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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第十章

 

  一○1 律法只是將來美事的影兒。律法引導人認識基督的位格與工作,但 卻不是基督真像的代替品。選擇律法而放棄基督,就像選擇畫像而放棄畫像所描繪的真人一樣。對於尊榮的君王,這是一個侮辱!

  律法的不濟,從必須恆常地重複獻祭可見一斑。即必須重複獻祭,就證明這些祭完全不能滿足聖潔的神的要求。本節的用詞表達了這種重複性: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

  這些祭物絕不能使敬拜的人完全;就是說在罪的方面,所獻的祭並不能使人的良心感到完全。以色列人從未享受過罪疚全消、良心穩當的感覺。他們的良心從來不得享安息。

  一○2 如果所獻的祭確能使他們的罪完全得赦免,那麼他們豈不早已止住了每年一次往會幕或聖殿的朝拜嗎?獻祭的事既要經常重複,就證明這樣作是不奏效的。要每小時服藥來維持生命的人,斷不是一個病已經痊愈的人。

  一○3 利未人的制度不單不能使人的良心得享安息,反而每年一次把良心刺痛驚醒。在贖罪日典雅的儀式背後,隱藏�成C年一次的提醒,就是百姓的罪並沒有被除去,只是得遮蓋吧了。

  一○4 公牛和山羊的血根本就沒有能力除罪。如前文所說,這些獻祭所能矯正的,只是在禮儀上所犯的毛病吧了。這些獻祭只可以在某程度上帶來禮儀方面的潔淨,但對於人類敗壞的本質或種種惡行,卻不能起贖罪的作用。

  一○5 相對於利末人之獻祭的不足,作者提到基督所獻之祭的超越。在作者的引說下,我們得聽救主道成肉身到世上來時所說的獨白。衪引述詩篇第四十篇,指出神不滿意在舊約之下所獻的祭物和禮物。誠然神設立了這些獻祭,但這一切並不是衪最終希聖的。這些祭的設立不是用來除罪的,而是引導人將焦點放在要來承擔世人一切罪惡的神的羔羊身上。難道神會因祭牲血流成河,屍積如山而感到喜悅嗎?

  另一個令神感到不喜悅的原因,就是百姓內�堛漸糽R充滿罪惡和敗壞,卻以為只要奉行這些儀式,便可以討神喜悅。在他們當中,不少人一次又一次地進行單調的獻祭,卻沒有真正的悔改或痛悔。他們以為可以透過奉獻祭牲來取悅神,但神所要的祭,卻是憂傷破碎的心。他們看不見,神不是一個儀式主義者!

  既然神對過往的獻祭不能感到滿意,便替衪的兒子豫備一個血肉的身體,這是衪的屬人生命所必須的。這當然就是指那無可測度的道成肉身的奇蹟──那永�琲犒D竟成了肉身,成為一個人,以致衪能夠為人受死。

  有趣的是,引自詩篇四十篇6節的一句話:你曾給我豫備了身體。這句其實可以有另外兩個意思。這詩篇的本文是這樣的:「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而附註則是:「你替我穿的耳朵」。當然,開通的耳朵是指彌賽亞對神隨時候命,絕對順從,毫不猶豫。穿耳可能是引用與希伯來奴隸有關的典故(出二一1∼6);他們用錐子,在門框上將耳戳穿,以表示自願永遠歸屬主人。救主道成肉身的行動,就像是說:「我愛我的主人……不願意自由離去。」

  一○6 繼續詩篇第四十篇的引述時,彌賽亞重申神不喜歡燔祭和贖罪祭。祭牲並非自願受死,牠們的血也沒有潔淨的能力。再者,這些祭不代表神最終的意願,只是預表基督要獻的祭。祭的本身其實是沒有價值的。

