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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第四章

 

孩童的時代(四1-7)

在古代的世界�堙A成長的階段比我們現代的要來得清楚。

(一)在猶太人中,兒童到了十二歲後的第一個安息日,父親要帶他到會堂,在那�堨L成了律法的兒子。那時父親要祝福說,『哦,上帝呀,求你賜福,此後你從我接受照顧這孩子的責任。』那孩子隨即獻上禱告說,『哦,我的上帝和我列祖的上帝!在這莊嚴神聖的日子,我從童年進入了成年。我謙卑地舉目仰視你,衷誠地,真實地宣告,此後我要守你的命令,一切舉止行動我要向你負責。』在這兒童的生命中,有一清楚的分界線,幾乎在一夜之間,他成了成人。

(二)在希臘,一個男孩自七歲至十八歲由父親管教。於是成為一個ephebos,或可譯為見習官,有兩年時間,由政府訓導。雅典人共分十個phratriai或氏族。在他成為一個見習官之前,設立一個筵會,稱做Apatouria,接受他加入氏族;並且有一個儀式,剪下他的長髮,獻給神祗。在希臘,成長的階段也是很明顯的。

(三)在羅馬的律法之下,成為成年的年齡,沒有清楚的規定,不過往往是在十四歲至十七歲之間。在一個稱為Liberalia的家庭聖筵上,他脫去兒童的袍子(toga praetexta),這袍子的下緣有一條紫色的挾帶,穿上成人的袍子(toga virilis),下緣沒有甚麼狹帶的。他的親戚朋友帶他到公眾場所,開始參加成人的社交生活。主要的,這是一種宗教的儀式。在這�堣S是最明顯的有一定的一天,由孩童轉變成為成人。有一羅馬的習俗,在成丁的一天,男孩要把他的球,女孩要把她的洋娃娃交給阿波羅神,表明他們已經放棄了孩子的事了。

在法律的目光之下,一個孩子雖然擁有很大的產業,他不能夠作甚麼在法律上的決定;他不能自主;每一件事都由別人決定;因此,他像奴隸一般,沒有自由;不過當他成為成人,他就有產業的完全所有權。所以保羅辯論說,在這世上的兒童時代,律法有它的勢力。不過律法不過是啟蒙的知識(世俗小學)。保羅所用的是stoicheia一字。Stoicheion原意是一排列的東西,例如一排列的兵丁。不過這也可以是一排列開始的字母ABC,因此指任何啟蒙的學識。

不過有的人在這個字�堙A看見另外一個意義──這個世界組成的基本原素,尤其是星宿。古代的世界相信天體對於人的影響。一個人生在某一星宿之下,就決定了他的命運。人們受到星宿暴虐的統治,渴求解放。有的學者想,保羅在這�堿O說,有一個時期,加拉太人受到相信星宿災禍影響的支配。(現代中文譯本,加四3,『同樣,在靈性幼稚的時候,我們也受世俗所謂星宿之靈的支配。』)不過從整段經文來看,stoicheia似乎應當是啟蒙的知識。

保羅說,當加拉太人──實際上眾人──還是孩提的時候,他們是在律法的苟政之下;時候到了,基督來救人脫離苛政。因此人不再是律法的奴隸;他們已成為兒女,承受他們的產業。孩提時代屬於律法,應當成為過去;人的自由已經來到。

我們是兒女的證明來自內心天性的呼叫。在人最需要的時候,他向上帝呼叫,『父呀!』保羅用雙重的呼叫,『阿爸!父!』亞蘭文阿爸意即父親。這必定常在耶穌的口上,這聲音很覺得神聖,就保持原來的聲音。保羅相信這天性的呼叫是聖靈的工作。如果我們心�堻o樣的呼叫,我們知道我們是兒女,一切恩典的產業是我們的了。

在保羅看來,一個作為法律奴隸的人生,他仍然是孩童;一個依上帝的恩典而生的人在基督信仰上,已長大成人。

退回原狀(四8-11)

保羅仍然根據他的觀點,律法是宗教的初階,成人是已經站在恩典中的人。律法在以前是好的,因為在那時他們不知有比律法更好的東西。不過現在他們知道了上帝和祂的恩典。於是保羅較正他自己──人不能憑他自己知道上帝;上帝因�糸◥漁成憛A把祂自己啟示給人。我們不能找到上帝,除非祂先找到我們。因此保羅向他們提出:『你們現在要回到好久以前,已經離開的階段麼?』

