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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第二課

 

第一百三十一課  哥林多前書  之二

 

題示:研讀這一課之前,請先再把這書信從頭到尾看一遍,比對一下上一課所分析出來的大綱。

 

    傳道的事工是須要超過自己的能力和貶低自己的態度(四913)才能勝任的,因為神的僕人在這個時代中必須體會到,自己好像是在鬥獸場中,周圍有許多看不見的觀眾在觀看我們,「因為我們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在這世界人生的戲臺上,我們演出了怎樣生怎樣死。只是這戲臺(聖經所講的那一種)是污穢不堪的露天鬥獸場,到處佈滿塵埃,景象恐怖,周圍高高的坐著一行一行的觀眾;他們正在彎低腰,露出殘忍的笑容,要看我們怎樣與「惡獸」搏鬥,就是看光明和黑暗的搏鬥、看罪惡和聖潔的搏鬥、看信心和虛假搏鬥,看看誰死誰亡。

    高高在上的觀眾,與下麵可憐死拚的「演員」,兩者成了何等的比對!「人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

   

                                        ——霍士(C.A.Fox

        上述靈界的鬥獸場和那些看不見的觀眾,似乎都為今天大部分的傳道人所忽略;即使有人稍微的體會到這些,他就立刻被看為太過感情化,或太富幻想力了。但昔日的保羅卻十分強烈的感到那是真實的。

                                                  ——巴斯德

 

如同河水氾濫一般,我們所預定要研究這卷哥林多前書的範圍又超過了!只用一課的篇幅實在是不夠的。像保羅這樣偉大的模範,我們豈可以吝嗇時間篇幅去研究呢?這卷書信所講的實在是「活的話」糾正「死的錯失」。其中每一部分都是這樣的充滿感力、關懷,而且十分適合我們現今時代的需要。所以,我們既然在上一課看過了它的結構和主旨,這一課就應該放在內容的各小段中,看看裡面有什麼特出的教訓。

 

福音與傳道事工

 

    就結構分析來說,頭六章是論及分黨分派的指摘;但就內容實質來說,這六章是解釋什麼是真正的傳福音事工,尤其與地方教會的聚會有關:究竟這裡所講的福音資訊和傳道事工是什麼呢?保羅給我們下列的五點答案:

 

   1)屬世的聰明人看它為愚拙(一1831

        信息的愚拙(1825

        擁護者的愚拙(1931

 

   2)傳道者和聽道者的感受(二116

        傳道者有能力(18

        聽道者得啟示(916

 

   3)傳道者與地方教會(三123

        所有同工都為神而工作(515

        所有恩賜都為服侍教會(1623

 

   4)傳道者向神負責(四121

        真傳道者辯護得直(17

        不少傳道者付出犧牲的代價(821

 

   5)福音要求信者必須聖潔(五~六)

        教會必須除掉污穢(五)

        不可欺壓人,不可沾汙己身(六)

 

    任何喜愛追尋真理的眼睛都會對這整段經文加以注目的。保羅直認不諱這福音的資訊似乎有點愚拙(一1825):「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神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相信的人。」這段話使我們看見,中心點是十字架。這十字架是那些自以為有智慧的人(希臘人),和妒忌別人得救的人(猶太人)看來都是「愚拙」的。還有,這福音的真理在世上有智慧的人看來,也是愚拙的。愚拙是因為這福音實在太簡單;又因為它對有學問的和沒有學問的人一律平等看待;更因為它輕視所有自義和功德,所以開罪了一些驕傲的宗教人士;又因為十字架只能代表羞辱和軟弱無助,似乎沒有可能作為神拯救人類的工具。

    同樣,在這世上有智慧的人看來,福音的物件也是愚拙的。聖經說:「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這裡給我們看到福音的五隊軍隊:愚拙的、軟弱的、卑賤的、厭惡的、無有的!這不是因為神沒有其他可揀選的,只因為他本來就喜愛這些:因此世人所有的誇口都落空,叫所有的榮耀歸與基督。福音的第一軍是稱為「愚拙的」。保羅樂意以愚拙自居(二2,四10),雖然他實際上是聰明人。第二軍是「軟弱的」。你有沒有想到自己軟弱得毫無資格去完成任何聖工?你正好是屬於這第二軍的,請跟關「愚拙的」第一軍——第一軍確實愚拙,因為他們愚拙到跑在前頭以第一自居還不覺慚愧!或許你以為自己連第二軍也不配,那麼你就是屬於「卑賤的」第三軍,或「厭惡的」第四軍,或「無有的」第五軍了!

