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課 耶路撒冷大會
第十五課
經文: 使徒行傳15:1-35
主題: 耶路撒冷大會
焦點: 解決教會面對的問題
大綱:
直到地極的見證(13:1-28:31)
[教會擴展至已知的全世界]
耶路撒冷大會(15:1-35)
(外邦信徒不需要受割禮)
介紹:
在保羅結束了他的第一次宣教旅程之後不久,福音在外邦人中大受歡迎的消息傳開了,這就引起了一個極為重要的神學爭論。教會的領袖們聚集在耶路撒冷,來辯論和探討這一問題。核心的問題是:信了耶穌的外邦人是否必須受割禮,也就是說作猶太人,才能得救?在耶路撒冷大會上作出的決定對教會和福音的傳播都極為重要。
觀察與注釋:
耶路撒冷大會(15:1-35)
那年是主後49年,大約在主耶穌死而復活後的16年。對於得救的猶太人和得救的外邦人之間的關係,在教會�埵鹵E烈的爭議。猶太教和基督教之間的聯結還沒有被切斷。多數的猶太基督徒仍然不願接受歸化基督教的外邦人,除非他們也成為猶太人。耶路撒冷大會最後對此作出了正確決定,但是假設他們沒有的話,那就會對在外邦人當中傳福音起到極為不利的效果。你能設想告訴一個非猶太人說,他若想得救,必須先受割禮,作猶太人?!這個問題不是象我們今天可能以為的那樣簡單。
顯然,有些猶太信徒從耶路撒冷來到安提阿,開始“教訓弟兄們說──
‘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15:1)
這種錯誤的教導實際上是說:你若想得救,就必須先作猶太人。
在保羅和巴拿巴與他們“紛爭辯論”之後,門徒們就決定從安提阿派一個代表團去耶路撒冷(其中包括保羅和巴拿巴),去與使徒們和長老們討論這個問題(15:2)。
於是,那個基本上是由外邦人信徒組成的基督教教會,送了一個代表團去那個基本上是由猶太人信徒組成的基督教“母教會”。注意,保羅和巴拿巴被“教會送他們起行”,意思是他們有安提阿的教會所賦予的權柄、支持和祝福。
不管是在路上,還是到達後,安提阿的基督徒都公開地宣揚神在外邦人中行了何等大的事(15:3-4)。
但是在對教會、使徒和長老的彙報結束之後,幾個從法利賽教門出來的信徒就把事情挑明,說:
“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15:5)
以上的彙報和挑戰正式引發了耶路撒冷大會,使徒和長老們必須對此事作出一個結論。
經過一段激烈的爭論,大會先聽取了彼得的發言,然後聽了保羅和巴拿巴的。這些人所說的一切都對教會的未來有極重的分量。
彼得的發言(15:7-11)
彼得發言的要點可被總結如下:
彼得提醒大家神是如何揀選了他,讓他把福音帶給外邦人──他們聽見了福音,而且信了(15:7;見徒10:34-43)。
神知道這些聽見福音的外邦人的心,並且通過賜給他們聖靈來印證了他們的信仰,就象他對猶太人所作的一樣(15:8;見徒10:44-48)。
神“又藉著信潔淨了他們的心,不分他們我們。”(15:9)。
為什麼要試探神,把猶太人自己都從來不能承擔的重軛加在外邦人的頭上呢?(15:10)
猶太人和外邦人一樣,都是──
“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15:11)
彼得作為真理來傳揚的觀點就是:救恩乃是因著恩典、並藉著信心(弗2:8-9)。這就是神的道路,也是彼得的立場。
保羅和巴拿巴的見證(15:12)
在彼得的發言結束之後,保羅和巴拿巴講述了──
“神藉他們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蹟奇事。”(15:12)
現在就可以看清楚:為什麼在徒9章賜下聖靈給外邦人時,必須也有方言現象相伴,就象在五旬節賜下聖靈給猶太人的時候一樣。
同樣也可以看清的是:教會早期使徒們所行的神蹟奇事是為了證實所傳的資訊和印證資訊的使者(見可16:17-20;林後12:11-13)。
順便提到:保羅很可能是在耶路撒冷大會(主後49年)之前寫下的加拉太書,因為對保羅在信中所討論的許多題目耶路撒冷大會都作出了定論,而保羅並沒有在信中提到這次大會。
雅各的決定(15:13-21)
很有意思地是注意到,耶穌的同母異父弟弟雅各是這個大會的主席(15:13)。
重要的是,雅各回到神的話語中去,用它作最後決定的權威!