他稱那些根據律法的宗教初階的事為懦弱和貧窮不堪的。(一)懦弱因為它於事無補。它能說明罪;它能叫人知罪;但是它無法赦免過去的罪,也沒有力量制服將來的罪。(二)貧窮不堪與恩典的華彩比較的時候。律法按照它的本性,只能應付一種情況。每一新的情況需要新的律法。恩典的奇妙,在乎它的poikilos,意思是多樣的外觀和多樣的色彩。那就是說,人生的任何情況,恩典都能應付;有了恩典,萬事俱足。

在猶太人的律法中,有一件事就是守節日。在這段經文中,日子是指每週的安息日;月分是新月;節期是每年的逾越節,五旬節,住棚節等;年分是安息年,即每第七年。依恃特別節期的宗教,它的缺點是幾乎無可避免的把日子分為神聖的和世俗的;幾乎無可避免的會更進一步,當一個人努力謹守一切聖日以後,往往會想他已向上帝盡了一切責任。

雖然那是律法主義的宗教,這與先知的宗教的距離太遠了。有的人說:古代希伯來百姓,在他們的語言中,沒有與今天通用的「宗教」相等的字。他們看整個人生是從上帝而來,受祂的律法和統治。在他們的思想�堙A沒有甚麼東西可以分開來,加上宗教的名稱。

『耶穌基督沒有說,「我來了是要叫他們得宗教」,而是說「我來了是要叫他們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把宗教變成節日的事是把它變成表面化。對真正的基督徒來說,每一天都是上帝的日子。

保羅懼怕他們已經知道了恩典的榮美,又要回到律法主義中去;他們已經時刻得在上帝的面前,又要把祂放在特別的節日�堙C

愛的懇求(四12-20)

保羅並不作神學上的要求,只是作個人的懇求。他提醒他們,他為他們的緣故,成為一個外邦人;他和他從小長大的傳統割離,成為和他們一樣;他懇求他們,不要因為要像他一樣,想成為猶太人。

在這�堙A有一段有關解釋保羅『身上一根刺』的參攷資料。這是由於病,他頭一次到他們那�媞眴窗C在研究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七節的時候,我們很詳細的討論這一根刺。有的以為是他遭遇的逼迫痛苦;有的以為是他不能抑止的肉體試探;有的以為是他的外表,哥林多人稱他氣貌不揚(林後十10)。最古老的傳統說是劇烈的,使神經衰弱的頭痛。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看見有二種可能性。

如果能夠的話,加拉太人願意把他們的眼睛送給保羅。有人以為保羅的眼睛時常攪擾他,因為自從在大馬色路上,那強烈的光照射他的眼睛以後,沒有完全恢復,在看東西的時候,總覺得痛楚,模糊不清。

『你們並沒有厭棄我』,可直譯為『你並不向我唾沫。』在古代,一個人遇見了一個患癲癇病的人,就要向他唾沫,去消除惡魔的魔力,因為他們相信有惡魔住在患癲癇病的人身上。因此有人以為保羅是一個癲癇病的患者。

如果我們能找出保羅在甚麼時候到加拉太,或許我們可以推論到他為甚麼到那�堙C很可能徒十三13,14說到他來到加拉太。這段經文呈現一個問題。保羅,巴拿巴,馬可從居比路到大陸。他們到了旁非利亞的別加;馬可離開他們;他們直接往彼西底的安提阿,那是在加拉太的省份內。保羅為甚麼不在旁非利亞傳道?這是一個人口稠密的地方。他為甚麼揀選彼西底的安提阿?這一條引入中部高原的路是世界上最艱難危險的道路之一。或許這就是馬可回家的原因。那麼為甚麼突然之間要離開旁非利亞呢?這理由很可能是這樣,旁非利亞和沿海的平原是瘧疾猖獗的地方,保羅傳染到了這種疾病,其惟一獲得醫治的辦法是往加拉太高地去,所以他到加拉太人中間去的時候,是一個病人。這種瘧疾無法治愈,往往去而復來,來時劇烈頭痛,猶如『一條赤熱鐵條插入頭額』,令人萬分沮喪。或許保羅所說的身上的一根刺,就是這種令人沮喪的疼痛;也就是保羅第一次到加拉太時疾病的苦楚。

保羅說的那些向加拉太人,大獻殷勤,去迷惑他們,他所指的就是那些試圖說服他們,採取猶太人的方式。如果他們成功的話,加拉太人要轉而向他們獻殷勤,以冀獲准接受割禮,成為猶太人。他們唯一向加拉太人獻殷勤的目的,只是要管制加拉太人,要他們順服他們和律法。

