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二章
3 第七日安息 二1∼3
聖經的著作,原本是沒有劃分章節的。分章始於朗登樞機主教(Stephen Langton,死於1228),分節卻是十六世紀的事。將祭典所記的第七日安息,與第一章分開不同章次,明顯的是劃分得不甚妥善。可是,劃分章節的時代並沒有底本說,他們不曉得二1∼4上與第一章是同屬一種文獻。他們把上帝的創造工作列於同一章,把安息放在創造工作以外,亦是有他們的見地的。同樣,在我們以前的許多釋經的人,因為沒有近代考古學上許多寶貴的發現作參考,而只從傳統的教義學上去註釋經文,我們亦只應欣賞他們信仰的忠誠,而不該誹議他們為頑固。
二1
天地萬物都造齊了 有關天地,請參看一1的註釋\cs16。這�婺U物的原文是 s]eba{~a{m ,一般的繙譯應作「他們的軍隊」,或「他們的群眾」。這�堛漸D格既是天地,故這詞應指屬於天地的一切,則中文繙成萬物應屬可取的譯法。
天地萬物既已造齊,則讓我們回頭來看看祭典的創造論,與他那時代兩河流域一帶的創造觀有甚麼不同。美索不達米亞的創造觀多屬神譜學(Theogony,或可繙成神統記,就是講述神靈生成的故事的);祭典的創造論完全沒有討論神靈的來源,乃記述獨一真神的創造天地萬物。中東一帶地區的宇宙開闢論(Cosmogony)多集中注意力於民族的出現,而少涉及自然生態的現象;祭典創造論卻把一切自然生態都預備好了,才將人類的出現和其管治自然的職責宣告出來。古代兩河流域的創造史詩,多臆想創造是出於眾神的鬥爭,或宇宙勢力(cosmic forces),如海,亙古的黑夜,混沌的黑暗等之爭戰的結果;祭典的創造論卻完全沒有這些戰鬥,甚至一2之空虛混沌和淵面黑暗,亦獲上帝的靈平和的覆育,完全沒有鬥爭的情狀。
另一方面,現代科學家對宇宙的生成,已起於太陽旋轉而成恆星的假設,進入到無法了解之空間的世代,而卻對生命和生活,人文與文化,少加注意;祭典的創造論卻正與此相反,以堅定的信心相信那獨一的真神在關心�朽階@人的生活與生命,要帶給人類以安寧與和平,並予人以至終有新天新地作安息的盼望。這安息,就是下兩節要討論的。
二2∼3
到第七日,上帝造物的工已經完畢 這�堛�第七日,撒瑪利亞五經抄本,七十士譯本,敘利亞文譯本和另些古代譯本均作「第六日\cs8」。出二十11和申五13∼14在論到守安息日的誡命時,也是用「六日」。因此,現有希伯來文版本的第七日,可能是第六日的誤抄,也可能是經文成為定本前的抄經者,為強調七的數字而改動的。因為照現有的經文意義來看,用第七日接續下面上帝造物的工已經完畢,也不會有矛盾之處。
為甚麼要改為第七日?這就是下面我們要較為詳細探討的地方。
有關上帝在六日之內完成造物的工之問題,釋經者有很多不同的意見。歸納起來,最少有如下四種不同的解釋:
(一)字句的歷史解釋法:認這創造記述為歷史的事實,六日則為每日廿四小時的六日。
(二)寓意的歷史解釋法:仍認上帝的創造工作為事實,但六日卻是六個緩慢的進化時期。
(三)文學著作的解釋法:認這六日的造物記述,乃是作者利用古代民間神話故事和創造神話史詩,淨化其多神觀念為一神論的傳輸宗教思想之文學著作,其內涵根本與創造的史實無關。
(四)文學兼歷史的解釋法:承認這記述為文學的著作,但接受這著作為聖靈默示之創造史實的真理。這真理,不是以科學實驗作論證,乃是從推理而來的信心(來三4,十一3)。
我們所採的立場,就是這最後一種的解釋法。因此,我們不但申明這整本創世記為信心的歷史,太古史也是信心的歷史。同樣,這六日完成造物的工作也是信心的歷史(請參看本書緒論第�S章「信心的歷史」)。既然是信心的歷史,則在了解了這創造史實的概念之外,我們便當追尋聖靈藉此著作,在信仰上對我們有甚麼教訓。