    什麼!這樣的人也算得上是福音的軍隊,豈不是可笑極嗎?那會有把握打敗敵人呢?他們所用唯一的武器十字架怎能應付得來呢呢?是的!他們能,因為在他們那叫人看不起的外表裡面,卻隱藏著戰無不勝的基督,和無法抵禦的聖靈能力。米甸的大軍絕對無法抵禦配備五旬節全副武裝的基甸一小撮人,大衛戰勝哥利亞和他的全軍,正好比基督教福音時代震動了整個人類歷史。這並不是「金剛鑽撞金剛鑽」;乃是小綿羊打倒大獅子,事實證明那「鴿子」比「蛇」更聰明。在福音裡面,弱者變成百戰百勝的征服者,「罪魁」變成大使徒!由此可見,基督確是我們的一切——是愚拙人的智慧,是軟弱人的能力,是卑賤者、厭惡者和無有者的公義、聖潔、救贖。

 

第三章

 

    上一課我們已研究過第二章,所以,在這裡我們一開始就研究第三章。請注意,這章指出黨爭破壞了真理的效能(14節)。傳道人和教師只不過是基督和教會的僕役(57節);他們都是神的同工,並不是比賽或爭競者(811節);他們各人的工程終必遭受試煉,得賞與受罰將以此為根據(1217節);為此他們不應結黨分爭,奪取神的榮耀,因為他們都是教會的一份子,不應把教會據為己有(1823節)。

    再請注意第十五節——「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一樣」——這是論及神的工人的。絕不能與個人得救的問題相題並論。有不少讀者在這一點上誤解了,我再說,是論及關於「工作」,不是關於「生命」的。

    第十七節似乎叫我們感到吃驚:「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毀壞」這個詞並沒有「滅亡」的意思在內,正如在希臘原文裡,這個字也同樣在林前十五章三十三節;林後七章二節、十一章三節等處出現過,而這些地方正好證明了沒有滅亡的意思在內。注意,這整段經文都是以教會內部的教師和同工為題,並沒有把教會以外的人都牽涉在內。所以第十七節的意思是:「若有人破壞神的殿(指地方教會——第16節),神必破壞那人(或他的工程)。」

 

    五章五節

 

    我知道一定會有人間及五章五節保羅所講的話:「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這一節在文法上,是直接連在第三節那句「我……已經判斷了……」,保羅在這裹不是要他們判斷,乃是說出他從啟示而得判斷。我們要記得,使徒們因關所得的啟示都是有獨特權威的人,因為當時代正需要這樣的人(請參看拙作「聖經難題研究」第一章)。他們是沒有繼承人的,正如現今的新約聖經不能有所加添一樣。他們所得到的特權是從主耶穌那裡得來的。因此,使徒保羅可做的事,有許多我們不能做。不過聖經記載這些事,目的是要讓我們對罪有同樣的態度。

    再者,這裡所指的是人的身體,管教刑罰他的身體目的是為憐憫他,糾正他的品行,叫他的「靈魂可以得救」。注意,這裡譯作「敗壞」的原文從來沒有用作「滅絕」之意。類似這樣管教人的身體在提摩太前書一章二十節也曾被提及過(參看路十三16;林後十二7)。

    天主教確曾利用這段經文昌說他們擁有設立「異端裁判所」的特權:真荒謬!他們當日在那些無法無天的異端裁判所裡,迫害那些所謂「異教」(其實乃是最純正的福音派教會),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五章五節所管教的,卻十分明顯那是一些品德上該受責罰的罪行。還有,保羅是把那人的身體交給撒但去敗壞,羅馬天主教卻是用殘酷的嚴刑去殺害人的身體,相對之下,他們的行為真像魔鬼的行為一樣!