到最後,保羅用一個生動的比喻。他帶領加拉太人歸向基督,所付的代價,猶如一個婦女所受的生產的痛苦;現在他要再一次受此痛苦。基督在他們�堶情A猶如胚胎;他必須把他們生出來。

沒有人不會看到在他最後的幾句話�堙A深的真摯的情感。我小子阿──在拉丁文和希臘文�堙A由加語尾於他字而把他變小,往往表示深的情感。約翰常用這種語法;保羅只有在此處用一次。他的內心,洋溢�曲◎P。我們很可以注意保羅沒有用嚴厲的話責罵;他切望迷途的孩子們歸回。有人請到奧斯康(Florence Allshorn),一位著名的宣教士和教師,說如果學生犯錯,她一定要責罰她,不過她的責罰好似在她的擁抱�堣@般。愛的聲調能透入人心,忿怒的詈聲很難收效。

舊故事與新意義(四21-五1)

當我們要尋求解釋像這樣一類的經文時,我們必須記得,對於虔敬的及有學問的猶太人來說,尤其是拉比,聖經的解釋,不止一個意義;依據字面來解釋被認為最不重要。猶太的拉比以為聖經的經文有四種意義。(一)Peshat,簡單字面的意義。(二)Remaz,從字面聯想的意義。(三)Derush,從查攷引申出來的意義,(四)Sod,用寓意解釋。這四個字的第一個字母是PRDS。它們是Paradise(天堂)的子音。如果一個人成功地深入這種意義,他達到了天堂的喜樂!

我們要注意這四種解釋的頂點是寓意的解釋。拉比們常常從舊約中提取一小段簡單的歷史故事,作深入的解釋,在我們看來似乎是已失去原意的幻想,不過在當時卻認為十分可信的。保羅是一個訓練有素的拉比;這正是他在這段經文�堜珧答滿C他揀選的一段經文中,有亞伯拉罕,撒拉,夏甲,以實瑪利,以撒。(創十六,十七,廿一章)。在舊約中,這是一段率直的敘述;保羅給以寓意的解釋,以證明他的論點。

這故事的大要如下:──亞伯拉罕與撒拉都已年老,撒拉卻沒有生孩子。撒拉,按照當時族長時代一般婦女所常做的,要亞伯拉罕和他的使女夏甲洞房,為她生子。夏甲生了一個兒子,名叫以實瑪利。就於其時,上帝來,應許撒拉要生一個孩子,這件事很難相信,在亞伯拉罕與撒拉看來,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不過到了時候,以撒生出來了。那就是說,以實瑪利是由於一般人的血氣生的;以撒是由上帝的應許生的;撒拉是自主的婦女,而夏甲是奴隸使女。起初夏甲有傲視撒拉的意向,因為不生育乃是婦女的羞恥;家�埵酗@種不和的氣氛。以後撒拉看見以實瑪利戲笑以撒──保羅把逼迫替代了戲笑──撒拉堅持要把夏甲趕出,如此則使女所生的不會與自主的婦女所生的分享產業。還有一層,阿刺伯是夏甲的後裔所居住的地方,被認為奴隸之地。

保羅採用這舊故事,以寓意的方法解釋。夏甲代表律法的舊約,在西乃山立的,事實上西乃山乃是在阿刺伯,夏甲後裔的地方。夏甲是一個奴隸,她的子孫也就生而為奴隸了;那約的基礎是律法,因此也把人變成律法的奴隸了。夏甲的孩子只是從人的衝動而生的;律法主義儘其量不過是人竭其所能。另一方面,撒拉代表在耶穌基督�堛熒s約,是上帝採取對於人的新方法,並不是用律法,乃是用恩典。她的孩子是自主的──且依照上帝的應許──他所有的後裔也必然是自主的。正如奴隸使女的孩子逼迫自主婦女的孩子,律法的孩子現在逼迫恩典和應許的孩子。不過到了最後,奴隸使女的孩子被逐出去,不能承受產業,到了最後,律法主義者也是這樣,從上帝面前被逐出去,不能承受恩典的產業。

這種說法,對我們看來,或許有些不可思議,不過在這�堶扈汕瓣@端重要的真理。以律法為人生原則的人是處於奴隸的地位;以恩典為人生原則的人是自主的人,因為有一位偉大的聖徒說了一句基督徒的箴言,『愛上帝,你可以隨你的意思做事。』這是愛的力量,不是律法的約束,使我們做得好;因為愛總是比律法強。──《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