上帝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 在信仰上,祭典作者確然深信萬有為上帝所造,而且是有序有則的創造,並在祂的恩典�堙A將所創造的萬物,交給照祂形像而造的人,來代表祂管治這萬物。為這原因,作者受聖靈默示要我們�早囿滿A不是這受造的萬有,乃是那創造萬有的上帝;不是要我們注意於日子,乃是注意在賜福日子為聖的真神。故此,過去註釋創世記的人,集中注意力於日子,乃是把作者的重心偏移了。作者的重心在於數字:六日所完成的造物事工,若沒有第七日所賜福的神聖,則這一切都不完全──六是不完全的數字,七才是完全並且是神聖的數字。
重視數字是以色列人至今仍熾的習俗。舉例說,今天若有朋友結婚或生日,你如果送現金作禮物的話,就必須送十八元或八十元,或任何以八和十相併的數字。原因是希伯來文以 h] 字母代表八,用 y 代表十。由這兩個字母併成的字是 h]ay 。 h]ay 有活�式B長生、永在、活潑、健壯等含義。延伸的意義,對結婚的人便有「百年好合」、「白頭偕老」的祈願;對慶祝壽辰的人,則有「壽比南山」、「長命富貴」或「年年有今日,歲歲有今朝」的蘊意。
祭典的著作,是非常重視七的數字,或任何七的倍數之數目的。舉例說,在這篇創造論的記述中,他七次記述「上帝看�收O好的」(見一4的註釋),七次說到在上帝宣告以後,「事就這樣成了」(見一7的註釋),卅五次(七的五倍)使用「上帝」的名稱。故此在這節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cs8,是非常重要的觀念。
六既是不完全的,是否就表明上帝的創造為不完全了呢?不!因為上帝的創造過程,有如希伯來詩體的對偶,是分成兩個三來排此的(一至三日,平比四至六日。請參看前面「六日造天地萬物」的序言)。三也是屬神的數字,是個完全的數字(參看十八2、9∼10)。
這樣看來,祭典的作者在此要教導我們的,乃是上帝的創造事工是完全的,受造物的本身也不是敗壞的。若我們的注意力只及於這些受造物,就當知道它們是在六日之內造成的。因此,人生不應只活在這六日的勞碌之中,必須要有上帝所賜福的第七日,就是在這聖日中,紀念上帝,思想上帝,崇拜上帝,聽上帝的話,遵上帝的旨意而行,才是一個完整的人生。
因為在這日,上帝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 祭典是在被擄時代完成的文獻。為使被擄的人分別為聖,記得自己是上帝與之立約的子民,因此在被擄時代的以色列人特別強調遵守安息日的律例。可是,安息日的條例並不是祭典首創的。比祭典之先存在的神典(出二十8∼11)和申典(申五12∼15),都以嚴緊的囑咐,要他們遵守安息日的誡命。雖然這兩文獻記述要守安息日的緣由不同,前者是「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二十11)理由和祭典在本段所敘述的相同。後者卻說明不可作工的原因乃為人道,就是「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你也要紀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申五14∼15)。這兩者並非互相衝突,乃是互相補充──將創造論與出埃及的救贖關聯在一起。
守安息日的歷史起源已無法查考,但大部分的學者都推源到古巴比倫。從字源上看,希伯來文的安息日是 Sabbath
,有可能是來自亞喀得文(Akkadian)的「清除節」(Sabattu)。但清除節是陰曆每月的月圓時,而古巴比倫則在每月陰曆的初七,十四,廿一和廿八為「不祥日」或「忌日」。在這些日子,巴比倫的先知、祭司、君王和醫生,是要避免做某一些事的。可是,以色列人的安息日卻是以每六日之後的第七日,並以第六日的日落起計,至第七日的日落前為止。所以亦不能說是完全的相同。
