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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

 

四.先知講道與方言(14:1-40

使徒保羅在本章詳細講論說方言和先知講道的問題。當時哥林多的教會,在追求方言的恩賜上有偏差。他們完全忽略了先知講道,只注重說方言。保羅特別針對這種偏差加以糾正。全章的主要意思是:作先知講道才是信徒應當更留意追求的恩賜,因這是能夠使教會得到更多造就的恩賜;而說方言只不過造就自己。凡是引用這一章講解方言問題的都要注意這一點,就是:全章的要義不是鼓勵信徒說方言,而是對方言加上種種的限制;另一方面卻鼓勵信徒追求作先知講道。不緊握著這把「鑰匙」,就難免誤用本章的經節。

1.       方言和先知講道的比較(14:1-11

A.三種恩賜的先後(14:1-2

1~2在這兩節經文裡面,愛、說方言和作先知講道,在次序上是有分別的──「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第一是要追求愛,這是上文13章的結論,愛是一切屬靈恩賜的價值;在應用一切屬靈恩賜的時候,必須加上愛才有價值。除了愛以外,在各種屬靈的恩賜中,更要羨慕的,就是作先知講道,這樣,作先知講道是在愛之下,卻在別的恩賜之上。最後保羅才提到方言的問題。這不是說方言在各種恩賜中排成第三,因為保羅在這裡只用愛、作先知講道和說方言三樣來比較,而方言排在最後。為什麼保羅只用愛、作先知講道來比較?因為哥林多人太注重方言,忽略了愛和作先知講道。使徒也改正他們的錯誤,所以特別用「愛」「作先知講道」跟說方言比較,來糾正他們。在以下的討論中,我們也要注意這個次序。

B.說方言和作先知講道的分別(14:2-4

這裡講出說方言和作先知講道有完全不同的性質和功用。說方言是為個人,使自己得到造就。作先知講道是為眾人,使教會得到造就。

2     注意這裡所提的「方言」,原文glossa,這字和徒2:4「別國的話」同字;在徒2:11繙作「鄉談」,在聖經裡面有廿三次繙作「方言」;有十五次繙作「舌頭」;有兩次繙作「口」;一次繙作「靈」。有關經文如下:

1. 「方言」

(參可16:17;10:46;19:6;林前12:10,30;13:1,8及林前14:2,4,5-6,3-14,18-19,22-23,26-27,39)。

2. 「舌頭」

(參可7:33,35;16:24;2:3;3:13;林前14:9及雅1:26;3:5,6,8;彼前3:10;1:3:18;16:10);以上所繙的「舌頭」,除了福音書幾處,和啟示錄16章是指人身體器官的舌頭以外,其他地方所指的舌頭,實際上是指「話語」,英譯為tongue

3. 「方言」

(啟5:9;7:9;10:1;11:9;13:7;4:6;7:15);這些經文的「方」,不是旨方向的方或地方的「方」,而是指方言。意思就是不同地方的話語。

4. 「口」(羅14:11;2:11)。

5. 「鄉談」(徒2:4)。

6. 「別國的話」(徒2:4)。

7. 「靈」(徒2:26)。

所以這字在聖經裡面主要的用法是指「別國的話」,或是別的地方的土談,即方言,所以如果把這種方言當作是一種沒有意思的聲音,這種解釋不合聖經本來的意思。神並未給人一種恩賜,是單單為著發出一種聲音卻沒有意思的。

注意這方言「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這句話說出了方言主要的功用,不是在於對會眾講話,而是對神說話。這是方言和先知講道的大分別。在下文第3節就特別說明先知講道是為著造就別人,第4節則說方言是造就自己,和這裡所說:「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互相呼應。

「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裡,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信徒在某種十分迫切,渴慕要與神交通,卻無法用他所懂的言語表達內心的思念時,神可能給這種人方言的恩賜,讓他可以用他不會講的話語,把他裡面的心意向神講說出來。

