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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二章

 

<syncBible ref=2:1>提醒指點,用心良苦,論斷人?我不是這個意思啊……

2:1  當我們感到要以正義的姿態來指出別人的罪時,我們必須小心。我們要指出罪惡,但一定要以一個謙卑的態度。很多時候,我們把別人的罪看得很清楚,卻不知道那些罪同樣生長在我們的裡面。只要我們細心反省,就會發現我們所犯的罪,是社會上普遍流行的。比如愛說人閒話的人,也經常指責別人說他的閒話。

<syncBible ref=2:1-15>保羅所說的你同意嗎?他竟說人不能靠自己得救,你知道我一向表現不錯啊……

2:1-15  保羅的信到達羅馬教會的弟兄姊妹手中後,他們毫無疑問地會同意保羅對拜偶像者、同性戀者及犯罪的人的指責;但是對他所說“你們和他們一樣,不能逃罪”,他們一定會感到震驚。保羅強調沒有人有足夠的善行,可以拯救自己。若想不受懲罰,跟基督永遠同住,就惟有仰賴神的恩典。這個真理對於任何人都同樣有效。不管是罪大惡極的,還是誠實正直的,保羅在此無意討論甚麼罪重,甚麼罪輕;只強調我們犯任何罪都只有信靠耶穌才能使罪得赦和得享永生,在基督以外,再沒有任何赦罪的方法。

2:4  人很容易把神對我們的容忍,誤解為祂接納我們的敗壞生活。自我評價原本就不容易做到;但向神坦然承認我們的行為,讓祂指出我們的缺點,更是困難。身為基督徒,我們必須恆久地祈求神,讓神指出我們的罪,求祂醫治。可惜我們通常只會驚訝神對別人的寬容,卻極少想到神對自己的容忍。

<syncBible ref=2:5-11>誰人都要見神面!神你不是在嚇唬我吧,我的模樣,何敢……

2:5-11  雖然我們很少因所犯的罪立刻受到懲罰,但是神最終的審判卻是確實的。我們不曉得甚麼時候審判會臨到,但是知道在那一刻人人都要面對創造主,沒有人可以逃得掉。(有關審判的經文,請參約12:48;啟20:11-15。)

<syncBible ref=2:7>遵行神旨意得永生?信就得救?何者講對了?

2:7  保羅說,凡恆心遵行神旨意的人都會得永生,這跟他前面惟有因信得救的講法(1:16-17)並沒有矛盾。我們不是靠好行為得救,但是我們如果把生命交給神就自然會討祂的喜歡。我們的善行不是賺取恩典的條件,乃是感謝神的一種回應。

<syncBible ref=2:12-15>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句話是說給誰聽?我們不是有神的律法嗎?

2:12-15  所謂“不知者無罪”,人只會因他所知道的而被定罪。那些認識神的道和律法的人,就按著神的道和律法接受審判;那些從沒有讀過聖經的人,就要按著他們良心的標準接受審判,因為良心會告訴他們甚麼是對的,甚麼是錯的。

<syncBible ref=2:12-15>其實人是知道甚麼是善,甚麼是惡的,只是又會繼續犯罪,不知何解……

2:12-15  只要你到世界各地走走,必定能發現不論哪一種社會和文化,都有神的道德法律在其中。例如,不同的文化背景的人都禁止謀殺,只是每個社會都有人違犯這法律。人類真是愚頑極了,明明知道甚麼是對的,卻偏偏堅持錯的。因此,單是知道甚麼是善並不足夠,我們更要有善的行為。向神及自己承認我們跟其他人沒甚麼分別,連自己的良心標準都達不到,更何況神的道德標準呢?這就是得蒙赦免和醫治的第一步。

<syncBible ref=2:17-29>信仰是活出來的,你說;怎樣才算?我如何“活出來”?

2:17-29  保羅繼續指出,每個人在神面前都是有罪的。在描述異教徒和不信者的命運以後,他就轉向那群宗教的特權階層。他們雖然知道神的心意,卻因為沒有活出信仰而被定罪。今天那些生長在基督教家庭的基督徒,如果活不出他們所信奉的,保羅的指責就是針對他們了。

<syncBible ref=2:21-22>“你既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這話嚇了我一跳,我不會講一套,做一套吧……

2:21-22  保羅指出猶太人也需要以律法來教導自己(而不是別人)。因為他們通曉律法,在批評他人的時候,又懂得為自己的行為尋找藉口。但是律法並不只是字面上的最低要求,也是一個根據神的心意而制訂的生活指導;律法更提醒我們要與神建立良好的關係,否則就不能討祂的喜悅。當我們批評別人之前先要省察自己,看看這些罪是不是也以別的形式出現在我們身上。

<syncBible ref=2:21-27>照我講的那套去做,挺容易的,你笑我天真?

2:21-27  這幾節經文對偽善者作出了嚴厲的指責。糾正別人的過錯總是比督促自己的行為容易;講正確的道理遠遠比實踐這些道理容易。你是不是也常常要求別人做一些你自己也不願意或很難做到的事?努力使自己言行一致吧!

<syncBible ref=2:24>我身我心反映神模樣,糟糕,若是這樣,人會如何看神?

2:24  你要是聲稱是屬神的人,就必須照著神的旨意生活。你要是不順服神,就會羞辱祂的名,別人也會因你的緣故而誹謗神。當別人觀察你的生活的時候,他們聯想到的神是怎樣的呢?

<syncBible ref=2:25-29>我們不用行表面的割禮,但要行“心裡的割禮”,我……

2:25-29  割禮是神與祂的子民立約的記號,所有猶太男性都要接受割禮(參創17:9-14)。根據保羅所言,如果不聽從神的律法,即使受了割禮的猶太人也算不得甚麼;另一方面,沒受割禮的外邦人如果遵行律法的要求,也可得到神的愛和接納。保羅繼續解釋,作為一個蒙神喜悅的真猶太人,並不是表面上行了割禮的人,而是內心堅信神,願意順服神的“內在的猶太人”。

<syncBible ref=2:28-29>只有外在不足夠,保羅要求可真高;怎樣的人始得救?可會是……

2:28-29  成為猶太人就表示是神家裡的人,可以承受神的應許。這裡保羅一針見血地指出,只有外在的條件而沒有內在的本質,絕不能成為猶太人。只有內心跟神一致的人才是真正的猶太人──神家裡的人(參加3:7)。參加教會聚會、接受洗禮、堅信禮,或成為會友都不足夠,就像單純接受割禮也不足以成為猶太人一樣。神希望我們真心相信祂、順服祂。(有關心裡的割禮,請參申10:16;耶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