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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十一章

 

1-36  以色列人和外邦人的得救問題

 

1-10  以色列人目前只是局部被棄絕

 

歷代以來,縱使在以色列最悖逆神的時候,神仍保存了少數的餘民(

5)──屬靈的以色列人、真正有信心的選民(見賽1:9)。 以利亞先

知時代不向巴力神屈膝的七千人(2-4, 見王上19章), 是顯著的例子

;在新約時代,神的餘民是那些因信稱義的猶太人(羅9:27-29; 11:5

),也就是照著神的恩典蒙揀選的人(5-7),包括保羅在內(1)。

 

8-10     引用舊約(見串9, 10),證明以色列人的頑梗不化並非在神預

            料之外,而是神所施的刑罰。

 

11-24  以色列人與外邦人的禍福息息相關

 

11-16

 

歷史上(見串11)因以色列人的撇棄福音,救恩臨到外邦人。保羅的

盼望是:外邦人的蒙福會挑起以色列人的妒忌,以致追尋救恩真理,

終相信耶穌,並給外邦人帶來更多的福氣。

 

16        「所獻 ...... 聖潔了」:以初熟之麥製成的麵餅奉獻給神之後,

            其餘的麵粉團便算為聖潔(民15:17-21)。

            在此「新麵」比喻信主的以色列人,

            「樹根」比喻以色列的列祖(參11:28);

            「全團」、「樹枝」的成聖,比喻整體以色列民的歸主(見26

            )。

 

17-24   用橄欖樹的比喻來說明救恩歷史的演進,以及新約教會與選民

            的關係。被折下的枝子是指剛硬的以色列人,野橄欖是指信主

            的外邦人。新枝子不可藐視舊枝子,以免像他們一樣,因靠自

            己、不相信神的救法而丟棄;舊枝子也不必自暴自棄,只要它

            們歸信神,將來必可接在本樹上,在督裡裡同為一體。

 

25-36  以色列人和外邦人都蒙憐恤

 

25-29  以色列人最終的復興

 

25-26   「等到 ...... 都要得救」:神「預先知道」 (見羅8:29-30

                的外邦人終必信主,而最後以色列人大體上接受耶穌所成就

                的救恩。

 

26-27   引用賽59:20-21; 31:33 , 表明以色列人的得救早有先知預

                言。

 

28-29   神既選召列祖,必愛以色列人到底。

 

30-32   不論是外邦人或以色列人,都是在不順服的情況下蒙神憐恤。

 

33-36   因著上述(25-32; 9:6-11:32)神救贖作為的奧秘而詠歎、頌

            讚,將榮耀歸給這位自給自足、行事完全獨立自主的神。

 

回顧與前瞻

 

羅馬書1-4章主要是講「信心」 ── 神的義是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

相信的人;

 

5-11章多論「盼望」這主題──我們既因信稱義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

恩典中,就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信、望又是建立在對神的認識上

,我們從救恩歷史看見神是行事有計劃有原則的神,雖然困難重重,

得贖仍在乎仰望這位遵守諾言的神。

 

12章以後則講以「愛」為總綱的基督教倫理──有了仰的對象,盼望

的確據,才能產生愛的原動力。

 

思想問題(第十一章)

 

1.神為何拯救外邦人?

  這表明神的心腸是怎樣的?

 

2.本段除了說明神不棄絕祂的子民之外,亦表明神的公義。

  (見11:21-22

  你認為神在新約時期是否也有施行公義的時候呢?

 

3.「頑梗」 (8節) 是對事物一種不顧現實、自以為是的態度。

  當你自省律己時,有否忽略對付自己的「梗硬」呢?

――《羅馬書串珠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