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第七章
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作祭司(第七章)
這章書信極為重要,但是很難領會明白。所以我們先特別詳細加以分析。在第六章完結之前,作者即引述耶穌已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這個觀念在全書的思想中佔了一個很重要的位置。作者的辯論、思想、和引經據典的方法和我們的了解範圍有些差異,所以我們必須認真的去研究它的背景。首先我們查看論及麥基洗德的經文章節,然後分段詳細討論,找出作者要講的話是甚麼,然後闡釋每段的大旨。
第一段記載在希伯來書五章一至十節;
第二段記載在希伯來書第七章�堙A而第六章末節已經落筆引述。耶穌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現在讓我們細心再讀一遍經文的內容。
我們已看過描寫耶穌照麥基洗德等次之後而立的一位祭司。現在我們要看看作者如何用這個概念表達他的信息。
首先作者有一個基本的信念,認為宗教就是引導人往上帝的通道。建成這個通路必須有兩個主要條件:(一)律法──它的基本意義是當人守律法時,則享受與上帝交往的友誼,於是這通路自然打開了。但不遵守律法時,這條路就關閉。為要清除這道路的阻塞,所以必須產生一個制度出來。這就是:(二)祭司職任和獻祭制度──祭司的拉丁文pontifex是造橋者,而他的功能是在上帝與人之間藉��獻祭建立一條道路。人觸犯律法;破壞與上帝之間的友誼和阻塞了往上帝的通路;藉��獻祭,為那過犯而贖罪;重修舊好,除去路上的阻塞。
這個理論本來是很完善的,但實際上這個祭司和獻祭的制度是行不通的。無論祭司如何的殷勤盡責,或不歇的獻上祭物,人已失去那個和上帝的甜蜜關係,是根本很難回復本來的面目的。希伯來書作者有見及此,認為必須有一個另外不同的祭司職任和有效的獻祭方法去替代那個舊的。作者指出耶穌就是那位大祭司,他已打開了往上帝的通路,擔當了這個新的祭司職任,就是稱為麥基洗德等次之後的祭司了。
作者的思想來源是由兩段舊約引取過來的。第一段是詩篇一百一十篇四節:『你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第二段是創世記十四章十七至二十節:
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上帝的祭司。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上帝,賜福與亞伯蘭,至高的上帝把敵人交在你手�堙A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
希伯來書作者就倣效猶太拉比學者最技巧的解經方法作引喻和建立他的辯論。要領悟這種解經的方法,我們必須明白兩點。
(一)猶太學者認為任何聖經章節都含有四個意義,並有為它們個別加上一個名號;(甲)經文的事實和字面上的見解──稱為字解(Peshat)。(乙)經文提示的見解稱為暗示(Remaz),(丙)經詳細研究經文後得到的見解稱為詳解(Derush)。(丁)經文內含有的寓言見解稱為喻解(Sod)。猶太人都一致公認喻解的內蘊意義是最重要的。有些時候,寓言所牽涉的故事,和事實上的文字解釋相距千里,但他們仍然寧取那內蘊的含義而輕視它的字面上解釋。因此斷章取義,時而有之,所得來的怪見解似乎十分牽強。希伯來書作者第七章的解經方法,就是引進第四個喻解的方法,去處理他要闡釋的問題。
