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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第九章

 

{\Section:TopicID=1096}三.基督獻上的祭超越舊約所有的祭(九 1∼一○ 18)

  九1 作者在八章3節約略提過,每一位大祭司必須有所獻。他現在要討論我們這位大祭司所獻的祭物,又與舊約的祭物作一比較。為進入這命題,就簡練地將會幕的設計陳述出來,並有敬拜的規條。

  九2 這帳幕是一個帳棚式的搭建物。由以色列人在西乃山紮營時起,至興建聖殿時止,神一直藉此住在以色列人中間。會幕周圍的地方叫做外院。這�堨弇优W作圍欄圍起,銅柱之間架有麻布。當以色列人從東門進入會幕的外院時,首先來到獻燔祭的壇,祭牲就是在這壇上宰殺焚燒的。然後到洗濯盆;那是一個大銅盆,�堶捲梟忖禲A祭司在盆�塈滮漵M腳洗淨。

  會幕長四十五呎,闊十五呎,高十五呎;共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聖所,長三十呎;第二部分是至聖所,長十五呎。

  帳幕用木框架搭建而成,上面蓋上山羊皮的帳幔,和用動物皮毛造成的防水幔子。帳幔覆蓋�此黦|的頂部、背部和兩旁。會幕的正面由一幅有刺繡的幔子遮擋�式C

  聖所內有三件陳設用具:

  1.擺放陳設餅的桌子,上有十二個陳設餅,代表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這些餅被稱為「陳設餅」,因為是陳設在耶和華面前的。

  2.金燈臺,有七個向上的分枝,支撐�扛o燈。

  3.金香壇,祭司在其上早晚燒聖潔的香。

  九3 在第二幔子後面是至聖所。神在光輝的煙雲中把自己彰顯出來。這是人類透過贖罪的血,在地上與神接近的地方。

  九4 在原來的會幕�堙A第二個室內有約櫃,是個包金的大木櫃。櫃�埵陴捷颩�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日後興建聖殿時,約櫃�堸ㄓF兩塊約版之外別無他物──參看王上八9)。

  本節說的金香爐也在至聖所內。譯成香爐14的希臘原文,可以解作香壇(出三○6指出香壇在聖所內)或香爐,即大祭司用以盛載香料的器皿。看來香爐是最合適的解釋。作者將香爐列為至聖所內的物件,因為在贖罪日,大祭司會將香爐從香壇處帶進至聖所。

  九5 約櫃上的金蓋稱為施恩座。在其上有兩個金色的物像稱為�媿��f。他們彼此面對,展開翅膀,頭向�收驩d的蓋面垂下。

  作者的簡短描述到此為止。他無意一一細說,只是將會幕內的佈局勾劃出來,並從而描繪出前來接近神的方法。

  九6 由於作者準備將基督所獻的祭物與猶太教的祭物作對比,於是他就先描述律法所規定的祭物。他有不少對像可作選擇,但他選整個律法制度中最重要的一環,就是贖罪日這大日子獻奉的祭物(利一六)。他若能證明基督在以色列最重要的宗教活動日所作成的,超越了大祭司所能成就的,便能確立他的論據。

  眾祭司能夠進入帳幕的外層,即聖所。他們常在聖所內執行各種禮儀職責。百姓不能進入聖所;他們必須留在外面。

  九7 世上只有一人可以進入至聖所──以色列的大祭司。這位來自特定的一族、一支、一家的一人,一年之內只能有一日可以進去──贖罪日。當他進去時,必須帶�戌戭隻菑v和百姓的過錯獻上。

  九8 這一點含有深雋的屬靈真理。聖靈藉此教訓我們,因罪的緣故,人與神之間出現一度鴻溝,人必須透過中保才可以前來接近神。這中保必須帶�戎N罪者的血,才可以接近神。聖靈用實物來類比說明,通往神那�戎h的路還未向敬拜的人顯明。

  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接觸的渠道還是不完全的。達祕的翻譯較好:「頭一層帳幕仍有其重要性的時候。」所羅門作王的時候,聖殿取代了會幕,但其重要性還在,直至基督受死、被埋葬、復活後為止。這帳幕所宣示的,關於如何與神接觸的原則,一直是生效的,直至聖殿內的幔子從上至下裂為兩半為止。