「沒有人聽出來」的意思不是說他所說的話不是人間的話語,無人能懂;也不是說他所說的話語毫無意思,所以無人能懂。而是因為他是在心靈裡面向神說的,所以沒有人聽出來;況且他所說的既然是別國的土談,凡不會說的,當然就聽不出來了。

「然而他心靈裡,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注意這不是說他在心靈裡用「奧秘的話」講說,乃是在心靈裡講說各種的奧秘。在這裡多次提到「說」字,如「說方言」「對神說」「不是對人說」「講說各樣的奧秘」,既然是「說」,就不是喊叫,表示所說的話不單只有聲音,而且也有意義,是「話語」不是「聲音」

3     注意:「對人說」跟上一節的「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剛剛成了一個對比。作先知講道和說方言主要的分別是,前者為造就教會中的人,而後者單造就那講方言者;所以作先知講道的目的是對人說,為要造就、安慰、和勸勉人。

「作先知講道」在第1節的小字解作「說預言」。在聖經中有些地方也有同樣的用法。如徒19:1-7有些門徒在保羅按手後說方言,聖經記著「又說預言」,下面的小字是「或作又講道」。林前1:4「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接著下面的小字是「講道或作說預」。為什麼和合本聖經譯作「說預言」的就用小字註明「講道」,而譯作「講道」的又用小字註明「或說預言」呢?按Arndt & Gingrick新約字解,原文propheteuo{原意是「宣告神的啟示」,而在聖經裡面有兩種用法:第一種是「說預言」,就是按神著的啟示預指將來的事說的預言(如太15:7;11:51;彼前1:10;14)。另一種是把神隱藏的旨意向人宣告、解明,就是傳講神的信息,也就是「作先知講道」(太7:22;林前11:4-5;13:9;14:1,3-5,24,29),這些經文在中文和合本把它們分別譯作「作先知講道」「講道」「傳道」等等,新舊庫譯本在這些有關經節裡都一律譯成「傳神言」。因這些經文所提及的propheteuw實際上就是指講道、傳神的信息。但傳信息也含有說預言的成分,因為傳神信息的,就是根據神的話預告人將會有的平安或危機。所以新約教會中作先知講道的恩賜,跟舊約時代先知所說的言(憑超然的啟示所說的預)言在性質上略有分別。

4            「造就」原文oikodomei原意「建造」,但用在靈性方面,有訓誨、增長的意思。英文K.J., N.A.S., R.V.,均作edifies就是教化、訓誨之意。既然這樣,無論是說方言或是作先知講道,都是在聖靈管制之下應用他們的領悟力造就自己,絕不是在類似魂遊象外的境況之下而說方言或作先知講道,否則就不可「造就」自己或教會了。

C.保羅對這兩種恩賜的態度(14:5

5     注意:「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必須跟下面的話連起來讀,因為保羅接著說「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兩句話是放在一起比較的,所以必須連在一起說。保羅願意哥林多的信徒說方言,因為說方言也是一種聖靈的恩賜;但是他更願意他們作先知講道。可見保羅偏重於鼓勵信徒作先知講道,而不是偏重於鼓勵信徒追求說方言。相反的,凡是講到說方言的時候,全章聖經中都不用鼓勵的話,卻用限制或約束方面的話。

為什麼保羅更願意他們作先知講道呢?「因為說方言的,若不繙出來,使教會被造就,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他強了」。可見方言這受限制的,必須繙出來才能夠叫別人受造就得著益處。但是作先知講道不而要繙出來,因為它是用人人都明白的話來傳講。

D.舉例(14:6-11

為什麼作先知講道比說方言強呢?

