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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

 

二.聖靈的恩賜(12:1-31

參考

1.屬靈的事(12:1-3{\LinkToBook:TopicID=277,Name=1.屬靈的事(12:1-3}
2.恩賜的源頭(
12:4-11{\LinkToBook:TopicID=278,Name=2.恩賜的源頭(12:4-11}
3.身上肢體的比喻(
12:12-26{\LinkToBook:TopicID=281,Name=3.身上肢體的比喻(12:12-26}
4.恩賜的類別與職分(
12:27-31{\LinkToBook:TopicID=288,Name=4.恩賜的類別與職分(12:27-31}

1.屬靈的事(12:1-3

1-2   「不明白」原文有無知的意思。哥林多人因拜慣了偶像,講到屬靈的事的時候,很容易用拜偶像的邪術或招鬼等類神奇怪誕的事,來領會聖靈的事情。所以保羅先要他們注意,不要無知地把聖靈的事跟邪靈的事相混。

「你們作外邦人的時候」,難道這時候的哥林多人變成猶太人嗎?不還是哥林多人嗎?既是哥林多人,本來就是外邦人了。可見使徒在這裡是用「外邦人」代表不信主的人,這是聖經的特別用法。雖然原文ethnos按普通的用法,多半指外邦國度,但使徒們有時特別用以指信仰上的「外國人」,就是指不信主的人,基督的國度以外的人(參弗2:19;4:17;彼前2:12;3:7;林前10:20;林後11:26)。

3     可能當時哥林多的信徒過份相信神奇的經驗,只要能夠靈驗的奇事,不去分辨它是邪靈還是聖靈,就盲目地接受。甚至那些拜偶像的人,在受邪靈的感動,說出毀謗耶穌的話時,哥林多人也不拒絕。因此保羅教導信徒,要分辨什麼是出於聖靈,什麼是出於邪靈;因為出於神的靈,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

「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這裡所謂「說耶穌是主」,就是從心裡承認耶穌是主,和羅10:9,13的意思一樣,這句話要用太7:21「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對照,才能明白這裡所謂「說耶穌是主」不是單指用口說,還包括從心裡誠實相信而說。因只有被聖靈感動的人,才會真正承認耶穌是主。

2.恩賜的源頭(12:4-11

參考

A.恩賜、職事、與功用(12:4-7{\LinkToBook:TopicID=279,Name=A.恩賜、職事、與功用(12:4-7}
B.恩賜的類別(
12:8-11{\LinkToBook:TopicID=280,Name=B.恩賜的類別(12:8-11}

A.恩賜、職事、與功用(12:4-7

4-7   三位一體的神,是我們領受各種屬靈恩賜的源頭。神是萬有的創造者,基督是教會的元首,聖靈是各種恩賜的分授者。按創造萬有的神來說,凡有各不同的功用,卻都是他造的。按教會的元首基督來說,教會雖有許多不同的職分,卻都是為同一位元首效力的。按賜下恩賜的聖靈來說,所分給各人的恩賜雖然不同,卻是出於一位聖靈的感動,為同一目標而運用。三位一體的神是根據我們在神面前屬靈的職分,並在教會中應該顯出的功用,賜給我們不同的恩賜。但他怎樣把不同的恩賜給我們?他在我們「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也就是在我們的心靈和意念裡面作工,使我們所有的心思、才智、興趣、……都向著某一方面追求,央而在那一方面來愈有負擔,愈有長進,成為我們特有的恩賜與專長。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雖然恩賜有分別,但目的相同,神所賜給各人的恩賜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就是要人得益處。所以我們咬讓聖靈教導我們善用恩賜,好叫別人因我們得著更多的益處。

B.恩賜的類別(12:8-11

8-11  使徒在這裡舉出一些聖靈的恩賜,作為例解,說明各人所領受聖靈的恩賜是不一樣的;但絕不是說,聖靈的恩賜只有這幾樣。實際上,各種恩賜既然是由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那麼,不但各人該得什麼恩賜由聖靈分派,就是教會需要的恩賜的種類,也當然是由聖靈來決定。

