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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十三課

 

第十三課

 

經文: 羅馬書9:30-10:21

 

主題:  以色列現在對神的拒絕

 

重點: 人應該回應神的啓示

 

大綱:

 

. 主權:神正義的王權(9:1-11:36)

2.      以色列現在對神的棄絕(9:30-10:21)

[人對信仰負責任]

1)      以色列依靠行爲而不是信心尋求義(9:30-10:5)

2)        以色列棄絕了神對基督彌賽亞的特殊啓示(10:6-15)

3)      以色列棄絕了神對他公義的普遍(自然)啓示(10:16-21)

 

介紹

    在這一部分,保羅把注意力從滿有憐憫的神主權的揀選轉移到談論人的因信稱義的責任。人類(包括猶太人)沒有權柄得救的原因在於人類沒有以信心回應神的公義的啓示。

    保羅專注於拒絕救恩的猶太人,因爲他們曾經拒絕相信,而且整個民族到目前爲止被神離棄。自從以色列民族拒絕承認基督,神也在教會時代拒絕使用這個民族。保羅將在第11章繼續神對以色列部分的、懲罰性的、暫時的離棄這個概念,保羅在第10章集中地探討神離棄以色列的原因──他們拒絕憑信心相信,卻繼續妄圖通過行爲來稱義(即守律法)。

 

觀察和注釋:

 

以色列現在對神的棄絕 [人對信仰負責任](9:30-10:21)

 

以色列依靠行爲,而不是信心尋求義(9:30-10:5)

1.      以色列試圖通過毫無用處的守律法來得到神的義(與神正確的關係);另一方面,許多外邦人沒有象猶太人那樣去尋求義,卻憑著信心得到了。

以色列的根本問題是試圖通過行爲來稱義,在這個過程中,他們跌在基督──那絆腳石上(9:30-33)。對於守律法的、以行爲爲中心、以優點爲基礎的猶太人來說,通過基督因信稱義的救恩無疑是太輕易了,以致對他們是一種冒犯。在希臘人看來,十字架是愚蠢的表示;在猶太人看來,十字架是對他們引以爲自豪的宗教傳統的冒犯。(見林前1:22-24)。甚至在今天,許多人(包括猶太人)對於救恩是無償的禮物這一事實仍無法接受。從人的能力的角度平心而論,個人信心的實踐是救恩的必需。

 

2.      但保羅的最大的“願望”是猶太人得救(10:1)。猶太人向神的熱心“不是按著真知識”,他們不明白神的義而是自以爲義,不承認他們的不完全(10:2-3)。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就是這種觀念的典型──他們自以爲義而且看不到他們需要神的義。今天大多數人也是如此。

 

3.      基督的到來結束了人們通過律法尋求義的需要,因爲他帶來的義與人們所相信的律法不同(10:4);並且基督完美地遵行了律法而實現了律法的要求──他完美地遵行了律法證明了他內在的義(見太5:17-20);基督也爲我們的罪而死,付清了律法對悖逆者的最終刑罰──死亡。

甚至在摩西的時代,義也是來自信心,而不是守律法,因爲沒有人能完美地守律法(10:5;見雅2:10-13)。

但猶太人不僅是試圖靠守律法稱義,而且他們棄絕了神在基督裏的義的啓示。

 

以色列棄絕了神對基督彌賽亞的特殊啓示(10:6-15)

4.      大多數猶太人仍然在等待彌賽亞,但那些相信“因信稱義”的人不再等待神從“天上”領下彌賽亞(基督),或是使基督從“死裏”復活(10:6-7)。換言之,舊約中應許的彌賽亞已經降臨了──他就是耶穌基督。所以,猶太人需要考查的是“信心的道”所揭示的關於彌賽亞的啓示(10:8;也見約5:39-40,6:38-40)。

 

5.      引用申命記30章,保羅建議猶太人,其實他們已經知道真理,但拒絕憑信心接受。怎麽才能接受呢?羅馬書10:9-10回答了這個問題:

