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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八章

 

C· 信徒與神的關係  第八章

1· 我們因聖靈的能力從肉本體中被拯救出來 8: 1-11

據說斯賓那曾說過,如果聖經是條項鏈,那麽羅馬書就是它上面寶貴的鑽石,而第八章是這塊鑽石上的閃光點(Godet, p. 295)。

“這一章對基督徒來說無疑是聖經中最寶貴的一章,”(Thomas, p. 200)。

就象第五章是對保羅有關罪人稱義的啓示的高峰,如此第八章把讀者帶到有關聖徒成聖這真理的高峰。這兩章的結尾都肯定了信徒永遠的安全性,在第五章這安全性是建立在神的兒子的生命基礎上;在第八章中這安全性是建立在聖靈的能力與天父的愛的上面。

這一章強調了成聖的益處,這成聖是通過住在信徒裏面的神的聖靈的同在與能力所帶來的。

“如果只是把這一章看成是對第七章中所描繪的痛苦的景況的拯救方法,那就未免太狹隘了。實際上,這一章從前面所有對稱義與成聖的討論中總結了其精意,就是榮耀”(Harrison, p. 85)。

對信徒狀況的陳述    8: 1-4

8: 1    “因此”是基於前面所討論的內容而作出的結論,前面所討論的內容不僅僅是第七章,而是從第三章開始到第七章的內容。保羅重新肯定了稱義是成聖的基礎,一個基督徒在他在恩典與敬虔之中成長之前必須確定神已經接受了他。

不定罪並不意味著不被審判(林後5: 10),它是意思是,我們不會因我們的罪被審判爲永遠與神分離,其原因就是信徒是在基督耶穌裏面。我們的救主已爲我們承擔了我們罪的結果,既然作爲代表我們的他不被定罪,自然我們也就不被定罪。請注意這個偉大的應許的絕對性的力量,我們永遠是安全的!

8: 2    保羅在這裏形象地使用了“律”這個詞,它指的是並不是摩西律法(參7: 21“principle, 23節”),它指的是聖靈與罪運行的確定性與規律性,通過我們對基督的信心而有的聖靈的工作産生豐富的生命,而罪導致死亡。我們再一次看到最終的結果。

8: 3    摩西律法無法使我們從罪惡得以自由(2節;參七章)因爲它唯一的吸引力是對人的本質的,使人來順服神,但神出於他深闊的愛派遣他的兒子來有效地對付了罪。

基督這個人與他的工作都在這節經文中有所強調,基督來是“以罪身的形狀”(參腓2: 7),而不是以“罪身”,他是無罪的且是一個實際的人。

“爲了罪”這個希臘文的直譯比“作了贖罪祭”有更廣的含義。律法不能對付罪,因此神派遣他的兒子來對付罪,這是這一節所要說的。

“在作爲罪的座位與代表的肉體中,開始了這場戰爭,並且得勝已確定”(John Murray,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1:282)

8: 4    在這一節中陳述了基督以罪身的形狀而來的目的,並提到了與第七章中爭戰的關係,律法的要求被住在我們裏面並給我們力量的神所滿足。但這些要求並不因他住在我們裏面就自動滿足,如果我們按聖靈而行而不體貼肉體,這些要求就會被他滿足。隨從聖靈順服且倚靠他(參加5: 16),按肉體而行意思就是照著肉體的欲望去行,允許罪惡的本性來掌管我們的生命。

對信徒的狀況的解釋  8: 5-11

8: 5    保羅在這裏開始詳細解釋“肉體”與“聖靈”的區別,這區別很難理解,因爲這兩個詞都有不止一個意思。“隨從肉體”(4節)意思是行出罪惡的本性所願望之事,“體貼肉體”(5節)的標記就是以罪惡的本性作爲掌管一個人生命的原則,“屬肉體”就是不敬虔。

