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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三章

 

<syncBible ref=3:1-31>我又不是大奸大惡的人,何罪有之,你說是不是?

3:1-31  在這一章裡,保羅繼續論說所有人在神面前都被定罪。也許有人用下列的理由來否認自己是罪人:(1" 沒有神 "" 我按良心行事 "1:18-32);(2" 我不至於像某些人那麼壞 "2:1-16);(3" 我是教會的教友 "" 我相當虔誠 "2:17-29)。但是這些藉口全被保羅否定了,神對罪的審判,沒有一人能夠逃脫;每個人都要承認自己是罪人、是被神定罪的,惟有這樣,我們才能明白和接受神奇妙的救恩。

<syncBible ref=3:2>你羨慕猶太人的福分嗎?他們有很多福分,但他們的行為就……我呢?我怕……

3:2  身為猶太民族有很多祝福:(1)神將律法交付他們(參出19-20章;申4:8);(2)彌賽亞在這個民族降生,來到人間(參賽11:1-10;太1:1-17);(3)他們是與神立約的受益者(參創17:1-16;出19:3-6)。但是,這些權利並未使他們比其他民族優秀(3:9),其實正因為上述的理由,他們就更有義務按照神的要求而生活。

<syncBible ref=3:5-8>我們犯罪,藉口多多,一句“神會原諒我的”就大有用場了──你也這樣想過?

3:5-8  或許有些人認為沒必要擔憂罪惡的問題,因為(1)神必然會赦免;(2)神既然是愛,就不會定我們的罪;(3)罪可以帶來教訓,所以並不太壞;(4)我們必須融入所處的文化。我們很容易仗著神的恩典而視犯罪為理所當然,但是神不會忽略罪惡;無論我們找出多少藉口,犯罪者仍舊要為自己的罪來面對神。

<syncBible ref=3:10-12>3:10-12  保羅引用了詩篇1413節。

<syncBible ref=3:10-18>這“經上所記的”如一面鏡子,我好像看到我自己,好可怕呀……你不覺得嗎?

3:10-18  保羅引用舊約經文說明人類陷入罪惡之中,無法被神接納。你對自己的看法如何?是否認為自己還不錯,稱得上是個好人?試用這幾節經文來反省一下。你說過謊嗎?你曾經用某些言語或語氣傷害過別人嗎?你曾經對人有過惡毒的念頭嗎?曾經因為別人不附和你的意見而憤怒嗎?其實我們的思想、言語和行為跟世人沒有分別,在神面前都是有罪的。我們必須記住,在神眼中我們都是罪人,不要否認這個事實,我們實在需要歸向基督,讓祂的寶血潔淨我們的罪。

<syncBible ref=3:20-21>以前我想自己既有了救恩,就不太需要律法;聽保羅這樣說,原來律法……

3:20-21  這兩節經文讓我們看到神律法的兩個重要作用。(1)律法曉諭我們甚麼是錯的,使我們知道自己是不能自救的罪人,必須尋求耶穌基督的憐憫。(2)律法所包含的道德標準彰顯了神的道德準則,指引我們的行事為人。我們不能靠守律法而得救(除基督外,沒有人可以全然遵行律法),但是我們要是以神所啟示的意念來生活,就可以討祂的喜悅。

<syncBible ref=3:21-29>信靠耶穌真是甜美,只要信靠主恩言──誰可以得到?讓保羅告訴你……

3:21-29  保羅討論過我們的罪及神的審判之後,轉向一個奇妙的喜訊:我們可以藉信靠耶穌除去罪惡而不被定罪。“信靠”的意思是相信祂饒恕我們的罪,使我們在神面前可以被稱為義,並且有能力遵照祂的旨意生活。神的救恩是為所有的人而設的,不管他的背景及以前的行為怎麼樣。

 

救恩要訣{\LinkToBook:TopicID=1922}

<syncBible ref=3:23>和人談起罪,總相信自己罪不大,不是嗎?我只有小小妒忌,小小自私,小小……

3:23  我們往往以後果的嚴重程度來判斷罪的大小。例如謀殺比仇恨嚴重,姦淫比淫念嚴重,但是這並不表示我們犯的罪輕,就可以得到永生。因為不管所犯的是大罪還是小罪,都會使我們成為罪人,使我們與聖潔的神隔絕,把我們引向死亡(因為它使我們失去與神同在的資格)。所以不要輕看小罪,強調大罪,因為它們全都會使我們與神隔絕,但它們也都可以得到神的赦免。