  一○7 能夠真正討神喜悅的,是彌賽亞願意不計代價地遵從神的旨意。衪在祭壇上獻上自己,證明衪甘願順從。我們的主這樣說,衪是記起整本舊約聖經,從開頭到結尾都證明衪是全心全意地喜愛完成神的旨意的。

  一○8 本節至第10節,作者道出基督獨白的屬靈意義。他認為這意味�汕礎釭瘧m祭制度已經廢止,耶穌基督一次過獻上的、完全又圓滿的祭已經生效。

  他將詩篇第四十篇的經文濃縮起來再引述一次,要強調神不喜歡那些按�托萿k獻的祭。

  一○9 彌賽亞宣告神不喜悅舊制度後,便馬上出來完成討天父喜悅的事。作者繼而看見這事的重要性。

  所以,結論是: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即是衪廢止了舊有的、按律法而立的獻祭制度,引進衪自身偉大的贖罪祭。新約登場時,按律法而立的舊約便退居幕後了。

  一○10 耶穌完全順服神的旨意,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藍迪斯評論說:

  這是指地位上的聖潔。事實上,除了十二章14節之外,整本希伯來書提到的聖潔都是指地位上的,且不單只是一小撮「長進的基督徒」如是,所有信徒也一樣(林前六11)。這是基於神的旨意,透過基督獻上自己而成就的。我們蒙神分別出來,為了衪自己的緣故,特意歸衪所有。不可混淆,聖靈透過神的道在信徒生命中不斷的工作,與上述的成聖是有分別的(約一七 l7∼19;帖前五23)18。

  一○11 作者將每一個亞倫裔祭司的職分,與基督祭司的職分作一強烈的比較。前者天天站�旭鶡璆L們的職務。會幕或聖殿�堻ㄗS有椅子。他們不得停下來,因為他們的工作永沒完結。他們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只是無休止的例行公事,並沒有處理到罪的問題,也不能叫人的良心得釋放。

  這些祭物永不能除罪。布魯斯說:「雖然在利未的祭司制度下,亞倫是個重要的人物,但畢竟他只是個幹苦差的司鐸,不斷執行各種禮儀,但這些禮儀卻並沒有真正的價值。19」

  一○12 但我們的主只須獻上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不需要再獻上其他的了!

  獻祭已經完成,不再流血,不再設祭壇!

  不再宰殺羔羊,再無煙火薰天。

  從更尊貴的軀體,流出更寶貴的血,

  除淨靈魂的罪疚,洗滌最深的污穢。

∼邦納

  衪成就救贖工作後,便「在神的右邊無盡期地坐下來」(譯自達祕新譯本)。其實,本節可以有兩種標點的方法,意思可以是「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或「永久地坐下了」。兩者都是真實的,但我較相信後者是正確的解釋。衪可以不中斷地坐下來,因為那龐大的罪債已經永遠償還了。衪坐下來的位置,是神的右邊,是尊貴、權能和恩寵的位置。

  有人會反對說,衪不可能永久地坐下來,因為有一天衪要站起來施行審判。然而,這�堥繭L矛盾。就獻贖罪祭而論,衪的確永久地坐下來了。就施行審判而論,衪並不是永久地坐下來。

  一○13 衪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等候有一天,到時一切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衪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10,11)。這一天,將是衪在地上公開地彰顯出來的日子。

  一○14 衪的獻祭有無比的價值,因為憑此衪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或持久地)完全。那得以成聖的人指所有被神從世人中分別出來的人,即是所有真正的信徒。他們得以完全,有兩方面的意思。首先,他們在神面前有完全的地位;因神愛子的緣故,他們得以站在神面前,得到完全的接納。第二,就罪疚和刑罰來說,他們的良心是完全的,並不自責;他們知道罪價已徹底償還了,而神是不會再次要求償還罪價的。

  一○15 聖靈也……作見證,證明在新約之下,罪會被一次過處理妥當。衪透過舊約聖經見證這一點。

  一○16 在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節,主應許與衪在地上的選民立新的約。

  一○17 以後在同一段經文,衪又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要注意,罪得完全赦免這應許,早已在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4節記載了。然而,有部分活在這應許開始實現之時代的人,竟然打算重返那要永無休止地獻祭的猶太教去!