其實,守安息日的律例,按祭典的教訓是與創造有關,因為在這日,上帝歇了他一切的工,就安息了。祭典的這說法,乃是要教訓我們,不但是世界的開端在乎上帝,人生的開端亦是如此。上帝在造物的工完畢時安息了,這世界和人生也有盡頭的到來。所以,創造論是和末世論緊相銜接的。然而,正如世界因創造而有開端一樣,在這漸舊漸衰的世界過去以後,上帝已為我們預備了新天新地。同樣,在我們這敗壞的身體成為過去的時候,上帝在基督裹不但已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也使我們一切安息主懷的人,有復活的盼望。
二1∼3
上帝在六日造齊天地萬物之後,便在第七日安息。祭典的作者從信心�堙A不單申述上帝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要其子民也在這日安息不作任何的工,只在思念和默想上帝和祂的道,更是在信心�堙A了解到六日創造的事工,若沒有第七日的分別為聖,則這一切均不完全,人生亦無法有圓滿的結局。因此,這第七日安息的教訓,是要我們了解世界和人生均有盡頭。但這盡頭並不使我們哀傷,因為上帝已為信祂的人預備了新天新地,也在基督�堥洢H祂的成為新造的人,並有復活和得永生的盼望。
二 人與神的關係 二4∼三24
這一大段經文(二4下∼三24)和前一大段(一1∼二4上)迥不相同。首先,這大段經文使用的神名是「耶和華」,因此是屬於耶典的(其中有小部分屬遊典。整大段中均將耶和華與上帝連用,原因是前大段用上帝,這大段若照原底本單用耶和華,讀者會誤會為另一位神明。故此,這大段的「上帝」名稱,大概是五經編輯者的加筆)。其次,在這一大段絕沒有使用「創造」這惟獨以上帝為主格的動詞,而只用「造」或其他相類的動詞。還有,這大段耶典的開端語,原文直譯是「當耶和華造地和天的日子」(二4下),地和天都沒有冠詞。但在祭典的開端,卻是「當上帝開始創造天和地的時候」(一1),不但天和地兩字均有冠詞,而且是以「天」為首。不錯,祭典的整個創造論是從天到地──由上帝而及天地萬物,人雖然是創造的最高峰,而所給的篇幅卻少之又少。耶典的創造論卻以「地」為首,並以人為中心,而其他萬物所佔的篇幅,反而少之又少。為這原因,我們把這整大段的經文標題為「人與神的關係」。
1 人的造成 二4∼7
二4
創造天地的來歷 這句話,一般的學者都列入祭典,並認為是編寫一1∼二3的作者,把這句話加在二4下∼三24的前面,是作為標題使用的。創造一詞,請參看本書緒論的「創造論」。有關天地,則請參看一1的註釋。來歷的原文是
to^l#do^th ,請參看緒論的「書名與目的」。
在耶和華上帝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 原文並無乃是這樣這幾個字。
耶和華的神名,乃是南方傳統(包括耶典和遊典)慣用的神名。神典要將這神名的來源介紹出來之後(出三13∼15),才兩種神名兼用。祭典亦是如此(出六2∼3)。耶典則認為在亞當的孫以挪士開始(見四26的註釋),人已使用這名稱。從文字上講,原文是用四個字母 YHWH 組成,其字根應是 HWH,就是「是」或「有」的意思(即英文的 be 或 being)。前面的 y 字,在文法上是第三人稱單數的將來時態。出三14用第一人稱單數的將來時態,所以中文譯成「我是自有永有的」。正譯也許應作「我將是我是」。但無論怎樣去繙譯,都無法把這字的本義完全表達出來。因為這字平常用第三人稱作稱呼,含有尊敬的意義(正如英人稱皇上為 His Majesty),亦蘊蓄�朴L法了解其深廣的意思。主前第六世紀,猶太人被擄於巴比倫,他們不願意在俘擄自己的人面前稱呼神名,藉免受敵人譏諷和污辱真神,而諱稱\cs16 YHWH 為阿多乃(Adonai,即我主的意思)。在抄寫經文的時候,便將這阿多乃的字母細寫而放在 YHWH 之上,用以提示應諱讀為阿多乃。主後第七世紀,希伯來文的母音符號通用之後,一般的抄本便將這阿多乃的母音放在 YHWH �堶情A作為提示諱讀。教會在十字軍東征後和文藝復興的時代,很多人學習希伯來文。他們不懂得這諱讀,或不尊重諱讀的習例,將 YHWH 和阿多乃的母音直讀而成了耶和華(Jehovah 或 Yehowah)。但依現有的希伯來文版本標註的讀音,則成為「雅威」。我們這套舊約註釋,除了引用和合本的經文,或在解釋上必須使用耶和華之外,均用「上主」或「主」來稱呼。