“你若口裏認耶穌爲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爲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

 

行爲

結果

Ÿ           口裏承認耶穌是主(是神)

Ÿ           心裏相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

得救

 

稱義

因爲人心裏充滿的,嘴裏就說出來,行爲和結果都是內在的和同時的。

這段經文也許是教會最早的基督論的信經。這不是教導“奉主救恩論”這種觀點的錯誤在於必須承認基督是你生活各個方面的“主”,你才可以得救。那是在神唯一的因信得救的要求的添加。

事實上,11-13節著重重申了只有在基督裏的信心是必需的,“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再者,猶太人的問題(外邦人──10:12)是他們曾經棄絕“基督”(彌賽亞),拒絕心裏相信,口裏承認基督是主。

 

6.      現在,保羅轉入如何使神在基督裏的啓示爲衆人所知的方法,人只有聽到福音,才會相信;只有一些人成爲傳道人,人才能聽到福音;只有奉差遣,人才能傳道。

所以人的責任是兩方面的:

Ÿ           沒有得救的必須相信基督。

Ÿ           得救的人必須向沒有得救的人傳講基督。

那些聽到基督的人必須回應神的這個特殊啓示。既然普遍啓示(自然、良心、歷史)不足以讓人得救,信徒的義務就是與人分享基督(太28:18-20;徒1:8)。神是公義的,每個人對他所收到的啓示都有自然做出合宜的反應。

 

以色列棄絕了神對他公義的普遍(自然)啓示(10:16-21)

7.      然而,猶太人不僅是否認基督(10:16),而且他們也曾不憑信心回應神的普遍啓示。

“至於以色列人,他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10:21)

所以,猶太人知道神通過自然10:18)、摩西(10:19)、衆先知(10:20)啓示了他的義。猶太民族否認神所提供的種種啓示。在第11章保羅轉向神棄絕以色列到何種程度?注意,在10:21節,神一直伸出他的手招呼猶太人。

 

指導研經題

 

羅馬書9:30-10:21

 

1.      以色列的主要問題是什麽?

 

2.      從哪種意義來說,以色列人在尋求建立他自己的義?

 

3.      基督爲何是律法的終結?

 

4.      在保羅所處的時代,猶太人仍在等待彌賽亞嗎?

 

5.      爲什麽信仰的自然後果是悔改?

 

6.      根據10:9-13,得救的唯一要求是什麽?

 

7.      爲什麽相信耶穌是主(即:神)是得救所必要的?

 

8.      爲什麽有些人尋求教導“奉主救恩論”?

 

9.      未得救的人對神的義的啓示的責任是什麽?得救的人呢?

 

10.  神在教會時代不再以以色列人爲器皿的根據是什麽?

 

教導重點:            第十三課

 

經文: 羅馬書9:30-10:21

 

金句:  “他到底怎麽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裏,在你心裏。’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10:8)

 

        “可見通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10:17)

 

主題: 以色列現在對神的拒絕

 

重點: 人應該回應神的啓示

 

主旨:  未得救的人必須因信得著救恩;得救的人必須因信宣告救恩。

 

一.     未得救的人必須因信得著救恩

 

“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爲衆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爲‘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10:11-13)

 

1.       心裏相信神使耶穌從死裏復活。

2.       口裏承認耶穌是神。

 

注意:  任何人只有通過信心才能得到在神裏面的正確地位。未得救的人的責任是以信心回應神的啓示。善行、律法個人的功績都不起作用。

二.     得救的人必須因信宣告救恩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10:14-15)

 

     “可見通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10:17)

 

注意: 神持續不斷地使用人作爲向世人啓示他的義的渠道。

        得救的人的責任是順從神的命令宣告信心的話語(徒1:8;路24:45-49;太28:18-20;林後5:18-21)。

 

結論: 通向神的唯一的道路是“因信稱義”。

── 丹尼斯莫克《羅馬書學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