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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十一章

 

C· 以色列在將來會蒙拯救   11章

1· 以色列對神的拒絕並不是全面性的11:1-10

在第九章中,保羅強調了神在他主權中揀選以色列民的恩典,神揀選他們的目的是要他們作他的器皿在合適的時間與空間以一種特殊的方式來榮耀他。在第十章中,他探討了以色列拒絕神所賜給他們的基督。在第十章中他啓示了神的對以色列民未來的計劃,當這計劃展開的時候,神的義會顯明。

這一章證明了神對雅各的後裔-以色列民有一個未來的計劃,以色列民的這個未來,與由目前活著的真正信主的猶太人與外邦人所組成的教會的未來是不同的。因此羅馬書11章對分配神學學派的解釋甚爲重要,而聖約神學則相信,神對以色列民將來的祝福會實現在教會身上。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這一章在邏輯上是必要的,舊約清楚地應許以色列以整個世界對神的敬拜中是處於領導的地位,---以色列作爲一個單獨的民族會被復興,在舊約中給他們的應許會被實現”(Stifler, p. 183)。

第一段的展望(11:1-10)表明即使在現在都有相信的的猶太人,藉此給人以未來的盼望。

11:1   開始的問題繼承了10:18與19節的風格,神並沒有因以色列總體上拒絕他而棄絕他們。對此的證明就是保羅他自己就是相信的餘剩之中的一員,一個基督徒猶太人,保羅甚至來自於微小的受人岐視的便雅憫之派(參師19-21),但神還是揀選了他。

11:2   儘管在少數,但保羅與其他相信的猶太人的信心證明了,神沒有完全棄絕他所揀選(預知;參8:29)的民。

在以列亞時代,以色列對神背離是十分廣泛的。

11:3-4 以利亞認爲他是唯一剩餘的忠實神的人,但是神向他保證,在這不信的國民中神存留了其他象他這樣的相信之人。

“神選擇這事實排除了他抛棄自己子民的可能性”(Harrison, p. 117)。

11:5   同樣,在保羅的時代與今天,在雅各的肉身的後裔中仍有神所留下的相信的猶太人,提到神的恩典,保羅所注重的是爲餘剩之民的原因。

11:6   使徒在這裏詳述了第5節的確定的思想,是神的恩典而不是選民的行爲才是他們的光景的原因。相信的猶太人並不超人一等,他們只是蒙了神的祝福。

11:7   7-10節引用舊約的支援概括了重點(7節),7節系於10:3。

翻譯成“頑梗不化”(eporothesan)的希臘語與9:18的並不是一個詞(sklerunei),9:18中的那個詞描繪的就是剛硬,但這裏所用的所描述的剛硬是,這種剛硬的結果是從此使這人更難軟化。這就好象是以色列人長了一層繭使他們從此對神更加不敏感(H. P. Liddon, p. Explanatory Analysis of St. Paul’s Epistle to the Romans, pp. 199-200)。

11:8   這是將申命記29:4和賽亞29:10的合在一起的引用,保羅是要表明,儘管以色列人親眼看見神將他們從埃及奇迹般的拯救出來及神在曠野的保守,儘管他們也聽到先知的警告,他們還是沒有忠心地跟隨他。神給了他們昏迷的靈,是因爲他們沒有對神從多的祝福作出反應。(R. T. Robertson, Word Pictures in the New Testament, 4:393)舉例來說,這就象一個人因爲每天都吃牛排而失去對牛排的胃品一樣。筆者的理解是,這是一個神叫他們遭受他們行動的後果的例子(1:24,26,28)。

11:9-10    詩篇69篇在保羅的時代被認爲是彌賽亞詩篇(參15:25),這裏所引用的部分(22-23節)記錄了大衛渴望他敵人(因此也是神的敵人,既然他是耶和華受膏者)的筵席(也許象徵他們的福氣)成爲他們的絆腳之物。事實上這已經發生在以色列人身上,他們因拒絕神的兒子而使自己置於與神敵對的位置上,因此他們眼睛昏蒙不清,且受律法的捆綁(參徒15:10)。希臘詞dia pantos通常的意思是“持續地”,在這裏也應照此理解,而不是“永遠”的意思。保羅會解釋以色列的頑梗與捆綁不會無限持續下去(26節)。

儘管作爲整體的以色列已經收到頑固背逆神的果子,神還是在這國民中呼召一部分人得救恩,留下這一部分人表明神並沒有完全抛棄他的選民,或者說沒有違背他對他們的應許 。

2· 以色列的拒絕並不是最後的結局 11:11-24

現在保羅把余剩選民之事暫擱一邊,開始討論作爲整體的以色列。甚至在抵擋神以彌賽亞的計劃時,神都在工作使外邦人得到救恩。外邦人的得救確實取決於以色列與神之間的聖約關係,就象保羅用橄欖樹的例子所說明的一樣。外邦人的得救不僅僅擴大了神的恩典,也會引了以色列的嫉妒,從而使他們最終歸向神。

