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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二課

 

題示:請先將五至七章,又九至十一章讀幾遍,作爲這一課的準備。

 

       書信與四福音之間的關係,有點像利未記與出埃及記之間的關係。四福音告訴我們,羔羊的寶血使我們得自由,書信告訴我們神的靈住在我們裏面;四福音像出埃及記一樣指出神從外面對我們說話,書信又像利未記一樣指出神在我們裏面對我們說話;四福音使我們得著與神交往的基礎——即神的救贖,書信使我們得著與神同行的資格——分別成聖;書信又與利未記一樣,讓我們在多方面看見主耶穌赦罪的恩典。

                                                  ——巴斯德

 

    上一課的研究已經使我們清楚的判斷出,羅馬書確是保羅最偉大的傑作,正如馬丁路德也稱之爲「新約最偉大的代表作」。因爲它把福音的真理很深入而又很明白的表達出來,誠然是一個抗羅宗信徒必須經常誦讀,藉以堅守並保存純正福音真理的重要經書。

    這本書本來是爲教會寫的,使教會對福音的信仰不至變了質。但是可悲又可笑,教會後來竟偏離了這本書的真理。試問今天的羅馬教會與昔日接受這羅馬書的羅馬教會有了何等大的差別?任何忠實的讀者,只要看過羅馬書的教訓,都會感到今天的羅馬教會已經進到黑暗和離經叛道的地步,可以說是無可救藥了。

    其實我們各人都應該重視這本書才對,因爲聖靈既然在感動人編排聖經的時候,把它放在各書信的首位,那必然是聖靈的意思要我們最先明白它。

    我們在上一課經已看過它的結構和重點,現在我們可以再詳細一點選一些更有意義的地方來研究。當然,這樣的研究因爲有了限制,自然有許多問題和值得研究的地方也要放下來了;但是我們感到,只要我們能做到給與讀者們一個概括的指引,讓他們能在日後作更深入的研究,這樣我們就達到目的了。在開始的時候,我以爲首先要介紹一下這個古羅馬教會的情況,以後才能明白這本羅馬書的。

 

在羅馬的教會

 

    當保羅寫羅馬書的時候,他從未到過羅馬(一15),不過他常想到那裏去(一13,十五23),而且也說明正在計劃要去(十五2428)。那麽,我們要問,羅馬教會是怎樣産生出來的呢?根據保羅寫這書信時說,他們的信德已經「傳遍了天下」(一8)這一句話來看,他們的教會實在已經存在相當久了。無可懷疑的,福音傳到羅馬,這一定與許多定居在那裏的猶太人有關。安卡斯聖經手冊(Anguss  Bible Handbook)指出,柯域(Ovid)形容那裏的會堂是人們經常去的地方;祖溫奴(Juvenal)後來曾刑罰那些歸入猶太教的國民。再翻開使徒行傳第二章,我們看見,在那永不能叫人忘記的五旬節日,彼得講道給各種人聽,其中有從羅馬來的客旅,他們是猶太人和進猶太教的人。自然的,這些羅馬來的人必定從使徒們學了許多道理,才返回羅馬去。其中必有不少是真心信主的,他們可能變成羅馬教會的創辦人。而且,當然羅馬與各省的交往是那麽繁忙,猶大省並各地的信徒亦必有不少遷居那裏的,這就促成了羅馬教會的建立了。

    還有一點很清楚的,就是羅馬教會的會衆,是由猶太人和外邦人混雜而成的,保羅寫信的時候,有向猶太人說的(二1729,四1,七1等),也有向外邦人說的(一13,十一1323,十五1516等)。尤其是最後一章的問安更顯得清楚:在二十六位被問安的人中,有三分二的名稱是出自希臘文的。

    有人反對那些外邦信徒會有舊約聖經知識和猶太人宗教知識的說法,但我要提醒那些反對的人,許多最早信主的外邦人都是歸入猶太教的信徒。他們關心這新的福音與猶太人舊宗教的關係,絕不會比猶太信徒落後的。

