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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第八章

 

哥林多前書8

使徒現在開始論到哥林多人在信上提出的第二個問題,就是吃祭偶像之物的事。他從本章起一直到11:1,都是在對付這問題。整段經文其實都是由他們的問題所帶出來的。我們必須記得,這不是本段討論的惟一主題,因為保羅又叉出去討論別的事,但他不時強調一些重要的原則,來詮釋這個主題。

這個問題在哥林多至為重要,它涉及了基督徒團體在異教世界中的影響力。整卷書信從頭至尾所表現的哥林多地方色彩在此處尤其明顯。初看之下,這個問題似乎與我們毫不相干;但今日許多宣教士可能仍會面對相同的情景。不久前我聽一位宣教士說,她所事奉的工廠就有同樣的難題產生,那裏的基督徒不知道是否可以向屠宰場購買祭過的肉,因為那些祭肉比較便宜。她說,「我們明確地對他們說,不可以,保羅對哥林多提出的理由也是我們的理由。」這正是哥林多人的問題,祭過的肉可以吃嗎?使徒再度用原則來對付當地的景況,他所說的對我們也有無比的價值。或許吃祭肉的事在今日沒有太多意義,然而其中的原則還是有約束力的。

就這一整段(8:1-11:1)來看,第8章述及管理基督徒的原則。然後保羅轉去討論別的事,但對付的還是同一個原則,只是作不同的應用。9:1-10:13,他從其他領域來說明這些原則。最後他在10:14-11:1裏,運用這些原則。這是整段的大要。

先看第8章。

1.第1節前半段點明主題。

2.第1節後半段到第3節,保羅聲明兩個原則,並指出兩者的對比。

3.第4-13節,他說明如何應用這些原則。

主題──「論到祭偶像之物」

這些原則可以應用到更寬廣的範圍。在異教徒的廟宇中,祭物的某些部分是保留下來公開出售的。我們記得希伯來人的平安祭,和希臘人的獻祭中,也有一部分祭肉是供人食用的。研讀摩西五經就會發現,祭物的一部分供祭司食用,其餘的獻給神,用火燒盡。這是希伯來制度裏的獻祭。至於哥林多人,他們保留一部分祭物給偶像,在希臘儀式中,通常那部分是給祭司的,他們認為那是神聖的。其餘末在實際祭拜中使用的肉就出售,任何人都可以買來自己食用。通常那些肉比較便宜,人們也樂於購買。這是哥林多的情形。

如今問題來了。基督徒購買並食用這些祭肉,就牽涉到他們是否等於和偶像妥協的問題。這些祭肉有一部分曾放在壇上獻給偶像,其餘的可以供人食用。我們若吃了,是否表示我們的立場有所動搖?我們是否等於參與了拜偶像的行動?這是相當複雜的問題。這裏揭露了兩件事,第一,他們寫信詢問保羅,顯示他們有敏銳的良知。他們不敢確定,所以向保羅求證。他們不願意在這異教城市中的見證有任何摻雜。因此他們請求保羅用使徒的權柄定奪這事。另一個事實是,他們提出問題,顯示他們中間有分歧的看法。有些人認為這根本不是問題,一點也不影饗他們的見證,不妨照舊吃祭偶像之肉。但另外有些人則說,我們不敢確定,讓我們聽聽使徒的意見。於是他們寫信詢問保羅。

兩個原則及兩者的對比

保羅如何回答?他在第1節的後半句作了驚人的陳述,「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我們知道,我們這些基督徒,相信基督耶穌的人,基督的肢體,蒙召作聖徒的,「我們都有知識。」那不是說,我們已有了一切,而是指與基督的關係,使我們對一切事有了更清晰的看見。我們已有了知識。

他接著他指出如何運用這些知識。我們不禁想到主自己曾說過的話,「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得著光的人,所蒙受的最大福氣就是他們有知識,他們可以任意使用,而一切知識都是以他為中心。因此保羅說,「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

我相信他寫這句話時,已看見這個事實被人濫用了,因為他緊接著提出一個醒目的對比。「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我們有知識,但若有人以為他知道得完全了,他就失去了知識的第一個要素,或者說他末意識到他所不知的事,他仍需要別人指點。