  九9 整個會幕制度,只是作現今的一個表樣。這只是一個表徵,預示將來更美的實體,是局部地預表基督完全的工作。

  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成}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如果罪債已得以完全免除,獻祭者的良知就可以毫無罪疚了。然而,實際的情況絕非如此。

  九10 事實上,利未式的獻祭,都不過是處理在儀文上的不潔而已。所針對的都是外在的事,諸如分辨潔淨與不潔的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這一切可以除去百姓在儀文上的不潔,卻不能處理道德上的污穢。

  參與這些獻祭的人,是一群與神有立約關係的百姓。制定這些獻祭的目的,是要讓百姓能在儀文上保持潔淨,好叫他們能夠敬拜。這些獻祭與救恩或洗淨罪惡毫無關係。百姓得救恩,是因為他們相信耶和華,是基於基督將來要完成的工作。

  最後,所獻的祭都是暫時的,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他們都遙指將來基督的降臨,並衪獻上完全的祭。這�堜珨〞�振興的時候,是指基督徒的時代。

  九11 基督已經降臨,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15,所謂美事,即一切接受衪的人要從衪得�扛熊L比褔氣。

  衪的帳幕是更大更全備的。這帳幕不是人手所造的,不是用世上的建築材料建成的。這是在天上的帳幕,是神的居所。

  衪既在天上為祭司,

  便不在人手所造的殿宇�堛A侍;

  律法預表的一切都在衪身上實現,

  律法的要求不再復見。

∼凱萊

  九12 我們的主只一次進入聖所。升天時,衪進到神的面前,因衪已在各各他山作成了贖罪的事。我們應永遠因只一次這三個字而歡喜快樂。救贖大工已經完成了。讚美主!

  衪將自己的血獻上,不是用公牛和山羊的血。動物的血沒有能力將罪除掉;只是當人觸犯了宗教儀文,這些血才有功效。然而,基督寶血的價值卻是無限的;其功效足以洗淨過去、現在、將來人類一切的罪。當然,只有那些願意憑信心來到衪跟前的人,才能享受這除罪的功效。然而,這血洗淨罪的能力是無限的。

  衪的獻祭成了永遠贖罪的事\cs8。昔日的祭司要每年一次贖罪。因此,兩者之間有天淵之別。

  九13 為說明基督的祭和律法的禮儀之別,作者轉而討論與紅母牛犢有關的儀式。根據律法,以色列人若接觸了屍體,他在禮儀上就會不潔七天。補救的方法就是將母牛犢的灰與純淨的泉水混和,在第三和第七天,將這混和了的水灑在不潔者身上。這樣,不潔者就可以重新成為潔淨的。

  文托爾說:

  這些母牛灰被視為蘊含贖罪祭的精華,可以隨時取用,不會有多大困難或阻滯。一頭紅母牛犢的灰已足以用上幾個世紀。據說,整個猶太人歷史中只用了六頭紅母牛;因為極小量的灰已能使那純淨的泉水具有潔淨的效能(民一九17)16。

  九14 如果紅母牛犢的灰已有足夠的能力將一種極嚴重的、外在的污穢洗淨,基督……的血豈不更有能力洗淨人內�堻戽`重的罪孽!

  衪是藉�戎羶楫瘋F,將自己獻上為祭。對於這句話的意思,解經家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認為意思是指「藉�忖@個永遠的靈」,即是指當衪獻上自己時,在衪�堶惆漲裗@的靈,對比獻上動物為祭時那非自願的性質。有人認為這是指「藉�羽郊羶楫瘋F」。這解法較為可取,認為所指的是聖靈;衪憑�次t靈的能力獻祭。

  這祭是獻給神的。衪是無瑕疵、無罪污的神的羔羊;衪在道德上是完全的,所以有足夠條件擔當我們的罪。祭牲的身體必須無瑕疵;而衪則在道德上毫無玷污。

  衪的血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這並非單單在肉體方面加以滌淨,或在禮儀上得洗淨,而是在道德上的更新,良心的潔淨。這血除去了人的死行,但非信徒希望憑�有o些死行使自己得潔淨。人得以從毫無生命的行為中得釋放,進而事奉那永生神。

