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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十四章

 

<syncBible ref=14:1>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保羅是叫人不要討論嗎?

14:1  這節經文預設了在教會裡會有不同的意見(辯論)。保羅說,我們不要為各自的觀點互相爭論,也不要害怕各自的分歧或是避而不談。相反,我們可以藉著愛心去接納和處理這些分歧。即使在最好的教會,也不可能每一個人對每一件事的看法都相同。藉著抒發各自的見解,我們更能明白聖經所教導的真理。所以我們要聆聽、接納和尊重別人的意見。不同的意見未必會引起分裂,反而可以讓我們彼此更瞭解,又互相學習,消除誤解,使我們的關係更加改善。

<syncBible ref=14:1-23>要憑信心去做,為何諸多顧忌?我就不會──有時候人心底會浮起這等話嗎?

14:1-23  甚麼是信心軟弱呢?保羅堅決反對以行為賺取救贖的主張。保羅這裡不是指行為,而是指信心不成熟的人,他們的信心還未堅固,無法抵受外來的壓力。例如,一個以前曾經拜偶像的人成了基督徒,他雖然瞭解偶像並無真正的能力,只有基督能拯救他,但是基於他過去的經驗,他可能會因吃拜過偶像的食物而信心搖動。又如一個猶太教徒歸信了基督之後,即使他瞭解到只有基督能拯救他,得救並不在乎遵守律法;但是在猶太教的節期中,他仍然會因在節期沒有遵守某些宗教禮儀而感到內疚和耿耿於懷。

  保羅以愛心對待這些軟弱的弟兄。每個人都應按著自己的良心行事,有人有些特別的顧忌,他們可以不去做某些事,卻不必將這些顧忌變成教會的戒律。如果是關乎信仰本質的事,當然不能妥協,但是大部分的分歧,都只是個別的不同看法,所以無須設立規條。我們的原則是:基要的真理,必須合一;次要的分歧,可以各持己見。無論做甚麼,總要憑愛心去做。

<syncBible ref=14:2>百物皆可吃?拜過偶像就不敢吃?可吃與不可吃,在乎……

14:2  “百物都可吃”是指在飲食上不受任何規矩限制。基督徒能不能吃祭過偶像的食物呢?在當時的羅馬,獻祭是整個宗教、社會及人民生活的中心,是不可缺少的。祭牲被獻上異教神廟的祭壇後,部分被焚燒,餘下的部分則送到市場去販賣。因此,基督徒很容易在無意之中買了一些祭過偶像的肉,或在親友家中吃了這些肉。基督徒是不是應該在吃之前追問這些肉類的來源呢?有人認為吃祭過偶像的食物並沒有甚麼不妥,反正偶像算不得甚麼。另有人則小心查清食物的來源,或乾脆不吃肉類,以免誤吃後良心有愧。這個問題對於以前曾經拜偶像的基督徒來說是特別敏感的,可能成為他們先前異教信仰的強烈提示,從而動搖他們的信心。保羅在哥林多前書8章中也講到這個問題。

<syncBible ref=14:10-12>論斷弟兄?輕看弟兄?我有嗎?有時我只是擔心他們而已……

14:10-12  每個人最終都要向基督交賬。教會對那些聖經明文禁止的行為(如通姦、同性戀、謀殺、偷盜)絕對不可以妥協;但是也不可以在神的律法之外,增添任何新的清規戒律。很多基督徒的道德抉擇,與其說是建立在神的話語上,倒不如說是個人的意見、喜惡或文化的偏見上。他們這樣做,其實正好暴露出他們自己信心的軟弱,因為他們不相信神有足夠的能力去帶領祂的子民。當我們站在神公義的台前時,不必為其他弟兄的所作所為擔憂(參林後5:10)。

<syncBible ref=14:13>我對神蠻有信心的,我也有機會絆倒人?不會吧……  14:13  不論是信心穩固還是軟弱的基督徒,都可能使他的弟兄跌倒。信心穩固的如果不體察別人的情況,可能會濫用自由,從而敗壞了他人的信心;信心軟弱的同樣可能因著不斷為己為人增添了瑣碎的清規戒律,而引起意見分歧。保羅希望我們既要信心堅固,又要善於體察別人的需要。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必然有在某些方面強,另一些方面弱的情形,所以我們要不斷地克制自己的行為,以免影響別人。

<syncBible ref=14:13-23>說出我的意見是為他好,照我的標準有甚麼不好?我錯了嗎?

14:13-23  有些基督徒會利用“軟弱的肢體”為藉口,將他們自己的意見、偏見及標準強加在別人身上,要求別人支持自己的看法。他們說:“你必須按照這樣的標準生活,否則就會使軟弱的肢體跌倒!”但是事實上,你不按照他的標準行事並不會冒犯別人,只會觸怒他本人而已。保羅要求我們小心,別讓自己的行為影響別人的信心,但是同時又提醒我們,不必為著滿足某些人強加給別人的自私動機,而犧牲自己在基督裡的自由。不要怕這些人,也無需去批評他們,你只要緊隨耶穌,就可以心安理得了。

<syncBible ref=14:14>一時說憑信心,一時說人以為不潔的就不潔,保羅的立場……

14:14  在耶路撒冷大會上(參徒15章),耶路撒冷的猶太信徒要求安提阿的外邦信徒,不要吃拜祭過偶像的食物。保羅當時也出席了大會,也接納了以上的決議,但是這不表示他認為吃祭物的行為是錯誤的,只是因為這行為會嚴重地冒犯猶太信徒的信仰。保羅覺得不應該為這種次要的問題去造成教會的分裂,合一是他所關心的。

<syncBible ref=14:20-21>我就是我,我所做的與別人何干?時常要為別人想,我……

14:20-21  罪不是個人的事情。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會影響周圍的人,所以我們要經常想到其他的人。神造我們是可以自主的,但是不能離開別人而獨立生活。因此,我們信心堅固的,當以愛心、忍耐、自制來對待別人,不應該存有驕傲,或是以為是在屈就別人。

<syncBible ref=14:23>不是出於信心的就是罪?你明白他所說的意思嗎?

14:23  我們絕不能去做聖經所禁止的事;但有時聖經對某些事情卻是緘默的,這樣我們就只能按照良知去對待了。“凡不是出於信心的都是罪”,是指違反信念去做,會使自己有罪咎感,或感到良心不安。當神向我們顯明某些事物是錯的,我們就應當避開不做。但別的基督徒在同類問題上可能自由而行,我們卻不應該鄙視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