    我們解經的時候,千萬不要忘記經節與整個資訊的關係。請看這一章一開始怎樣說:「風聞你們……」,「風聞」這個字的意思暗示出,保羅現今仍聽見某人口頭上告訴他的事(一11)。至於哥林多教會在信上寫給他的問題,他仍未開始解答(七1)。在未解答那些問題之先,他必須指摘他們可恥的罪過和阻力。所以,按內容結構來說,第五、六章仍是屬於前四章的。這結構的目的是要指出,既然他們在家有可恥的罪(第五章),在事業上有彼此欺騙的罪(六18),在社交上有不潔的罪(六918)。這樣他們已經把自己與別人交往的關係破壞了,那裡還有資格各以自己的黨派為榮而誇口的呢?這豈不是大笑話嗎?而且第五、六兩章也是保羅用來解釋福音與傳道事工的一部分,目的是要強調基督的福音絕不能容忍任何不道德的或卑賤的事。所以,實在說來,哥林多教會不是一個容易追求長進的地方。

 

腐敗的哥林多教會

 

    說句公平話,我們不要忘記,哥林多教會的信徒都是在極壞極邪惡的環境下出生和長大的。例如有人這樣形容說:「哥林多是在羅馬帝國所有大城市的中央,因此受著各種各樣的潮流衝擊。她本來是屬希臘人的,後來在主前四十六年轉歸羅馬,由凱撒大帝(Julius Caesar)重建,成為羅馬政府殖民地和希臘人的商業中心。在當時又以淫蕩名聞於世,罪惡發展成為宗教。聖經把他們那些「拜偶像的」放在「淫亂的]和「姦淫的」兩者之間(六9),真是最適合不過的。保羅把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從這種極污穢的淤泥中拔出來(六911)。安提阿也是外邦人的社會,但保羅卻看不見像哥林多那種污穢邪惡的現象——裡面充滿「驕傲、惡勢力、假智慧、邪惡……」。面對著哥林多的色情風氣、淫蕩邪惡、拜偶像的污穢祭禮、把人類變為禽獸的宗教思想、希臘人充滿自大狂的「哲理」,並他們種種的腐敗行為,我們可以想像得到,保羅一定有點裡足不前,並為他們的罪惡而感到痛心疾首。整本聖經形容人類的罪惡和墮落,再沒有一處比羅馬書第一章所形容的更可怕,而這羅馬書就是寫于哥林多這個罪惡的城中!

    剛才我們說過,要考慮清楚哥林多教會初期這徒衣什麼環境下歸向主才算公平。他們確實曾經悔改信主,並且成立為地方教會。他們已經脫離了拜偶像的習慣,轉而敬拜事奉那位又真又活的神,但是他們不能在這麼短的時間之內就完全擺脫四面環繞著他們的社會風氣。今天的海外宣教士們同樣的發現,在異教地區歸主的信徒有同樣的困難。可是福音絕對不能容忍這樣行為的。悔改歸主的信徒一定要對這些罪惡斬釘截鐵,這就是哥林多前書第五和第六章所要表達的意思。當聖靈看見這些罪惡在教會裡有了地步之時,他因此而難過擔憂。「神的殿是聖潔的,這殿就是你們。」(三17)我們這二十世紀的基督徒不要以為我們比當時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會好得多,事實上,今天有不少教會裡面,仍然不斷的幹著昔日保羅指摘哥林多信徒們的罪行。聖靈在今天還是難過擔憂;他的工作受到阻礙,因為教會失去靈力,甚至也有失去生命的。

 

一些難題(第七章)

 

    對不少新的讀者來說,第七章特別多難題的。有幾節可能叫人懷疑保羅是否真的得豐啟示:有幾節叫人感到十分難明白。所以我們不得不在這裡交代一下。

    第六節,保羅說:「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不是命你們」——有些人以為保羅這話得不到主的命令,只是主容許他這樣說吧了。其實經文的意思並不是這樣,而是保羅容許他們這樣做,不願意命令他們(或勉強他們),因為這些生活細節的事,基督徒可以按自己良心上的判斷而行就可以了。