    保羅寫這書的地點似乎是在哥林多,就是在他逃離以弗所那大暴亂(徒廿3),暫居住在亞該亞(就是希臘)那三個月之時寫的,當時堅革哩(哥林多的一個港口)教會的一位女執事非比,要到羅馬去(十六12),保羅就托她把這書信帶去。

 

保羅——不可或缺的人物

 

    再者,羅馬書既然是書信的第一卷,我們以爲簡略地介紹一下保羅本人是須要的。但是誰能「簡略」地介紹這位偉大的保羅呢?深信很少人做得到,雖然這樣,我以爲那位已故的霍士(C.A. Fox)所寫的最能滿足我們的要求:

    「保羅的偉大生平供獻,可以說由許多種不同,而且又明顯是對立的資歷促成的。他把當時社會三個大階層最主要的關係都集中在自己的身上;他是從最熱心的猶太教階層呼召出來的,所以猶太律法他了如指掌。他又是最從最高深的希臘文化階層呼召出來的,因爲他從小就住在希臘文化社會的中心,對於希臘文學的高深思想,十分熟悉。還有,他自生下來就享有羅馬人所享有的公民權。所以他有猶太人的血統、有希臘文化、有天生的羅馬國籍。而且不單這樣,他還有敏捷的思想,堅強的意志,豐富的感情和愛心。這些聯合起來,使他具有超常的身分資格,去完成他偉大的工作。無論在理性或靈性方面,他的表現都是熱切的、激烈的。此外,還有一點使他比別人更具使徒資格的,就是他之所以突然而又神奇的悔改信主,是因爲主自己直接向他顯現,並呼召他。這一點,使他成爲比任何人更適合以公正的態度來比較猶太教和基督教。他用活現的筆法把兩個信仰系統加以比對,從而證明基督教的思想並不如一般猶太人所以爲,是站在敵對和互相排擠的地位,反而出乎他們意料之外的,是從舊約真理而出,發展到耶穌基督而成熟,叫猶太教所盼望的因此才得到實現。」

 

基要的教義

 

    請再將頭八章經文看一遍,這一部分的中心思想豈不是「福音如何拯救罪人」嗎?拯救的辦法總括來說,是因爲藉基督得以現今稱義,將來得救。

    歷代以來,有心尋求神的罪人不斷的呼喊說:神啊!我怎樣才能與你恢服正常的關係?神啊!我怎樣才能在你面前稱義?神啊!我怎樣才能親近你?

    昔日保羅寫書的時候,那些罪人淒涼地這樣呼求,即今天這個科學昌明,文化進步的社會,罪人們的呼求不但沒有減輕,反而顯得更淒涼。在古時,人們的生活比較簡單,他們還可以有個機會思想一下靈裏面的問題;可是今天,我們的社會商業化了、工業化了、都市化了、機械化了,我們的生活不再是以日子計算,而是以分秒計算。這種複雜繁忙的生活,壓制著人的思想,叫人無暇再爲自己的靈性問題焦急,心中只挂慮生命上次要的事,爲物質,爲不能永存的事物獻上自己的生命。雖然這樣,在這二十世紀噪音叫人快要發狂的社會中,仍然有不少良心不安的心靈不斷地尋求、摸索、呼喊,想要得著神和好的途徑。他們好像這樣悲歎說:「唉!誰可以告訴我怎樣才能得到救恩,在神面前得稱爲義呢?」

    怎樣才能得稱爲義?保羅這書正是爲解答這問題。他很興奮的指出,基督的福音告訴我們,神已經爲一切肯悔改相信他兒子的人,預備了救恩,叫他們都能得稱爲義;但他同時又很逼切告訴我們福音另一方面的新啓示,就是神要向那些不肯悔改,和不義的罪人,發烈怒報應他們: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這是新的啓示)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一18)。

    神的忿怒是爲針對人拜偶像的罪和情欲的罪(一2132)、虛僞自義的罪(二116)、徒有宗教外表的罪(二1729),和濫用屬靈的權利去作惡的罪(三119)。

    「怎樣才能得稱爲義呢?」慢著,不要心急,保羅在下面會給我們完滿地解答這問題的;但在未解答之前,他必須先指出不能稱義的途徑:

   1)自然宗教不能使人稱義(一1920

        a這只會淪落爲崇拜偶像(一2132

        b也會偏向僞善不義(二116

   2)啓示宗教不能使人稱義(三12

        a猶太人不遵守神的律法(二1729

        b律法指控猶太人有罪(三120

   「怎樣才能得稱爲義呢?」再等一等,保羅會很快給我們答案的;但必須先提醒我們注意四個反面的真理。自然世界說:「我不能使人稱義」(一20),人的自我說:「我不能使人稱義」(二15),宗教禮祭說:「我不能使人稱義」(二1721),最後道德律法說:「我不能使人稱義」(三20)。

    「怎樣才能得稱爲義呢?」保羅傳福音已有了答案,或許這樣說,福音就是答案;這是羅馬書一至八章告訴我們的。這答案分兩方面:就是律法方面;或許說,法理上和道德上。人須要在神面前有一個新的地位——這就是律法方面。人同時需要一種新的能力使自己能在實際生活上行義——這就是能力方面或重生方面。福音在這兩方面都給我們完滿的答案。三章二十一節至七章六節說我們被「算」爲義——是藉著基督的救贖恩典,在律法上滿足了神的要求而被算爲義。七章七節至八章三十九節說我們得「成」爲義——是藉基督更新的靈,在我們裏面運行,使我們重生成爲義。注意:我們是藉十字架在律法上算爲義,但我們是藉聖靈得以在實際生活上成爲義。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舊約的)律法和先知爲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爲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在律法上有了一個新的地位)。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爲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爲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爲義。」

 

    跟著下去,保羅指出,亞當墮落的後裔可以因信稱義,這種論調並不是新創的。在神的計劃上,早就預定基督要釘十字架來救我們(正如上述所引證的經文),而且,即使是亞伯拉罕和大衛,他們也都是因信稱義的(第四章)。保羅把這一點一直引申下去,直到七章六節爲止。

    然後,由七章七節開始,他再繼續指出,這福音不但使人在神面前有了律法上稱義的地位,而且還更使人真正的在實際生活和內心上有了行義的力量。這誠然是一個「有福的佳音」了。

    到了七章十五至二十四節,保羅用他生動活現的筆法,使我們看到一個困苦的人。他被困在一種不能自救的自我矛盾心理狀態,雖然一直想要做好,但總做不來;又一直的不想去做壞,但禁不住又做了。他在這種自我困苦之中差不多到了窒息的地步,喊著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這個「困苦人」的問題,一直使許多解經家感到難以解明,究竟保羅所指的是一位信主「重生得救」,但還未得到完全釋放的基督徒呢?還是指一個未曾重生悔改的罪人呢?有些主張前者;但若果是這樣,一般來說,第六章是教訓信了的人過成聖生活,又向罪死等(第十一節等),爲什麽到了第七章保羅又突然返回來講論這個被捆縛得可憐的「困苦人》呢?倘若說這「困苦人」是一個未重生的罪人,這問題還是一樣未能解決。若果保羅認爲這「困苦人」一定要交代清楚,爲什麽他要在這裏交代呢?爲什麽不在頭三章經文交代呢?

    我記得以前有一位頗受衆人敬重的加爾文派循道會傳道人,曾經解釋過羅馬書第七章。這位傳道人本來是在一間清教徒開辦的學校裏長大的,所以他一點不贊成什麽「二等福分」或「完全無罪」的思想。據他的解釋說,羅馬書第七章之所以放在那裏,是爲要阻止我們太過注重第六章,以爲那就是結論。我們每一個人不可能真正的脫離「老我」,「老我」定要與我們聯在一起一直到死爲止。我還記得那位傳道人引用了「困苦人」那一段經文中的幾節來講解,然後洋洋得意的轉過來對我們說:「現在請看,這一章完結了沒有?下面還有繼續的講論嗎?」當然,他的答案是:「還未完結,經文還接下去的:你看第八章不是接續第七章嗎?到了第八章,你就可以看到那「困苦人」得到完全的釋放了!」