「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智慧的言語」「知識的言語」是很難嚴格分別的。「智慧」原文sophias跟本書1:30的智慧同字。聖經既以基督本身就是智慧(參箴8:12-21),所以「智慧的言語」偏重於神那方面的啟示,包括傳福音真理各方面信息。「知識」原文gno{seo{s,指人這方面追求探尋而得的知識(參W. E. Vine新約字解),所以「知識的言語」偏重人方面的領悟、了解。聖靈給某人有直接出於神的啟示和教導的「智慧言語」,又給某人藉運用神給他的聽明、悟性而有「知識的言語」.無論如何,我們所有的言語都該為神而用,表達神的慈愛和恩典的美好。

「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所有的「信心」,不是指得救的信心。因為所有的信徒都必定有得救的信心,不然就不是信徒。這信心是生活、工作方面的信心。信徒在得救的信心上都是一樣──信為他們死而復活的救贖主。但在生活、工作上、各人的信心常各有不同的表現,就是十二使徒也不例外(太17:16,19-20

「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指用神所賜的超然能力醫病。使徒出門傳道,常有這樣恩賜(徒3:6-10;4:29-30;及徒5:15;9:32-41;19:11-12;28:8)。有醫病恩賜的人不隨便運用(提前5:23),但必然百發百中。

「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繙方言。」「行異能」的範圍比醫病大,包括懲罰犯罪的人。例如:彼得懲罰亞拿尼亞夫婦(徒5:1-11),保羅懲罰以呂馬(徒13:10-12)。這裡提到「辨別諸靈」,可見當時已有好些假冒聖靈的邪靈工作。使徒約翰也有類似的警告:「親愛的弟兄阿,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約一4:1)。所以神賜下辨別諸靈的恩賜,以辨別邪靈的工作。「先知」「方言」,在14章有詳細討論(參14章註解{\LinkToBook:TopicID=299,Name=  先知講道與方言(14:1-40})。

「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聖靈的恩賜是聖靈隨自己的意思分給人的。雖然我們可以羨慕某一種恩賜,可以追求某種恩賜,但不可以「強求」。我們只能接受聖靈認為我們該得的恩賜。路11:10-13說:「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衪的人麼?」注意,什麼是這裡所說的「好東西」?這「好東西」是天父看為「好」的東西,不是我們自己看為好的。所以,一方面,我們是什麼都可以向父求,因為衪喜歡把好東西給我們;另一方面,我們不能強求,要接受聖靈按衪自己意思所賜給我們的恩賜。

3.身上肢體的比喻(12:12-26

本段中,使徒用身體和肢體的關係來說明,基督教會裡面信徒恩賜互相配搭的關係。教會像身體一樣,是一個有機體;但身體只是血肉的有機體,教會卻是屬靈的有機體。這屬靈的有機體是超空間和時間的,古今中外、一切重生得救的人,都是這身體之內。而在各不同時代中的每一位信徒,都是這身體上活的肢體。他們各人在當代的教會中,該發生什麼作用,在各不同時代中,對這超時間空間的身體有什麼貢獻,該顯出什麼功用,都不是他們自己所能作主的,而是聖靈按照神的旨意安排的。聖靈給他們不同的恩賜,使他們在身體上顯出不同的功用。沒有人可以代替聖靈來作這種配搭,只有聖靈知道這奧祕的身體在同一時代中需要什麼恩賜,安排在什麼地位上,發生怎樣的功用,對不同的時代發生什麼影響。但基督徒應認識自己和別人的恩賜,留心去發現自己在身體上應該站的崗位,然後照著神所給自己的恩賜盡忠,才是一個成功的基督徒。