    第十節保羅說:「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在兩節之後,他又說:「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前者的意思是指出,對已婚的人,他們要遵守的規則已經有主耶穌親自說過了(太五3132,十九59;可十11;路十六18),至於後者,即是基督徒有不信主的妻子或丈夫,這種情形主自己沒有親自說過,第二十五節的問題也是差不多一樣。當然還有許多這一類的問題是主耶穌沒有解答的,為此,他差遣聖靈來引導我們,使我們得到一切的解答。所以第十二節保羅所說的話,反過來更充分的表明他所說的是有啟示的和有權威的。既然基督教的信仰已經超越了猶太人的界線而進入外邦人中,其中必然難免產生許多兩者關係上協調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就一定需要一些有權威的指導。但是誰能作出這樣的指導呢?只有得著聖靈啟示的使徒們才有資格這樣做。

    保羅自己知道他得到這樣的超自然啟示嗎?是的,這一章最後一節就是證據——「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那個「也」字或會使一些讀者感到不明白,事實保羅是說,「別人說他是被神的靈感動,我知道我講論這些事的時候,也是被神的靈感動。」保羅深信這一點,而且,這正好是一個明顯的例證,指出聖靈啟示人的時候,沒有否定他的理性,反而加以引導、保守,讓人在完全正常的狀態下去得啟示。

    好了,以上的難題解決了,還有那些有關婚姻生活難明的經節又怎樣呢?——第八、九、十四、二十八、三十二至三十四、三十七至四十等節。答案是在第二十六節:「因現今艱難……」或者我們參看一些近代的譯本會明白些,有譯作「因目前的艱難」,保羅肯定地警告當時的信徒前面有艱難。我們知道,由尼祿領導的大逼迫快將臨到他們了,而且,主耶穌所預言的「大災難」和他駕著天上的雲降臨的日子,保羅一直都緊記在心中——他相信主耶穌快再來。他不知道主耶穌的再來還要等待許多世紀才能實現;但是他所講的話並沒有因此而落空,因為啟示他的聖靈,也知道真的有大災難臨到當日的基督徒。這樣,昔日以為主耶穌即將再來的保羅,他所講那些迫切的話,不知不覺的成了我們今天這末世的基督徒所需要的提醒。

所以,讀這第七章的時候,我們必須小心分辨暫時性的和永久性的,地區性的和普遍性的。保羅在這裡所有的勸勉都是以「目前迫近的大艱難」為立場,因此其中有一些話是不適合我們今天這時代這環境的,這不是說這段經文與我們這時代的人無關,我們要注意,裡面的原則仍是永遠有功效的。

 

 

肉,自由,絆腳石,軟弱的弟兄:

 

    第八、九、十章是為解答祭過偶像之內是否可吃的問題。在原文聖經裡面,每解答一個新的問題,就有一個「現在」(Now)為開始的:

   1    「現在論到你們信上所題的事……」(婚姻生活)

   1    「現在論到祭偶像之物……」

   十一2  「現在我稱讚你們……」(聖餐禮儀)

   十二1  「現在論到屬靈的恩賜……」

   十五1  「我如今把……告訴你們知道……」(復活的事)

   十六1  「現在論到聖徒捐錢……」

    關於祭過偶像的肉是否可吃的問題,是否與我們現今時代環境的人無關?不,這問題與我們關係十分重大,因為這牽涉到基督徒有否自由去做一些可疑的事,和有關節制的事。

    吃肉的問題猶太人已經面對了一個長的時期。無論那裡有猶太人居住,那裡就有他們特別訓練過的肉商,按照舊約律法種種的條例,定出什麼是潔淨的,什麼是不潔淨的。猶太人只買那些上面印有「合法」兩字的肉來吃。根據出埃及記三十四章十五節和民數記二十五章二節等經文的教訓,他們非常嚴謹的絕不吃任何祭過偶像之物。甚至有拉比的教訓禁止他們參加外邦人的喪禮,雖然他吃的是自己帶的肉,不吃祭偶像的肉,也不可以參加;理由是恐怕他不小心,喝了一些水,而這些水可能來自一個器皿,這器皿曾倒過一小杯水用來祭過偶像的。

    可是現今這樣的問題發生在外邦的基督徒當中了。他們在市面上買回來的肉,多半是祭過偶像的。許多時候簡直無法分辨那一塊肉曾經祭過偶像,那一塊未祭過。尤其是切來賣的肉,祭過偶像的與未祭過偶像的混在一起,問題就更複雜了。自己買回家吃的肉還可小心一點,朋友或親戚請客就不可能小心了。誰知道那些肉有祭過偶像沒有?對於一些貧窮的基督徒來說,可能宴會是他們唯一可以吃肉的機會。豈不是他們面臨的問題更大嗎?