11:11  另外一個反問將保羅的思想更推進一步,以色列的失腳並不使他們絕望性地跌倒不再起來(參9:32-33;11:9)。因爲以色列拒絕了基督,神現在在救恩的問題上在同樣的基礎上來徒外邦人,神這樣做的一個原因就是使以色列人嫉妒作爲神祝福的接受者的外邦人,這樣以色列會轉向神。

11:12  保羅這裏預測了他後來提到的(26節)整個以色列民的回轉。既然神應許要通過以色列祝福整個世界(創12:1-3),那麽以色列回歸神時外邦人得到的祝福豈不更大於以色列背逆時外邦人得到的祝福嗎!

保羅在這裏將他先前所提到的應用在他自己的事工上,通過向外邦人傳福音,保羅正是參與激起以色列人對神對外邦人信徒的祝福的嫉妒,從而也是在參與使一些以色列人歸回對神的信仰。

“外邦人不僅僅因他們自己緣故而蒙拯救,也是因神對以色列揀選的緣故”(James Daane, The Freedom of God, p. 145)。

“不管它看起來是多麽奇怪,以色列通向救恩之路卻是神對外邦人的事工”(Johannes Munck, Paul and the Salvation of Mankind, p. 301)。

11:15  當以色列歸向神並被神所接納的時候,對全人類所産生的結果是從死亡走向生命這樣的結果(參結37章)。神現在對人類的祝福與那時(即千禧年期間)人類所經歷的祝福相比就會遜色了。

11:16  新面與初熟的果子指的是現在以色列中餘剩的相信之人,“團”指的是整個國民,這兩者都歸神爲聖了。

根據保羅在17-24節中繼續對此形象地說明,根與枝子肯定指的是亞伯拉罕之約。

11:17  培育過的橄欖曾經象徵舊約中的以色列國民(耶11:16-17;何14:4-6),野橄欖樹代表外邦人。培育過的橄欖樹的滿有肥汁的根對應于亞伯拉罕之約,神的祝福與這民的生命均來自於這約。(我們也可以說要是從神自己汲取營養)。

請注意保羅說外邦人被接入猶太人中成爲藉著根得到祝福的參與者,保羅並沒有說外邦人成爲以色列的一部分,而只是說他們與以色列參與根據的祝福。這一點十分重要。橄欖樹並不是外邦人與猶太人信徒成爲一體的教會(弗3:6)。野橄欖樹仍保持它們自己的身份,儘管它們得到通過以色列而來的祝福(如彌賽亞,聖經等)。

11:18  外邦人信徒不應該優於猶太人的不信者,就是被折斷下來的枝子(17,19節)。外邦人信徒也許容易認爲他們的得救使以色列得以繼續存在(參14節),而實際上,是因神信守亞伯拉罕之約而以色列得以繼續存在。

11:19-20   外邦人已經有分于亞伯拉罕之約的祝福的原因之一是許多猶太人還沒有相信,這確實如此,但那些容易覺得優於不信的猶太人的外邦人信徒應記得他處於現在的位置的唯一原因只是他對神的信,而非他做了什麽值得誇口這事(參5:2)。

11:21  在整個討論中,保羅都是看外邦人與猶太人爲兩種人,這從希臘文他使用的單數的“你”(su; 17-24節)可以清楚的看出。如果他談的是個人,那我們就可以認定,這一節給下面這種想法提供了基礎,即一個人可能會失去救恩。保羅要說的是,如果神暫時因以色列人不信和緣故把他們擱置一旁,那麽他也可以因外邦人誇口的緣故向他們行同樣的事。

11:22  “那跌倒的人”是不信的猶太人,“你”是不信的外邦人,他們的位置可以倒換過來,外邦人可以成爲人來歷的物件,而以色列成爲他恩慈的物件。這全都取決於他們對神的反應,這決定神是否存留他們,還是砍掉他們(22節)。

11:23  是信心使神把外邦人接在正枝上(17節),信心也可使他將先前不信的以色列接上。(在這個形象說明中,培育過的橄欖樹的整個樹幹代表以色列,自然的枝子是其上信與不信的部分。)

11:24  這是保羅另外一個“何況”的對比(5:9,19,15,17),如果神做了那困難的事,就是將野枝子接在培育過的樹幹上,那麽我們也不難相信神會將先前砍掉的枝子重新安置在先前的位置上。