A.我們怎樣成為基督身上的肢體(12:12-14

12    本節是按一般原理來說,身體一定有許多肢體,但決不會因為肢體多,就變成許多身體,也決不會因此變成不是一個身體。身體跟肢體怎樣相通相合,不可能分離,信徒互為肢體,聯成基督的身體也是這樣;是不能分開的,是事實上必然合一的。本章13,20節等一共四次提到「一個身子」,可見使徒相當強調基督身體事實上的「一個」

13    新約中提到聖靈的洗共有七次(太3:11;1:8;3:16;1:33;1:5;11:16;林前12:13),但只有本節清楚解明聖靈的洗的效用,是使我們成為基督的身體的一部份。多3:5所說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就是這裡所說聖靈的洗。按五旬節聖靈降臨的當時來說,聖靈的洗就是基督奧祕身體的誕生──教會成為基督身體的經過。按現在信徒的經歷來說,因信得著重生而領受聖靈,就是受聖靈的洗而成為基督身上的肢體。信徒絕不能憑著水的洗禮而成為基督身體的一部份,水洗只叫人成為教會組織裡的一分子,惟有因信重生而受聖靈的(弗1:13-14),才會聯合於基督屬靈的身體上。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這些話表示保羅這裡所講的「身體」是宇宙性的,廣泛地指一切信徒,不是局限於哥林多地方的教會。身體只有一個,所以聖經用「身體」來講到教會時,總是總括古今中外一切信徒在內的。

我們是怎樣成為基督身體上的肢體呢?是因信領受了聖靈的洗而成的。弗4:5「一主、一信、一洗」,正是指同一聖靈的洗說的。

14    本節與12節的意思相同,但本節比較注重說明,身體基本上就不能沒有肢體。肢體的眾多不但不影響身體的合一,倒是身體所不能缺少的;許多肢體聯合起來,才成為身體。假如身體只有一個肢體,就算不得是身體了。所以,有許多肢體,不但不是反常,倒是正常;不但不妨礙身體的「一個」,倒是共同增長那一個身體。

B.我們不能憑自己脫離「身體」(12:15-16

15-16 腳不能自認為不是手而不屬乎身子,耳也不能自認為不是眼而不屬乎身子。他們都屬於身子這個事實,不會因他們自己找到藉口否認,就變成真的不屬於身子。信徒在教會裡面互相作肢體也是這樣。我們都在基督屬靈的身體裡這個事實,是由不得我們自己吾定的。如果你還沒有重生得救,就算自己竭力承認,教會的組織也承認,還是不能成為基督身上的肢體。反之,假如你已經確實得救,你絕不能因為有任何不滿意,或故意標榜什麼不同的特點,而脫離基督的身體。這個屬靈的生命機體,是由不得人要加入就加入,要脫離就脫掉的;不然的話,這個「身體」早就因人的敗壞分爭,碎屍萬段了。

C.我們都是由神安排在身上作肢體的(12:17-20

17-20 身體實際上不能只有一個肢體,「若全身是眼,從那裡聽呢?」眼只會看卻不能聽,身體不只需要會看的,還要會聽的。如果有人以為眼比耳更有用,就想把全身的肢體都變成眼,那麼身體從那裡聽呢?眼永遠不能代替耳的功用,耳也不能代替眼的功用。身子所有的肢體都是這樣。所以神按衪自己的旨意,把各種不同的肢體安排在衪的身體裡面,叫他們各自發生效用,使身體漸漸增長。這些眾多的肢體,百般的恩賜,對身體的合一毫無妨礙,反倒是必須的,是大有幫助的。

D.身上肢體必須互相依賴合作(12:21

21    上文已經論到,身上肢體不能因為互相排斥,就脫離身體;而且身體不能只有某一類肢體,必須由各種肢體互相聯絡,才成為一個身體。本節卻強調肢體彼此之間的互相需要,不但為著身體的緣故應該有各種不同的肢體,就是為個別肢體本身,也必須有各種不同的肢體;因為眼雖然能看,卻不能拿東西;手雖然能拿東西,卻不會看,也不會走路;所以眼不能說用不著手,手也不能說用不著腳。他們都是互相需要的,不然就不能發揮他們個別的特長,甚至不能生存。