    這雖然是一些瑣碎的事,但問題是關係重大的。尤其是當初期耶路撒冷議會在較早時曾經有過這樣的議決,使問題更加重大——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

(徒十五2829)。

 

    很明顯,保羅處理這個問題十分有智慧,又有誠實和愛心。他先指出(八1)「知識」和「愛心」的分別是人行事的原則:「知識是叫人(我們自己)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別人)」。保羅十分同意他們當中有知識的人認為「只有一位神」、「偶像算不得什麼」,而且任何拜祭的儀式根本就沒有影響肉的本身(46節)。但是,當他承認基督徒有這樣的權利,視一切肉類沒有分別(這一點他在後來再加以強調——十25),他亦同時警告他們不能濫用這自由。不然,他們的自由就會變成信心軟弱的人的絆腳石;因為可能有人長久以來拜慣了偶像,如今雖然歸向基督,但在理智上仍不能有足夠的力量擺脫祭過偶像之內(79節),以為這等於在偶像廟宇中參與拜祭吃喝一樣(912節)。在一般人的良心上,在亞富羅底特(Aphrodite)或普坡賽頓(Poseidon)廟中參加宴會,就等於「在臨門廟叩拜」(王下五18),這樣就把基督徒的自由拉得太遠了,反而誤解了自由。人若因此「傷了」軟弱的基督徒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12節)。

    論到這裡,保羅在第十三節帶出一個基本的原則:「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兒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的弟兄跌倒了。」保羅用愛心來取代了「我比你懂得多」的高傲態度,不但解決了問題,而且更教人堅固軟弱弟兄們的信心。這是基督徒行事的原則。

    我們發現在這三章經文裡面,顧慮及軟弱弟兄的原則共出現有五次之多(八913,九1923,十2429)。第九章還載有保羅自己的榜樣,那是何等值得我們效法的榜樣——放棄自己的權利(118節),隱藏自己的好處(1923節),克制自己的身體(2427節)!所有這些表現都是為別人而作的(182227節)。這種自我抑制表現其實就是保羅自我的寫真。它把保羅的生命聖潔化、純樸化、專一化、明顯化和榮耀化了!充份地證實主耶穌的話:「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請注意九章二十四節:「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這句話似乎認為各人只顧自己去跑,好過顧念軟弱的弟兄。但其實不是這樣,因為經文是說「你們」,不是說「你」一個人——「好叫你們得著賞獎」!第十章以古時以色列人的例子作為警告(122節);然後跟著是整個論題所帶出的教訓(2333節);最後再以那原則為總結: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

 

女人與聖餐(第十一章)

 

    不少人把保羅論及女人與丈夫的關係,誤解為女人在教會聚會中的關係,這是何等遺憾的事!但願我們每一個人永遠緊記,這第十一章五節肯定的告訴我們,女人確曾在初期教會中「講道」(即是向眾人傳講、教訓、勸勉、安慰,只要她們所講的是出於聖靈的感動就是了)。而且經文「凡女人禱告或講道」分明表示那在當時是十分普遍的。在整個資訊來說,保羅旨在強調,女人在聚會中蒙頭是為要保持女人真正的尊嚴。第十節所說,女人在頭上應當有「服權柄」的蒙頭記號(那是一種社會風俗,普遍認為婦女應該蒙頭),並不是一個次等和順服的記號,反而是保障女人有權在會中講話的記號。一般人把那權柄說成是披上頭紗,是不對經文本意的。雖然許多東方婦女戴上頭紗,似乎可以用作解釋保羅這話的根據,但也不是最準確的。藍賽爵士(Sir  W.M. Ramsay)在他所著《聖保羅諸城》(The Cities  of  StPaul)一書裡說:「東方婦女的頭紗是女人的權柄、尊嚴和榮譽。一個戴上頭紗的女子,無論她到那裡去都受到保護和尊重。頭紗使別人看不見她的容貌;若有人想揭去她的頭紗要看個清楚,那就視為極端粗暴的壞行為。戴了頭紗,她就能獨自來往,周圍的人不敢打擾她,正如她不打擾人一樣。在群眾當中,她經過的時候,人人都要遷就她,讓她隨意過去。倘若有男子想要欺負她,對她無禮,他可能會招惹眾怒,甚至會送命。但是女人若沒有頭紗,她就被視作下賤,人人都可以加以侮辱了。」藍賽教授又加以解釋說:「哥林多前書十一章十節的教訓,是要女人戴上她的頭紗,使她有權柄在哥林多教會中禱告和講道。」

