將產業賜給臣僕,到自由之年(禧年),仍要歸回到王家

最後,他被引至聖殿內院,祭司室旁邊的西邊,就是那些煮祭牲的房子。煮祭物的廚房,是位於外院的四個角落。在這四個廚房裡面,殿內利未人的奴僕,在那裡煮祭牲。他提到有關司烹煮祭牲的事例:

  1. 1.  烹煮祭牲必須在耶和華所指定的聖別場所進行
  2. 2.  不可將任何祭物帶到外院,恐怕它們會使百姓成聖,使祭司在職分上與百姓的聖別區隔失去界線。

本章值得注意的就是,這三個詞構成一個完整的過節歷程:先「朝見」神 ➜ 再「進入」神的同在 ➜ 最後帶著更新「出去」

  1. 1.  「朝見」希伯來文為 Raah(拉阿),意思是「看見」、「注視」、「察覺」、「出現在某人面前」。舊約常用這個詞來描述「看見耶和華的面」或「出現在耶和華面前」。例如:「一年三次,所有的男丁要朝見主耶和華。」(出二十三17)
  2. 2.  「進入」希伯來文為 Bow(波),意思是「進來」、「帶入」、「進去 」。這個詞表示從一個地方進到另一個地方。它是舊約最重要的動詞之一,常用來描述:
    1. (1) 進入迦南地
    2. (2) 進入會幕
    3. (3) 神的榮耀進入聖殿
  3. 3.  「出去」希伯來文為 Yatsa(雅察),意思是「離開」、「出發」、「被差遣」。這個詞不只指離開某地,也常表示:
    1. (1) 帶著使命出去
    2. (2) 展開新的旅程
    3. (3) 經歷生命的更新

    奧古斯丁說的好,「敬拜是進入神的同在,然後出去活出祂的榮耀。」

本段經文提醒我們:

  1. 1.  朝見神 —— 我們來到祂面前,承認祂的主權,焦點從自己轉向神。正如章伯斯所說:「真正遇見神的人,不可能仍然保持原來的樣子。」因此,當我們進入祂的同在時,必然經歷生命的更新、醫治與力量,生命也因此被改變。
  2. 2.  不可由原門出去 —— 每一次親近神之後,我們不應停留在原來的光景,而是要帶著新的眼光、順服與使命回到生活中。
  3. 3.  保持秩序 —— 在各節期,眾民朝見神時必須按方向進出:從北門進入,就要由南門出去;從南門進入,就要由北門出去。這種有秩序的敬拜提醒我們,在教會聚會中,「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林前十四40)因此,我們在聚會中應保持秩序而不失自由,既要嚴謹,也不可隨便。
  4. 4.  合一的敬拜 —— 過節顯然不是個人的單獨行動,而是王與民一同奉獻,一同行動,也一同共進退。這裡我們可以應用到在今日的教會生活中,就是所有聖徒都要一同參與事奉,並同心合一的敬拜。

「在各节期,国内居民朝见耶和华的时候,从北门进入敬拜的,必由南门而出;从南门进入的,必由北门而出。不可从所入的门而出,必要直往前行,由对门而出。民进入,王也要在民中进入;民出去,王也要一同出去。」(结四十六9~10)

《以西结书》第四十六章记载恢复献祭的条例。全章可分为三部分,就是:

  1. 1.  君王献祭的条例(1~15节)
  2. 2.  君王分业的条例(16~18节)
  3. 3.  烹煮祭牲的条例(19~24节)

本章记载以献祭条例为主轴,先论及与君王有关的事例,再谈到有关祭司的事例。第四十五章以西结提到君王不仅在每年的主要节期有献祭的义务,本章他则继续论及在每周的安息日、每月第一日的月朔和每日的早晨,王也当献祭。王献祭时,必须由内院朝东的门进入,在内院门廊前的门槛那里敬拜,然后再由此出去。当祭司献祭的时候、王不能进入内院只能站在门槛那里敬拜神,而其他众民要站在王后面。此外,在节期献祭时,也需留意进出的规定:

  1. 1.  众民离开外院的时候,不可从所入的门而出,必须从对门而出;就是由北门进入,南门出去,反之亦然。
  2. 2.  王献甘心祭时,朝东的门要敞开,献毕由此门离去,并关上门。

有关每日献祭的条例,说明没有一天不是敬拜的日子;他们所献祭的燔祭牲都是要无残疾的,素祭也要照所定规的数量和种类。接着,他论王产业的继承的条例,强调

  1. 1.  王要将自己的产业赐给儿子,作儿子承继的产业
  2. 2.  王不可夺取百姓的产业
  3. 3.  王若将产业赐给臣仆,到自由之年(禧年),仍要归回到王家

最后,他被引至圣殿内院,祭司室旁边的西边,就是那些煮祭牲的房子。煮祭物的厨房,是位于外院的四个角落。在这四个厨房里面,殿内利未人的奴仆,在那里煮祭牲。他提到有关司烹煮祭牲的事例:

  1. 1.  烹煮祭牲必须在耶和华所指定的圣别场所进行
  2. 2.  不可将任何祭物带到外院,恐怕它们会使百姓成圣,使祭司在职分上与百姓的圣别区隔失去界线。

本章值得注意的就是,这三个词构成一个完整的过节历程:先「朝见」神 ➜ 再「进入」神的同在 ➜ 最后带着更新「出去」

  1. 1.  「朝见」希伯来文为 Raah(拉阿),意思是「看见」、「注视」、「察觉」、「出现在某人面前」。旧约常用这个词来描述「看见耶和华的面」或「出现在耶和华面前」。例如:「一年三次,所有的男丁要朝见主耶和华。」(出二十三17)
  2. 2.  「进入」希伯来文为 Bow(波),意思是「进来」、「带入」、「进去 」。这个词表示从一个地方进到另一个地方。它是旧约最重要的动词之一,常用来描述:
    1. (1) 进入迦南地
    2. (2) 进入会幕
    3. (3) 神的荣耀进入圣殿
  3. 3.  「出去」希伯来文为 Yatsa(雅察),意思是「离开」、「出发」、「被差遣」。这个词不只指离开某地,也常表示:
    1. (1) 带着使命出去
    2. (2) 展开新的旅程
    3. (3) 经历生命的更新

    奥古斯丁说的好,「敬拜是进入神的同在,然后出去活出祂的荣耀。」

本段经文提醒我们:

  1. 1.  朝见神 —— 我们来到祂面前,承认祂的主权,焦点从自己转向神。正如章伯斯所说:「真正遇见神的人,不可能仍然保持原来的样子。」因此,当我们进入祂的同在时,必然经历生命的更新、医治与力量,生命也因此被改变。
  2. 2.  不可由原门出去 —— 每一次亲近神之后,我们不应停留在原来的光景,而是要带着新的眼光、顺服与使命回到生活中。
  3. 3.  保持秩序 —— 在各节期,众民朝见神时必须按方向进出:从北门进入,就要由南门出去;从南门进入,就要由北门出去。这种有秩序的敬拜提醒我们,在教会聚会中,「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十四40)因此,我们在聚会中应保持秩序而不失自由,既要严谨,也不可随便。
  4. 4.  合一的敬拜 —— 过节显然不是个人的单独行动,而是王与民一同奉献,一同行动,也一同共进退。这里我们可以应用到在今日的教会生活中,就是所有圣徒都要一同参与事奉,并同心合一的敬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