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廿二至廿三章
獻祭(Ⅰ):人的獻祭(廿二1-19)
在上帝最終確定祂的合適的人選之前,祂還要亞伯拉罕通過一個考驗。亞伯拉罕勉強同意把他的大兒子以實瑪利趕出去,對此他如果沒有異議的話,或許算不得甚麼。但是如果他受命要犧牲他的第二個兒子以撒,特別是他已經得到暗示知道他是上帝所寵愛的,透過他來應驗應許的。現在要他死,他將如何反應呢?亞伯拉罕得到這命令,實際上是被迫要在上帝的應許與上帝本身之間,作出抉擇,看看他對上帝本身的忠誠,是否高過對上帝的應許?
這是上帝對人類所提出的最為基本的問題,而且因為亞伯拉罕給了正確的答案,他的信心便值得受讚揚,永遠受讚揚。他花了許多年才贏得這樣的一個信心,現在他終於得到了。
(一)
雖然以色列的先知與詩人抗議,以色列在完全廢除聖殿中的獻祭之前,曾經遲疑了好一會;而且若不是羅馬人在主後七十年毀壞了他的中央殿堂,並且實際上撒除了施行獻祭的辦法,他們或者至今還在獻祭。我們覺得對此難以明白,今天我們最好先聽聽先知阿摩司譴責他們的話:
『我厭惡你們的節期,
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
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
我卻不悅納,
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
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
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
使公義如江河滔滔。』(摩五21-24)
並請參看彌迦書六章六至八節;詩篇四十篇六至八節。顯然的,以色列人並不像我們那樣理解這些經文。我們趨於從中求證那些上帝從未作過的,祂沒有要求祂的崇拜者獻祭,而只要求恰當處理道德的基本教訓、謙卑和忠心。希伯來人一定把這些當作修辭上的誇張,先知並不禁止那樣的獻祭,而只是吸引人對上帝倫理要求給予注意,視之為同等重要。
他們早就行了在我們看來不太願意作的事,可見他們可能比我們看得太遠,甚至比他們自己知道的更遠。上帝並不只要求我們有好行為和兄弟式的愛,雖然祂確實要求這些東西而我們曾危險地忽視它們。但祂又要求我們甘心樂意地完全忘記自己,把我們自己和自己的家人和財物交託給祂,因為惟有我們赤誠敞開和無助地站在祂面前,完全靠賴祂的恩典,而且不敢有任何自大,祂才能藉�戍畯拊�顯出來。這種超乎對上帝的保佑及應許之上的信託就是所謂信心。而獻祭的制度,模糊的預表和見證了信心,上帝這種最高的要求是要佔有奉獻者的整個人。
(二)
有些學者主張,創世記廿二章乃是用來解釋以色列初期歷史中,由獻人祭轉為以動物代人的祭的古舊故事。對此我以為是沒有讀出故事的實質。這故事對於獻祭作為崇拜禮儀,和它應當如何適當地遵守並不在乎。它所關心的乃是上帝在這行動中所蘊藏的基本要求。
這是亞伯拉罕受命要去作的、最簡單的古代獻祭方式。在他生命中其他一切重要的事物,比起上帝對他的這一要求,都顯得是次要的──他個人的幸福,他未來的希望甚至上帝,的應許本身,都與此緊密相關。他遇到這一困難的性質,他當時是不明白,直到他後來勝過它,才明白其性質和意義。如果他不把他的獨生子獻給上帝,那麼便有一些東西比上帝更為寶貴了。他被迫重新經歷上帝在哈蘭第一次臨近他,向他呼召的時刻。於是以前臨近他身上的一切都清楚可見了。現在所有發生在他身上的,都要求他同樣對待:必須遵行上帝的旨意,因為祂是上帝;祂是首要的,除此之外,其他一切都無關宏旨了。