(二)猶太解經學者認為他們的注解和辯論是不限於聖經寫出來的經文,那沒有寫出來的聖經,稱之為靜默的經義,也可以引為事例的。故此,希伯來書作者解釋麥基洗德的故事,有多處是用靜默的經義來作佐證的。故此猶太人的拉比老師在任何辯論中可以引用寫出來的經文,同時亦可以用靜默的經義來引證事物。
現在我們查看麥基洗德的祭司的等次和亞倫的普通祭司制度有些甚麼不同。
(一)麥基洗德沒有族譜;他是無父也無母(來七3),這論點是引用靜默的經義來作佐證的,而且說起來亦有點不尋常,因為(甲)它和創世記的慣例剛好相反。創世記認為族譜是必需要的,而麥基洗德則不知從何而來。(乙)它與亞倫選召祭司根據世襲的慣例恰恰相反,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差別。猶太人選祭司的資格完全視乎他是不是亞倫的後裔而作決定的,而不是靠他的品德和才幹。當猶太人被擄之後重返耶路撒冷時,有幾個祭司家庭,因為不能用族譜去證明自己是亞倫族的後裔,於是永遠不能擔當祭司的職任(拉二61-63,尼七63-65)。相反來看,倘若有人能證明自己是亞倫的後裔,除了他的身體有缺陷之外,沒有人能阻止他做祭司的。因此「族譜」就是做祭司的通行證了。
現在作者要證實兩者不同之處──亞倫祭司職任是世代傳襲下來;麥基洗德的祭司等次是靠個人的資格。麥基洗德靠個人的本事,而本身不需要承襲任何人。有一位聖經學者指出它們的差別,一個是基於法律的承繼,另一個則基於個人的品格。
(二)麥基洗德這個名稱還有幾點特別的地方記載在一至三節中。他的名字直譯是『公義之王』;『撒冷王』是『和平之王』。我們已看過作者提及他是沒有族譜的辯論,現在他同樣用靜默的經義來佐證,說出這個麥基洗德的祭司等次是沒有開始也沒有終結。沒有人知道他的生和死的時候。他既無始無終,也就是說他的祭司職任是永無窮盡的。
這�堨i以看見麥基洗德的祭司職任有五個特質:(甲)他是公義的。(乙)他是和平的。(丙)他是有王位的,因為他是個王。(丁)他用個人的品格去擔當這職任而非承襲的,因他沒有族譜。(戊)他是永恆的,因他沒有生和死,而這職任是無始無終的。
(三)麥德洗德的祭司職任勝過亞倫。這點是怎樣證明出來的呢?希伯來書作者把握了創世記記載關於麥基洗德兩個要點而借題發揮。第一點是當時亞伯拉罕給了他擄來的上等東西十分之一。祭司也是取十分之一,但兩者卻有分別,祭司向他的同族子民,索取十分之一,是由律法規定的。麥基洗德和亞伯拉罕毫無親戚關係,而亞伯拉罕是猶太族的始創人;麥基洗德取了十分之一並不是律法的規定,而是因為他個人德高望重。作者於是說麥基洗德高於其他普通的祭司職任了。
第二點是麥基洗德曾為亞伯拉罕祝福。賜福者比受福者的身份自然高得多,雖然亞伯拉罕的地位也不俗,身為一族的始創人,並且上帝曾向他許下過諾言。因此作者毫無疑問的指出這祝福證明麥基洗德的地位比亞伯拉罕更高了。
新約聖經學者布如司(A. B. Bruce)扼要的描述麥德洗德比普通的利未祭司職任為尊貴。(甲)他取了亞伯拉罕十分之一擄掠物。亞伯拉罕是一位族長,自然比後裔的地位高,所以麥基洗德的地位超越亞伯拉罕的後裔;普通的祭司既然全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所以麥基洗德比他們都高。(乙)利未祭司取十分之一的理由是出於律法的規定,而麥基洗德則出自個人崇高的品德不是人賦予的,故此他的地位較高。(丙)取十分之一的利未祭司是一個必定朽壞的人,但麥基洗德則永存不朽。(丁)利未祭司收了以色列子民給予十分之一,而他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所以,以色列民所給的,間接由亞伯拉罕轉給予麥基洗德了。
(四)麥基洗德的新祭司職任由(七11)開始即完全表露出它的優越地位。