使徒繼續解明上文的論點。第6節是以他自己的經驗作例子來說明。

6     保羅用非常實在例子說明他如果到哥林多人中間,只管說方言,而不用:

啟示:有啟發性的教導。
知識:包括真理的知識和一般的知識。
預言:指一般講道,也就是作先知講道。
教訓:訧是用神的話來教訓人。

這幾點都是同類的教導工作;保羅的意思是如果不用各樣的方法教導他們,叫他們明白他所講的,那又有什麼益處呢?若單說他們所不能領悟的話,當然對他們沒有益處,所以這已經非常明顯的指出,作先知講道能造就信徒,說方言卻不能。

7     保羅在這裡舉出沒有生命的樂器作例子,說明任何樂器所發出的聲音如果沒有分別,我們就不知道它所吹所彈的是什麼。所以就是沒有生命的樂器,人在吹彈它們的時候,也必須要有一種規律和音調,才能讓人欣賞所發出來的聲音;照樣我們所說的話也不能只有聲音卻沒有意思,必須說出大家聽了就能明白的話,才合乎聖靈感動人說話的目的。

8     打仗也是這樣,士兵們都要根據不同號聲,才知道應該前進還是後退,集合或是分散。如果吹「無定的號聲」,士兵們不能分別到底是要集合、前進,還是後退、分散,就無從預備打仗了。照樣,我們在教會裡所說的話為的是要造就人,如果只講大家聽不懂的話,就只能引起混亂,對於信徒打靈仗,一點幫助都沒有。

9     本節回到他所講解的題目上,說明在教會裡說方言卻不能使別人明白,就跟沒有樂譜的樂器和沒有規律的號聲一樣,變成毫無意義。這樣運用恩賜就好像打空氣一樣,是徒然的,不能夠造就教會。所以為教會的利益來說,叫人容易明白而得益處的話,比叫大家都很難明白的話更有屬靈價值。

10    這句話正可以回答那些以為只發出舌音就算是說方言的主張。使徒保羅指出世界上的聲音雖然很多,卻沒有一樣是沒有意思的。沒有意思的聲音就不可能是出於聖靈感動的聲音。所以這一節幫助我們證明,上文所說的方言應該是地上人能明白的話語,而不是某種沒有意思的奧秘話語。(參2節的註解{\LinkToBook:TopicID=302,Name=B.說方言和作先知講道的分別(14:2-4},講說奧秘,不是用奧秘話講說。)

11        「化外人」就是外國人,陌生人的意思。英文K.J.V., N.A.S.B.都譯作barbarian,就是指野蠻或異族;R.S.V.Williams都譯作foreigner,即外國人,陌生人。這裡所說的「聲音」是指話語,不是沒有意義的任何聲音(參各種英文譯)。這都證明了上文所說的方言,就是地上的外國語。

2.       應求造就教會的恩賜(14:12-20

A.要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14:12-13

12~13這兩節經文很清楚地說明信徒要切慕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就如作先知講道。但是使徒雖沒有禁止說方言,卻消極地不鼓勵方言。他認為有說方言恩賜的,就應該求著能繙出來,因為繙出來才造就人,所以還是以能叫人多得造就為原則。

B.方言檮告和悟性禱告(14:14-17

這幾節保羅講明方言禱告和悟性禱告的分別,可是他的總意還是說明用悟性禱告比用方言禱告更強。本章凡提到方言的地方,就加上某種的限制,或附加說明方言不是大恩賜。

14    保羅在這裡為什麼說用方言禱告就是他的靈禱告,可是他的悟性卻沒有果效呢?因為方言既屬超然靈感之恩賜,叫人能夠說他本來不會說的別國的話語來,這完全是聖靈在人的心靈裡面工作的結果,不是人的悟性所發生的作用,所以說他的悟性卻沒有果效。但保羅並不是在這裡貶低悟性的果效與價值,他只不過說明用方言禱告的性質而已。那麼我們是否應該只用心靈禱告,而不用悟性禱告呢?不是,下文繼續解譯……