在神的教會裡也是這樣。我們不要因別人的恩賜跟自己的不同而輕看他們,排擠他們;不但如此,還要認識到我們必須有他們的幫助,才可以發揮我們的才能。就像一個很會講道的人,不能單憑講道就可以作工作,他還需要有人為他禱告,有人帶領唱詩,有人安排聚會地點,有人佈罝會場,有人帶人來聽道……。神沒有把百般的恩賜給一個人,只把百般的恩賜給眾信徒,叫他們大家學習互相連絡,彼此相助,作神的好管家(參弗4:16;彼前4:10)。

E.身上「俊美」的肢體不一定重要(12:22-25

22-25 身上肢體有些比較堅強,有些比較軟弱;有些比較美觀,有些比較難看。但我們不能說那些較弱的、難看的就是不重要的肢體;就像身體內部的五臟和筋肉,雖然不「體面」,卻十分重要;五官中的眼睛和舌頭,雖然「軟弱」卻非常有用。神在創造人的身體的時候,對於這些比較軟弱的和不體面的肢體,都加以特別巧妙的保護和裝飾。我們的肺腑、心臟、腸胃,雖然難看,卻包裹在堅強的肋骨和肌肉裡面。又如眼睛上面加上眉毛,不單可以保護汗水不會流入眼裡,還可以裝飾眼睛的美觀。

神對於血肉的身體是這樣,對屬靈的身體更是這樣。有些信徒的恩賜是顯露的,容易受人歡迎的;有些信徒的恩賜是隱藏的,不受人注意;另有些信徒只適合作別人的助手。但神都不輕看他們,總是另外給他們一些長處,「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這樣,信徒之間就更不該彼此輕視,倒要互相尊重、互相照顧,免得因各人屬靈的職分和恩賜不同而分門別類了。

F.身上肢體理當同榮同辱(12:26

26    注意,本節的「若」字,是一述一種當然道理的假設,是假設有什麼身外的事物臨到身體上時,所有的肢體當然會同樂同苦,卻不是說身上肢體有不同苦同樂的可能。假如身上任何一個肢體得榮耀或受痛苦,別的肢體當然會有同樣的感受,這是身體上的神經感覺。當一個手指頭受了傷的時候,全身都感覺痛苦,並且把這痛苦看作就是這個身子的痛苦。當一個手指上戴了鑽石戒指的時候,全身都一同光彩,絕不會只看作是那個手指的光彩。這種通過神經中樞的感覺,就是同屬一個身體的感覺。基督徒屬靈的關係,應有這種身體的感覺。

今天教會的情形反常,因為信徒的屬靈「神經」反常。別的肢體得榮耀我們不覺得快樂,反以為痛苦;別的肢體受痛苦我們不感到痛苦,反以為快樂。這都是順從私慾活著,求自己的利益,不求神的榮耀的結果。

4.恩賜的類別與職分(12:27-31

27    「你們」指哥林多地方的全體信徒。

為什麼哥林多地方的教會,可以說是基督的身體?

因為凡屬身體上任何部份,也都算為屬整個身體。身上的肢體,不論是眼、手、或肚子不舒服,都可以說是身子不舒服。哥林多教會既是在基督身體內,就可以說是基督的身體了。基督的身體只有一個,是宇宙性的,但當她表現在地上的任何區域時,雖然在地上分成許多區域,分成許多地區的「一個」,卻還是一個身體。因為基督這個身體,是奧祕的身體;按整個宇宙說是一個身體,按地方來說,還是一個身體。按地區來說,每一個地區的信徒集合在一起,互相是肢體;各地區的教會合起來,也是一個身體。按每一個時代來說,當時代各地方的信徒合起來,是一個身體;把不同時代、不同地方的信徒合起來,還是一個身體。從五旬節開始,教會因聖靈的洗成了基督奧祕的身體(林前12:13),這身體一誕生之後,就是完整的身體;以後每一個時代、每一個地方的信徒加增,都是這個身體的繼續增長;不是把殘缺補充成完整的,而是已經完整的身體在不斷的生長。所以這奧祕的身體永遠是完整的;她雖然包括所有地方的信徒,但按每一個地方來說,她所表現的還是一個完整的身體──一個完全的生命機體。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這句話有承上啟下的作用,把上文所講關乎身體和肢體的關係,跟下文所要列舉的各種教會的職分和恩賜連起來,表明下文所提神所給教會各種不同的恩賜,以及衪所設立各種不同的職分,正像神在身體上所安排的各種不同的肢體那樣,為要互相配搭,叫身體增長。