(甲)這個新的祭司職任是從應許而來,證明了舊的不足夠(七11)。倘若舊的制度能滿足他們的需要時,就毋需新的祭司職任了。還有一點,介紹新的祭司職任出來,是一個革命性的思想。根據律法,一切祭司都是源於利未支派的;但耶穌是出自猶大支派。由是觀之,新的制度必須代替舊的了。這個新的祭司職任比律法更偉大的,已經來臨了。
(乙)新的祭司職任是永恆的(七15-19)。在舊的利未制度中,祭司是人,自然會死,而不能永遠繼續服務的;新來的一位卻可以永恆的活��。
(丙)新的祭司職任是由上帝起誓而建立的。(詩一一○4)──『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上帝不輕易發誓,所以出自上帝的諾言,必定勝過那個舊的制度。
(丁)新的祭司職任毋需為自己獻祭(七27)──普通的祭司經常為自己的罪獻上祭物,然後替別人的罪獻祭。但耶穌基督是一位新的大祭司,祂沒有犯罪,亦毋需為自己獻上祭物。
(戊)新的祭司毋需時刻重複獻祭。祂把自己一次過獻上作了完全的祭禮,把通到上帝面前的門永遠打開。所以,以後永遠再不要任何的獻祭了。
現在我們可以總述希伯來書作者所說關於耶穌是麥基洗德等次之的大祭司的中心思想了。它的要點包括:
(一)耶穌是大祭司,祂的職任不靠任何族譜承襲,而是單靠自己尊崇的身份而確立的。
(二)耶穌是大祭司,祂永遠活��。
(三)耶穌是大祭司,因祂自己無罪,也永遠不需要為自己的罪而獻任何物。
(四)耶穌是大祭司,因祂獻上了自己作了完全的祭禮,祂一次過開啟了通往上帝的路,以後再用不��獻祭了。
我們已經概括的分析過希伯來書作者解釋耶穌是麥基洗德等次之後的一位大祭司。現在讓我們再分段詳細研究它的內容。
真君王和真祭司(七1-3)
我們曾經提過作者的思想,導源於詩篇一百一十篇四節和創世記十四章十八至二十節。創世記所寫的麥基洗德是一位傳奇性的神秘人物。他不知從何而來,他的生活、出生、死亡和後代全無記述。他突然臨到亞伯拉罕面前,旋贈餅和酒,有點像守聖餐似的,並為他祝福,隨後離開而在歷史中消失了,他就是一位來去無��的人物。由於麥基洗德的身份相當神秘;無怪乎作者偏要揀上這個「人物』作為基督的象徵了。
麥基洗德的名字是『公義之王』,他在王國是『和平的王』。這個次序很重要,也是一個順乎情理的編排,因為先有公義然後有和平。沒有公義就沒有和平了。保羅在羅馬書五章一節寫:『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上帝相和』。並在十四章七節再說:『因為上帝的國在乎公義、和平和喜樂。』這個次序從沒有紊亂──有公義,才有和平。
人們的生活不是時刻竭力追求和平與安寧嗎?但許多時候他們卻在錯誤的地方去追尋。
(一)他們用逃避的方法去找平安。但結果還是要回復原來的地方。葛西普曾描寫一個衣衫襤褸的婦女,住在一間破爛的舊屋�堙A有一天下午,她到戲院�堿搮q影,在這兩小時�堙A她能逃避自己,把自己沉迷在那影片中的奢華生活�堙C但過後她又必須返回自己那個破爛的家去。她可以逃避一時,但始終要返回自己原來的地方。同樣,麥格利哥也描寫過另一個婦人,她住在愛丁堡的一個破落平民區班斯鎮(Pans)。她整天埋怨��自己悽慘的環境,時常走到親友處求借,取得一、二角,積蓄起來又去買醉。當別人責備她時,她總是說一句話:『你連我唯一借酒消愁的機會,還抵受不住嗎?』她當然是想逃避自己,但到了一定的時候,必須返回原處。逃避可以找到暫時的平安,但這平安不會持久的。
(二)用卸責的方法去尋找平安。許多人不願意面對現實,推卸責任而換取自己心靈的平安,對外間的一切事物不聞不問。這樣會產生兩個值得注意的問題。第一、不去理會問題,就決不會解決任何問題,因為問題始終存在的。問題有如病症,倘若病人不從淺中醫,到了病入膏肓時,則無藥可救了。第二、比較嚴重的,就是我們人的思想是不停活動��的。我們的思想在表面上可以不去思索問題,但心理學家告訴我們,在潛意識底下我們是不斷在思索當中的。問題的存在尤如一枚榴霰彈,存放在自己的體內,隨時會發生爆炸而毀滅自己整個生命的。所以卸責不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而相反,它可能帶來預想不到的破壞。