15    我們不論禱告還是歌唱,都要心靈與悟性一起用。單用心靈就是單憑直覺,很容易被情感作用欺騙。所以不但要用心靈,也要用悟性,也就是要用心思和理解力,好明白我們所講所唱的是什麼。這樣才能真正表達我們從心靈所發出的感情,又能使我們的禱告和感謝,叫自己得益處,並叫旁邊聽的人得益處。假如我們不用悟性,單憑靈的感覺,甚至任憑情感受激動,說出一些沒有人明白的話來,就不能夠造就人了。所以我們用心靈禱告,也要用悟性,讓我們的心思意念處在一種清醒的狀態中,接受聖靈的感動和指引。

16-17 16節的「祝謝」按下文17節的「感謝」來看,可知是偏重於感謝方面,不是專指祝福。

這兩節經文進一步解明,保羅在上文說用靈禱告,他要用悟性禱告的理由。假如「你」單憑著超然靈感的方言祝謝,「你」自己雖然可與神交通,但是在座的人既然不明白你所說的,就不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跟你說阿們,你的感謝縱然很好,很感動人,但在座的人既聽不懂,也就得不著造就。

C.保羅的見證(14:18-19

18-19 保羅見證他自己有過很多說方言的經驗,比哥林多人還多。但是注意保羅是在什麼時候說方言?是在他私禱的時候。19節證明了他在18節裡說的方,言是他自己能夠懂的,所以他才知道自己曾說方,言而且不是在公開的場合裡面,乃是在他私禱中說的。因為跟著18節末句「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的後面,保羅說:「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證明保羅所說的方言不是在教會中說的。

保羅顯然沒有用自己曾說方言的經驗,鼓勵信徒追求方言。否則哥林多人就不會不知道保羅曾說方言。保羅若不是為著改正哥林多人在方言恩賜上的錯誤,他也不會提到自己這種經驗;可見保羅沒有鼓勵信徒說方言,也沒有作這種「見證」叫信徒羨慕這種恩賜,他只在不得已的時候才提了這一次,此外就沒有再提過。

在教會中「寧可用……五句教導人的話」,所謂「教導人的話」就是作先知講道,像上文所說的「造就、安慰、勸勉人」的話。「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教導人的話跟方言是「五」「萬」的比較、按數字來說,作先知講道比方言強了二千倍。所以使徒顯然是在鼓勵人追求作先知講道。

D.在心志上應該作大人(14:20

20        這句話是這幾節經文的小結論。保羅的意思就是:要追求作先知講道,就是要追求那更大的恩賜,不要以小恩賜為滿足。不要像小孩子只求一些吃的玩的,只屬於身體或情緒的享受,把說方言之經歷──就是使徒排在最末後的恩賜──拿來誇口,卻不追求更大的恩賜。保羅勸勉他們不要停留在這些事情上。神賜人超然的恩賜,目的是要我們走上信心的途徑,把我們領到真理的基礎上。哥林多信徒在生活行事上,比別的教會腐敗墮落,但是他們在追求恩賜上,比較注意那些在身體上有感覺,在經歷上較神奇的恩賜。保羅在此提醒他們,如果在實際生活上不認真,容許淫亂、紛爭、結黨,和各種屬肉體的事;卻又在恩賜上狂熱追求超然經歷,這就是作「小孩子」,而不是作大人了。我們在心志上總要作大人,要求那更大的恩賜。

3.方言和先知講道不同的功用(14:21-25

保羅已在上文反覆說明作先知講道的恩賜能夠多造就教會,勝過說方言的恩賜;因此信徒應該多追求作先知講道。在這裡使徒進一步說明作先知講道和說方言,兩種恩賜在公共聚會中的不同作用。

