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課 基督流血獻祭的功效
第8課
經文
九11∼十18
主題
基督比舊約的祭物更美(二)
——基督流血獻祭的功效
思路
前段作者比較新約與舊約,指出舊約的諸般條例,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但耶穌所立的新約卻是更美的。作者另外還得面對一個問題,就是「贖罪必要有人替死,替死必要流血」;基督作為大祭司,他獻何物為祭呢?
研經目標
1.認識基督釘十字架的目的。
2.思想基督受苦、受死,對苦難中的信徒的意義。
觀察與解釋
一、基督獻祭之功效與目的(九11∼15)
1.請比較基督與利未祭司的「獻祭」有何差異?「叫人成聖、身體
潔淨」是什麼意思?
2.基督一次獻上自己的目的為何?基督為什麼要這樣做?這有何特
別之處?
二、死與遺命有效之關係(九16∼22)
作者用「遺命」(原文與「約」同字)要說明什麼?
*九章19節(參利十四4、49∼52;民十九6、18)
*九章20節(參出二十四8)
*九章22節(參利五11)
三、更美祭物之獻祭(九23∼28)
1.九章23∼26節,「天上的本物」指的是什麼?為什麼天上的物
也需要潔淨?(參九14)
2.為什麼主耶穌一定需要流血捨命?為什麼主耶穌一次獻上就足以
拯救多人的罪,且及于現今的信徒?
3.九章27∼28節,作者為何在此提及主的再來?
四、一次獻祭之成全(十1∼18)
1.十章1∼4節,作者如何總評律法和獻祭?
2.十章5∼10節,主耶穌來,成就了哪些事?(請查考經文所引舊
約之出處)「除去在先的,立定在後的」是什麼意思?
3.十章11∼18節基督獻上自己,有哪些結局?各有何含義?
歸納與應用
1.主耶穌獻上自己,為我們完成了哪些恩典?在我們身上的目的為
何?
主的救恩,強調內在的改變、更新,目的是為使我們服事神;請
思想在我們的信仰生活�堙A傳福音的心態和內容上,有否值得反
省的地方?
2.希伯來書的讀者並不是馬虎的基督徒,他們不單面對理性思考的
信仰問題,也經歷了許多的苦難、逼迫和荒謬。因此,他們想放
棄基督信仰,歸回猶太教;作者則以基督的受苦、受死回應他們,
你覺得其中的意義何在?對我們的意義又是什麼?
研經指南
第8課
觀察與解釋
一、九章11∼1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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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祭司
基督
場所 人所造的賬幕
大而全備的帳幕,聖所不
是人手所造的;也不是屬
於這世界。
祭物 山羊、牛犢
自己。
進聖所 一年一次(十一7) 只一次(十一12)。
功效 叫人成聖,身體潔淨 洗淨人心,除去死行,叫
(需每年一次獻祭以 人得永遠的產業。
贖罪)。
「成聖」不是指生命真實的聖潔,「身體潔淨」也不是衛生上的
意義,兩者皆為律法上的意義(參利十六30)。
2.目的:使人事奉永生上帝。
事奉:此字詞也可譯為「禮拜」或「敬拜」。對猶太人而言,意
為每個人都可直接坦然無懼,到神面前敬拜神,不必再透過祭司、
利未人,及動物祭牲。人人皆可為祭司,整個人及生活都是在事
奉神,信仰是以神為中心,非以人的需要為中心,人蒙救贖是要
來敬拜、榮耀上帝、尊他為主、為他而活,非要滿足人的需要。
事奉乃是全人的(全心的、全面生活的),非單指事工性的服事
而已。
二、九章16∼22節
1.遺命:作者以遺命(遺囑),來說明耶穌一定要流血受死,新約
才能生效,正如留遺命的人死了,遺命才生效一樣。遺命也論到
上帝與人立約的另一個重點:是上帝主動立的,並不像契約,雙
方是在平行的地位立約。「約」是上帝主動施恩,且為我們付出
代價,使約完成。
2.略。
三、九章23∼28節
1.「天上的本物」,按照九章14節,應指蒙救贖的人,是耶穌流血
而得潔淨。
2.主耶穌一定要流血捨命,因為人犯了罪,面對公義的上帝,必要
代贖才能事奉神,牛、羊是無法代替人;上帝乃以耶穌代替人贖
罪,因他是完全的人,所以能承擔人的罪;而他又是完全的上帝,
是無限的。所以,他的救恩也具有無限性,能超越時空,能廣及
曆世歷代、各處各方的人,且及于現今信徒。
3.作者為何提及主的再來?
九章27節,作者先論到,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然後提及
主的再來。作者有警告及安慰之意:人都難免一死,只是先後的
問題;但人至終都得向上帝交待,不要因怕死而苟且偷生,而且
主耶穌定會再來,等候他的人必蒙拯救,現今若變節,他日如何
見主?
四、七章1∼18節
1.律法和獻祭的總評:
律法——乃是將要來的美事的影子。
獻祭——不能使人完全,只是使人知罪,祭物的血斷不能除罪(十
3∼4)。
2.獻上完美又蒙上帝喜悅的祭——自己,使神的旨意得以完全;除
去在先,立定在後——除去以動物為祭的禮儀,並建立以順服神
為本的敬拜方式,如同耶穌獻上自己,使我們成聖(十5∼7,
引自詩四6∼8)。
3.耶穌獻上自己的結果:
·在上帝右邊坐下;右邊表至高的權柄,坐下表完成了神的旨意,
也代表將執掌權柄。
·勝過仇敵——再也沒有什麼可敵擋主(詩一一○1)。「等候」
意為現今耶穌已得勝,但完全的得救還待再來之日。
·使成聖之人永遠完全——耶穌一次獻上自己;如今上帝是透過
耶穌基督看我們,我們在地位上都已成為聖徒,且永遠完全了。
歸納與應用
1.(1)洗淨良心,除去死行(九14)。
(2)叫蒙召之人得著產業(九15)。
(3)使我們成聖(十10)。
(4)使我們完全(十14)。
這一切的恩典,為要使我們能服事神。
今天,基督徒是否看重外在的聚會、活動、服事,過於內在與神
正確而親密的關係?我們傳福音時,是否曾為求外表的成功(即
許多人很快就能決志),以致扭曲了救恩的真義,而以滿足人的
需要作為福音的內涵?
2.當時的信徒也許面對大多逼迫及荒謬的苦難——意外,難以忍
受,無法理解的;上帝在哪里?耶穌為何不拯救?作者指出,主
耶穌以超越的神性身分,及人性的真實,為人的罪流血、捨命(苦
難固然是真實而荒謬的,但主耶穌的苦難是最荒謬的——上帝竟
受盡羞辱,慘死在十架上——雖沒有解決地上短暫的苦難,但卻
親身參與人的苦難,且給人開了一條出路)。
—— 校園研經材料寫作小組《希伯來書研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