這裏提到靈根據上下文似乎指的是聖靈,而不是人重生的靈。(持後一種觀點的人會傾向於認爲人有兩種本性,一個是舊的有罪的本性,一個是新的本性,就是這個重生的靈;參加5: 16-17)。有利於前一種觀點的是,本章一開始就清楚地提到了聖靈(2節),基他地方也提到了“靈”(希臘語是pneuma),正常來講,這自然指的是同一位聖靈。而且,若是保羅解釋得勝的原因,他自然會解釋聖靈爲得勝的原因,而不是我們人的靈,這樣的講是合理的。

8: 6    一個追隨肉體的人自然會把他的注意力放在肉體的欲望與事情上(參腓2: 5;西3: 2),其結果就是死。但順服聖靈的人會經歷生命與平安。

8: 7-8  這裏提到似乎是與神之間的和平,但什麽時候與神有和平了,與人之間的和平隨之就有了。體貼肉體的人基本上是與神爲仇的,體貼肉體就是與神的律爲敵。

從這節經文的結尾我們很清楚地看看到保羅這裏所講的是一個未得救之人(參8-9節)。明顯地,他是想“展露出肉體實際上完全與神的和他的目標相敵的”(Harrison, p. 89),一個感興趣的事顯示他真實的個人。然而,一個人是可以隨肉體而行而又不在肉體之中,換言之,一個人儘管他已重生,他還是可以象一個未重生的人那樣生活。

8: 9    在這裏有一個對比,保羅的讀者並不是那些只有一個罪惡的本性的人,他們也有內駐的聖靈,第一個“如果”,可以翻譯成“既然”(在希臘語是第一級的條件),表示現實中一個真實的條件。

在我們這個時代每一個相信基督都在聖靈住在他的裏面,(參弗1: 13;林前12: 13),這是在聖經中很清楚的說明,它糾正了下個錯誤的看法,就是聖靈的洗是對基督徒來說是次等的工作。

8: 10   請注意,在這一節與最後一節中基督與聖靈的相近性,“如果”這裏又是“既然,”聖靈的內住意味著神的內住(參弗3: 16-17)。

這一節的“靈”也許也指聖靈,上下文支援這種解釋,這節的意思也是的。“活”字面的意思是“生命”(參2節),這個從句的意思似乎是,作爲信徒被算爲義的結果,聖靈成爲被贖之人屬靈生命的源泉。

“身體”代表整個人,這是當保羅使用這個詞的時候的正常意思(Theologie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s. v. “soma,” By Eduard Schwrizer, 7 [1971]:1064)。

8: 11   這裏的靈又是神的靈,保羅要說的是,使耶穌復活的同一位聖靈也會信徒復活。

“聖靈即是復活的實施者,也是這復活生命的永遠的根基,”(Gerhardus Vos, The Pauline Eschatology, p. 169)。

2· 我們與神之間的新關係 8: 12-17

8: 12   基於神爲我們所做的(1-11節),信徒有責任作出相應的反應,但我們必須有聖靈的幫助才能作到這一點。保羅在這裏只提到我們的責任的消極面,他可以繼續說“順從聖靈向神活著,”但他打算在下面的經節中繼續強調這一點。

這一節清楚地教導,信徒雖然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但他仍有罪性在他裏面,肉體並沒有被清除,但我們必須不順從它而活,持續的成聖並不是基督徒可以取捨的,它是命令。

8: 13   不斷順從肉體而活的基督徒所期待的就是死,根據與此相反對的應許,這不可能是永遠的死,與神永遠的分離(如1、31-39節)。因此它的意思一定是暫時的死,罪産生許多形式的死,例如,身體與靈魂的分離(就是因隨從肉體而産生的未到期而有的身體的死亡;參林前11: 30;約一5: 16),這人與其他人的分離(社會關係中的死),與他自己的分離(心理上的怪異與錯亂)。

從另一方面來看,那些隨從神的旨意,帶有聖靈的能力,並治死肉體的行爲的信徒會經歷豐盛的生命。擁有永生卻沒有經歷它的豐富是有可能的(約10: 10),只有那些忠心遵循神旨意的基督徒才能經歷豐盛的生命。筆者理解這豐盛的生命包括在正常的情況下的人的心理上與在社會關係中的健康、長的壽命。