  九15 上文強調,新約的血比舊約更有功效。這引至本節的結論──基督作了新約的中保。鄔斯特這樣解釋說:

  「中保」一詞譯自原文 mesites,是指一個介入兩者中間的人,其職分是要建立或恢復和平及友誼,訂立協定,或制訂協約。彌賽亞在聖潔的神和罪人之間,扮演了中間人或中保的角色。衪在十字架上受死,除掉了導致人神之間一大鴻溝的阻隔(罪)。罪人接受了彌賽亞獻祭的成果,那應得的罪疚與懲罰便不再歸他,他生命中罪的權勢遭粉碎,他領受了屬神的生命,而在他與神之間那在律法上和個人關係上的鴻溝,也消失得了無蹤影了17。

  現今,那些蒙召的人可以得�扣甡陶\永遠的產業。透過基督的工作,舊約與新約的聖徒同可以享受永遠的拯救和永遠的代贖。

  基督徒時代之前的信徒也可以得�曳ㄦ~,是因為有一位死了,那就是基督之死。衪的死,將他們從在律法下所犯的罪過贖回來。

  舊約時代的人得蒙拯救,就像是神用了「信貸」的方式拯救他們;他們跟我們一樣,都是因信稱義的。只是當時基督還未受死。那麼,神如何拯救他們呢?答案是,神知道基督將要為他們成就救贖;衪以此為根據來拯救他們。這些信徒對基督將要在各各他山成就的事所知甚少,或一無所知,但神卻瞭如指掌。信徒若相信衪所預言有關自己的啟示,神便將基督所成就的功歸予他們。

  換句話說,在舊約之下,一大筆罪債已累積了。因基督的死,衪將前一個時代的信徒從他們的罪過中拯救出來。

  神透過基督在將來才成就的工作來拯救他們,這種態度稱為對罪的寬容。羅馬書三章25至26節討論了這方面的事。

  九16 作者在第15節提到產業,令他想起在遺囑和遺命生效之前,必須有證據證明留遺命的人已經死去。一般來說,一紙死亡證便足夠了。

  九17 留遺命的人可能早在多年前已立下遺命,妥當地鎖在保險箱�堙F然而,他一天未身故,遺命一天仍未能生效。只要他尚在人間,他的產業仍不能分給遺命上指明的人。

  九18 至此,討論的對象從人的遺命轉為神透過摩西頒賜的舊約。(譯成「約」及「遺命」兩詞的希臘原文都是 diatheke。)這�堣]牽涉死亡。這約藉�收y血得到確證。

  在古時,人訂立任何協約都必宰殺牲畜,以表示協約之確立。血表示一個承諾,確保立約人必定遵守協約的條款。

  九19 摩西將律法頒授給以色列人後,就拿朱紅色絨和牛膝羊,把牛犢山羊的血和水灑在律法書上,又灑在眾百姓身上。如此,摩西執行了確立這約的莊嚴儀式。

  出埃及記二十四章1至11節記載摩西灑了祭壇和百姓,並沒有提到灑在書上,也沒有提到水、朱紅色絨和牛膝草。然而,我們可將二者合併來看,互補不足。

  祭壇代表神,衪與百姓是立約的雙方。那書就是所立的約。所灑的血,將二者約束起來,必須遵守約的條款。百姓答應會遵從;耶和華應許如百姓能做得到的話,就會祝褔他們。

  九20 摩西灑血的時候說:「這血就是神與你們立約的憑據。」這行動表示,如果百姓沒有遵守律法的話,就要賠上自己的生命。

  九21 摩西又照樣把血灑在帳幕和各樣敬拜用的器皿上。我們在舊約中找不到這儀式的記載。出埃及記第四十章記述獻會幕的時候,並沒有提到血。然而,這�堛熄H徵很明顯。任何經罪人接觸過的東西都會被染污,因此需要潔淨。

  九22 按��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但仍有例外。例如,統計以色列的人數時,任何人如要被算為以色列的後裔,就得交出半舍客勒銀子作為「贖價」,而不是獻上血祭(出三○\cs1611∼16)。這銀子作為信物,代表這人的靈魂已得贖,可以被接納為神子民的一分子。另一個例外記載於利未記五章11節。如果以色列人在一些禮儀上有不潔的話,只要獻上細麵就好了。

