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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第八章

 

聖子——更美之約

 

「衪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來8:6)。

 

現在本卷書作者開始論到超越的關係,這是從聖子的超越屬性產生的。在論及這個主題時,我們會發現作者用「更美」來描述這些關係;更美的盼望,更美之約,更美之應許,更美的祭物。而這一詞與它第一次的出現亦相互輝映,那�塈@者說聖子「比天使更美」(中文經聖作「遠超過天使」)。「更美」一詞在全書信中出現了十三次之多。這樣看來,舊制度雖然是神制定的,但如今已被新制度所取代,它各方面都比舊制度更為美好。

本章將思考這建立在更美應許上的更美之約。神過去對希伯來百姓所說的一切話,都是根據祂與百姓所立的約,這約是祂召他們時所立定的。祂所說的話,不論是透過摩西,約書亞,祭司,先知,先見,或詩人說的,都是論到如何執行祂與百姓所立的約。

因此,本卷書作者接下去要指明,神最終透過聖子對人說的話,也是受制於一個約,但這約是新的,更美的約。不過,這並不是責怪舊約有任何不好,無論是關於神的方面──例如其中的恩典,或是關於人的方面──例如其要求。

以上的研討中,我們已經將希伯來人的歷史大致作了回顧,因為這卷書主要是寫給希伯來人的。作者在此處回首,引用了耶利米的預言。神曾藉著天使,摩西,約書亞,亞倫,和眾先知說話。耶利米的世代在這個民族的歷史中是一敗塗地的時期。起初在天使代表神與人說話之時,或神選用摩西作代言人之時,卻是滿有榮光的。這�堣犍峈犒w言,則出自歷史上最黯淡、最悲慘的一段時期。從許多方面看,耶利米可以說是眾先知中最具悲劇性,也最富英雄氣質的一位。他擔任神對那個國家的代言人有四十年之久;在那段期間,他始終為神發言,在道德和屬靈方面卻沒有產生任何即時的果效。所有為神說預言的人,在事奉中都可能面臨作工毫無所成的時候。在一長串神的使者名單中,恐怕再也沒有一個人的經歷,比耶利米更持續、更痛苦了。他說預言四十年,所得到的惟一結果只是受謾罵,逼迫,和各樣的惡行。北國以色列那時已經被擄,耶利米是在猶大歷史上的最後四十年中事奉。起初他再三迴避神的呼召,最後他終於勇敢地承擔起重任。

就在那段黑暗時期�堙A他從陰霾中看到黎明的曙光,他提到,有一日神將與人主下一個新約。如今,在耶利米說出這預言之後許多世紀,希伯來書的作者宣稱,預言已經藉著聖子應驗了。

這段論證的要點在於指出兩約之間的對比。作者回顧舊約,而引用先知的預言,指出神已經因著這約的基礎,預言另有一個新約,遠比舊的美好。

我們前面已思想過,舊約是憑神起誓所作的應許而立下的。這些應許首先是指對此民族的先祖和創建者亞伯拉罕說的:「我必賜福給你。」其次則是指其結果:「萬族都要因你得福。」這些話顯示這約中神一方的責任。約必須牽涉到兩方,一方的履行取決於另一方的實踐。我們強調神必須信守祂與希伯來人立的約,卻常忘記這一點。如果立約的一方未能履行其義務,這約就廢止了。因此我們看見,從神這方面而言,這約是陳明,祂應許要賜福以色列,並使萬國因他蒙福。我們若回到出埃及記,查看立約的記載,會發現這段話:「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出19:5)。

因此這約中人的責任是聽從並遵守神的話。律法已經賜給他們,包括在十誡和摩西的制度中。歷史證明他們完全沒有遵行律法。這種失敗一直持續不已,有記錄可查。固然有一些是神所揀選的忠信之人,但從整個國家的立場看,他們自始至終都未能守住這約。最初他們求一個王,神答應他們的要求,讓他們自食其果。他們最終極的失敗,則是駭人聽聞的──他們竟殺了神的兒子。但我們要謹慎地記住,在他們殺聖子之前,祂已經藉祂的全權,將他們從原先被指派的地位上革除了。祂說:「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太21:43)。