我們人類很難以領悟上帝這種要求所包含的恩典,那就是在它發出的一剎那,便把我們一切的義轉變為『污穢的衣服』(賽六十四6)。我們只能意識到祂作這件事是對的,當我們想到亞伯拉罕在那麼久以前就正確地用『我願意』去回答時,我們會痛苦地懊悔我們沒有一個人能像他那樣的提出相似的回應。
獻祭(Ⅱ):上帝的犧牲(廿二1-19)(續)
這有劃時代意義有如巨人一般橫跨舊約的一章,也是一篇上好的文獻。它美妙地為我們在族長們的歷史中,所碰上希伯來故事的三個基本特徵作例證。值得對這些特徵多加思想,因為我們會發現,它們自然地引領我們進入故事的最終意義,而這意義比我們在上段所發現的更深。
(一)
這些特徵的第一個,乃是樸素和謹慎。在這故事�堙A正如創世記十二章以後的其他故事一般,我們得到最簡樸的重要事實,只此而已。它差不多完全避免了現代作者所喜歡的那種細節。除了說從別是巴走三天路程到摩利亞山(顯然不是歷代志下三1的摩利亞),便沒有更詳盡的敘述。對於亞伯拉罕或以撒的相貌,他們所穿的衣服,天氣如何,所用的是那種器材,或驢或僕人,也沒有任何描寫。
尤其值得注意的乃是缺少了心理上的活動。上帝未說明祂的命令的原因,只是提出。我們對於亞伯拉罕的反應,他是驚詫,或是憤怒、悲哀、傷心,一無所知。只有一點關於以撒對於所發生的事慌張的暗示。同樣,在一切已經過去之後,在羊羔被宰而不是以撒被殺之後,也沒有安慰與喜樂的眼淚,甚至連父子之間也沒有一語交談。我們所得的只是亞伯拉罕給那地起了名(它並不相關,因為作者還沒有告訴我們在甚麼地方),接�扛漪O再次重申關於後裔的應許,包括一些讚許亞伯拉罕的簡潔話語(加上一些關於他們的後裔將得�式y仇敵的城門』的話)。
作者似乎盡力道出他故事的戲劇化;而且在它高潮結束時,用好辦法實現之。然而多戲劇化呢!上帝的帝王的姿態表現得多強呢!父子倆人在那空洞的山景中的行進多生動呢!當以撒問他問題時的不安多難堪;亞伯拉罕舉起他的刀時的緊張多嚴重;當他看見一隻羊羔被拴在小樹上時的安慰多大呢!這是希伯來故事的傑作。它不像我們慣常從現代作家所得的那種故事講述方法。但是多個世紀以來,在英文譯文中,它卻能抓住我們,以致我們拳頭緊握,手關節變白,情緒極為緊張。
(二)
創世記眾多故事的樸素和謹慎,向讀者提出很多要求。許多時候我們要從場景、人物與動機等極其稀少的證據去作推論,並且盡力去思想那些故事的意思,和它們所要教導我們的是甚麼。但是很快地我們便覺得它們是可以享受的;它們基本上不是給我們助興,而是向我們挑戰。多世紀來,它是所有的人在各種情形下對於人生意義的挑戰,而這點乃是它的第二個主要特徵。如果要我進一步給它一個定義的話,我將稱它為對真理的�旭g固執(an
obsession with truth)。
我意思並不是說,它們在歷史上是準確的記載,因為它們每每並不然。它們的簡潔,清楚地說明它們並不在乎細心報告所發出的事情。作者們並非歷史學者,而是說故事的人;他們所提供的是真理,並不是歷史真實,卻是我可以稱它為生命的真理。它們要求讀者這麼多,便把讀者拖回他們自己的古代世界去。我們幾乎聽到上帝向亞伯拉罕提出的呼召,看見祂的異象,並且接受祂的應許;我們與羅得下到所多瑪去,與他同求憐憫,與他的妻子同受試探,要回頭看;我們與撒拉一齊看見以撒與以實瑪利一同玩耍,與亞伯拉罕一齊為夏甲與她兒子被逐感到難過;我們像亞伯拉罕那樣與上帝爭辯,結果是面對神聖恩典與神聖意旨的空牆。現在我們在廿二章的故事中更是如此:在這�堙A我們面對�忖W帝的『極權主義』的要求,並且感覺到人類遭遇它們時所有的苦悶與慌亂。