上帝這名稱已在一1作了解釋。大概耶典原本沒有這詞。耶和華上帝的連用,舊約除了零星可見數次,五經其他地方只得一次(出九30)之外,全部集中在這一大段經文之內。事實上,如果不作連用,讀者可能會將一1∼二3的上帝,和二4∼三24的耶和華,認作是兩個不同的神祇。為這原因,五經的編輯者才將上帝這詞和耶和華連用。
造的原文是 `a{sa{h ,是一個普通的製造的動詞。
天地按原文應作地和天。把地字列在前面,已表明了作者的側重點和神學觀念。他不像前章祭典的作者那樣彰顯上帝的榮耀,將創造的歷史從天講到地,乃是腳踏實地的從地上所見的作開端。祭典所講的太初混沌,是眾水和黑暗,要待上帝逐步的清理,有秩序的逐日逐類創造出來之後,才講到男女的受造。耶典所講的太初混沌乃是野地,就在這混沌之中上主已用地上的塵土造男人,並讓他將禽獸和各樣活物介紹出來,且由他的肋骨造成女人來幫助他。這就是耶典所見的天地。這天地雖然是上主所造,而上主卻到地上來行走,並與人說話(參看三8∼13)。因此,耶典的敘事,是人與神的關係非常密切的,不像祭典之那麼疏遠的。
日子原文是單數,正如前面一5、8、13、19、23和31等所用的一樣。為這原因,有些使用寓意的歷史解釋法的學者,就認為前面所提第一章各節的日字,不是廿四小時,乃正如這�堜狴峈漱@樣,是一段時期。這種說法是不通的。首先是兩者的文獻來源不同。其次,並且是更要緊的,這節的日子固有一段時期的含義,前段祭典的目的卻在引導讀者重視第七日為聖,因此他心目中的日子,是廿四小時的。
二5∼6
野地 原文只用一個地字。和合本所譯的野地卻更能傳達原意。因為當時地還未長出青物,上主也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亦還沒有人耕作。整個大地可說是一片荒野。
霧氣 原文 ~e{d ,在伯卅六27譯為霧。這個字在亞喀得文是波濤洶湧的意思。如果是屬於蘇默文的借用字的話,可能就指兩河流域每年三至六月間的氾濫。如果這說法為正確,則第6節應譯作「但有洪濤從地湧出,潤澤整個地面。」
二7
用地上的塵土造人 這�堛漱H,原文用 ha{~a%da{m ,而地則為
ha{~a%da{ma{h 。因此,人是屬地的,從地而出的。塵是指地面上的塵土,仍然是屬地的一部分。這�堜狴峈�造字,原文是 YYS]R,為 YS]R 的第三身單數將來時態的動詞,但因前面有 Wa,所以成為過去時態。這詞的含義是形成、構成、編成或塑成的意思,即指上帝用地上的塵土塑成一個人形。這種形態的動詞,實質上只須一個\cs16 Y 字就足夠(參看19節的同樣用法,並有同一意義的這字,就僅為 YSR)。何以這�堛�造字會有兩個 YY?自古以來猶太拉比的解釋,就指出是有上帝特別用意的:人的受造有兩 Y,其一是傾向於善,另一是傾向於惡。這「傾向」(inclination)是蘊藏於心的,人可以運用他的意志去自由擇向的。簡言之,就是指上帝在造人時,就給了人以自由的意志。
將生氣吹在他鼻孔�� 這�堛�氣,原文是從 N#sha{ma{h 而來,可以繙成氣、氣息、生命、生物或靈。所以,古以色列人的人觀是整體的,即從土而出的擁有上主之氣者。後代釋經的人卻把人兩分,即塵土和氣息,或肉體與生命。在受到外來影響之後,才有肉體與靈魂之說。
要注意的乃是,祭典認人有上帝的形像,因此人是受造的最高峰,並為上帝的代表而有權管理萬物。耶典以人有上帝的生氣(靈),所以人為萬物之靈。
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這�堜狴峈�活字,其字根就是我們在解釋二2∼3時,於舉例中所用的 h]ay ,含有永遠活�扛熒N義,意即上主在造人時,並沒有死的素質或因子存在其中的。死是因罪而來的(見三19的註釋)。這�堛�靈字,原文是 nephesh 。這字的動詞字根表示呼吸,名詞的原義本可表達任何能呼吸的生物。用在人的身上時,最接近的繙法應是英文的 being 或 person (人)。但因七十士譯本把它繙為 ynchv ,所以有些英文譯本將之繙為 soul,而成了中文的靈。 ynchv 的英文切音是 psyche (心智或心意),即英文