A.方言是向不信的猶太人作證據(14:21-22

21-22 21節的話是引用賽28:11-12的話。在21節第一句「律法上記著」,這律法是指舊約,因為猶太人常用「律法」一詞來代表神的話,所以保羅引證以賽亞書的時候也說:「律法上記著」。賽28:11說:「主要藉異邦人的嘴唇和外邦人的舌頭對這百姓說話」,按當時這句話是指亞述人對以色列的漫罵和侮辱。百姓不聽從神藉先知預言的話,因此神就藉先知宣告說,他們既然不肯聽眾先知的話,神就要藉外邦人的口向他們說話,好叫他們知道自己的悖逆。後來亞述軍隊攻打耶路撒冷,並且漫罵以色列人,這樣神就藉外邦人的口,顯明了以色列人悖逆的結果,叫他們受到外邦人的侮辱(參賽36章全章)。

這句話也可以推遲一點,指以色列人後來被擄到巴比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因為但以理為他解夢,和他自己親自受了神的管教,就說出稱頌神的話來。後來波斯王古列下令,讓以色列人回國,也說出勉勵以色列人重建聖殿的話(拉1:1-4)。所以甚至外邦的君王都曉得用舌頭來稱頌神。神藉著這些外邦人教訓了神的選民,好叫他們覺得慚愧。若連外邦人尚且聽從神的話,以色列人豈不更該聽從嗎?他們是神的百姓,本該接受神的話,然後把神的話教訓外邦人。那知他們竟落到一個地步,反而要外邦人來教訓他們,這就是他們不聽從神的結果。神就藉著外邦人的口,見證他們的悖逆和不是。先知所講的一切話,後來都應驗了;而且證明了以色列人的悖逆。

保羅在這裡引用先知的預言,就是藉著歷史上猶太人怎麼樣不聽從神的話,以致神要藉著外邦人的舌頭來教訓他們的事,來解釋方言恩賜的功用。今天神也照樣藉著方言──外國人的話語,證明猶太人的不信。所以22節說:「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不信的人」是指那些不信的猶太人,因為上文21節明明是指猶太人說的。

五旬節聖靈降臨,教會誕生成為基督的身體。教會誕生的時候,神賜下方言的恩賜,因為教會的成份主要是外邦人,所以神賜下方言的恩賜(外邦人的舌頭),證明猶太人怎樣拒絕救恩,把神所打發來的彌賽亞釘在十字架上。因此彼得在五旬節站起來講信息的時候,對猶太人說:「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祂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祂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祂復活;因為祂原不能被死拘禁」(徒2:22-24)。

所以方言的恩賜被賜給教會,是向不信的猶太人作證據,證明他們所拒絕的救主,已經被外邦人接受了。這樣,神藉著方言的恩賜,證明那包括萬國的教會已經接受了所應許的聖靈。

那麼,有什麼恩賜是為那些還沒有信卻可能信的人呢?有,就是作先知講道的恩賜。所以22節下半節說:「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信的人。」方言的恩賜,既然是要證明猶太人不信的錯誤,不在乎說服那要信的人歸向主基督,所以神就另外預備作先知講道的恩賜,為著勸醒沒有信的人歸服神。按22「信的人」是肯信、會信的意恩(參23-24節),意思是,先知講道的恩賜,既然是解明真道,叫聽的人可以被勸醒,是一切人都可以聽而明白的,就證明了凡要信的人都可以信。神既賜下先知講道的恩賜,就證明神樂意萬人聽信而得救了。

方言的恩賜對不信的人(猶太人)發生了定罪的作用;作先知講道的恩賜,對於未信而肯信的人,發生了勸醒、審明而使他們悔改歸主的作用。在五旬節聖靈降臨的當時,方言和先知講道兩種恩賜的功用,就已經顯明。當時方言的恩賜被賜下,證明所應許的聖靈已經降臨,住在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之中。然後神藉著彼得運用先知講道的恩賜,勸醒了三千個肯信的人,領他們悔改歸主。

