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廿二章
經驗的申辯(廿二1-10)
保羅對那些要害他的暴民的辯謢,不在乎辯論而在於說出他的親身經歷;個人經歷畢竟是最難駁倒的論據。這辯謢在本質上是個似非而是的道理。它所強調的是兩點:
(一)它強調保羅與他的聽眾的同一性。他是猶太人,而且他絕不忘記(比較林後十一22;腓三4,5)這事。他是大數人,而大數並非一個小城。它是地中海一個大港,位在塞納斯河(Cydnus)口,為遠方伯拉河經小亞細亞各地而來的終點。它是古代的一個最大的大學城。他是拉比,在迦瑪列門下受教,而迦瑪列乃『律法的榮耀』,大約五年前才去世。他曾經為祖宗的信仰而熱心迫害人。在這一切事上,保羅全與聽眾相一致。
(二)它強調保羅與其聽眾不同之處。根本上的差別乃是他視基督為萬人的救主,視上帝為愛惜萬人的。他的聽眾卻視上帝是只愛猶太人的。他們要固持上帝所賜他們的特權,而且視那把特權廣傳及國外的人為褻瀆者。不同之處乃是保羅親自見到基督。
保羅一方面與他的聽眾同一體;另一方面他卻與他們分別開來。基督徒正是這樣,他活在世上,但是上帝把他區別開來,使他成為聖潔,從事特別的任務。
保羅續述他的生平(廿二11-21)
首先,保羅又一次強調他與聽眾的同一。他到達大馬色時,指點他的是亞拿尼亞,他是個虔守律法的人,也是猶太人所共知的好人。保羅強調的事實乃是他並不是來毀壞祖先傳下的信仰,卻是要成全它。這是路加的遠視敘述。我們把這使徒行傳第九章和加拉太書第一章對�汍炕A便發現這是保羅三年以後上耶路撒冷,那就是在他訪問亞拉伯及在大馬色作見證之後的事。
在使徒行傳第九章,我們知道他離開耶路撒冷,是因為那些憤怒的猶太人會危害他的生命;而這�堳o說他離開是因為一個異象。這兩者之間並不矛盾,而是從不同觀點述說同一件事。保羅所要提出之點乃是他並不願意離開猶太人。上帝叫他離開時,他便爭辯。他說他過去的紀錄一定會使他的轉變對猶太人更為印象深刻;但是上帝說猶太人絕不會聽他的,而他必須到外邦人中去。
這�埵閉Y種不滿足似的,正如他的主一樣,保羅自己的人不會接待他(約一11)。他簡直就是說,「我有無價之寶的恩賜要給你們,但是你們不肯接受;所以給了外邦人。」
第十四節不只是保羅生活的撮要,也是基督徒生活的撮要。其中包括三點。(一)知道上帝的旨意,基督徒的第一個目標是要知道上帝的旨意,並且遵行。(二)注目那義者。基督徒的目標是天天在復活主的臨在中行走。(三)聽上帝的聲音。據說有一個偉大的講道者在講道中,一而再地停下來像要聽一個聲音。基督徒要常常在世界的眾多聲音之上,聽上帝的聲音告訴他往那�堨h,並且作甚麼。
難堪的敵對(廿二22-30)
由於提及外邦人,又叫暴民淚昂起來。猶太人反對的不是對外邦人講道;他們所反對的乃是外邦人不曾接受割和律法,便得到特權。如果保對外邦人傳講猶太教的軛,一切便會安然;就是因為對他們傳講基督教的恩典,猶太人才暴怒起來。他們依東方人的作風,採取一般的,表示不同意的辦法,他們喧嚷,摔掉衣裳,把塵土向空中揚起來。
千夫長不懂亞蘭文,也不知道保羅說的甚麼;但是有一件事他確然明白──他一定不容許暴動,而且一定要馬上對付任何可能引致暴動的人。於是他決意用鞭子拷問他。這並不是懲罰;只是使人吐露真情或認供的最有效的辦法。鞭子是一種用尖銳的骨和鉛裝飾好的皮鞭。沒有人可以抵受得住,而且許多人因此致死。
後來保羅說話了。西塞羅(譯註:古羅馬雄辯家,政治家,哲學家Marcus Tullius Cicero 106-43 B. C.)說過:『捆綁一個羅馬公民是惡行;毆打他是罪行;殺死他便差不多像弒父一樣的壞。』千夫長害怕起來。保羅不只是公民,而且生下來便是自由的(人)就是千夫長必須用錢才買得到的自由。千夫長知道他做了一件一定使他丟官,也許可以使他丟命的事。於是他解開了保羅,而且決意叫他面對公會,以求了解實情。
好幾次保羅準備維護他的尊嚴;可是從來都不是為了他自己的緣故。他知道他的任務尚未完成;有一天他會甘心為基督而死,可是他卻不會在這時候丟掉他的生命。──《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