Psychology (心理學)這字的來源。受希臘教育影響的保羅,便把這字繙成魂,而使後來的教義學家把人三分為身子,靈和魂(參看帖前五23)。
名叫亞當 這幾個字是和合本為便於介紹其後這人的活動而加上的。亞當的原義是男人,也可以作人的集體名詞而使用。
二4∼7
這段經文是耶典敘述人的受造的開端。耶典也沒有從無造有的觀點,因為上主造人時,地已存在。不過,當時的地是混沌的荒野,沒有植物,沒有下雨,也沒有人耕種,只有每年一次氾濫的洪濤,用以滋潤大地。耶典之所以敘述這些情狀,為的是給造人作鋪路的背景。它的目的,並不像祭典的記述在說明天地萬物的由來,乃在陳說人的受造和其所賦予的使命。人是上主以地上的塵土模塑成為人形,然後將祂的生氣(上主的靈)吹入他的鼻孔,而使之有生命氣息而成的。因此,人有上主之靈,與萬物迥異。這上主之靈,不單給人以智慧的秉賦,也讓人有自由的意志,可以自由作主,選擇自己人生的取向。這一切,都表明上帝對人的厚恩,也說明人與上主之間,有�曲K切的關係。
2 人被安置在樂園�堙@二8∼14
二8∼9
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 從這句話來看,伊甸明顯是指一個地方。這地方在以色列的東方,並且是樹木眾多而美麗,所以被稱為園子。聖經的傳統,也明顯的指伊甸為地方名,故此有「伊甸人」(王下十九12;賽卅七12;結廿七23)和「伯伊甸」(摩一5)等的名稱。如果這觀念為正確,則伊甸必為亞喀得文或蘇默文的借用字。這兩種原在美索不達米亞的文字之伊甸,均為平原或原野的意思。但是,希伯來文伊甸的動詞字根,卻含有愉快、歡樂的意義,所以先知書在使用這一名詞時,便蘊涵了樂園的意思(參看賽五十一3;結廿八13,卅一9)。古代兩河流域的平民百姓,很�早姘篕琲漁艦峞A因此他們的園子都是果園;惟有上帝才建立花草樹木作欣賞的園子。這節經文的園子,明顯是從後者的觀念來說,所以是有上主的使者把守的(參看三24)。
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 這園子雖然被先知稱為上帝的園子(參看結廿八13,卅一9),卻不是上主自己的住所,乃是為安置祂所造的人的地方。這是顯明上主對人的恩典,和祂對人的重視,因為人有上主的靈,與祂有密切的關係。
使各樣的樹從地�堛囓X來 祭典非常注重創造的次序;耶典卻�早咿珜y的人。因此,究竟各樣的樹先在園子��長出來,或是人先被造了?耶典的作者根本不理這問題。他所關心的,是人受造了,就必須有安置的地方。這地方,應當是很美麗可愛的,因為人是上主所眷愛的。故此,上主使各樣的樹從地�堛囓X來,而這些樹,不但可以悅人的眼目,而且也有的會結出果子來,可以給人作食物。
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 這兩種樹,特別在此提到,是有其作用的。這作用,在下一章才詳細討論。但在此要說明的,就是前面第7節已說過的,上主造人有兩\cs22 y 。這兩 y 是要以這兩樹作為界限的。
二10∼14
有河從伊甸流出來滋潤那園子,從那�堣嶼陞|道 這節話是充滿了美索不達米亞的神話背景的。首先,有河的目的是指水。水是一切生命所需的。在古代的亞喀得文獻中,有些詩句指出高等的神明是住在地泉的深處,使水湧出來滋潤地面。其次,這伊甸既在希伯來文有福樂的含義,而這�堛�伊甸又明顯的是指地方名,因此作者是語帶雙關的說明,在那福樂的地方,流出了滋潤生命的泉源(很巧妙的避開了兩河流域神話中的神明,而暗指這河水是從上主而來)。更要緊的,當這河流到那園子以後,就分為四道。請注意:四是指全地(參看亞二6);分的原文字根為 pa{rad ,是英文 paradise (天堂、樂園,福地或極樂世界)的根源。這意思是說,作者也是語帶雙關的說,生命的泉源,從上主那�埵茖荂A透過那福樂的園子,將福樂分給全地的人。這是耶典對始祖在樂園的觀念,也是對列祖被召建立以色列為祭司國度的觀念。耶典在整本創世記和整個律法書中,都�早咫H,並強調人之受造在上主恩中應有的世界使命。耶典的作者,是神恩普寵論的倡導者、支持者和宣揚者。