B.都作先知講道比都說方言強(14:23-25

23    「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注意,本句把23-24節的「不信的人」,與21-22節的「不信」者分別出來。22節的「不信」者專指猶太人中不肯信基督者。因22節是連續在21節之後,21節的話是針對猶太人說的。但本句顯明下文23-24節的話是指教會聚會說的。保羅先引證歷史的事實和先知的話,說明方言的功用在於證明猶太人的不信;然後從本句開始,論到方言的恩賜如果運用在教會聚會時,就不如作先知講道。因為按方言恩賜的功用來說,是在於對不信的猶太人作證據,證明他們的悖逆。但先知講道的功用,卻是向一般還沒有信的人講明神的道,叫人歸信真神。

本節的意思是說,在教會聚會的時候,如果都說方言,難免會有不通方言的人,或有不信的人參加聚會,他們根本就不知道說方言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只聽見各種不同的口音一同混雜吵鬧,豈不以為說方言的人是癲狂了麼?這可能叫他們對福音道理發生惡感或誤解,以為信福音的人都是情感上自我陶醉的人。

24~25這兩節經文說明如果在聚會中都作先知講道,而不是說方言的話,就算有不信的人或不通方言的人進來,他們也會聽得明白,而被「勸醒」,被神的話「審明」而受感,終於在神面前俯伏敬拜,歸向神。所以在聚會的時候,作先知講道,能夠叫所有人都得益處,說方言卻可能叫人絆跌。

4.說方言和作先知講道在聚會中的應用(14:26-33

上文保羅已經反覆說明,先知講道和說方言在聚會中的功用如何不同。在此,他根據當時哥林多教會普遍追求說方言的情形,和他們在聚會裡面已經採用的儀式或方式來指導他們,如果有人要在聚會中說方言,應該受什麼限制。他在這裡沒有用使徒的權威禁止他們說方言,不過他很清楚地讓他們知道他不鼓勵說方言。並且他對在公共場合說方言加上許多限制和規律。

A.聚會要以造就教會為原則(14:26

26    這一節經文的重點是在末了一句,就是「凡事都當造就人」。保羅在這裡不是規定一種聚會的方式,指示我們今天的聚會必須像哥林多教會那樣,有詩哥,有教訓,有啟示,有方言,有繙出來的話。他乃是根據當時哥林多教會已經有的聚會的內容指導他們。他們聚會的時候,不論有詩歌,有教訓,有啟示,有方言,有繙出來的話,凡事都應該以造就人為原則。這原則可應用在現在教會的各種聚會上。

我們要注意的是聖經對教會的聚會,實際上沒有定下任何儀式或程序。對哥林多教會來說,他們所採用的是比較自由的方式。現在也有些教會模仿當日哥林多教會的這種聚會,稱為交通聚會。但這不是說,凡不依照哥林多教會那樣聚會的,就是違背聖經。因為那不過是一個例子,聖經沒有把這個例子定為法定的例子,也沒有看作是所有教會必須照行的規矩。今天教會的聚會,很少完全跟當日哥林多教會聚會情形相同的。不過使徒所給我們的教訓是,無論用什麼方式聚會,必須以能夠造就人為原則。雖然各時代的人都有他們各自不同的聚會形式,但總要使大家都得造就,這是大前提。

B.在教會聚會中說方言的限制(14:27-28

27-28 使徒雖然並沒有限定聚會的方式,但是對於在聚會中若有人要說方言,卻定下了很具體的限制。他不但把數目規定了──「只好兩個人,最多三個人」,也把說方言的秩序規定了──「要輪流著說」,不可同時說,免得聚會引起混亂;而且說了以後要有人繙出來。所以按使徒的意思,如果在公共聚會中說方言,必須受限制,否則就應該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

27        節末了說:「也要一個人繙出來」,和28節的「若沒有人繙」,看來繙方言的是另外一個人,不是說方言的本人。12章所列的恩賜說得更清楚:「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繙方」12:10)。換句話說,按保羅的意思,如果聖靈感動人在聚會中說方言,也必感動另一個人替他繙方言,而且是在很有秩序的情形下進行。說話的人不是在半瘋狂或神志不清的情況下說的,而是在很理智,很有規律,能夠控制自己情緒的情形下說的;否則他們就沒法接受使徒這種指導,使徒在這裡的指導也就變成多餘的。

