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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第十章

 

兒子——權利和責任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衪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衪的身體;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來10:19-25)。

 

我們現在要探討的,是這一整段經文,因它啟示出權利和責任。神透過祂兒子向人說話,是最終極性的,由這事實便產生這些結果。

必須記住,希伯來書信的目的不在解釋聖子的話語,而在強調祂話語的權柄。前面已討論過,聖子是超越天使,摩西,約書亞,和亞倫的。我們也思考過一個事實:神為人立了一個新約,這約是藉著聖子那更美好的位格和職責而立的,要寫在人的心上,因人已能直接與神交通。更美之約的設立,促成了一個更美好的敬拜系統。我們有了進場的權利,不是進入世上的會幕,而是透過世上的會幕進入天堂,進入至聖所,以至我們可以敬拜神,除了那一位大祭司之外,不再需要其他中保。

這卷書談到這一點之後,就寫下了本段經文。這一切既然都是特權,那麼無可避免地,必然也會帶來責任。正如前面我們已看過的,作者不時暫停下來,說出一番嚴肅的勸勉和警告之語。此處是從第19節開始,一直到第37節為止;後半段主要是警告。我們不打算研討後半段,只集中來看論及我們責任的這段,而這些責任都是由於我們藉主耶穌基督得著特權而產生的。

作者兩次用「有」(中文聖經第一次譯作「得以」)來顯示我們的權利,三次用「就當」(中文聖經又譯作「也要」,「就要」)來標明我們的責任。我們不妨先從他提到的權利開始探討。

我們應該已經熟悉前面所言有關聖子的嚴正論述。我們看到祂是神的兒子,所以高過天使;祂是兒子,又是神家的主人,所以高過摩西;祂領百姓進入安息,所以高過約書亞;祂是按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作祭司,所以高過亞倫。我們也看到新的敬拜中心已經建立,人根據新的屬靈之約可以前來親近神。

現在作者不再提到摩西,約書亞,亞倫;他只提出一個偉大的事實:透過我們的中保和大祭司主基督,我們可以進入至聖所。「弟兄們,我們既……得以坦然進入。」這是第一次用到「既……得以」(having),指我們憑著前面所述有關神兒子的事實,而得享親近神的權利。他提及的地方,在會幕的表樣為至聖所,在幔子之後;在舊制度中,其內有施恩座,�媿��f,和神臨在的榮光。我們的特權是可以越過幔子,進入至聖所。

作者也提醒我們進去的方法:「因耶穌的血……從幔子經過,這皮子就是衪的身體。」「身體」一詞的價值,可以從約翰福音的序言中看出,在那�堿钂姣”鴔畯怐漸D,「道成了肉身。」我們得以進去,是藉著祂的身體,但必須銘記於心:那是撕裂的幔子;因此,我們進入這敬拜之所的權利,不是因道成肉身而來,也不是因神顯現在肉身中,乃是因著道成肉身的那一位經過死和復活而帶來的。

作者接著描述,這是「一條又新又活的路」。我願意在這�媦�停一會兒,因為「新」這個詞,希臘文字面的解釋是「新宰的」。這句話正確的翻譯應該是「一條新宰的活路」。這使我們聯想到啟示錄中,約翰說他看見「寶座……中,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殺過的」(啟5:6)。這就是我們進入至聖所的路,除此之外我們別無權利可以進去。人因犯罪,已喪失與神相交的權利,但藉著我們的大祭司,這權利被恢復了。

這整個真理,從亞歷山大夫人(Mrs. Alexander)為兒童寫的一首詩歌中,簡明地表達了出來;但它比同類詩歌將這真理說得更完整:

一    遠山迢迢,其色青青,
 
在一古城之旁;
 
親愛的主在彼被釘,
 
為救我們而亡。

二    除衪以外,再無甚麼,
 
足以清償人罪!
 
惟衪能開天門的鎖,
 
並且引我進內。

  (錄自《聖徒詩歌》)

主是藉著斷裂祂肉身的幔子,就是祂奧祕的代死,使我們得以進入天門。如今我們欣然面對一個最基本的真理,即我們有權進到神面前。

在討論這第一個「既……得以」(having)時,我們再度暫停一下,來看另一個翻譯上的問題。作者所用的「坦然」一詞,直譯應該是「大膽講論」。使徒行傳中也用同一個詞,來描述彼得和其他使徒大膽講論,使公會的人為之矚目、驚訝。

我們在至聖所中可以坦然而言,意思是我們在神面前可以自由自在地說話。我們能夠在聖所站立,與神面對面談話,這個想法、說法實在太偉大,幾乎令人無法領會!吉普林(Kipling)在他一本書的前言中,曾提到他所認識並敬重的一些人,稱他們是「大無畏的紳士」。這句話用來描述我們的權利再恰當不過了。