  這些例外所針對的,是贖罪或遮蓋罪的事。在一般情況下,就算只是贖罪也必須獻上血祭。然而,如果涉及罪的赦免時,就絕無例外,必須流血了。

  九23 第九章的餘下部分,集中比對兩約的分別。

  首先,地上的帳幕是用公牛和山羊的血來潔淨的。如前文所述,這只是禮儀上的潔淨,象徵式地淨化這個象徵性的聖所。

  在天上的聖所是本物,地上的帳幕只是複製品而已。天上的聖所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就是基督的祭。語文上用複數來形容基督單一的祭,是一種修辭法,即以複數表示王者之尊。

  或許叫人感到驚訝的,是屬天的地方竟然也需要潔淨。或者約伯記十五章15節可以提供線索:「在他眼前,天也不潔淨。」無疑這是因為撒但在天上率先犯罪(賽一四12∼14),且因為他仍可以到神面前來控告弟兄(啟一二10)。

  九24 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那只是其聖所的影像或模樣),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

  我們很難明白怎會有人要放下本物,而回到複製品去;怎會有人願意離開在天上聖所中服侍的大祭司,而回到在象徵性的聖所�堥ぅ^的以色列祭司那�堨h。

  九25 主耶穌不像亞倫裔的大祭司一般,重複獻上祭物。大祭司每年只有一天,就是在贖罪日,可以進入至聖所,而他所獻上的並不是自己的血,而是祭牲的血。

  九26 假如基督要重複獻祭,衪就必須不斷受苦,因為衪所獻的祭,就是衪自己的生命。若說衪從創世以來,就要定期經歷各各他山的折磨,那是難以想像的!這也沒有必要!

  在新約下,有:

  1.確定的終結──衪只須顯現一次。衪毋須重複衪的工作。

  2.適合的時機──衪在這末世顯現,末世是在舊約充分證明人的不濟和無能為力之後。

  3.完全的工作──衪來到好除掉罪。這�堛滬威I放在除掉兩字上。不再是每年的贖罪了,而是永遠蒙赦免。

  4.親身的奉獻──衪把自己獻為祭\cs8,好將罪除掉。我們因犯罪所應接受的懲罰,全都落在衪的身上。

  代我擔罪被控訴,

  備受羞辱和嘲弄;

  為赦免我血傾流;

  哈利路亞!奇妙救主!

∼白理斯

  九27 本節和28節似是提出另一個新舊約的對比。律法判定每個罪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承受律法的人,他們本來已是罪人,而且沒有能力完全守�托萿k。因此,律法成了一件把所有在律法之下的人定罪的工具。

  九28 新約將基督完全的祭介紹出來;衪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新約並帶來了盼望,就是衪不久便要再來,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但衪再來時,所要處理的不再是罪的問題;衪在十字架上已完成了這方面的工作。衪回來是要把衪的子民接回天家主。這是拯救工作的高潮;他們將得�死a耀的身體,並且永不再被罪玷污。

  那(熱切)等候他的人是指所有的真信徒。對於主再來時之事件的先後次序,衪的子民也許未有一致的意見,但他們全都期待衪再來。

  聖經沒有教導說,在教會被提時,只有某一群特別屬靈的基督徒被接往天上去。聖經把參與其中的人形容為「在基督�埵漱F的人」和「我們這活�汐晹s留的人」(帖前四16,17)。這是指所有的真信徒,無論是已死的或尚在生的。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3節將參與其中的人形容為「那些屬基督的」。

  此外,常有人指出第24至28節,記載基督三方面的顯現。總結如下:

  第26節:衪曾經顯現。這是指衪的第一次降臨,衪到世上來,把我們從罪的懲罰中拯救出來(過去時態的拯救)。

  第24節:衪如今顯現。這是指衪現今在神面前,要把我們從罪的權勢中拯救出來(現在時態的拯救)。

  第28節:衪將會顯現。這是指衪即將要回來,並要把我們從罪的處境中拯救出來(將來時態的拯救)。──《活石新約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