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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十三章

 

創世記十二章以下作為『歷史』的注釋

我必須承認,對亞伯拉罕與撒拉在埃及的故事之歷史的可信性感到不安。第一,因為妻子容貌俊美而使她冒充妹子,這與別處所強調的事實(例如十八11),他倆都已年老不相一致,我們無須按字面相信當他們離開哈蘭時,亞伯拉罕七十五歲,撒拉六十五(十七17);當他們死時候,各自的年歲為一百七十五與一百二十七(廿五7;廿三1)。這樣的誇大數字就像那用於亞當、挪亞與創世記其餘較早的人物的更誇大的數字一樣,似乎是希伯來傳統中,當提及人類記憶邊緣或以外的古代的人時慣見的(參看第五章注釋{\LinkToBook:TopicID=171,Name=第四、五章的家譜(四17-五32)})。如果它們有甚麼意思的話,那就是要把這過去的大數字與人今天的渺小相比對。但是,如果不說習慣,創世記十二章以下,則從頭到尾所得的印象乃是,亞伯拉罕或他的妻子,謹慎地說,都不是在青年時期。

但是更可疑的則是提及上帝降大災難給法老和他的全家。此外還有饑荒使亞伯拉罕下到埃及去,而且雖然他是個小小的遊牧族長,卻被描述為與法老直接對抗,這與後來在約瑟與摩西時代以色列所遭遇的相似事故相比卻使人難於接受。這意思並不是我們要以這故事為杜撰而一筆勾消,不過它誠然活像亞伯拉罕訪問埃及(很可能為逃避迦南的饑荒──這沒有理由不應發生兩次)乃是純粹攫取後世的希伯來聽眾喜歡和興趣。

在創世記十二章以下有許多這類『寫法』(不久在第十四章另有一個例子),在我們開始研究這些經文的時候,要老實承認這事實。聖經學者傾向於把它聯繫於我們現代的關於創世記背後所發現的文件,即用著名的『耶典』與『伊典』(後者又稱『E』底本,將在十二章以後出現)。但是我雖然在上冊費了些時間指出第一至十一章中,那�埵部y耶典』和『祭典』文件,我卻以為在族長故事中,無須學術上的那種準確作法。因為創世記一至十一章提出各種程度的獨特問題,必須對這些章作十分詳盡的處理,甚至不惜冒那通常只對專家感興趣的過份仔細分析的危險。然而,對於第十二章以下,通常只引讀者認出前世的『手腳』曾在那�堸囮@過;而不必涉及那一文件屬於那一段落的問題。對早期與後期的顯著區別是我們人人都欣賞的,因為我們由自己的經驗都知道故事在講述時如何『生長』。由創世記十二章以下的情形,我們不只使自己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約瑟的『實際生活』更為接近,而且使我們自己對於故事的詮釋不致受過份誇張(如在本章),或存成見所害(如在十四章)。這誇張與成見乃是故事在過去幾世紀中自己形成的。

豪爽(十三1-18)

亞伯拉罕在此放棄作為長者的權利,去選擇定居的地方,恢復他信心的秘訣,與上述他在埃及所表現的以自我為中心,和在法老手上受處成顯著的對比。在埃及,他看不見眼前以外的需要;在伯特利這�堙A他的眼光再次遠大起來,而且他準備把前途交託上帝。上帝以重申應許褒獎他的慷慨和信心,而這故事諷刺了亞伯拉罕年青的親戚羅得;他得到了亞伯拉罕放棄的選擇,豈知卻選擇錯了。

(一)

這章的一至四節是緒論,很可以給它一個『悔改的旅程』的標題。如今亞伯拉罕相當興旺(說他『很富有』恐怕有點誇大),而我們不需要記得他如何得到他大部分的財富。但所強調的乃是他的目的地。這一次他的前行是有目的的,因為他是朝向伯特利東的山地去,就是他『從前支搭帳棚的地方』,也是『他起先築壇的地方』。他在那�堥D告耶和華的名。

嚴格說,類似『從前』和『起先』的話,是不正確的。因為第一次在應許之地體驗上帝的臨在,乃是在更北的示劍(見十二6)。但是如果有甚麼不正確使他急於求更大的名聲的話,那是較早時那個唐突禮的埃及護送所引起的危機,現在他完全信賴於上帝了。伯特利更加親近!場面有一種從失體面回到體面的氣味;從免除生命的妥協,而重新呼吸清潔的空氣,這空氣一度曾使信心得到新鮮和強壯。寇佩爾(譯者註:William Cowper 1731-1800 英國詩人和聖詩作者)在他的聖詩『緊靠上帝歌』中完全領悟這種羞慚和希望:

當我初見主,
我知蒙福何處?
耶穌和祂的話,
更新靈魂可處?