    事實是這樣,羅馬書第七章的「困苦人」並不是代表信的人或不信的人,經文本身根本沒有這種分別。保羅只不過用這「困苦人」來代表普遍「人類」,把墮落人性的一種基本需要描寫出來。試試從這書的內容次序的角度來看,你會立刻明白爲何保羅要在這裏論及他。前幾章我們看到福音救我們脫離罪行(衆數的)——先把律法上的義賜給我們(三21一四25),跟著在我們內心再證實這義,正如五章五節說「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五111),第二,保羅又指出,福音救我們脫離罪性(單數的)(五12~七6)。這對我們來說是十分需要的,因爲我們雖然在基督裏「稱義」,但我們的「本性」還是罪人的本性。所以,保羅指出,我們在基督裏承受了末後亞當的義,這義勝過了我們從始祖亞當所傳下來的咒詛。

    除了上述的問題之外,我還有一個可怕的問題需要福音爲我解決的。我所要求的,就是要在日常生活中,得到能力去行義,使我的一切動機和品德都能脫離這「住在我裏面的罪」的捆縛(七172023)。除非這問題能解決了,否則我仍是不能不呼喊:「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這就是「困苦人」的問題放在第七章的原因了。他已經有了前面三方面的拯救,但他還需要第四方面。他有了律法上的義,但仍缺乏實際行義的能力,這個答案是在第八章的高潮裏面。到此,聖靈一共被提及十九次之多,頭十三次被提及的時候,我們漸漸看到他賜我們能力勝過「罪性」,跟著勝過「肉體」,又勝過「身體」。最後實際的結果就是第四節: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啊!這「因信稱義」福音是何等的奇妙,使我們得到神賜給我們的兩方面的義,就是基督藉十字架賜給我們的義,和聖靈藉他自己能力分給我們的義!還有,那位神而人的救主爲我們促成這義,也是何等的奇妙!我們破産了,他甘願爲我們承擔一切的債項,責任和刑罰,並且還用他奇妙的恩典,把我們從破産的困苦之中,引進他那取之不盡的豐富裏!他替我們滿足了神律法的要求(五19)。他把神的愛無條件地帶來賜給我們(五5),他還是把神自己的生命放在我們裏面(八9)。所以,這一切使我們看見第七章的結束和第八章的結束完全不同。第七章的結束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個取死的身體呢?」第八章的結束卻說:「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我們既因信稱義……」

 

    請注意,五章一至十一節把因信稱義的七個果效總括起來說:「我們既因信稱義」:

     1)「我們得與神和好……」

     2)「我們因信得進入現今所站的這恩典中……」

     3)「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4)「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

     5)「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

     6)「免去神的怒忿……」

     7)「以神爲樂……」(雖然從前我們是神的仇敵,但如今已經藉基督與神和好了!)

 

三個死亡

 

    再請留意六、七、八章告訴我們,作基督徒要面對的三個死亡:

        第六章向罪死……向神活(第11節)

        第七章向律法死……許配給基督(第4節)

        第八章向肉體死……隨從聖靈(第13節)

 

九、十、十一章

 

    我們要說,這三章經文即使不是全本聖經中最難解的一段,最少也是接近最難解的一段,這樣的說法會不會是有點誇大呢?或許不會吧!因爲這三章經文所討論的問題,是非常艱巨的,又是叫人感到害怕的實際問題:神按著自己的旨意完全控制了整個人類罪惡的歷史。對我來說,羅馬書九章十八節,乃是整部聖經中最使我頭痛的一節經文。參看前後文,這一節聖經,很容易會叫人産生一個意念,就是那所謂神的主權,簡直就是不可思議的獨裁暴政。