這一切發生於許多世紀以前,而且是在一個對我們極為陌生又奇異的社會中發生的,但是卻像就發生在我們眼前一般。我們被捲入所發生的事故之中,當我們讀這故事時,我們既感到精神煥發,也被壓抑;既受到安慰,卻也感到悔悟;被驅進失望之境,卻也與上帝古代的百姓一同拼命把握住信心。我認為藉�收G事的能力,應使我們面對真理,而不是面對歷史學家的事實,或科學家的公式;面對說故事者對於現實的理解,關於人類在日常生活的煩擾中所見到對上帝及自己的真相。
(三)
希伯來故事的第三個特徵,在創世記許多故事中,雖然並非全部,但經常遇到。這第三個特徵我們稱為一種長遠的眼光。它們的背景是族長時代的巴勒斯坦,但是他們的遠景卻是永恆。我們必須察覺所發生的事都有一種未來的關係。
我所指的並不是其後加添的材料,把族長們過份依照我們的喜好聯繫於未來的以色列歷史。正如我們所知道的,這些材料許多是自私的而又排他的,引人注意耶路撒冷未來的榮耀(見十四章末);或為以色列征服迦南而辯護(見十五章);或說些得罪那些她將要與他們吵架的鄰邦的話(見十九章末)。它們蹧蹋故事的原來教訓,而不是澄清它。
我所指的也不是許多基督徒的習慣,他們所讀有關基督和教會的預言,求證於舊約,而那些預言對於希伯來人可能全無意義。那些機械的方法使舊約受基督教教義的支配,很容易使人處境尷尬,因為它實際上是把舊約當初的聽眾當作不相干的。
我的意思是對於基督徒讀者來說,基督的事蹟時時神秘地從這書的字�埵瘨ˍD出,喚醒我們,舊約的上帝與拿撒勒人耶穌是同一位。我們可以知道,所說的和所成就的,都對希伯來人有實質的意義。原來的意義不可忽略不理或被取代,而應考慮,並把它視為福音亮光中的新生命。
我們在創世記十八章亞伯拉罕為所多瑪代求,從開始說及五十個義人,漸漸減到十個,然後停止下來,特別注意到這點。這故事繼續下去,幾乎可以使我們把數目減到一。如果這樣數目的義人足以救那一個城市,那麼我們現在知道,事實上有一個義人因他所作的,便拯救整個世界。似乎作者留下那缺口給我們憑想像去填補。
創世記廿二章的故事同樣用了這種神妙的句子:『上帝必自己預備燔祭的羊羔』引起我們注意。我相信,故事最深的意義在此,而且它是個基督教的意義。我也相信我們這樣說並非穿鑿附會。
亞伯拉罕受命獻上他心愛的寶貝給上帝,作為他已經準備將他自己完全獻上的表示。他的信心堅固,他甘心這樣行,但是結果並未必能完成它。耶穌也甘心將自己作這最崇高的犧牲,而祂卻完成它。因本章的指引,我們可把祂視作一個人獻上祂整個的自我給上帝,獨自進入死亡的幽暗之中,祂嘴上發出祂被遺棄的可怕呼聲,祂人性的希望──祂作為人,祂也像我們一樣有希望──都消滅了,只有對上帝的信心支持祂。祂的十字架不只是背負我們罪債的一個方法,也是每一個作為上帝的受造之物的人,對我們的創造主所應獻的祭。很可惜我們沒有一個人,連亞伯拉罕也不能作此犧牲。
不但如此,因為耶穌也是上帝,祂在十字架上,作為上帝,已把祂自己完全獻給人。那是上帝命令我們把自己完全獻給祂的另一方面。祂出於慈愛,願意把祂所有的都給我們。這點遠比赦罪還重要。上帝在祂兒子身上的自我犧牲異象,在亞伯拉罕對以撒的答話�堙A活現在我們眼前。
『成就』(Ⅲ):地土(廿二20-廿三20)