使徒行傳15:14中很有意思的一點是,名字“西門”的拼法是用的“西門”(Simon)的希伯來文形式Simeon,等同于路2:25-33中的先知“西面”。這�堿J可能是指彼得在15:7的講話,就是神從來都計畫著讓外邦人得救,成為他的子民;也可能是指先知西面在耶穌還是嬰孩時的預言,就是他將同時成為猶太人和外邦人的救主。
無論雅各是指西門彼得剛剛說過的話,還是先知西面在早些時候的預言,它們都是與神的話完全一致的,就是在先知書中預言的(摩9章;徒15:15-18)。
讓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得救從來都是神的永恆計畫的一部分(尤其見徒15:17-18)。
雅各在徒15:19講出了他的決定:
“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15:19)
雅各的意見其實就是:外邦人信徒沒有必要先受割禮,成為猶太人,就能得救。這是正確的結論。
雅各接著就提議寫一封公開信給外邦人基督徒,講明大會的決議,並且要求他們不要作以下三件事──
吃被偶像污染的食物
姦淫(性關係上不道德)
吃血和帶血的肉(15:20)
這三項要求的目的是為了提倡猶太人基督徒和外邦人基督徒之間的和平、合一和相交。這三項在非猶太人的文化中都是常見的作為,然而是被神的話嚴格禁止的。三項都是在律法之前被賜下的,雖然它們也包括在律法之中。
這三項行為都是猶太人所極為厭惡的。再說,它們都與神的話相合,而且不會傷害外邦人它們不是對得救的要求,而是對相交的提倡。
無論人是否同意加上這三項要求──它們看起來像是猶太人所要求的退讓,但是,神顯然贊同了大會的這個決議。因為核心的問題是救恩──如果在信心之外加上其他任何要求,那麼基督也就沒必要死了!(見
加2:19-21)
大家都同意由保羅和巴拿巴把此信送到安提阿,陪同他們的有兩個猶太弟兄──猶大和西拉。
信中的要點可以被總結如下:
安提阿的外邦人基督徒可以確信,耶路撒冷的教會沒有差遣去那些教導割禮是被要求的人。
大會的決定是由長老們和使徒們一致得出的。
保羅和巴拿巴被稱為是“我們所親愛的”。
兩個猶太弟兄猶大和西拉將口頭證實信上所寫的。
大會的決定是有聖靈的印證的。
請求外邦人信徒自願地“禁戒”三項以上提過的事。
不將其他的重擔放在他們身上。
信被帶到安提阿(15:30-35)
信被帶到安提阿,並向教會會眾誦讀了。大家就為著信�堛犒社y而歡喜(15:30-31)。有爭議的問題,無論是教義上的或是實踐上的,都可以用合乎聖經的方式解決掉,只要按照使徒行傳15章的樣式去辦。
猶大和西拉也在那�媊U勉和堅固了弟兄們。
猶大回了耶路撒冷,但是西拉留下了(中文版注:見和合本小字),與保羅和巴拿巴在一起,繼續“教訓人,傳主的道”(15:33-35)。
教會不光是渡過了她的第一次神學衝突,而且是以優異的成績通過考核。這一次是有極端重要的意義。基督教從此與猶太教劃清了界限!!救恩對猶太人和外邦人一樣都是單憑信心。
指導研經題
使徒行傳15:1-35
為什麼猶太信徒去安提阿,教導說外邦人必須受割禮?
送保羅和巴拿巴去耶路撒冷討論這一事項是否是個好主意?
為什麼從法利賽教門出來的人是最可能提出要求割禮的?
彼得的基本觀點是什麼?
保羅和巴拿巴在會上的貢獻是什麼?
你對雅各是主持人是否感到驚訝?為什麼?
雅各到哪里去尋求最終的回答?為什麼這很重要?
得出的結論是否正確?為什麼這是非常重要?
你是否同意外邦人 基督徒應當禁戒這三樣事?是否應該有任何限制?
這些限制的目的是什麼?它們是否是明智的?
所選擇的交流方法是否很好?為什麼?
為什麼大會的決議在安提阿被如此熱烈地接受?
這一決定對在外邦人中傳福音有什麼樣的影響?
教師手冊
教導重點: 第十五課
經文: 使徒行傳15:1-35
金句: “他們住了聲,雅各就說:‘諸位弟兄,請聽我說方才西門述說神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下。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15:1-35)
主題: 耶路撒冷大會
焦點: 解決教會面臨的實際問題
主旨: 依靠聖靈、和神話語的權柄,按合乎聖經的程式列事,教會在有爭議的問題上就能得出正確的答案。
使徒行傳15章所運用的程式給我們樹立了一個好榜樣,就是如何用合乎聖經的方法來解決教會中有關信仰和行為的問題。
合乎聖經的程式包括──
承認存在造成紛爭的分歧(15:1-2)
注意: 假裝爭議不存在,或簡單地認為對方是錯的,都會製造更大的麻煩和衝突。
召開會議聽取各方的意見(15:2-3)
注意: 某個權柄的組織需要採取行動,提供適合聽取辯論的講壇。
預先瞭解盡可能多的相關資訊(15:4)
注意: 在會前非正式地收集事實,以便在正式大會上能有合適的背景和參考框架。
清楚地定義問題所在(15:5)
注意: 只有抓住事實的本質,才能作出正確的決定。
公平地聽取雙方的意見(15:7-12)
注意: 儘管這�堥S有記錄辯論的全過程,顯然,雙方都有機會發表意見。
用神的話語作為最高的權威來衡量人說的陳述、事實和經歷(15:13-18)
注意: 雅各最終用神的話作標準作出了決定。彼得、保羅和巴拿巴的見證與神的話是一致的;而法利賽人信徒的立場卻不是,這就得出了結論。
尋求聖靈的指引(15:28)
注意: 顯然,聖靈向雅各和大會成員印證了:大會的決定是正確的。
以宣導合一和團契的方式清楚地傳遞(交通)大會的決定(15:19-29)
注意: 寫信是很一個明智的交通的方式,派猶大和西拉去在口頭上印證更是。沒有居高臨下的姿態。
信中所寫的禁戒是請求,而不是命令;是為了提倡相交與合一。
結論:神喜悅我們以正確的方式作出正確的決定,並正確地傳遞給信徒。
徒15章確實為有爭議的問題提供了合乎聖經的解決途徑。
——莫克《使徒行傳系統查經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