第一道名叫比遜,就是環繞哈腓拉全地的 這�塈�哈腓拉作一個概稱,表明這地區的遼闊。但這地區在甚麼地方,便無法確定。創十7和29,把哈腓拉分別說成是含和閃的後代的名字,更無法叫我們可確定此區域;創廿五18和撒上十五7的哈腓拉是地方名,其區域似乎就在亞拉伯。但亞拉伯區並無比遜河,而此河名又僅在這經文出現一次,舊約並無再見到,所以就無可比對。
金子、珍珠、紅瑪瑙 有很多地方有金子的出產,因此這也無法叫我們可確定哈腓拉的所在。珍珠可能是和合本的錯譯。現代學者多認這原文的
b#dolah] (bdellium),為一種產自亞拉伯南部的稀有香味的樹膠液汁,或稱之為乳香。紅瑪瑙是一種貴重的寶石(伯廿八16;參看結廿八13),可作雕刻之用(出廿五7,廿八9∼11),也是盛產於亞拉伯和印度的。因此,這哈腓拉可能在亞拉伯。但亞拉伯完全沒有河,除了其北部偏東是與幼發拉底河相連之外。因此,這比遜河在何處,只得存疑。雖然有人認為是古時由瑪代山注入波斯灣,現已湮沒的卡倫河(Karun)。我們卻不能肯定。
第二道河名叫基訓,就是環繞古實全地的 耶路撒冷城東有一基訓泉(王上一33),但明顯的不是指此。這�堛�基訓是與古實有關。但這古實的原文 Ku^sh ,卻可能是指努斯文件中所說的 Kushshu^ ,因此就不是非洲的埃提阿伯或蘇丹(即古實),乃是古代底格里斯河東的一省。這
Kushshu^ 人的英文是 Kassites (加瑟人)。這加瑟人於主前約一五三○年崛起,滅了古巴比倫的第一朝,統治兩河流域並稱為加瑟朝(Kassite Dynasty),至主前約一一六三年才為以攔朝接替。如果這說法為對,則基訓河亦在美索不達米亞,但河床卻已湮沒了。
第三道河名叫希底結,流在亞述的東邊 這�堛�希底結,就是現今的底格里斯河(請參看現代中文譯本對此河名的繙譯),並和流在亞述的東邊之說法相�薯X。
第四道河就是伯拉河 這伯拉河就是幼發拉底河(現代中文譯本就以今名為譯)。
二10∼14
綜合上面所說,耶典所記述的伊甸園,不但說明在以色列的東方,也從他所依據的神話背景和所講的河名,使我們了解這是在美索不達米亞的區域。至於伊甸園的確址,現在已無可考。耶典的作者這樣描述的目的,也不在講述伊甸園確址的所在,乃在表明上主是怎樣的恩待有祂自己之靈的人,給他如何舒暢可愛的快樂園地,有喫的,有喝的,有怡人眼目的植物,也有可作食物的佳果。但是,上主也在園子當中安置了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作為祂所造並賦其有自由意志的人之取向分隔線。
3 人在伊甸園中的使命 二15∼17
二15
使他修理看守 上主造人的目的,並不只是給人享樂。這節的頭一句話,是重新回到二8下的話題上去,因在9∼14節,為�朽y述伊甸園的佳美和所在,已把話題岔開了。而這兩處的經文,明顯的是要回應5節下「也沒有人耕地」的話。既然說到在上主造人之前,還沒有人耕地,含義就是在造人之後,人的職責之一就是要耕作(參看一29的註釋)。因此,和合本的修理,並不能表達原作者的主旨,也沒有譯出原文的含義。原文是 `a{bad 的不定詞,可繙成工作、服務、鋤地或耕種。鑒於二5下的語氣,便應繙成「耕種」。事實上,5節下之耕地的字根,也和這節耕種的字根完全一樣。至於看守,原意並不在於作看門人,反而多有修理和守護,就是不讓它殘敗的含義。這是忽略守護自然生態,任由空氣污染、食水污染,過於砍伐山林等的今天,知道這自然界的一切均為上主所造的人,更須遵行看守的職責的時候!