保羅繼續說,「論到契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這是我們知道的,我們對此很有把握。再回到第1節。他說,「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接著就是對比,「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我們知道自己有知識,但不要忘了,如果只有知識,就會叫人驕傲,自以為不可一世。知識本身很容易使人驕傲、狂妄。保羅在這裏清楚指明。我們若單單被知識控制,這知識就會使我們自高自大,無法作出正確的觀察和判斷。「自高自大」和「造就人」成對比。「自高自大」的意思是膨脹,脹大;任何膨脹的東西都很容易爆炸,破裂。然而「愛心能造就人」,能建立人。這個對比非常鮮明,一邊是知識的強大後果以及隨之而來的腐敗,一邊是愛心造成的恒久果效。保羅在這裏要我們看見,對這些因祭偶像之物而困惑的人而言,單單知識還不夠。他們若只有知識,就無能為力下判斷,因為知識本身會叫人自大。然而若有愛心,關懷別人,而不是關懷自己,就能造就人。

他又進一步解釋。他們有知識,知道偶像算不得甚麼。現在跟前擺著祭偶像的肉。這本身是荒謬的,因為偶像根本不存在。世上有許多這一類的假神,他們是不存在的。我們嘵得我們都有知識。向不存在的東西獻祭是毫無意義的,所以沒有關係,我們可以吃祭過的肉。人們可以到殿裏,獻出一部分祭物;他們此舉是愚昧的,因為偶像根本不存在。世上只有一位真神。因此我們可以照著所願的去行;我們可以吃祭物。

但等一會兒!愛心使我們想到別人,想到在四周觀看著基督徒的人,他們並不知道偶像不存在。他們相信偶像是真的,祭物是獻給偶像的。他們看到基督徒前去購買祭肉並且吃了;這對他們是一個絆腳石。愛心近前來說,你若根據知識,知道這件事本身沒有任何含義,你的行動是根據知識,但別人在觀看。他沒有你的知識,不知道偶像並不存在,他看見你在參與獻祭的行動,他以為你實際上也在祭拜偶像。愛心要糾正、平衡你的知識。

原則的應用

然後是原則的應用。基督徒的行動不單單依據他的知識,也必須依據他所當有的愛心。我們依據知識的行動不一定為外人瞭解,他可能因誤以為拜偶像是對的而更加深他的迷信。這是整個教訓的重點。

保羅在這裏說,或許你因自己有較高的知識,而輕看那比你軟弱的人,但不要忘了,基督也是為他死的。這句話放在此處何等美妙!你若成了別人的絆腳石,就是得罪基督!

這裏最主要的教訓是,我們下判斷時必須由愛來管理。知識可能會走偏了。知識可能導引我們作出一些於我們無害的事,但對郱些軟弱的弟兄,尚未蒙光照的人,沒有領受知識的人,這些事卻可能成為他們的絆腳石,使他們產生誤解。

因此在下判斷時,愛的最終勝利就是放棄權利。是的,我們有充分的權利吃這些東西。我們知道廟宇,偶像,祭祀都算不得甚麼,由於我們明白這些,所以我們有絕對的權利去吃。但請等一會兒!愛會建議我們放棄這項權利,不去食用祭偶像之物,因為這樣作就幫助了那沒有這等知識的人。這教訓是再清楚不過的。

保羅又說,「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契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我聽過有人誤用了這句話。我們必須記住,這句話一定得依據我們行動的良知去解釋。我認為沒有必要將這句話應用到特定的某一件事上。必須先證明我們作的某件事確實曾使人跌倒。這話可以作多方面的應用。有些人卻拿這句話作為藉口,替他們的行動辯證。

這句話後面還有別的含義。例如,我想沒有人會說,如果衣服叫我弟兄跌倒,我就……。一個人必須謹慎使用他的知識;知識應當受愛所管理。如果某項行動使別人跌倒,即便從知識的觀點看,我們有足夠的自由可以這麼作,但在愛的管理下,我們就沒有自由去作。

保羅接下去就把這些原則應用到其他範圍裏,然後再回過頭論祭偶像的事。──無名氏《哥林多前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