    這一點我們要怎樣解釋呢?逃避這問題一定是錯的。把保羅所用的字句軟化(可能有人這樣做)而成爲別的字句也是錯的,勉強把經文意思以外的私意插進去解釋也是錯的。還有,以一種自滿的半加爾文主義來解(遲些我們會再論這一點),超過經文本身所說的這也是不對的。

    我們已經說過,保羅寫到第八章的時候,已經完成了他的偉論,指出福音怎樣個別的拯救每一個罪人。不錯,這福音確實是榮耀的,可是,他萬不能這樣就停下來,而對福音和以色列國關係這重要的問題視若無睹。倘若現在外邦人因信稱義了,又蒙神悅納得作神的兒子,與猶太人同蒙應許,站在同一地位,那麽以色列人從前與神所立的約又怎麽樣呢?這新的福音是不是表示,神已經「棄絕了他所預先知道的百姓」(十一2)?

    倘若福音真的表示神棄絕了他的百姓,那麽神在歷史中對以色列人一切的應許和管教,豈不是變成最虛僞不過的嗎?這些選民豈不是全人類之中最能保存那奇妙的彌賽亞來臨的應許嗎?他們當中的一些虔敬人,一直盼望彌賽亞來臨,解救他們脫離各樣的痛苦,把分散列國的各支派領回來,不再受外人的統治,得蒙潔淨成爲一大國,高過那些曾經統治過他們的列邦,這樣的信心仰望豈不是很符合神的旨意嗎?可是如今彌賽亞來了,以色列人所盼望的不但沒有實現,反而出現與他們所想望的最矛盾最相反的現象——那些得到應許之約的選民似乎完全被棄絕了。他們長久以來所盼望要得的好處,竟都給了那些與約無關的外邦人!

    這就是羅馬書九至十一章的背景問題了。若不先弄清這些問題,我們是無法瞭解這三章經文的真義的。還有一點,如果我們要準確地解釋保羅所寫的這些有關神主權的經文;我們一定要保持自己不離題又不離範圍。在不離題的方面,我們要注意保羅的目的是要指出,(1)以色列國民現今似乎被忽略,並不是與神所應許的相抵觸(參九613);(2)因爲以色列現今通國的罪和盲目,神卻使救恩個別的臨到外邦人和猶太人(參九23~十25);(3)又因爲「以色列全家終必都要得救」一定會在後來的日子實現,表明「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參十一2636)。

    至於不離範圍方面,我們要注意,這三章經文很明顯的是論及神在歷史上和計劃分配上管理人類和列國,並不是論及神對個人的拯救和人死後的事。這一點,在閱讀這幾章滿布難題的經文的時候,尤其是九章十四至二十二節那一段,我們是萬萬不能忘記的。

    約翰加爾文讀這段經文的時候,把其中的意義解成與永遠的救贖和滅亡有關,這顯然是錯的。這根本不是屬於這段經文的範圍。這經文只論及神在歷史上的分配,不是論及個人救贖。保羅在這一段一開始就說:「難道神有什麽不公平嗎?」——跟著以下整段的意思都是爲要指出那答案是「不」。倘若這些經節真的與個人永生永死有關,神就有不公平之處了。神自己在造人的時候,把一種道德觀念放在我們裏面,而這種道德觀念使我們難以接受,神竟創造人,又預定人沈淪。

    不,這一段經文根本不是論及人的永死:這些問題早在一至八章解決了,這段經文乃是論及(容許我們再強調)神在歷史上的分配計劃。這一點明白了,我們就毋須要把其中的字句「軟化」下來,或者把其中一小許「強解過去」。甚至對法老說的那些可怕的話(第17節),亦毋須畏懼可以坦然面對了——「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將你興起來」這一句說話,並不是意味著神從他出生的日子開始,已懷著這一個目的來興起他:這只是說他被提升作當時權力最大的國王吧了。即使我們翻開出埃及記九章十六節來看這一句話,那裏所含的意思也不是這樣,只不過表示神特意保守法老不會在過去的災中死去,好使所有的人因他的緣故認識神的作爲。

