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廿四章
二四1 保羅離開耶路撒冷往該撒利亞之後五天,大祭司亞拿尼亞同幾個公會的人隨即到達。他們聘請羅馬人帖土羅做他們的主控律師,負責在腓力斯面前控告保羅。
二四2∼4 帖土羅開始訴訟前,先對巡撫加以奉承。當然,他的話在某程度上是真的。腓力斯確曾壓抑暴動、叛亂,維持社會治安,但帖土羅誇張事實,顯然是為了自己的目的討好巡撫。
二四5∼8 他繼而提出四項清晰的控訴,告使徒保羅:
1.他是瘟疫,即是害蟲或令人討厭的人,
2.他是鼓動普天下眾猶太人生亂的。
3.他是拿撒勒教黨的一個頭目。
4.他連聖殿也想要污穢。
二四9 帖土羅對腓力斯判斷對保羅的控訴的能力,表示有信心。在場的猶太人加把聲音,支持帖土羅提出的控訴。
二四10 巡撫點頭示意,保羅就起來自辯。首先,他表示得以在一個有多年斷事經驗、熟悉猶太人習俗禮儀的人面前為自己分訴,已經滿足了。這看似是奉承的話,但其實是有禮貌地說出事實。
然後保羅為自己的控訴逐一答辯。
二四11 有人指控他是個令大眾討厭的人。他回答,從他上耶路撒冷那天到被指控,只有十二天。他去的目的是守禮拜,不是要惹起動亂。
二四12,13 接�式A他否認那指他煽動猶太人發起叛變的控罪。在殿�堙A……在會堂�堙A或是在城�堙A他都沒有和人辯論,或企圖煽動群眾。這全都是事實,無人可以否定。
二四14∼17 保羅沒有否認第三項控罪,即是他是拿撒勒教黨�堛漱@個頭目。但他明說,他按�成犒D事奉猶太人的神,和舊約一切所記載的。他與每一個信仰正統的猶太人,特別是法利賽人一樣,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因�惌收葑瘙N來的復活,他竭力保持時時刻刻與主和人關係和諧。他不單沒有煽動猶太人起來動亂,反而是來到耶路撒冷,把捐項帶給猶太百姓。他所指的,當然是馬其頓亞該亞教會捐出的供物,指定要送給耶路撒冷有需要的希伯來基督徒。
二四18,19 關於第四項控訴,指他污穢聖殿,保羅這樣回答,他在殿��獻祭時,按猶太人的例許願,有幾個從亞西亞來的猶太人看見他,就告他帶不潔淨的外邦人進入聖殿。這當然是錯的。當時,保羅只是獨自一人,在殿�堣w經潔淨自己了。這幾個從亞西亞來的猶太人,在耶路撒冷發動暴亂對抗保羅。他們若有告保羅的事,就應當來到該撒利亞控告他。
二四20,21 保羅隨即向這些在場的猶太人挑戰,叫他們說明,保羅站在耶路撒冷公會前的時候,犯了甚麼罪。他們說不出。他們只能說一句話,就是保羅大聲說:「我今日在你們面前受審,是為死人復活的道理。」換句話說,控訴中被指犯法的事並不屬實的,而那些屬實的事不是犯法的。
二四22 腓力斯聽審後,感到進退兩難。他清楚曉得這基督徒的信仰,可以判斷誰是誰非。站在他面前的被告人顯然沒有犯任何罪行,抵觸羅馬律法。然而,假如他宣告保羅無罪,就會惹來公憤。站在政治立場,他要逢迎猶太人的意思。所以,他拖延審訊,充當權宜之計。他宣佈會等千夫長呂西亞下來該撒利亞,其實這只是一種拖延的策略。千夫長可曾到達,則沒有記載。
二四23 腓力斯總括這案時,吩咐把保羅扣押,但要寬待他,也不攔阻親友探望他,供給他食物、衣服。這清楚顯出巡撫腓力斯不把保羅看作是個凶暴的罪犯。
二四24,25上 公審後幾天,腓力斯
二四25下,26 看來,腓力斯比土西拉激動。雖然他覺恐懼,但不信靠救主。他拖延決志的時間,說:「你暫且去罷,等我得便再叫你來。」可悲的是,從聖經的記載看來,等他得便的時候從未臨到。然而,這並不是保羅最後一次向腓力斯作見證。隨後兩年,保羅在該撒利亞入獄,腓力斯曾多次召見保羅。其實,腓力斯希望保羅的朋友會送他一筆可觀的賄款,才釋放保羅。
二四27 過了兩年,即主後六十年,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腓力斯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留保羅在該撒利亞監�堙A戴上手銬、足鐐。──《活石新約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