我們必須暫停,一方面也是因為神的尊榮如此浩大,我們很難明白這事怎麼可能成就。惟有等我們來看第二個「又有」(having),才能明白其究竟:「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此處強調的詞是「治理」,意思是我們的大祭司滿有完全的權柄;我們站在那�堙A不單是因著祂所完成的工而得以進去,並且也是因我們與祂相交。

由於這些權利,作者指出相對而產生的責任。我們首先將這些責任依照次序排列,它們都以「當」或「要」作開頭。「就當……來到神面前」,「也要堅守」,「又要彼此相顧」。仔細觀察這三個句子,會發現每一個句子�堛滌妗�形式並不是指一次的行動,而是指持續的行為。「就當……來到神面前」指不斷地來到。「守」指堅定守住。「又要彼此相顧」指持續如此作。

再來觀察,「就當存著……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這�堨艅雓蟔膆X三個字來:信,望,愛。頭二項是個人的責任,雖然那�堛漸N名詞是複數形式。第三項是團體的,指彼此的交通。

我們分別來看這些責任。先討論第一項。我們當來到神面前。那條路已為我們敞開,我們有權利進入至聖所。我們的責任乃是使用這權利。只有去運用,特權才能發揮力量。藉著基督,偉大的時代已經來到,不必在耶路撒冷或基利心山上敬拜,何處有人的靈魂,何處就有通向神的道路。單單知道這些還不夠,我們必須進去。此外還必須「存著充足的信心」,這信心就是仰望大祭司和祂大能的救贖工作。我們進去的時候,不是帶著疑惑搖擺不定,因為天父永遠的慈愛已照耀在祂的施恩座上。我們進去之前必須認識到這一點,所以在進入敬拜之所以前,必先作預備,要認罪,除去我們所沾染的一切惡習和污穢。這樣,我們就可以藉著大祭司來到神面前,與祂自由交談,毫無畏懼戰兢。

此外我們還有責任,就是「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我們得救就是憑著這指望,得救之後我們仍不斷盼望主救贖的大工完全成就在我們身上。「凡向衪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衪潔淨一樣」(約一3:3)。所以我們的盼望,就是到了末後,神的旨意必能終極的、完全的、充分的實現。信與望永遠是牢不可分的。我們進到神面前,就必須堅守所承認的盼望。我們信心的依據是下面一句經文所說的,「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正如一首詩歌所唱的「我的所有希望根基,在於基督公義寶血」。我們的盼望不是建立在自己身上,也不是倚賴個人的努力,而是建立於一個信念:神永不失信。盼望如明光閃耀,它在最黑暗的日子仍引吭高歌,在最崎嶇的道路上仍吟唱不絕。所以我們進入至聖所時可以坦然無懼,滿懷信心,歡喜快樂,堅守所應許的盼望。

但是基督徒的經歷,沒有一件最終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一旦流於自信自足,那經歷就開始敗壞了。因此希伯來書的作者說:「又要彼此相顧。」這話奠定了一個有關責任的重要原則。真正認識神,知道站在神面前之意義的人,不可能對別人漠不關心。作者表達這方面的責任時說,我們應當「激發愛心,勉勵行善」。這句話的說法很特別。首先,「激發」和「愛心」兩詞似乎有些牴觸。「激發」一詞的希臘文,正是我們paroxysm(發作)一字的字源;有趣的是,我們通常用「發作」,都是指爆發怒氣。同樣一詞描述了保羅在雅典的情緒,他看到城內偶像充斥,�堶悸瘋F就被激動。本書卷作者在這�堳h說到被愛心激動。愛不只是輕柔的,它本身是可燃燒的火,為了別人而點燃。

作者接下去指出激發愛心的方法,他先說:「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也就是說,我們個人所享有的一切權利都當與別人分享。舊約末了的瑪拉基書�堙A提到在世風日落之時,有一群餘民,「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3:16),那就是交通。瑪拉基寫道,這些人「耶和華側耳而聽。」如果正確瞭解此處用的希伯來文,會發現這是一個相當醒目的宣告。「側耳」的意思,直譯是立刻豎起耳朵,凝神而聽,形容聽的人非常專注、用心。先知大膽地說,當神的百姓彼此談論時,神為之側耳。第二個「聽」意思相近,但強調另一方面,指身子前傾,細心聆聽。

因此我們進入至聖所時有一個責任,就是與別人交通。我們帶著相互的關懷前來親近神。

我們的主當日在樓上房間,最後與門徒的談話中,曾重複提到的話,可以簡單地替此處的教訓作一總結。祂那番話和洗門徒腳的象徵性行動有密切關係。祂對他們說:「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約13:17)。

本卷書信的作者所要表達的正是此意。這一整段經文都是在標明「知」與「行」的關係。知道有那些權利,卻不去享用,權利就形同虛設。我們既擁有進去的權利,和與大祭司交通的權利,就當有所回應,去完成我們的責任。生命當受信心主宰,而不是被疑惑控制;當被盼望照亮,而不是被絕望籠罩;它的活動當以愛心的交通為主。這些都是至聖所的權利,但除非先履行責任,我們便無法全然享受這些權利。──《摩根解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