(二)

我們不能確定羅得與亞伯拉罕同在埃及,但是他與他同在伯特利。他現在堂堂正正的是一個小小的首領,饑荒已經過去,而他也是興旺的。

不要以為族長們是駱駝遊牧民,迅速跋涉於廣大的沙漠之中,如現代的伯度英人(或聖經中的米甸人或亞瑪力人)那樣。當需要速度的時候,他們可能為特別的旅程而用駱駝(參廿四章),但是大體上,他們依循一種牧民經濟,以羊�鞳A有時以牛�颽偽臕式C他們移動,由一地往他地是預先計算而且是緩慢的,要看有無青草而定。必要時他們會進入多山和偏僻地區,但是如果不能在農業區長住或與城市人商妥和平條件的話,寧願停留在多草的山谷。有時他們會與安居在一個地方的人爭吵而被驅走,而且他們必然常常互相爭吵,不論是否血親。『我們先到這�堙I』『這是我們的地方。我們去年便佔有了!』作為亞伯拉罕與羅得兩人的家宰之間所發生的情形,必是當時巴勒斯坦的生活情態的描述。

兩個首領會面,試求和解。他們同意分手是惟一解決的辦法。亞伯拉罕因為同屬一個部族集團的人,作這樣不體面的爭執感到煩惱;雖然他是長者,卻慷慨地讓羅得先選擇要去的地方。

也許他們所站的地方是現在的北亭(Beitin)村略南的一個小丘,就是斯密特爵士(Sir George Adam Smith,譯者註:蘇格蘭聖經學者,約生於一八五六年)所描述為『巴勒斯坦的一個偉大的觀察點』。從這�堿搘h,環繞耶利哥的約但谷與死海北端都清晰可見。第十節的含意是那時死海尚未存在,而山谷延伸南至瑣珥,瑣珥的地點乃是在死海的南端附近。關於『平原城市』(參看十九章──判決{\LinkToBook:TopicID=217,Name=判決(十九24-29)(續)}的注釋)的位置與毀滅的問題,以後再論。現在只說羅得選擇往下進入山谷,而最後到了所多瑪。亞伯拉罕所得的是高地,絕非不毛之地,但驟然看來,一定不如羅得所選的地區那麼富吸引力。

(三)

驟看是運轉的機會,由羅得自私的選擇,產生出來致命後果,在故事中巧妙地預示出了。我們知道,約但谷只要適當地澆灌,有如耶和華的園子;換句話說,是一個真正的伊甸。可以與埃及地由於尼羅河而導致青蔥豐產相比。但是亞當與夏娃作了錯謬的選擇所發生的結果是怎樣,亞伯拉罕不久以前在埃及作的選擇也是怎樣,接�朴o生在羅得身上的又是怎樣呢?敘述的相反相成性對於聰明的聽眾自會理會,甚至愚昧的人都明白那在記述羅得到達所多瑪之後的要點。『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這�媔}始對羅得的分析,他的後裔不是到舒適安樂的地區,而是到不體面而又災難之境;他成了歷史上第一個信心的墮落者,缺乏旅客精神的人。

因為亞伯拉罕再次把他自己放在上帝手中,這故事親切地指出他的前途多不同呢!耶和華請他向清潔美麗的猶大山國周圍向南,若對以法蓮則向北(伯特利跨�成滫怴^望去,那些地土不像下面的草地那麼青蔥繁盛,卻是完全能以供給他和他的族人一切所需。這是他的產業,他可以自豪地擁有它。我們可以想像他們巡視這以後成為聖地的每一角落,知道這地土將屬於他的後裔,但未知道準確的面積,又聽到他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會是一種怎樣爽快的感覺!在『塵沙』這個詞�堙A或許只是一種暗示的警告,喚醒聽眾,使他們領略受造的人這一快樂場面(參二7;三19);但是它卻被亞伯拉罕在那地上移動,最後在伯特利以南大約三十哩,正對猶大�韝s中央的希伯崙定居下來的喜樂所吞沒了。

他又在那�堿鬼C和華築一座壇。這故事最後的話總結起一個不變的信息:靈性的偉大與跟隨上帝一起前進,正如它們的反面,自私與悖逆並行一線。──《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