(三)用妥協的方法去尋找平安。有時這方法會帶來一時有限度的平安,而也是世界上最多人用的一種方法。為達到妥協的地步,人會放棄持守的原則,修改合約,但結果雙方都不能完全討好。依比曾說,我們可以長時期互相妥協下去,但到了一個時候自己必須親自找出一個答案來,否則整夜�堣]不能入寐的。其實妥協就是一個毫無頭緒的結,它必然會帶來精神上的緊張和折磨自己的焦慮;其實它才是平安的真正敵人。
(四)用公義的方法去尋找平安,這就是遵從上帝的旨意去做。人若非誠懇的說:『讓��的旨意成就。』他就決不會有平安。倘他能真心說了這句話,平安就如潮水湧進他的心靈。這就是耶穌曾經試過的經驗,祂進入客西馬尼園的時候,心情何其緊張,汗流如血珠:但祂用公義的方法去面對問題,結果遵行上帝的旨意,去接受一切的挑戰,最後一切的煩惱事物都能根除淨盡,而獲致永恆的平安。
希伯來書作者用了許多字句來解釋麥基洗德本身是沒有族譜根據的。他以耶穌基督的祭司職任和亞倫的祭司職任作一對照。一個猶太人若不能證實自己是亞倫一脈相傳的後代時,就決不能做祭司。當一個祭司結婚時,若那個新娘是祭司的女兒,她必須把四代的族譜交出查驗;若她不是祭司的女兒,就要追查五代的族譜了。這真是使人難以置信的事。但猶太人的祭司職位的確是根源於一個繁複的族譜,而個人的品德是不大計較的。但耶穌是一位真正的祭司,祂與別人不同,祂的祭司職位,不是因承襲而得來的,這完全是因為耶穌個人的崇高品格而擔當這職位的。
希伯來書在這�堨峇F幾個很出奇的字,無族諸──agenealoge{tos,據我們所知,古希臘作家從來沒有用這個字的。作者為要強調耶穌的身分,不是靠族譜承襲這職位,在急迫中自己創出一個新字來。他又說麥基洗德無父(apato{r)無母(ame{to{r),這兩個字也是十分有趣的。在當時的希臘世俗社會�堙A這兩個字有一定的用法,就是描寫那些無家可歸,流蕩下賤的人,沒有祖宗的人,通常是受人鄙視的。在同時代的希臘古卷中,若記載��父親不詳這個字時,是含有法律意味的,通常是註在人的出生紙上,這個人就是私生子了。例如:『嘉理蒙(Chaire{mon)──apato{r──父親不詳,母親姓名:斐斯(Thase{s)。』
我們覺得很希怪,為甚麼希伯來書作者會引用這幾個字來表達他的信息呢?基督徒作家不單止盼望能救人的靈魂,也要解聞日常用字的含義。由此可見希伯來書作者苦心孤詣,他搜索一切的字義,企圖用來表達出一個真理,證明耶穌的權柄不是出於人,而是出於祂自己。
麥基洗德的偉大(七4-10)
希伯來書作者在這段經文中證明麥基洗德祭司職任比普通的利未祭司更偉大。他用『十取其一』的例,來說明昔日亞伯拉罕把自己擄掠的勝利品十分之一,給了麥基洗德。這個例子清楚的記載在民數記十八章廿一至廿二節中。上帝吩咐亞倫,利未族人在應許之地不許領有土地,因為他們專責在會幕�堥ぅ^耶和華,所以其他族人必須把所有的產物十分之一交予他們:『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了酬勞他們。』
希伯來書作者舉出五點,比較麥基洗德和利未的祭司職任。(一)利未族取以色列其他各族十分之一,是一種特享的權利,麥基洗德雖然不是利未族人。但亦從亞伯拉罕的手中取了十分之一。(二)利未族人向自己的眾子民取十分之一,但麥基洗德是一個陌生人,況且他不向任何普通人拿取,而是向他們本族的偉大族長亞伯拉罕取這個十分之一。(三)利未人是根據律法去拿取十分之一,但麥基洗德則靠自己的本事,並不須要遵循律法。(四)利未人的生命是會朽壞的。但麥基洗德則永遠活��。(五)作者引用這點時,似乎覺得不大好意思,而向讀者致歉的,他說利未人是亞伯拉罕的直系子孫,故當亞伯拉罕給予麥基洗德十分之一時,利未人已經在亞伯拉罕的身體�堶惜F。換句話說,利未的子孫已給麥基洗德十分之一了。這點聽來有些過份,但讀者是明白他的用意的。