<syncBible ref=3:24>滿身罪污,何以稱義?你不要騙我,我連“稱義”是甚麼也不知道……

3:24  “稱義”的意思是宣告無罪。當法官在法庭上宣告被告無罪,就會立刻撤消對被告的所有指控。按法律來說,那個人就完全清白,跟未曾被檢控一樣。同樣,神赦免我們的罪,我們過去的犯罪紀錄就會被塗抹掉,在祂看來我們彷彿未曾犯過罪一樣。救贖是指基督把犯罪的人從罪的轄制中釋放出來。舊約時代,一個欠債的人如果被賣作奴隸,他直系的親屬可以贖回他,用錢財買回他的自由。基督買回我們的自由,而付出的贖價就是祂的生命。

<syncBible ref=3:25>以你身體,擔我苦;以你寶血,洗我罪,主我怎配?你何竟如此愛我?

3:25  基督是我們的“挽回祭”,換句話說,祂為了挽回我們的罪而替我們去死。神向罪人發義怒,因為他們背逆神,離棄那賜他們生命的神,但是神卻宣告以基督的死為祭是合宜的,是專為我們的罪而設的。基督替我們承受了罪的刑罰,完全滿足了神的要求,祂的犧牲帶來了赦免、釋放和自由。

<syncBible ref=3:25>我真幸運,可以信耶穌;有人說這對舊約時代的人不太公平,我想想也是,你如何看?

3:25  那些生活在基督到來之前的人,他們的罪又怎麼樣解決呢?如果神懲罰他們,那豈不是對他們不公平嗎?如果神拯救他們,基督的犧牲豈不是沒有必要了嗎?保羅說藉著十字架上的耶穌,神饒恕了全人類的罪。舊約時代的信徒憑著信心仰望基督的來臨就可以得救,即使他們並不知道耶穌的名字,或者耶穌的具體生活。但是我們不是那個時代的信徒,我們知道神愛世人,甚至賜下祂的獨生子(參約3:16),所以我們必須相信並歸向祂。

<syncBible ref=3:27-28>人都認為要人行善、修身的宗教才有意思,偏這基督教卻說行善不能自救,難道不想人信?

3:27-28  絕大多數宗教都會具體要求人們履行一些責任才能被神明接納,基督教卻明確地指出任何善行都無法使人回到神那裡,人類再大的成就或進步也都無法填補最善的神跟不善的人之間的鴻溝。善行是重要的,但是不能為我們賺取永生;我們要得救,惟有靠著神為我們成就的救恩(參弗2:8-10)。

<syncBible ref=3:28>因信稱義,因我們的信心就可以得救贖?甚麼也不用做?

3:28  為甚麼神只按我們的信心來救贖我們?(1)信心可以消除人的驕傲,因為信心並不是一種行為。(2)信心高舉了神的作為而不是人的行為。(3)信心使我們承認自己無法遵守律法、達到神的標準,我們需要求助神引領和扶持。(4)信心基於我們與神的關係,而不是我們的表現。

<syncBible ref=3:31>既稱未受割禮的為義,保羅還說不是廢掉律法,真難理解……

3:31  羅馬教會的猶太信徒跟外邦信徒之間存在著一些誤解。猶太信徒憂慮地問保羅:是不是單憑信心就可以廢掉猶太教的一切?甚至棄掉聖經、習俗,以及宣告神不再在我們當中工作呢?(這都是第3章要處理的問題。)保羅回答:" 斷乎不是!" 當我們明白因信得救的真理之後,更容易認識猶太人的宗教;我們因而知道亞伯拉罕為甚麼被揀選,律法為甚麼賜給以色列人,神為甚麼容忍以色列人幾百年等等。信心並沒有廢掉舊約,反倒顯明了神在猶太民族的作為。在第4章裡,保羅將進一步闡述這個主題。(5:20-218:3-413:9-10;參加3:24-29;提前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