  一○18 在新約下的赦罪應許,意味�忖ㄔ峖A為罪獻祭了。作者以不用再為罪獻祭了來結束本書的教義部分。在開始教訓我們認識自己的實際責任時,他希望這句話會在我們的心靈和腦海中徘徊。

 

�S.警告和勸勉(一○19∼一三17)

{\Section:TopicID=1098}一.警告信徒不可藐視基督(一○19∼39)

  一○19 在舊約時代,百姓要離開至聖所遠遠的站�式F如今,我們因基督在十字架上流的血而得以近前來。這一點鼓勵我們來親近主。

  這個勸勉假定所有信徒都是祭司,因為作者鼓勵我們因耶穌的血……坦然進入至聖所。按猶太人的傳統,平民百姓不可進入聖所和至聖所;只有祭司才可進入聖所,而只有大祭司才可以進入至聖所。現在,這一切都改變了。神再沒有劃出任何特殊的地方,只容許某一特殊階層的人在那�婸P衪接近。相反,所有信徒都可以憑信心,在任何時間,在世上的任何角落,來到主的面前。

  踏上又新又活的路徑,通過幔子入內,

  這是神的呼喚;

  不再誠惶誠恐,挺胸昂首向前,

  應主呼召進來;

  有基督我神與我同在,

  在施恩寶座前與神相見!

  在神面前我唯一能誇,

  基督寶血的價值;

  在神面前我敬拜呈獻,

  基督這初熟果子。

  神既完全喜悅衪,

  也就完全接納我!

∼佚名

  一○20 我們通過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得以進前去。新的意思,可以是指「新近被殺的」或「新近開通的」。活的意思,似乎是指復活的耶穌,因此是指活的救主。這路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這�堬M楚地教導我們,在會幕�堭N聖所和至聖所分隔開的幔子,是預表主的身體。為使我們能進到神的面前,幔子必須裂開;即是說,衪的身體必須經歷死亡的摧殘。這提醒我們,我們不能靠基督無罪的生命進到神面前去,卻只有靠�羽酊漸N死。只有藉�旬怞洬狳�的致命傷,我們才得以進去。每一次我們禱告或敬拜,來到主面前時,要謹記這權利是用重價給我們買來的。

  一○21 我們不單可以憑無比的信心進到神面前,還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雖然我們都是祭司(彼前二9;啟一6),但我們自己仍需要一位祭司。基督就是我們的大祭司,衪現在為我們所執行的職事,是要確保我們能繼續得以在神面前蒙悅納。

  一○22 來到神面前這信徒的權利,是用寶血買回來的。我們獲邀覲見的,不是世上的紳貴名流,而是統管宇宙的主宰。這奇妙確是難以言喻!我們應邀的態度顯示我們有多珍視這邀請。

  覲見大君王時,我們在靈�媕釵野|方面的準備。

  1.誠心。以色列人用口來親近神,用嘴唇來尊敬衪,心卻遠離衪(太一五8)。我們必須以絕對的真誠來親近衪。

  2.充足的信心。我們近前來的時候,對神的應許要抱�朴L比的信心,並且堅心信靠,我們必蒙恩在衪面前得�曲粟ョC

  3.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只有重生才可以達到這地步。相信基督時,我們便支取了衪寶血的效用。在象徵意義上說,衪的寶血灑在我們心上,正如昔日逾越節羔羊的血灑在以色列人的門框上一樣。這使我們得以脫離邪惡的天良。我們的見證是:

  天良不再譴責我們,

  因衪所流的寶血,

  一次過洗淨我們,

  叫我們在神眼中無玷。

∼伯芬

  4.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同樣地,這也是象徵性的說法。我們的身體代表我們的生命。清水可以是指神的道(弗五25,26)、聖靈(約七37∼39),或聖靈運用神的道,洗淨我們生命中從日常生活沾染而來的污穢。因基督的死,我們從罪垢中一次過被洗淨了,但卻需要聖靈藉�旬囿犒D,不斷清洗我們沾染而來的罪污(參看約一三10)。

  因此,覲見神的四樣準備,可以總結為真誠、確信、得救、成聖。

  一○23 第二個勸勉是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我們堅定地承認基督是我們唯一的指望,不可讓任何事物使我們後退。

  對於那些被牽引,要放棄基督信仰�媄鬘G將來、尚未可見的褔氣,轉而追求猶太教關乎目前、可見事物的人,作者的提醒是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衪的應許永不落空,相信衪的人沒有一個會失望。正如救主應許的,衪會再來,屬衪的人便要永遠與衪同在,有衪的樣式。

  一○24 我們也應尋求途徑,去鼓勵其他信徒表現愛心,致力行善。在新約的意義�堙A愛心並不是一種情感,而是憑意志產生的。神命令我們彼此相愛,這是可以並且必須實行的。愛心是根,行善是果。我們應以身作則,並加以教導,來激發其他信徒過這種生活。

  仁愛的心胸是園子,

  仁愛的心思為根源,

  仁愛的言詞像花朵,

  收得善行為碩果。

∼改編

  一○25 跟�式A我們應繼續聚會,不可離棄在地方上的相交,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我們可以將本節看成為一般的鼓勵,提醒所有信徒經常出席所屬教會的聚會。誠然,在集體敬拜和事奉中,我們得�忖O量、安慰、餵養、喜樂。

  對經歷逼迫的基督徒來說,本節可以起獨特的鼓勵作用。受逼迫時,信徒會有但求自保的傾向,以避免緝捕、辱罵、受苦;因此,他會祕密地做個信徒。

  不過,本節基本上是警告信徒勿離道反教。在這�堙A離棄一個地方聚會,就等於背棄基督信仰,返回猶太教去。作者寫這封信時,正有信徒這樣做。所以我們需要彼此勸勉,特別是因為基督再來的日子已經近了。衪再來的時候,一切受逼迫、被放逐和受鄙視的信徒,都會站在得勝的一方。在這日子來臨之前,信徒必須堅定不移。

  一○26 作者說出第四個嚴肅的警告。一如前述,這�媊筆i信徒勿離道反教;而所形容離道反教是故意的犯罪。

  前文已提過,這罪的真正性質為何,各方信徒的意見甚為分歧。簡言之,問題在於這罪是不是指:

  1.真正的基督徒後來背棄基督,因而失喪了。

  2.真正的基督徒軟弱後退,但他仍是已得救的。

  3.那些曾經自稱是基督徒,並屬於某家地方教會的人,後來定意背棄基督。他們事實上從沒有真正得救,而以後也沒有得救的可能。

  以上任何一種解釋,都有本身的困難。不過,我們相信第三種解釋是正確的,因為這與希伯來書和新約的整體教訓最為一致。

  本節將離道反教定義為在得知真道以後,故意犯罪。像猶大一樣,這些人曾聽聞福音。他認識得救之道,也曾佯作接受救恩,不過後來卻故意拒絕了。

  對於這樣的人,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他堅決並無保留地拒絕了基督一次過獻上的祭。因此,神再沒有其他救贖的方法可以提供給他了。

  誠然所有罪都是故意犯的,但作者在這�堶n指出,離道反教是一種異常嚴重、故意的罪。

  作者在這�堨�我們,不一定就把自己也包括在內。在第39節,他清楚地將自己和他的弟兄與那些後退入沈淪的人分開。

  一○27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他們再沒有希望可以倖免。沒有人可以使離道反教者重新悔改(六4)。他故意將自己與在基督�堜瓟蝒漁成撜庰鶠C他的結局就是往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堨h。我們毋須爭論這是不是指真正的火。這�堛漸堛漫�顯表示懲罰會是嚴厲得可怕的。