其實這種說法卻存��一個千古不易的真理的!人的行為往往會影響,或傳給自己的子孫的。人的劣根性,有時藉��遺傳而留給下一代。人做了不道德的事,禍延子孫,或者使他們天生殘缺。同樣倘若他是個有道德品格的人,子孫後代也會承受福祉的。希伯來書作者認為亞伯拉罕的行為同樣也會影響利未人的。這種猶太人拉比式的辯論似乎有些古怪,但其中卻見到一個真理,人不是獨立生存的,他自己的事也會延續在自己的子孫後代的。
新祭司和新方法(七11-20)
當我們讀這段經文時必須謹記希伯來書作者的宗教觀念。他認為宗教的目的是引導人到上帝的面前如同朋友一樣,中間沒有隔膜的。舊的猶太宗教用兩種方法去建立人和上帝的團契。一是順從律法;人遵守律法,就是上帝的朋友了。二是當人不能完全遵守這個律法時;於是用獻祭的制度作為補救的辦法。換句話說,當人破壞律法,他就必須按��規定的獻祭去彌補這個破口。希伯來書作者說,他們是守利未祭司律法的子民,他的意思就是說,若果沒有利未的獻祭方法去贖罪時,整個律法制度都會崩潰。但事實上,利未的獻祭制度已經失去了它的效用。所以必須有一個新的祭司制度來替代那個舊的,而這個新制度的唯一適合人選,應該由麥基洗德等次之後的祭司去擔當。
他說新的祭司和舊的不同,因為新的祭司職任不是靠血肉之軀,而是倚靠那不能朽壞的生命力量去建立的。作者所指的就是舊的祭司職任規則完全是按身體和外表而訂定。做祭司的首要條件是亞倫的純潔直屬後裔。這規則又列明一百四十二款身體上的瑕疵,用來否定祭司的資格。其中有些可以在利未記二十章十六至廿三節�堥ㄗ鴘滿C按立祭司的禮儀記載在利未記第八章�堙C(一)他必須全身沐浴接受禮儀的潔淨。(二)穿上四件利未祭司的袍服:包括垂至滕頭的麻布短褲;披蓋全身的長麻布;披蓋胸前的衣帶和蓋頭的軟帽。(三)用油膏立為祭司。(四)用祭物的血塗在右耳尖,右拇指和右大腳趾上。換言之,整個禮儀的程序都和祭司的身體外形有關係的。在他按立之後,又需要沐浴和用油膏抹多次;照��規矩去剪髮。由始至終,也是和祭司的身體有密切的關係的。所以祭司的個人的品格,才幹和德行並不重要。但新的祭司則全賴祂自己不能毀滅的生命而設立。基督不靠身體外形,而靠自己的身份作了這位新祭司。這當然是一個革命性的新觀念。那外在繁複的儀式不再起甚麼作用;內在的價值才是新祭司的必需條件。
還有一點重大的改變,而且是牽涉到新祭司的基本內在含義的。律法制定所有祭司必須出自利未支派的;必須是亞倫的直屬後裔,但耶穌卻屬於猶大支派。所以,毫無疑問而證明了耶穌,偉大而尊貴的祭司職任廢除了舊的律法。廢除(athe{tesis)這個字可以解作廢除和約;廢止諾言;刪除名冊上的名;法律或規則宣佈失效。從此那繁複瑣碎的律法禮儀,因耶穌帶來的新祭司制度而全部掃除。
最後,耶穌能完全做到舊的祭司職任所做不到的事。──祂把我們引領到上帝的面前。祂怎能做到這點呢?原來阻擋人到上帝面前有兩件事;(一)恐懼:若人恐懼上帝,就不能到祂面前。耶穌把上帝無比的愛啟示給人類,祂稱上帝為『阿爸父』。因此恐懼完全消失了。祂讓我們知道上帝雙手伸開歡迎我們,而不是懲罰我們。(二)罪惡:耶穌在十字架上一次過獻上完全的贖罪祭,是為我們的罪而獻上的。從此恐懼不存在人間;罪已被征服;通往上帝的路敞開了。
更偉大的祭司職任(七21-25)
希伯來書作者繼續舉出兩個例證,敘述照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職任是上帝起誓而確立的。