28    本節中的「教會」不是單指哥林多地方的教會,是指身體的教會(普遍的)。因為哥林多教會根本就沒有使徒,使徒的職分也不是專屬於一個地方教會。就像保羅是使徒,建立了哥林多教會、又建立了腓立比教會、帖撒羅尼迦教會等,但他卻不專屬於任何地方教會。全章提到「身體」的重點是指普遍教會說的,但也包括了地方教會。

「所設立的」,表示以下所提的不單是恩賜,也是職分。「第一是使徒,第二……第三……再次……表示保羅在這裡有意把職分與恩賜的等次分別大小。說方言的恩賜被排在最未位,表示說方言不是重要的恩賜。哥林多人偏重追求說方言是錯誤的。

在這裡保羅只是舉例,不是說神在教會所設立或所賜給教會的職分只有這麼多;因為保羅的目的只在說明,教會有各種不同的恩賜和職分互相配搭,並不是要列出一分清單,或限定職分和恩賜的數目。事實上,屬靈的職分都是根據神的恩賜,沒有恩賜就根本不能承擔職分;但恩賜是由聖靈所分派的,所以就算是使徒也不能限定恩賜的種類。神的僕人只可以發現信徒已經有的恩賜,然後照聖靈的引導安排,加以配搭而已。

「行異能的,……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表示得什麼職分,是根據他領受什府恩賜。反之,有了什麼恩賜,就證明他可以在那方面事奉神。就像一個人有了教牧恩賜,就表示他可以承擔教牧的工作。

29-30 這兩節連續提出了七次相似的問題,為要說明神所給教會的恩賜是多方面的,絕不是只有一種,或只注重一方面。但從下文第14章看來,就知道使徒發這些問題的真正目的,是要改正哥林多人特別偏重於說方言恩賜的錯誤。

31    本節是全章的總結。使徒既然把恩賜的大小指明給信徒看見,就勉勵他們「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但追求更大的恩賜雖然重要,卻必須依循一條最超越的道路,這道路就是下章所說的「愛」

「道」原文hodon (hodos),是道路不是道理。

問題討論

書信中所稱的「外邦人」是站在猶太人的立場稱外國人嗎?哥林多人信主之後是否變成猶太人?奢信中還有別處類似的用法嗎?

「若不是被聖靈感動沒有能說耶穌是主」,是否凡稱耶穌是主的就一定是真信徒?

本章全章提及聖靈的恩賜共有幾樣類?恩賜和職分有什麼關係?信徒該存什麼態度追求屬靈的恩賜,怎樣跟別人配合運用恩賜?

據本章12-27節身子與肢體的講解看來,信徒在教會裡面彼此是什麼關係?該怎樣互助配搭事奉神?為什麼必須跟別人互相配搭?

什麼是聖靈的洗?我們怎樣成為基督身上的肢體?「身體」所包括的範圍有多大?(包括多少信徒?)

我們可以擺脫互相作肢體的關係嗎?有什麼教訓?什麼是「不體面」的肢體?肢體同榮同苦在信徒實際生活上怎樣應用?

使徒列舉若干恩賜與職分的類別,並將一部份恩賜按大小次序排列主要目的是什麼?――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