這些動詞的現在形式是十分重要的,這個時態強調的是持續不斷地制死肉體的死行。我們把自己獻給神是我們委身於的開始,而我們必須選擇每日每時制死肉體。(參13: 14)。

證明信徒的地位8: 14-17

14-17 節提出了聖靈的工作,就是確認信徒作爲神兒子的地位,保羅相信,知曉自己的堅固的地位的信徒會更有效地制死他的肉體。

8: 14   保羅在加拉太書中寫道律法引人歸向基督(加3: 24),歸向基督之後,聖靈開始引導我們行在神在道德上的旨意當中。每一個真正的神的兒女都被聖靈所引導(加5: 18),象一個牧羊人一樣,他走在我們前面並要我們跟隨他。但我們可以選擇跟隨或不跟隨他,也就是我們可以選擇順從聖靈還是順從肉體(13節)。聖靈客觀上通過聖經引導我們,在主觀上通過裏面的感動(約翰福章20: 31;約翰一書3: 24;5: 13;羅8: 16;加4: 6)。(See Bernard Ramm, The Witness of the Spirit.)

8: 15   不同於罪,聖靈並不轄制我們,他並不把我作爲神的奴僕來強迫我們行神的旨意,而是呼籲我們作爲神的兒子來順服神。這裏提到的“靈”也許指的是使我們成爲神兒子的聖靈。

“阿爸”和“父”是相同的稱呼,第一個是亞蘭語的音譯;第二個是希臘語的翻譯(參加4: 6),保羅用這兩種稱呼也許是爲強調基督徒與神親密的關係,耶穌首先用這種稱呼顯明這種親密的關係的(可14: 36;參Joachim Jeremias, The Central Message of the New Testament, p. 28)。在他們的翻譯中,J. B. Phillips將“阿爸!父!”翻譯爲“父,我的父,”而Arthur S. Way也把它翻譯爲“我的父,我自己親愛的父。”

象稱義一樣,收養是一個法律上的用語,授予一個客觀上的地位。這兩個行動都産生永久性的情況的改變,兩者都基於神的愛與恩典。(See Francis Lyall, “Roman Law in the Writings of Paul-Adoption,”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88 [December 1969]:458-66.)

8: 16   神爲信徒的得救提供了兩個證人,聖靈與我們人的靈(參申17: 6;太18: 16)。前者是客觀(在聖經中)與主觀的(參14節);後者是客觀的。

“兒女”所強調的是在我們重生的基礎上我們家庭成員的關係,而“兒子”強調的是基於我們被收養的基礎上我們法律上的地位。

8: 17   作爲一個神的兒女,我們是他的後裔(參彼前1: 3-4),我們與我們的長兄基督一同繼承産業(29節),我們即作爲他的門徒在現在承受他苦難,也承受榮耀,大部分的榮耀的是在將來(參彼前4: 13)。“如果”是希臘文中表達第一級的條件的,也可以翻譯成“既然。”就象我們現在肯定要與他承受苦難一樣,我們將來也必定與他承受榮耀,這個榮耀是是每一個信徒在生命的結束時所要經歷的榮耀。(28-25節)。我們那時的榮耀將與我們現在所承受的苦難成正比。新約教導我們神的兒女所承受的産業量將會根據我們對神的忠心程度有不同(路19: 11-27),但毫無疑問的,所有的基督徒都是神的後嗣,都將在最後承受榮耀。(For a study of the variable factors in inheriting see Zane C. Hodges, The Hungry Inherit.)