第一、作者強調上帝親自起誓而確立照��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職任,但普通的祭司職任卻沒有。引述的經文是記載在詩篇一百一十篇四節,『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關於上帝自己起誓的觀念實在是非常出奇的。許久以前,斐羅有見及此,而提出一個解釋,上帝之所以要起誓,完全因為人的說話並不可靠;若上帝起誓,則可以保證祂的話是真實的。本來上帝從來不需發任何誓言,因為祂自己的話決不會是虛假的。所以若果上帝真的為自己的話而發誓言的話,這句說話,必定極為重要。由此看來,普通的祭司職任會隨��時間而消逝,但耶穌基督作祭司的職任,卻因為上帝發誓保證而永遠長存,決不會消失的。
既因上帝起了誓,耶穌使成了一個更美之約的中保。我們必須謹記,祭司和宗教的功能是要替人打開通往上帝的路,現在我們先查看這個約字應作何解,稍後才詳細分析。約就是雙方同意的事情;立約的一方必須忠誠謹守履行諾言,而另一方亦須照樣去行。
在古時候,以色列民曾和上帝立了一個約,若他們忠誠遵守上帝的律法時,就可以永遠保持與上帝的友好關係。這個約的始末,是記載在出埃及記廿四章一至八節�堙C當時摩西向人民宣讀上帝的律法;接��上帝的子民回應說:『上帝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出廿四7)。舊的約視乎聽命;當上帝的子民毀壞了律法的誡命時,唯有藉��祭司的獻祭,才能回復原來的約。
耶穌做了新的和更美好的約的中保,把人和上帝的關係帶進一個新的領域。舊的和新的約有甚麼不同呢?舊的約建立在律法、公義和遵從上;新的約建立在耶穌基督的愛和完全的獻祭上。舊的約視乎人的行為;新的約在乎上帝的愛。
希伯來書作者說耶穌是新約的中保(egguos),到底有甚麼意義呢?中保是給予別人安全的保護,譬如銀行的透支擔保,法庭的安全擔保──擔保犯人能夠出庭受審。故此中保就是用信實履行承諾的擔保人。
希伯來書作者的意思就是在這�堙C若果有人問:『人怎樣知道舊的約已失去它的功能?人又怎樣知道通往上帝的路不靠人的行為,而在乎祂迎接我們的大愛呢?』扼要的說,它的答案是:『耶穌基督保證必會如此的。祂的信譽保證人若聽祂的話,上帝的大愛必然臨到他的身上。』我們必須相信,當我們看見耶穌的大愛時,也就是親眼看見上帝。
第二個引證,希伯來書的作者認為耶穌的祭司職任比舊的更偉大,因為舊的祭司職任沒有永恆性。舊的祭司死後,再由新的去補替;但耶穌卻是永恆的。在這段論述中作者用了幾個很難翻譯的字,這些字的含義亦強調出耶穌的地位,是不能忽視的。
作者說耶穌的祭司職任是長久不更換的(aparabatos)──這個字涉及法律上的含義。它的意思是不可更換的,猶如法官判決的案件,任何人都不能更換。它又可以解釋作不能調換,譬如屬於某人的東西,人不能隨意更換在別人的名義上。迦倫(Galen)曾說這個字的意思尤如不能改變的科學定律,整個宇宙都依附��它的定律而運行。希伯來書作者用這個字來表達耶穌的職任,強調它是不能取替和更換的,祂就是支持維繫整個宇宙運行的永恆力量。耶穌現在和將來都一樣是到達上帝的永恆的通路。另一個字是永遠長存(paramenein)。這個字的動詞有兩個特別意義的:(甲)繼續留任──耶穌的職任永遠是引導人類到上帝面前,這個重大的責任只有祂一個人才能擔富,從來沒有人可以取替祂的。(乙)繼續以僕人的身份來事奉──拿先斯的貴��利(Gregory of Nazianzen)在他的遺囑上用這個字註明他的女兒必須依附事奉母親,直至她離世為止。有一古卷用這個字描寫一個女童因為欠債而需要在店中繼續工作三年。在另一古卷中,有人用這個字去敘述一個學徒因為逃學,而必須在師傅的工場繼續服役(paramenei)數天以作補償。希伯來書作者用了這個字,指出耶穌的祭司職任是永遠繼續留任作祭司,並且為人類作事奉。所以祂是一個完全的救贖主。祂在地上服事人,並且為人捨命;在天上永遠的代我們祈求。祂是永久作祭司的,永遠開啟人類和上帝友誼的通路,永恆的作了人類最偉大的僕人。