  須知神將離道反教者歸類為敵人,表示他們是積極地與基督對抗,而並非溫和地抱中庸態度的。

  一○28 作者介紹觸犯舊約律例者的結局,用作背景來襯托出離道反教者更可怕的下場。人若犯姦淫,干犯摩西的律法,只要有兩三個見證人證明他有罪(申一七2∼6),他就會不得憐恤而死。

  一○29 離道反教者要受的刑罰更加重,因為他本來可以得�戍韝j的福氣。他犯罪的嚴重性,可由以下三個指控看出來:

  1.他踐踏神的兒子。他雖曾聲稱要跟隨耶穌,現在卻毫不諱言地表示不願意與祂再有任何關係。他否認需要基督作他的救主,並毫不猶豫地拒絕衪為主宰。

  在日本,曾有一個釘十字架的耶穌像,是政府用來逼迫基督徒的工具。這個十字架像放置在地上,每個人都要走上去踐踏耶穌的臉面。非基督徒當然毫不猶豫地踐踏衪,真正的基督徒卻拒絕這樣做,結果便被殺害。最後,耶穌的面容給這樣的踐踏磨損而毀壞了。

  2.他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基督的血使新約得以成立,他卻視之為無用、不聖潔的。這血把他分別出來,讓他可以享受一分附加的特權。由於與屬基督的人有聯繫,他曾得以成聖,正如不信的丈夫因信主的妻子成聖一樣(林前七14)。但這並不表示他已經得救。

  3.他褻慢施恩的聖靈。聖靈已經用褔音的真光照亮他,使他知罪,並使他看見只有基督才是靈魂的唯一投靠。然而,他卻褻慢施恩的聖靈,斷然藐視衪並所給予的救恩。

  一○30 故意否定神獨生愛子的罪十分嚴重。所有犯這罪的人都必定受神審判。衪說過:「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申三二35)在這�堙A伸冤的意思指完全伸張的公義。當用來論到神的時候,並沒有報仇雪恨的味道。這只是指向某人施以應得的懲罰。本�此黚咿奀〞獄{識,我們可以肯定衪會按照衪的話而行,給離道反教者應得的報應。

  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神會審判和報應那些真正屬衪的人,但本節所說的,顯然是指對惡人的審判。

  我們若對聖經稱離道反教者為他的百姓感到疑惑不解,就應記得他們都是神所創造的,且曾幾何時承認過是屬衪的。雖然衪不是他們的救贖主,但卻是他們的創造者;他們也曾一度自稱是衪的百姓,縱使實際上他們從沒有與衪建立起個人的關係。

  一○31 給所有人歷久猶新的教訓是:不要成為落在永生神審判手��的其中一人,因為這真是可怕的。

  經文的用意不是擾亂真正屬基督的人的心,使他們感到不安。作者有意用嚴厲、尖銳、挑戰性的語氣,來警告凡承認基督的名的人,告訴他們叛離衪的可怕後果。

  一○32 第十章的餘下部分,作者提出三個強而有力的理由,說明早期猶太裔基督徒應繼續持守他們對基督的忠誠的原因。

  1.他們往日\cs8的經驗應能激發他們。

  2.他們很快便會得到獎賞的信息應能堅固他們。

  3.神不喜悅人後退,這應能阻止他們離棄真道。

  首先,他們往日的經驗應能激發他們。他們承認歸信基督後,便成了別人極力逼迫的對像,家人跟他斷絕關係,朋友摒棄,敵人窮追猛打。然而,他們不但沒有因此而產生怯懦恐懼,苦難反而使他們在信仰上更堅強。無疑他們必因算是配為衪的名受羞辱而得到鼓舞(徒五41)。