C.作先知講道的限制(14:29-31

29-31 作先知講道也跟說方言一樣,「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而且也是要一個一個的說。注意29節末了一句:「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這表示作先知講道的人所說的話未必完全對,所以聽的人要慎思明辨,分辨他所講的是否合乎真理。這句話也證明新約的先知講道,不像舊約時代先知說預言那樣,完全憑著超然的啟示與靈。新約先知的講道只是照著聖靈的教導,運用神賜的智慧和悟性領會神的話,解明神的信。

31        節的話再次補充說明先知講道的內容是什麼,就是「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所以他是照普通正常的情形講道,不是神奇式地說預言,是教導人明白真理,不是在一種不能約束的靈感情形下說話。

D.結論(14:32-33

32~33「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如果大家都是出於神的感動,那麼無論說方言、作先知講道,都不會彼此爭著說。「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出於神的靈的引導,不會引起聚會的混亂的情形。當然,說方言如果是出於聖靈的恩賜,就像作先知講道一樣,彼此順服,不會狂呼亂叫,沒有秩序。所以保羅在這裡再三提醒信徒,聖靈的工作並不是混亂、沒有約束的。聖靈所結的果子是「節制」。神藉著聖靈所創造的萬物,都有一定的規律、組織、和秩序。我們受到聖靈感動時的表現,也應該不是混亂、吵鬧的,而是彼此順服,有規律而安詳。

5.婦女在聚會中要閉口不言(14:34-40

34    「婦女在會中」原文是多數式的「教會」,而不是聚會的「會」,(參英文K.J.V., N.A.S.B., R.V. 等譯本)。所以這裡的重點不是指在聚會中說話,而是在教會發言為首。因下節「不准她們說,她們總要順服」可證明本句是針對婦女不當在教會中當權作頭說的。喜歡作頭的婦女也常喜歡在聚會中說話。所以保羅不許她們說話,要她們順服,都是針對同一作事說的。

「正如律法所說的」──「律法」指全舊約,「所說的」也是所記載、所表明的意思。按舊約大多數的記載,表明婦女不合宜作頭。例如:

夏娃出頭應付撒但而受誘惑(創3:1-7

撒拉作主把夏甲給丈夫作妾,鑄成亞伯拉罕一生中的大錯(參創16章全)。

摩西的姐姐米利暗曾因不服摩西的領導而長大痳瘋(民12章全)。

以色列人所有宗族的首領,軍隊的統領,祭司的職分都是男人。

士師時代的女士師底波拉,是唯一例外的領袖,但她本身卻希望巴拉肯出頭為以色列人爭戰(士4:6-16)。

聖經中唯一的女王,是篡奪猶大國王位的亞他利雅,聲名狼籍(王下11章全)。

以色列王后耶洗別,專棋弄權使以色列國陷入最黑暗的時期(王上19;21章全章)。

聖經記載家譜以男人為主,所有後代稱為男人的後代。甚至,雖然夏娃先被引誘(提前2:14),聖經還是算亞當陷人於罪(羅5:14)。

在新約,基督使五千人吃飽時,只算男丁的數目。教會中的使徒都是男人。也沒有看見有女長老、或女監督的記載。但有女先知和女執事。

所以照「律法所說的」,大多數是男人作領袖,但也有很少數的例外。

從教會歷史來看,也沒有特出的女神學家,或者在教義方面具有權威的婦女領袖。但異端的創始人,卻有由婦女創始的。

當然,在別的方面我們看見婦女在教會裡有她們不可少的地位,她們的貢獻絕不下於弟兄。但是聖經叫我們看見神在祂家裡的安排,按照祂所賜給姊妹的特長來說,不是偏向於作最高的領袖,而是要她們站在幫助男人的地位(創2:18,20),以保羅時代的社會情形來說更是如此。