    但是,十四章三十四至三十七節那段經文又怎樣解釋呢——「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請問保羅會不會這麼快就講出前後矛盾的話呢?請記住,他現在正是在答覆哥林多信徒來信所問的問題。他們為什麼會有這問題呢?理由是不難發現的,在初期教會裡,有一些擁護猶太教的分子,不斷的想要把猶太教的禮儀和規條,插進基督教的信仰裡去。自從保羅在安提阿指摘彼得之後(力二1121),他就一直獨力對抗著猶太教的律法主義,要把福音的自由從那些猶太教主義者的手中挽救出來。那些猶太教主義者跟隨保羅去到任何地方教會,並且盡他們的所能去消滅保羅的權柄,蓄意將一種所謂高級的基督教思想帶進各教會,以耶路撒冷使徒們建立的總會作為後臺支撐。

    當時哥林多教會渲染了猶太教色彩,對婦女有特別的見解;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就是針對這種特別見解來給他們解答。三十四和三十五節的幾句話原出自猶太教的口傳律法,或猶太長者們的傳統觀念,那也就是猶太主義者的武器。保羅引證出來是為要指斥這種觀念的錯謬,所以他說:「神的道豈是從你們出來麼?豈是單臨到你們麼?」他們是否願意接受保羅的指摘呢?保羅說:「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37節)。

    保羅是維護婦女自由的戰勝者,但十分遺憾竟被人誤解了。同樣保羅在第十一章解釋丈夫的領導地位是非常恰當的,但也被人普遍的誤解了。保羅並不是說男人是女人的頭,他的意思乃是說丈夫足妻子的頭——因為第三節所說男人和女人就是指丈夫和妻子說。領導地位是在婚姻上、家庭上、經濟上,絕不是在人性地位上;因為第十一節這樣補充:「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這種領導地位與聖父和聖子的關係成了比對,在性質上兩方面都是相同的。保羅在這一章所說一切的話都是為維護女性而說的,並不是加以捆綁!寫到這裡,我們的感受是沉重的,因為我們知道,這問題已經影響到不少敬虔的婦女遭受誤會,吃盡不少的苦頭。

 

關於屬靈的恩賜(十二~十四章)

 

    近代有某些熱心的福音派人士十分強調「說方言」運動,我以為不能不在這裡清楚的看看這幾章關於「屬靈恩賜」的經文。有不少人主張所有這些恩賜每一個基督徒都可得到,而且他們強調應該在這時代全部發揮出來。相信的人必須努力追求,直至他們接受一種為「聖靈的浸」為止,因為他們認為只有聖靈的浸才能帶給他們這些超自然的恩賜。我們也曾多次聽見有人向廣大會眾宣講,說得到聖靈的浸的記號就是有講方言的能力;他們鼓勵會眾非得到講方言的恩賜不要滿足。

這種追求恩賜的趨勢,尤其是追求說方言和醫病的恩賜,被視為高級的屬靈,是「完全依據神的話的趨勢」。不錯,在這些運動中確有許多真誠的、可愛的屬靈人;但是另一方面,也有數以千計的基督徒被困在痛苦和恐慌之中,其中有不少說方言例證(有一些是我們親眼看見,親耳聽見的)不是出於聖靈,而是出於邪靈的力量。所以,我們如今來到這三章經文,我們就有責任看清楚裡面的因素:

1)這短短的經文就是說方言恩賜唯一出現的地方,由羅馬書至啟示錄再找不到別的講論——這一點顯示方言的價值並不很大!