    再者,當保羅(仍然指著法老)說:「如此看來……神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第18節)。我們不必把這句話軟化下來,神並沒有控制法老的自由意志,叫他剛硬只不過是一種惡性循環。聖經十八次告訴我們法老之所以剛硬是因他拒絕的緣故。十八次之中有一半是法老自己促成的;另一半是神促成,但是法老與神之間的爭鬥,一定要以神事先對摩西所說的話來解釋,那時神對摩西說:「我知道雖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也不容你們去……」(出三19)。神知道法老的意志已定,他的心早已硬化。神不過利用法老這硬化的心,但並沒有控制他的意志。這種不斷硬化的過程是由於法老被災難催逼,以致他産生的行動也不斷的將他的罪顯露出來。

    這樣,法老就成爲全世界人類的警戒(羅九17)。但法老的永死問題並不是這段經文的話題;而且,神用這樣的一個「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第22節)爲例,爲的是要帶出一個重大的目的,要表明神不單是公義的,而且還定意要把恩典賜給千千萬萬「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這是第二十三節告訴我們的。

    有一點最重要不過的是,不要把神的預知和神的預定混爲一談。神預先知道每一個人做什麽;但並沒有預定了每一個人所做的事。不然,神就會變成罪惡的創造者了。

    神預知以掃會輕看他的長子名分;又預知法老的壞心腸?又預知摩西會在米利巴那裏因發怒而犯罪;以色列人會在加底斯巴尼亞反叛;猶大會賣主;猶太人會釘死他們的彌賽亞;但這許多事中,沒有一件是神預定的。若果說他預定了,那就等於誹謗他做出矛盾的事:一方面宣報什麽是罪,另一方面又預定人去犯那些罪。神絕不會預定人去犯罪的;但他確知人會犯罪,並且加以管制,好讓他最終的目的得到實現,

    我們這樣說,因爲這關係到以掃、法老、摩西,並所有保羅在羅馬書第九章所引述過的人。讓我們再以兩點來強調一下法老的例子:(1)神並沒有創造他成爲一個壞人;(2)神並沒有創造他成爲一個滅亡的人。請放心,神永遠不會創造一個本來就是敗壞和永遠沈淪的人,「難道神有什麽不公平嗎?斷乎沒有!」讀羅馬書第九章只要不將死後的事讀進去,僅以歷史的角度來看,事情就變得簡單了。摩西是因爲在米利巴所犯的罪而被拒絕進入應許之地;但是,我們會不會因此聯想到,他的罰刑是包括他死後得不到拯救呢?以色列人整體因在加底斯巴尼亞所犯的罪而死在曠野;請問是否他們全部靈魂滅亡呢?看一看較早之時,他們當中有不少的人用信心獻上各樣的祭,又以敬虔的態度來事奉主,答案就會不一樣了。

 

十二至十六章

 

    很抱歉,我們不能在這裏繼續研究最後一部分的經文,使我們多瞭解福音怎樣影響個人的品德。不過,這一部分是論及實際生活的問題,所以內容十分明白容易,相信不需要什麽特別的解釋。讀者若要研究,我們樂意推薦魏曼夫(Weymouth)所著的現代語文新約聖經,讀者只要照著我們在上一課(第一百二十八課)所列出的分段綱要來研讀這本新約聖經,就必有所得著了。

 

                試試能否回答這些問題

 

   1)書信怎樣分成每組各有九卷的兩大組?爲什麽這兩組書信會有這樣的名稱?

   2)頭九卷書信對我們基督徒有何特殊的關係?

   3)頭九卷書信比照提摩太后書一段經文時可以依次序分成那三組?

   4)你能按九卷教會書信分別指出基督九方面的描寫嗎?

   5)羅馬書可以分成那三大部分,而每一部分又可公成那三小段?

   6)羅馬書的鑰節是什麽?中心教義是什麽?一至八章(簡單的)所講論的真理又是什麽?

   7)第五章前幾節給我們列出因信稱義那七個結果?

   8)九、十、十一章有論及沈淪的事嗎?請列舉理由以證明之。

── 巴斯德《聖經研究──歸納性研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