  一○33 有時,他們是獨個兒面對苦難。他們被單獨揪出來,在眾人面前受凌辱、受痛苦。有時,他們就與其他基督徒同受苦難。

  一○34 雖然有受株連的危險,但他們並不畏縮,仍往探望那些因基督的緣故而遭囚禁的人。

  縱使他們的家業遭政府充公,他們也甘心忍受。他們選擇忠於耶穌,並不計較失去財物。他們知道自己擁有「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的基業」(彼前一4)。他們能如此輕看世上的財寶,確是神施恩的奇蹟。

  一○35 第二個主要的考慮是:他們很快便會得到賞賜的信息應能堅固他們。他們過去既已忍受了這麼多苦難,現在就不應放棄。作者的意思是:「別讓血淚換來的成果失諸交臂。」(邁耳)他們現在比過往更接近神成就衪應許的時候了。不可讓自己有一刻鐘想回頭的。

  「現在不可丟掉你們信靠的心──這信心帶�成茈@豐富的賞賜。」(費廉思譯本;JBP)。

  一○36 他們所需要的是忍耐,是繼續接受逼迫的決心,決不否認基督以逃避苦難。當他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扣甡陶\的。

  一○37 主耶穌再來的時候,也同時將賞賜帶來。作者引用哈巴谷書二章3節說:「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cs8(衪)就來,並不遲延。」哈巴谷書的本文是這樣的:「因為這默示有一定的日期,(它)快要應驗,並不虛謊,雖然遲延,還要等候,因為必然臨到,不再遲延。」

  有關在經文方面的改動,尹信這樣說:

  在希伯來原文,這句話的主詞是迦勒底人遭消滅……在七十士希臘文譯本內,主詞則是耶和華或彌賽亞。後來,猶太神學家以彌賽亞為這段經文的主角,希伯來書的作者也一樣20。

  蒲樂克認為:

  在舊約的經文,並在新約這段改動過的經文,都是神默示的,都是聖經。在哈巴谷書,句中的代名詞「它」是指默示──基督要來作王的默示。在希伯來書,代名詞「它」變成了「衪」,是指信徒被提。

  然後以普通的語氣再談下去:

  當蒙神啟示的作者引用舊約經文時,他會加以刪剪,以求最能表達神的旨意,當然他不會修改到與原文本意相反。修改的目的,一般不是要表達舊約經文的原本意思,而是要表達聖靈在新約啟示出來更豐富的意思……當然,除了神之外,沒有人可以這樣處理聖經。事實上,這情況並非罕有,而是默示的另一種方法。神是聖經的作者,當然可以引用自己的話,加以修改增刪,以便最能表達衪的旨意。但我們任何人引用聖經,則必須謹慎以求確切。我們沒有資格改動一筆一劃。聖經的原作者則可以這樣做。衪用甚麼人替衪執筆是無關宏旨的。管他是摩西或以賽亞、彼得或保羅、馬太或約翰;聖經的內容全都是衪所寫的21。

  一○38 最後一個使人堅持忍耐的推動力,就是懼怕神會不悅。作者在繼續引用哈巴谷書時指出,討神喜悅的生活,就是信心的生活,義人22必因信得生。過這種生活的人以神的應許為寶貴,看見那看不見的,且堅持到底。

  另一方面,不能得神喜悅的,就是那些否認彌賽亞,並退回已毫無價值、諸般的聖殿獻祭去的人,他若退後,我心�奡N不喜歡他。

  一○39 作者毫不猶豫地將自己和弟兄姊妹,與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分開。他將離道反教者與真正的基督徒分別出來。離道反教者是退後的,因此是失喪的。真正的信徒卻是有信心的,能保守自己的靈魂不至於有叛教者的下場。

  作者談到信心(「相信」與「信心」在希臘文是源於相同字根的),奠下進一步討論的基礎,全面地說明討神喜悅的生活。從這點自然地發展出燦爛的第十一章。──《活石新約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