我們需要的大祭司(七26-28)
作者的思想仍然集中在耶穌作大祭司這點上。他引用幾個意義深長的字和詞語來申述這位大祭司。
(一)耶穌是聖潔的(hosios),在使徒行傳二章廿七節及十三章卅五節分別看見這個字用在耶穌的身上。啟示錄十五章四節和十六章五節也用這個字來描述那榮耀的主。提多書一章八節用這個字在當時的監督身上。提摩太前書二章八節,形容一雙聖潔的手,向上帝祈禱。在這些經文中,有一個共同的見解。就是聖潔的人必定是忠心向上帝負責的人,他們是向上帝而不是向人交待的。聖潔的人在上帝面前完全純潔。所以聖潔是最寶貴的美德。
(二)耶穌是無邪惡的(akakos),無邪惡的人就是完全美善的人。通常這美德是在待人接物的時候反映出來的。司葛脫爵士(Sir
Walter Scott)很誠懇的承認,他的一切作品從來不會敗壞人的道德或動搖人的信仰。『無邪惡的人』心地是清潔的。他的行藏舉止在人面前是有消毒抗菌的作用的,他捫心�堨u存��上帝的慈愛和恩典。
(三)耶穌是無玷污的(amiantos),完全無玷污的人才能到上帝的面前。有瑕疵的動物是不能獻祭給上帝的;玷污的人亦不能接近祂;只有完全無玷污的人才有資格和祂親近。
(四)耶穌和罪人不同,──這並不是說耶穌不是一個常人。祂和罪人不同這是指祂在一切試探當中,能逐一把它們戰勝,並且自己沒有犯罪。祂與其他的人不相同,是因為祂能完全發揮祂的人性,達至善最高的境界。
(五)耶穌高過諸天──這句話表示祂尊貴的地位。上一句描述祂的完全人性,這句話則描述祂的完全神性。祂在人��中以人的姿態活��,但亦同時被提升到天上,坐在上帝的右邊。
希伯來書作者現在又從另一角度,去證實耶穌的祭司職任比普通的利未制度更偉大。他說利未的祭司本身是個罪人,所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獻祭,然後去替別人獻祭贖罪。
希伯來書作者的思想是集中在『贖罪日』,照他們的宗教規則,唯此一天,大祭司親自替所有的子民行此莊嚴的儀式,平素日子的獻祭是交由其他祭司去處理的。
贖罪日的第一件事就是大祭司親自獻上自己的贖罪祭。他必須洗手和腳,穿��華麗的祭司禮服,以無瑕疵的麻布裹身。獻上用自己私蓄的錢買來的公牛。他按手在牛的頭上,表示自己的罪移到牛的身上,然後懺悔說:『主上帝啊,我為我自己的罪孽過犯,和罪惡,並為自己和我的一家懇求��,把一切在��面前所犯的罪污完全遮蓋。』
利未人最隆重的祭禮就是大祭司親自獻上自己的贖罪祭,然而耶穌卻不需要這個,因為祂自己沒有犯罪。利未的大祭司以罪人的身份替別人獻祭,但耶穌卻是上帝的兒子,並沒有犯罪,而祂把自己獻上,為人類作祭物。利未的大祭司是根據律法而選派,但耶穌的職任是由上帝起誓而確立。並且因為耶穌靠��本身的尊貴和偉大,是上帝無罪的兒子,才有適當的資格配得起擔負從來沒有人可以做得到的大祭司職任。
現在希伯來書作者仍然照��他的寫作習慣,先確定了他的論據,說明耶穌把自己獻上作祭物。整個祭禮都是集中在兩個目標,就是祭司和祭物的身上。希伯來書作者花了很冗長的篇幅去證實耶穌就是那完全的大祭司,現在轉而證實耶穌也是那完全的祭物。因為耶穌是那完全的大祭司一次過把自己當祭物,獻上完全的祭,所得的結果就是只有耶穌一人才能夠打開通往上帝的路。
我們得承認作者的辯論兜了許多圈子,使我們不容易明白,因為我們早已忘記了這些舊約的祭禮儀式和內蘊的意義。但它的結論帶來的真理卻是很清楚的。人尋找通往上帝的路;但罪在中間成了堵塞的阻隔;人除非能到達上帝面前,否則他就永遠不能憩息;現在只有耶穌一人作了眾人的大祭司,才可以為我們獻祭,打通人與上帝交往的路。――《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