二16∼17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要了解這句話,必先要知道這�堛�\cs9分別之原義。原文分別的字根是 ya{da` ,不但可譯成知道、了解、認識、辨別、曉得、明白等,也含有經驗、體驗、深交或甚至交合等。譬如四1的「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的「同房」,原文就是 ya{da` 。這種對善惡的深知和辨識,人如果去體驗,就會失去他童稚無邪的喜樂。進一步,要了解這句話就必須知道這�堜珨﹞�善惡的含義。原文善惡亦可繙成好壞。最初被造的人,在耶典作者的心目中就正如尚未長成的小孩一樣,還沒有對善惡之道德辨識,但有好壞的了解。當小孩深明好壞的分別時,他已失去了童稚的天真,終日會為好壞而心懸膽掛。更進一步,要了解這句話便必須明白原文論死的含義。死的原義是隔絕、分離或阻隔的意思。當一個人對好壞有體驗而深知其義後,他已和自己原有的童稚分離了,他和上主的關係也有阻隔了。
因此,上帝要人不可喫那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原來的動機並不是上主的自私,乃為人的好處;原來也不在道德的教訓,乃是對上主話語的是否尊重。整個園子中,有許許多多的樹,每樹又有許許多多的果子。上主說,所有樹上的果子,人都可以隨意摘來喫,有完全的自由;而上主所要求的,只是在眾多眾多之中的一項,就是辨識好壞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你已不是從前的你了,你要和自己原有童稚的心志相離,也和上帝的旨意相隔。你已不是從前的你,而你與上主的關係也破裂了。
二15∼17
古代美索不達米亞的神話故事中的神明之所以造人,是要他們為神明服役;耶典所描述的人,其使命卻在耕地自食其力,並照顧上主所賜予人作居所的園地。上主恩待祂所造的人,供給許許多多可作他食用的果子,但為免人因知好壞而失去童稚般的天真,所以吩咐人不可喫那園當中分別好壞的果子。因為當他喫了這果子以後,他就已與原來的自己不同,也與上主的關係異於從前,是心懸膽戰的度日,是與真神脫節,如死之使人與活人之境隔絕一樣。
4 女人的造成與婚姻的定立 二18∼25
二18
那人獨居不好 這是上主定立婚姻制度的宣告。除了生理的缺陷和另有原因與目的而不結婚的外(參看太十九11∼12),在上主的定旨中,成年者結婚乃是一件好事,因為那人獨居為不好。
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原文的配偶及其附字的直譯,是和他相仿,和他相對或和他相配的意思。這個上主所造要和男人相配者,是一位幫助他的人。
二19∼20
耶和華上帝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 這和前章祭典的創造論之不同處,最少有如下三樣:(一)祭典是上帝用話造成;耶典是上主用土造成──前者從天宣告,後者就地取材。(二)祭典很有次序而且分類詳細,並指明這些是第六日所造成的;耶典不理次序和分類,也不管日子,並沒有說明究竟是先造了人,抑先造了這些禽畜。(三)祭典所記述的,尚有水中的生物;耶典卻完全沒有提到水中的生物。但是,兩者的共通點乃是,這一切生物,並不是自然而有的,乃是耶和華上帝所造的。還有,就是牠們都要受人的管治的(見下句解釋)。
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 一切的走獸禽鳥,雖然是上主所造,上主卻都帶到那人的面前,讓牠們和人的關係密切。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這,不但是語言的開端,也是顯示人有上主之靈的智慧和知識。進一步說,在古代相信巫術的世代,能夠呼出某人或某物的名,就表明呼叫者對被呼叫者有控制的權能。但是,耶典的作者這樣描述,卻不在控制,而在於從屬。以色列的列祖本屬遊牧的人。遊牧的人對他的牲畜都予起名,並且是按�戌W字叫自己的牲畜;牲畜也認得主人的聲音而跟�戎L,並且絕不跟�戎秅H;生人的呼叫必要使牠逃跑,因為不認得他的聲音(參看約十3∼5)。更進一步,耶典的這描述,不單在形容人在未墮落前,於樂園中人與自然界和諧的關係,乃是藉此要指出,婚姻關係的和諧之重要性(見以下的解釋)。