我們現在的苦難與將來的榮耀  8: 18-25

保羅繼續詳述在17節末引入的思想。

8: 18   從永遠的角度來看,我們現在與基督同受的苦難與將來要承受的榮耀相比應該被看爲是微不足道的,就象保羅所看的那樣(參林前4: 17)。說榮耀保羅指的是得榮耀(17節),就是我們的救恩的第三個也是最後的一個方面,我們會在其中永遠被救脫離罪。根據這榮耀的廣大,翻譯成“to”(NASB)和“in”(NIV)的希臘語介詞“eis”可以其中的一個意思,或者這兩個意思都有。

8: 19   保羅擴展這榮耀的範圍,包括了所有的被造物,保羅把受造之物擬人化,描繪它渴切盼望那也被贖的那日子(參加5;5;腓3: 20;來9: 28)。在那時神的兒子將被顯明出來,儘管現在在某種意義上他們與其他人看起來並無不同。

8: 20   因爲墮落,所有的受造之物都服在虛空之下,因爲它從來沒有達到起初神所要它達到的完美。儘管撒但和亞當在墮落中是工具,但也許在這裏神是叫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

8: 21   根據對在千禧年中對被造物的恢復的預言,保羅想到的可能是那個時間(耶30: 23-24;35)。保羅這裏提到的並不是對目前的地球的毀滅,而是它的改變。

8: 22   受造之物(包括人,23節)好象是經歷生産之苦,因爲它是在盡力要産生它的果實。它的苦痛即是過去事物的結果,也是對在未來被拯救的應許(參20節;太19: 28)。

8: 23   聖徒也與受造之物同擔這歎息與盼望,這兩者最終都將完全被贖,但只有聖徒才有聖靈初熟的果子。

神叫以色列人他們的豐產一部分奉獻給耶和華(出23: 19;尼10: 35),這奉獻是承認所有的收穫之物都是從他而來,其實都是他的。這是信心的奉獻,表明其餘的收穫之物隨之獻上。就象這樣,在信仰之初給予信徒的神的聖靈這個禮物也是神應許,這應許就是他將完成救贖的全過程。雖然我們已經被贖被收納,但我們會經歷更多的救贖與收納(弗1: 13-14;4: 30;約一3: 2),那時在什麽時候呢?是在被提我們身體被復活成爲不朽壞的時候(腓3: 20-21;參林前15: 44;約14: 1-2),然後就是基督在寶座上的審判,在這審判中我們會承受更多的産業(彼前1: 3-4;林前: 12-15;林後5: 10)。

8: 24-25    同時我們也盼望著神所應許的,並耐心忍耐現在的苦難(參5: 4)。

“這兩節的要點就是基督徒身上這種顯明的盼望的態度表明了爲他所存留的比他現在更多(Sanday and Headlam, p. 210)。”

4· 我們在神計劃中的位置 8: 26-30

在前面的經節中,保羅談論了神對受造之物與信徒的計劃。在下面這些經節中,他表明了神的衆子在神在歷史中要完成的計劃中所占的多麽的重要的位置。

8: 26   我們的盼望在我們的苦難中幫助我們(24-25節),我們的“軟弱”根據上下文也許指的是我們所有作爲被造之物的有限之處(參23節;林後12: 9-10)。

NASB的翻譯者們保羅據說 的: “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暗含的意思是不知道禱告中的合適的方式與程式。NIV的翻譯者理解爲“我們不知該爲什麽禱告,”意思是不知道禱告的內容與題目,這兩種解釋都符合希臘原文。關於禱告的內容與方法耶穌都對他的門徒作過指導(太6: 9-15;路11: 2-4)。也許保羅的意思是,雖然我們知道如何在禱告中來到神的面前以及要禱告的大概的內容,但特定來講,在我們軟弱與遭受苦難的時候,我們不知道如何有效具體地禱告及具體要禱告的內容。有果效的禱告的原則就是,禱告必須與神的旨意相合,禱告才有果效(約一5: 14-15;約14: 13;15: 16;16: 23-24)。但在我們軟弱的時候很難確定神的旨意是什麽,在這種情形下,聖靈就會幫助我們,他是通過代求來幫助我們的(參路10: 40,這裏新約中唯一另外一處使用這個詞的地方),也就是說,他通過擔當我們一部分的擔子來幫助我們。“代求”爲別人禱告,聖靈替我們代求減輕我們的擔子,以此爲幫助我們。“歎息”表達了對我們的軟弱的情形的同情。換言之,聖靈用深切的情感爲我們祈求神的幫助(弗6: 18)。

