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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十四章

 

. 基督徒對軟弱之人的義務  14:1-15:13

 

    謙虛是基督徒必備的美德。 謙虛可使我們不定罪或批評軟弱的人, 反而使我們更願意承擔軟弱者的負擔。 有關謙虛, "謙虛"(Andreu Murray 著)一書的序文如此敍述:"謙虛, 這實是基督信仰至高無上的道德內容。 通常我們聽到稱基督教爲愛的宗教。但其愛只不過是以謙虛爲根的花而已……。 當根枯萎時其花必然會凋謝"。

    這種基督的謙虛使基督從可以享受同上帝同樣榮耀的天上來到這世上。他來到這世上替我們承擔了填補了我們和神之間的一切軟弱並承擔醜陋的罪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他確實以他的身體代受了我們應受的震怒。 "哪知他爲我們的過犯受害, 爲我們的罪孽壓傷; 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 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 53:5)。

    想到這些事實, 我們對誰也不可持有傲慢的態度。 我們應以耶穌爲榜樣謙卑對待軟弱者。 不僅謙卑對待, 還應象耶穌那樣以愛對待比我們更軟弱的人。

 

  1. 我們接納信心軟弱者的理由是什麽(14:3,4,9,10)?

    (3節)

          

     (4節)

          

     (9節)

          

     (10節)

          

*** 提示 ***

    *"信心軟弱的人"(1節): 指因風俗習慣,宗教教義而不能享受那些基督裏的自由的人。 即猶太人已受到救贖而得到了自由,但因他們的風俗習慣的制約他們不能吃那些外邦人能吃的東西(Black, 164)。

    *我們應無偏見地接納那些信心軟弱的, 或信仰方式與我們不同的基督徒。 其理由是, 若他們是基督徒 1)神已接納他們, 2)他們並不是我們的僕人而是神的僕人, 3)他們與我們都是爲神活的人, 4)我們無須論斷, 上帝會親自判斷我們。

    *"神的台前"(10節): 主的審判就是神的審判。 聖經說我們衆人按所行的得到主的審判(神的審判)(林後5:10)。 但這句話並不表明全部的基督徒也與非信徒受到同樣的審判。 聖經明確指出信徒沒有必要受到非信徒所受到的審判(參考 約5:24; 啓 20:11-15)。

 

  2. 若我們相愛, 就不會懷有對別人的偏見。 怎樣才能過相愛的人生(14:13,15)?

     (13節)

     

  (15節)

          

  3. 相愛的人不給懷有敵意的機會。 怎樣才能過這種生活(14:19,21)?

     (19節)

     

 (21節)

      

 (23節)

 

*** 提示 ***

    我們活在這世上也能嘗到天國的滋味。 嘗試著天國滋味的人爲別人而活,並且努力不做虧心事。

── 李泰雄《神的義和基督的恩典──羅馬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