“將悔改之猶太人恢復在先祖之約中在本質上一定比外邦人的悔改更加自然。(Liddon, p. 314)。

明顯的,折斷的枝子並不就是那些將來會重新接上的個人,他們是先前沒有相信而後來相信的以色列人。以色列的重新被接上將來並不産生外邦人被砍掉。

3· 確定以色列人的復興   11:25-32

這一部分的基礎已經奠定,到此爲止,保羅的觀點一直都是,神能復興以色列。現在我們知道,他不僅僅能做,也會要做的,這一部分是9-11章的高潮。

“臨到先前背逆的外邦人的同樣的憐憫最終同樣會臨到背逆的以色列人”(Harrison, p.123)。

11:25  在新約中的奧秘指的是一個先前不爲人知曉現在被啓示出來的真理,在這裏這真理就是以色列的背逆只是暫時的。

神暫時將以色列擱置一旁的計劃不應使外邦人信徒過於高看自己,神的這個計劃是要彰顯神更大的榮耀。

“外邦人的數目添滿”的意思是,當所有的在以色列目前背逆期間神已經揀選得救恩的外邦人全部得救後,神會復興在以色列中的信仰。

11:26  根據上下文,“以色列全家”指的是與相信的餘剩之人相對的整體的以色列。這並不是說每一個個體活著的以色列人都會得救,而只是這國民的主幹。在新約中任何時候用到“以色列”這個名字的時候,它或者指的是牙各的肉身後裔整個國民(猶太種族),或者指的是其中相信的餘數。特定來講,它並不包括教會,“以色列全家”也不指的是所有歷史上相信的猶太人。如果保羅是這個意思,那麽它就與保羅論點無關了(Murray 2:96-98)。

“於是”意思是“當那發生之後”(NEB),或是“那麽在這之後”(JB)。

所引的耶59:20-21不僅僅肯定的保羅的觀點,也在其時暗示了這個復興會來到,就是在彌賽亞從天上的耶路撒冷顯出之時(加4:26;來12:22),這將是在基督第二次降臨之時(亞12:10)。

11:27  以賽亞書27:9也預告了未來要除掉以色列的罪並將其與新約的開始實行聯繫起來(耶31:31-34)。

11:28  在目前的情況下,如此光景下的以色列人因他們的不信被看爲是神的敵人。然而他們是因在這個猶太人不相信的時代而外邦人得到神的恩典的緣故而是他的“仇敵”的。但是從歷史上他們整個國民爲神特殊的目的而被揀先的角度上來看,他們還是因先祖的緣故而被神所愛。

11:29  神給以色列的特權也許就是保羅提到神的恩賜所指的內容(參9:4-5),他們與神爲特殊目的對以色列的呼召有密切的聯繫,神不會把這些從以色列收回。神沒有因以色列的好而揀選她,也不會因她的壞而抛棄她。

11:30-31   這兩節是對外邦人信徒的警告,要他們不要論斷神的在將來祝福以色列的計劃,也是要他們不要因他們是神現在恩待的目標而驕傲,神畢竟是揀選了以色列以使外邦人得救。

11:32  這事結論就是,就像是所有的人都已經背逆一樣,外邦人與猶太人都是如此,那麽神也一樣向所有的人顯出憐憫(參3:9;加3:22)。這是確信的基礎。

這一節結束了9-11章的討論,什麽都不用提說,只剩下因神待以色列而顯明的義而對他讚美。

4· 因神智慧的計劃對他的讚美 11:33-36

這裏的讚美與8章結束時的讚美相對應,在那裏保羅用讚美結束了對神將義賜給人的計劃的討論(8:31-39)。在那裏重點是在神的子民,這裏重點是在神的計劃。

11:33  神的“智慧”強調了神的安排他的計劃的能力,能使所有有關的人得到益處並使他自己得榮耀。他的“知識”證明了他構造這樣一個計劃的能力,他的決定是植根於邏輯中,超越人的理解能力。神行事的過程是如此複雜,若是沒有神的幫助,人是無法追尋得到的。

11:34  保羅再一次與以賽亞認同(賽40:13-14),就是沒有人能完全知道神的心,神是如此地有智慧,他不需要任何的謀士。

11:35  約伯觀察到神從來沒有依靠人的幫助,以至於神欠人的債(伯35:7;41:11),這也是十分真實的。神使人參與執行他在世的旨意並不意味著沒有我們他做不成事。

11:36  神是萬物的泉源,是萬物行進的途徑,萬物的歸向。他是萬物最終的創始者、托持者與終結者(參西1:16),根據神的這些事實,他永遠配得一切的榮耀。

這讚美的焦點與9-11章的主題相合,就是神在歷史上神偉大的救恩的計劃,然而“萬物”(36節)也包括個人的生命。

神學上的對不義的人如何得神的義的探討已經結束,只有人有這義的含義還需解釋,這實際的引導尤其重要,既然基督徒再也不在摩西律法的規條之下(7:6;10:4)。── Thomas L. Constable羅馬書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