(不能把這歎息理解爲用方言禱告,這一段向所有的基督徒應許神的幫助,而不僅僅是那些有方言恩賜的。而且在聖經中從沒有把說方言與代求聯繫起來。)

8: 27   神理解聖靈代表聖徒所作的非語言的禱告,而且因爲聖靈的禱告與神的旨意相合,我們可以確信,他的代禱是有效的,確保神會幫助我們。

因此,任何時候我們需要幫助,神自己就通過聖靈來幫助我們,並確保我們會從天父那裏得到幫助。這應許的最後的結果就是,當我們沒有能力爲某一特定的需要有效的禱告而受挫時,我們可安穩,知道體貼我們的神知道我們的感受和我們所需要的,他會照他的旨意作出回應。(See Curtis C. Mitchell, “The Holy Spirit’s Intercessory Ministry,” Bibliotheca Sacra 139:555 [July-Semptember 1982]:230-42.)

8: 28   不同的譯者對這一節也有不同的解釋,有些人把“神”看爲主語: “神使……”(NASB);其他人把“萬事”看爲主語: “萬事神作工”(NIV)。然而,這一章,甚至整本聖經都體現神爲生命中各個層面的主宰,因此我們知道保羅的意思。神命生活中的所有事情,不僅僅是住在裏面聖靈的代禱,來祝福他的兒女(參26-27)。

“萬事”意思是所有的事,在這裏尤其是指信徒所經歷的苦難。“益處”根據18-27節,指的就是從神的角度看爲好的事,具體來講,就是與神的兒子的模樣的一致(29節),愛神的人可以是一些愛神勝於愛其他的事的信徒,但既然是從神的角度來描述這些人是神的選民,那麽愛神的人一定指的是所有的基督徒(參約一4;19)。

8: 29   在這裏又從預定的角度來解釋神的呼召,如果認定神預先知道誰會相信並因此而揀選他們得救恩,這是錯誤的。預先是一個只用來描述神對選民的決定的詞(彼前1: 20)。神的這個決定的基礎並不是人的功勞(弗1: 4),甚至不是選民的信心,而是神的愛與目的(28節;參申7: 6-8)。

預先的意思是選民的命運預先被神所決定了(弗1: -34),這命運特定來講就是內裏與基督模樣的一致,而不僅僅是從罪與死亡中得到的拯救。這個目標部分是通過過去神對我們的稱義,部分是現在通過我們的成聖,將來通過我們的得榮耀而完全實現。神的兒子成了我們的形狀(3節),這樣我們就可以象他。在這一方面,我們是基督的弟兄。“首生的”指的是基督與復活的關係(參西1: 15),這復活是進入榮耀之中的開始,我們最終將與他分享這榮耀。

8: 30   保羅總結了神的目標在我們身上實現的步驟: 蒙召,稱義和榮耀。儘管得榮耀是將來的事,但使徒還是把它作爲已過去的事提到它,他這樣做,並不是他已經經歷了,而是因爲它的來到是如此的確定,以致於可以把它說成是已經發生的事(參賽53)。這裏沒有提到成聖也許是因爲它是救恩的一個階段,在這個階段中人的合作是很必要的。保羅在這裏只列舉了神自己做的事,爲要強調他把信徒帶入他的目標中的主權性。

“簡言之,這論點就是: 那些他事先所預知的,他一個不丟下的使他們得榮耀”(Stufler, p. 149)。

5· 我們永遠的安全   8: 31-39

保羅在這一高潮的部分發展了這樣一個事實,即神不會丟棄一個他預知的信徒,and gloried in this truth.