現在我們很難接受這種觀念,因為我們只看重「領袖」的地位,輕忽了幫助者的地位。我們評估人的價值,只看重他所站的地位,卻輕忽他的實際貢獻。把崗位的分別看作階級的分別,然後又根據階級高低來對待人,只敬重地位高的,卻忽略了那些站在次要地位的人,也該受同樣的敬重。人們不改正那種以為作了領袖才是高人一等,才值得敬重的錯誤觀念,卻只顧爭取男女地位的相同;這就像要把所有政府官員都變成總統,把全部教員都變成校長一樣,對國家或學校都不是好事。對於家庭和神的家(教會)也是如此。

其實只要正確地認識一切敬虔、忠心、真誠愛主、誠實事奉主的人,都是該受敬重的人,對於誰作領袖就不重要了。教會應該按照神所賦予男女不同的特長,善加配搭,建立基督身體,使男女都能儘量發展他們的長處,使神的家得到最大的益處,才是好的。

35    這節經文顯見保羅所說的話,是基於當時的背景。因為當時婦女若拋頭露面、公開說話是可恥的。這也是因為當時婦女們的教育程度較淺,對於神的道領會的能力也很低。哥林多教會的婦女,以為男女既已平等,就常常在聚會當中發問,而她們所發的問題可能十分幼稚,對於答案又很難明白,影響了聚會的氣氛。所以保羅勸她們要學什麼,可以在她們的家裡問自己的丈夫。保羅在這裡所注重的不是女傳道可否在教會中講道。他完全是針對一般的婦女,在聚會時隨便說話,隨便發問的情形。所以在34節所說的,不是單指婦女在教會中作頭,也是指她們在教會聚會時隨便發問妨礙聚會。

36    這節經文是責問的話,似乎暗示哥林多信徒自己要作主張,沒有按照使徒在眾教會中所定的規矩。所以保羅在此提出這樣的責問:「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麼?」意思就是說,神福音的道理「豈是單臨到你們麼」?難道你們可以自作主張,不必聽使徒的吩咐麼?

37-38 這兩節經文很清楚表明使徒保羅所說的話就是主的命令。上文提過「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假如他們有人自以為是先知,是屬靈的,那麼他理當會分辨保羅所說的話正是主的命令,也該順服保羅所說的話。因為保羅正是由於聖靈感動,而把這些教訓寫給他們。

本節經文也可以證明使徒的話,跟主耶穌的命令具有同等權威。

「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罷。」這意思是:使徒所講的,已經夠叫人明白了,如果還有人說不知道,就可能是故意推諉的。那樣的人,不用理會他,因為到了時候,他們總得要向神交帳。

39-40 這兩節經文可以說是12-14章的總結論。

這結論就是: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也不要禁止說方言。我們要注意保羅始終持定一個原則,就是對於作先知講道積極的鼓勵,對於真正的方言卻消極地不加以禁止。

「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哥林多教會並沒有按著規矩、次序處理主的工作。今天的教會似乎把規矩和次序當作是世俗的,但是保羅卻要哥林多教會凡事規規矩矩按著次序行。另有些人卻把人定的規矩代替了神的話,但是看重人定的規矩過於神的話也是錯的。其實我們應當在完全尊重神話語的權威之下,按著規矩次序而得,那才是正確的。

問題討論

全章論題的重心偏向那方面?方言?還是先知講道?

「方言」原文是什麼意思?在新約聖經中用過幾次?K.J.與和合本有什麼不同的翻譯?把本章論到方言的經文分點列出(附經文)。再把本章所有論先知講道的經文列出(附經文)。然後說明,什麼是說方言,什麼是作先知講道,使徒對這兩種恩賜意見如何?現在教會是否必須按照哥林多教會那種方式聚會?聖經對教會的聚會,有限定的形式嗎?安排教會的聚會最重要的原則是什麼?

為什麼保羅不許婦女在會中說話?這和在基督裡男女平等的觀念有沒有衝突?――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