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 起初受造的人做了一切上主所吩咐的,顯出了他的智慧和知識,並與這些自然界的一切有�扣M諧的關係,而卻仍有缺陷,就是在這自然界中,沒有找到(原文遇見的正當譯法,應為「找到」)一個能和他配對的幫助者。這是上主要造女人的呼之欲出的敘述。
二21∼23
使他沉睡 這是上主的作為。明顯的,聖經的傳統乃是,上主一切的工作,都不是要人眼見:上主造女人之先,使亞當沉睡;上主接受亞伯拉罕立約的祭牲以先,使他沉睡(十五12);上主要表明必與摩西同往迦南的顯現,亦只叫他看到上主的背,卻不得見上主的面(出卅三12∼23)。因此,人生在世,對上主的作為,就算不是沉睡,也彷彿有如對�忖@面銅的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林前十三12),卻仍要以信心來接受祂的恩眷。
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 這在古代美索不達米亞的傳統故事中,是用來解釋人身上部有肋骨,下部無肋骨,是為便於男女性事的緣故。但耶典卻將這從男人身上取肋骨及和肉而造成女人的記述,為表明夫妻親切和緊密的骨肉關聯而用。
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 這是像父親帶女兒到新郎跟前一樣。今天教堂的婚禮,就是按這上主造男造女,使他們成就婚姻的定式。
這就是了!
我骨中的骨
我肉中的肉;
這要稱為女人
因這是從男人而取的!
這是按原文的直譯。從這譯法便可見到男人在找到和他相對的同類時,是何等的驚異與歡欣!原文是詩體,一方面表明這傳統的古老,也表明這傳統要人銘記於心;原因是婚姻乃何等令人驚異而歡欣的事,是上主神妙恩典的安排,是要一切在婚姻中的男女都這樣歡愉的互相恩愛!
另一方面,原文也在作文字的舞弄,表明女人為
~ishsha{h ,原是從男人之 ~i^sh 推衍出來的。
二24∼25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有些學者把這句話解釋成為原始的婚姻制度,是男人離開父母,到妻子家中去住,正如今天有些社會仍然是以母系為中心一樣。這種解釋,固或有可能,但不能把二人成為一體,與全句連繫得上。而且,讀以色列的列祖史,也明顯的是女人嫁到男家,而不是男人跑到女家去住的傳統。
這節經文實際要講的,已經從開頭使用因此兩字而表明出來了。意思乃是,這節話是這整段經文(自18節起)的結論。這結論乃是:男女愛情的堅強,不是父母與子女間的愛所能比得上的。正如雅歌所說的,「愛情如死之堅強」;「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歌八6、7)。這種男女互相吸引的愛情,無法息滅,直到兩者結合在同一孩子的身體上時,才能有滿足的感覺。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這句話是這全段結論的餘絮,也是後一大段的引語。之所以說是這段經文結論的餘絮,因為全段所講的是婚姻與愛情。人若在婚姻內有愛情,正如當時的亞當和夏娃,是上主所定立的,則他們彼此之間雖然赤身露體,也不會覺得羞恥。換句話說,若不是在上主所定立的婚姻制度之內,男女若這樣赤身露體相對,便為可羞恥的事。之所以說是後一大段經文的引語,是因為人在墮落之前,即在未嘗禁果之先,還未知道好壞,更無善惡的體驗,當然就沒有羞恥可言。正如今日的童稚,雖然男女赤身相對,因為不知禁果為何物,也是嘻哈玩耍,並無羞恥的感覺。
二18∼25
這段經文雖然講述了上帝用土所造成的地上生物,和空中飛鳥,都帶到亞當面前,讓他給牠們起名,間接表達出上主對萬有的創造和人的智慧,而其真用意卻在說明婚姻、愛情與生男育女的定則。婚姻制度是上帝所定立的。祂從男人身上取肋骨,合上其肉而造成女人,表明婚姻內男女之親密的關係,以及彼此間愛情的篤固,甚至堅強過於對父母的親情。上帝賜予這種愛情,也有其目的,就是要他們連成一體而衍生兒女,使人類能綿延不絕,生生不息。因為這種傳宗接代是那麼神聖的事,所以上帝要人在夫妻之內,不覺羞恥而為(參看林前七2)。──《中文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