信心的危機過去了,亞伯拉罕的歷史平靜地移向它的結局。現在主要的是關乎解決家庭與家族的事務。最先我們得到家譜的資料,趕上在亞伯拉罕故鄉上米所波大米那邊的情形(廿二20-24)。其後有撒拉的死與埋葬(廿三章),以撒婚姻的安排(廿四章),最後更有進一步的與家譜資料一起的亞伯拉罕自己的死的簡短報告(廿五1-18)。這些故事和資料在以色列眾支派中將受到親切的珍惜,因為它們闡明他們民族的開端,也關及他們心中所敬愛的事物。但是它們不像以前的經文那樣,提及很大的神學或靈性意義的問題,故我們也不應過於熱衷去從中尋找我們現代的講章。我們只需要給今天的讀者一些解釋便已足了。但是在進入前面幾章的安寧之後,雅各故事的開端,使我們再度掉進矛盾和緊張之中。
(一)
在廿二章零碎的故事之後,亞伯拉罕繼續逗留在別是巴。但是過了一段時間,他一定曾經回到希伯崙去,因為撒拉是死在那�堛滿C在希伯崙(頗為奇特地,只有在這�奡ㄔX它的比較古舊的名字基利亞巴)住�忖@�騠恕H,這些人可能為作買賣而從小亞細亞來到巴勒斯坦。經過了一場比較繁複的討價還價,這使我們想起甚至今日的東方商人,他們如何作生意。亞伯拉罕從他們當中的一個人買了一塊田和其中的一個洞,便把他的妻子葬在那�堙C
在創世記的故事中,撒拉並不見得是個善良的人,她嫉妒與仇恨的內心,在這些故事中暴露無遺;但是我們要強調的是,她必然曾經得到她丈夫的愛,和忠誠相待;正如故事所顯示的,他為體面地安葬她,曾經惹來了不少麻煩。也許在她晚年,她也藉�有v漸成長的信心得勝了,這信心不得不以深刻的悔意表現出來,並在上帝的赦免與恩典中得�戌w慰。聖經雖然未提這事,但是我們如果不以為然便太疏忽了。
從古代赫人王國首都故址波格斯凱(Boghazkoy 譯者註:或作Boghaz Keui古代作Hatthsa,係赫人於主前二千年左右所建大國之首都)發現的資料,得到一些證據,證明亞伯拉罕與以弗崙之間的交易,至少有一特色是與赫人的法律實際情形相吻合。亞伯拉罕只想得到一個洞來葬他的妻子,可是卻被以弗崙人說服買那洞所在的田。以弗崙甚至要白白送給他那地。從我們的新資料知道,顯然的依據赫人的法律,財產的所有權附�托坅堛爾q務。我們不妨假設,當時狡猾的赫人試圖把這些義務,轉放在亞伯拉罕身上以擺脫這些義務──不論其用意為何,兩人要在當地其他人的『裁判』中完成交易,使人相信這一假定。
如果我們接受它,它便提供另一個關於族長故事背後可靠的傳統。但是我們絕不需要藉�戎戎H求得這故事的實在要點,那就是亞伯拉罕屈從了以弗崙的詭計,堅持付給全價,而且不反對買田連洞一起。這�堶惘雪觼M的幽默,因為亞伯拉罕一定已經知道他上了『當』了。但是結果是現在有一個希伯來人初次擁有後來成為聖地的一塊實在的地了。它只是一個小小的立足點,而且正如亞伯拉罕提醒我們的,他在那地方仍然『是外人,是寄居的』,但是它卻是未來事情的一個先兆。
就上帝的百姓走向天家的人生旅程較大的意義而論,這似乎沒有甚麼影響,所以司提反在使徒行傳七章五節提及上帝把亞伯拉罕帶去迦南時說:『上帝並沒有給他產業,連立足之地也沒有給他』(徒七5)──不理會這�堛滌O載,可能是對的。但是我們或許要更加寬恕。我們知道以色列人對亞洲西部(Western Asia)這一特殊角落,幾世紀以來就有願望,對於她在這�堛漱@點驕氣是不應苛求的。但是,我們覺得奇怪,這故事的諷刺性的結果,用合理的市價從一個外國人買來這一份神聖的地土,而不是由武力攫取,是否正是暗示希伯來人所歡喜的心情呢?或許這故事只是不把房子讓人住,而給死人呢?──《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