   2)在所有教會之中,只有這教會保羅稱之為「屬肉體的」,和「在基督裡為嬰孩的」(三14)。試想,說方言竟在這種靈性低落的情況下可以進行,這是什麼道理呢?

   3)在三次列出各種恩賜裡面(十二81027282930),保羅每次都把說方言的恩賜放在最末後,這分明表示這種恩賜是最不重要的。

   4)十二章八至十節說:「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又有一人……信心……又叫一人能說方言」——這一點,再加上第三十節,十分強烈的證明說方言的恩賜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得到的。

   5)在保羅專論方言的那一段經文裡(十四128),非常清楚的,每當提及方言的時候,不是說「作先知講道」(即是用自己的言語來講聖經教訓)比較方言更重要,就是附帶警告不可濫用的話!

   6)對於十分嚮往說方言的人,保羅說:「弟兄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第20節)。甚至當他同意方言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之時(第22節),他還提醒說那是不足夠挽回他們的不信的(第21節)。他一節又一節的指出,方言對聚會很少或全無益處(245691619222328節)。他認為最值得推薦的恩賜是什麼呢?在最後他總結說:「所以弟兄們,你要切慕作先知的講道,也不要禁止說方言」(第40節)——即是說仍要遵守上文所講解的條例才不加以禁止。

    大致上,三章經文的層次如下:

 

              「關於屬靈的恩賜」

   1)聖靈照自己的意思來分賜(第十二章)

              恩賜不同但聖靈只有一位(411節)

              肢體不同但身體只有一個(1227節)

              事奉不同但教會只有一個(2831節)

   2)沒有愛,所有恩賜都算不得什麼(第十三章)

              愛是必須的(13節)

              愛是至高的品德(47節)

              愛是永恆至高的(813節)

   3)最大的恩賜是作先知講道(第十四章)

              對教會有最大教導的益處(122節)

              對不信者有最大的說服力(2328節)

              講道要按次序(2940節)

 

復活章

 

    在這哥林多書信的末後,有最長的一章經文,論用信徒將來的復活。並實上這是全部聖經論及復活最詳細的一章,而且裡面的論點有如所羅門王為耶和華聖殿所建造的臺階一般,一級一級的上升,叫示巴女王看得「神不守舍」。這梯級好像升到天上,看見聖徒復活的「大奧秘」,死的毒鉤失效,陰間的權勢被戰勝!

    可惜因為篇幅的關係,我們不能詳細研究這一章,但我想我們把其中的要點拿出來討論一下也是有益的。

    第一、請注意保羅所講的福音是以十字架為開始的(34節),單單基督並不是最完美的模範,只有被釘十字架的基督才能作我們的救主。

    第二、請留心三十五至四十二節,它指出生理上,復活是沒有什麼不可能的。「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不過是子粒。」結出來的又不是那子粒的本身,不過是與那子粒有密切關係的新子粒。同樣,我們將來復活的身體會有相似的結構,但絕不是與我們這必朽壞的身體同質。對我們那位全知全能的主來說,任何埋葬的方法,任何最曆害解體的變化,都不能攔阻他把復活的身體分賜給每一個屬他的子民。

    第三、請記下將來復活的七個改變特點:

   1)所種的是「朽壞」;復活的是「不能朽壞的」。

   2)所種的是「羞恥的」;復活的是「榮耀的」。

   3)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

   4)所種的是「物質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

   5)所種的是「屬地的」身體;復活的是「屬天的」身體。

   6)所種的是「血肉的」身體;復活的是「改變的」身體。

   7)所種的是「必死的」身體;復活的是「不死的」身體。

    第四、請注意第五十一節裡面的兩個「都]字,第二個都字清楚的反對了部分被提的思想。我們深信將來那一次復活,每一個被寶血買贖,有聖靈重生的基督徒都有分。

    到了這裡,保羅再度表現出他那轉教義為屬靈的挑戰的本領,勸勉他們說:「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 巴斯德《哥林多前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