我們因此看到,神立了約,卻被人破壞了。本卷書作者清楚聲明,如果那約未曾被破壞,就不必有新約。耶利米從遙遠的距離,用先知的眼光看見,即使在那時候,神也不會失敗,因此最後必然會有一個新約,比舊的更美好,可以完成神的心意。我們來聽聽先知論到這新約的全文:

「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
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堶情A
寫在他們心上。
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
說,你該認識耶和華。
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31:33-34)。

這段引文的末尾有一項啟示,成為應許的基礎。這兩句話道出最深刻的事實:「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前一句話──「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則是這應許所立即產生的結果。在結尾兩句話以前的一切應許,和從那些事實所產生的一切後果,都明白宣告出來了。也就是說,新約的開始是潔淨人的道德,使人能在此約中與神相交。

當然,這也是基督教最中心的事實。整本新約聖經就是在教導這事實。耶穌自己作見證說,這正是祂來到世上的目的。天使向約瑟顯現時曾對他宣告:「你要給衪起名叫耶穌,因衪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堭洏X來」(太1:21)。

這類事在舊約�塈鉹ㄗ魽C如今人可以因著罪得潔淨,而與神建立關係。潔淨的結果是,人得以認識神,而這種「認識」遠超過對神在知識方面的理解。

這一切結果,可以從新約的設立和舊約的經歷兩者的對比中看出來。在新約�堙A神的律法是內在的,屬靈的。舊約的律法則是外在的。新約的道德要求並不是廢除舊約的標準。十誡永垂不朽,恆為律法的啟示,但是如今這些要求都將寫在心上,就是情感的樞紐;寫在心思中(註:該段經文中文將mind譯為「�堶情v),就是知識和悟性的中心。再說一次,現今的律法是內在的,屬靈的,是從聖子的中保工作產生的結果,祂潔淨人的道德本性,將我們帶入與父相交的關係中,所以我們可以直接地、個人地認識神的旨意。

耶利米的那段宣告中進一步強調這一點,他說在新約之下,「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每一個人既都與神相交,便都能明白神的旨意。約翰在他的第一封信中也強調這個真理:「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堙A並不用人教訓你們」(約一2:27)。

因此新約的意思就是,查考到最後,我們尋求引導時,不應求人的指引,而當向內住的聖靈求;聖靈住在我們�堶情A是我們本性被潔淨的後果;祂會將神的旨意向我們顯明。

舊約是神聖的,新約也是神聖的、最終的,而兩者的區別乃在於字句與聖靈的區別。保羅寫給哥林多人的書信中提到這件事:「衪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註:即「聖靈」);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聖靈)是叫人活」(林後3:6)。

值得注意的是,「字句」會以一種奇特的方式投人所好。人喜愛法則,規條。他們覺得遵守規則是一件易事。現今整個人類的歷史證明並非如此。摩西定下的是字句的律法,它之難以遵守,可以從歷代以來人們千方百計企圖加以解釋的事實上看出來。饒富深意的是,我們的主在教訓�埵h次指責那些添加的遺傳,並且不斷指出其失敗之處,說人其實是用遺傳取代了神的命令。因此字句之約既不易守,也不安全。

另一方面,「聖靈」的律法看來似乎既不安全,也不易遵守,但從最終的經驗來看,那是惟一既容易而又穩妥的律法。一個人的生命若與神建立了活生生的關係,第一手的關係,明白神的旨意並且遵行,就非難事了。當然,這一切若要成為可能,必須人完全降服於聖子,這樣,生命便會得到潔淨。藉著我們所順服的聖子,我們得以潔淨,與神相交日益親密,以致得著能力,可以實現這約中我們當盡的本分。

我們若仔細而嚴肅地思考這事,就必然會意識到自己常常失敗、退後。然而我們也知道,這種失敗是導因於我們在某方面的不順服。我們若明白這約所帶來的一切豐盛祝福,就必然會竭力去尋求聖靈的指引──這是我們必能獲得的;一旦尋著,也就會立即順服了。──《摩根解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