8: 31   信徒在這安全保障的關鍵就是“神幫助我們,”他在過去通過他兒子爲我們所做的,他在現在通過聖靈爲我們正在做的,應該使我們有足夠的信心相信完成他救恩的工作,使我們在將來得榮耀(參腓1: 3)。

8: 32   神爲我們所有計劃使他付上很大的代價,他沒有留下他的兒子(參創22),他爲我們作出了最大的犧牲之後,我們可以確信地知道他會做任何必要的事,使我們有他兒子的樣式(參彼後1: 3)。

8: 33   這一節開始所問的問題,還有在34,35節中的兩個問題帶出了“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這其中的含義(31節)。

撒但是弟兄的控告者(啓12: 10;參伯1-2),他控告選民犯罪,但他的控告在神面前沒有用,因爲最終所有罪都是對著神所犯的(詩51: 4),因此只有神才唯一有權控告我們犯罪。但他不會這樣做,因爲他是幫助我們的,他已經把他的愛子給了出來爲我們擔當了刑罰,並宣稱我們爲義。

8: 34   耶穌基督是神所任命的審判官,他會定那些不義之人的罪(徒17: 31),但他不會定選民的罪。這有四個原因,首先,他爲我們而死,因而我們的罪被除去了。第二,他從死裏被復活,因而可以給那些信靠他的人生命(參約1: 25;14: 19)。第三,他已經被升到天上有權柄的位置,他在那裏作我們的代表(29節)。第四,他現在爲我們的益處向天父爲我們代求(來4: 4-16;7: 25;參羅8: 26)。

8: 35   目前的試煉與苦難絕不表明神已經從我們身上收回他的愛,儘管天父允許他的兒子受苦,但他並沒有停止愛他。我們的救主所經歷在他的門徒的生命中也同樣地經歷(參約16: 33)。

8: 36   義人是定要經受苦難的(詩44: 22),我們的苦難是因爲我們與基督的認同(徒5: 41)。

8: 37   37-39節有力地說明了我們作爲信徒的位置的不可戰勝性。希臘詞hupernikomen暗含的意思“超級征服者,”我們的勝利是確保的!十字架是神愛我們的證明,是我們得勝的基礎,它證明神是幫助我們的。

8: 38   當我們死去的時候神仍然愛我們,在我們的生活中不管什麽樣的事臨到我們,他都會繼續地愛我們,我們死前死後他都愛我們,是助我們的天使還是敵我們的天使都不能改變神對我們的堅定的愛;現在或將來的什麽事也不能攔阻神對我們的愛,沒有什麽力量可以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

8: 39   空間也不能將我們與神分離,實際上被造物中沒有什麽可以在神與他的被贖之民之間産生一點的分離,那也肯定包括他自己兒女的行爲與信仰,換言之,即使是被贖之人也不能將他們自己與神在基督耶穌裏的愛相隔絕!(See Robert G. Gromaski, Salvation Is Forever, p. 72)。

也許有人會說,神永遠都不會不愛我們,但如果我們不繼續地愛他,順服他,或者是做什麽使我們一直處在得救狀態之下的事,他也許會收回他的救恩(參猶21)。但這樣的說法,說明說這樣話的人沒有完全明白神對信徒愛的意義,他的愛包括他要致力於完成他在我們裏面開始的工。神向我們啓示羅馬書6-8章就是要我們認識這個事實。而且,這種說法與救恩的本質也是相悖的,救恩是神爲我們所做的恩典的工作,在這其中我們是不能做什麽的。在持續的成聖中我們是有責任的這樣的事實並不意味著我們要保持我們的得救,在另外一個意義上,我們已經被成聖了(即地位上的;林前1;2)。

本書信的這一部分詳述了神目前在那些被贖之人裏面及爲他們所做的救恩的工作,保羅的這裏讚美結束了這一部分(6-8章)。

“保羅的情感沒有在哪個地方象在這裏這樣有流暢的表露,然而其邏輯推理的連續性一刻都沒有被打斷。就象我們所看到的那樣,這一段總結了所有保羅在這封書信裏所闡述的內容”(Godet, p. 335)。

“稱義的結果因此詳盡的闡述出來(5-8節)。沒有人曾將這稱義的結果如此緊湊、深刻的表述出來,而且又是如此觸動人心,有效果且造就人”(Lensky, p. 578)。── Thomas L. Constable羅馬書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