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創世記第十章

 

六 挪亞的兒孫和變亂口音 十1∼十一9

  在造人後的賜福中,是要人「生養眾多」和「遍滿地面」(一28)。太古史到現在為止,只講述了「生養眾多」,而這一大段(十1∼十一9)乃是要表達「遍滿地面」(見十5、18、25、32)。

  這些經文雖然有同一目的,但卻來自不同的底本。大體說來,屬於祭典的是十1∼7,22∼23,24,其中有些字詞或語句是出於五經編輯者的。屬於耶典的為十8∼19、21、24∼30,其中部分卻與祭典有重複,如24節。屬於五經編輯者加筆的,有十20、31∼32。這些加筆,也有可能是屬祭典的修訂者的。因此亦可以列入祭典之內。屬於遊典的卻是十一1∼9。

  關於6∼20節含的後裔方面,明顯是經過五經編輯者的修訂的。祭典的挪亞之子是閃、含、雅弗;而耶典的卻是閃、雅弗、迦南(參看九22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378,Name=九22∼23})。所以,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出,6∼7節的文體,與8∼19節之間,有很大的不同。並且前者是講含的後裔,而後者卻講迦南的後裔。因為前者屬祭典,後者卻為耶典;而第8節的古實與6∼7節的古實不但出現重複,且所講的地域亦迥不相同。

  在第十章的整個分散名單中,其分散的原則似乎是以地區為主,次為民族,再次才為方言。但名單除了挪亞和其眾子的名字外,總共是七十人。這「七十」的來源,可以說是屬於聖經的觀念:以色列下埃及的是七十人(四十六27;出一5;申十22),摩西時代有七十個長老(出廿四1、9;民十一16、24、25),耶路巴力(基甸)有七十個兒子(士八30,九2),而主耶穌亦設立了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出去傳道(路十1、17)。另一方面,在申卅二8,若照七十士譯本的直譯,則是「至高者將地業賜給列邦,將世人分開,就照神的眾子的數目,立定萬民的疆界。」這「神的眾子」原指的是列邦的「守護天使」,在希伯來文版本已被改成「以色列人」。這改法是想避開外教的含義,但卻令經文使人不明白所講的是甚麼。七十士譯本所依據的版本,是未改動前的希伯來文版本。這版本的原意,可能是借用烏加列文件(Ugaritic Texts)中的「伊勒的七十子」(70 sons of EI,直譯乃是「神的七十兒子」)而來的。這伊勒的七十子,每子為一族的守護神。若果這考證為與這章的名單數目字有關,則這名單的數字,就不單是七十之數字的問題(參看五3∼5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295,Name=五3∼5}),也是天庭神的眾子的觀念借用問題,都給五經編輯者使用上了。

  十1是這一大段的標題。這是太古史中第四次的使用 to^l#do^th ,講的是閃、含、雅弗的後代。因為要銜接十一章的閃的後代,所以這�堿O依據祭典的挪亞的兒子的編序,從最小的講到最大的。

{\Section:TopicID=384}1 雅弗的後裔 十2∼5

{\Section:TopicID=386}十2∼4

  雅弗 請參看五32{\LinkToBook:TopicID=304,Name=五31∼32}和九18∼19{\LinkToBook:TopicID=376,Name=九18∼19}、22等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378,Name=九22∼23}。

  歌篾 原義是「完全」或「熱」的意思。居住地似在小亞細亞的東北部。

  瑪各 原義是「北邊的地方」的意思。居住地大概在高加索的東南部。

  瑪代 原義是「中間的國」或「我的衣服」的意思。居住地是現今的伊朗。

  雅完 原義是「泥土」或「起泡」的意思。為希臘的古稱。

  土巴 原義是「繁殖」或「傳播」的意思。在亞蘭的西北,歌篾的東南偏東,即今土耳其的東部。

  米設 原義是「被抽出」或「所有物」的意思。在歌篾的南方,即今塞蒲路斯島北邊對面海的大陸南端之地。

  提拉 原義是「慾望」的意思。地點不詳,但一般都認為是在希臘北端的東歐之地。

  亞實基拿 意義不詳。可能就是居住高加索南端東部地區的西古提人的先祖。

  利法 原義是「所說的」的意思。居住地在黑海南崋,即歌篾的北邊。

  陀迦瑪 原義是「堡壘」的意思。住居地在黑海南端的東部。

  以利沙 原義是「堅固的約」的意思。注意這名字在原文與先知以利沙的名字並不相同。其居住地有頗多不同意見。但近代學者多認為是在現今的塞浦路斯島北部。

  他施 原義是「堅硬」或「岩石」的意思。一般都認為在地中海西端的某一地,可能是指西班牙或其附近之地。

 

  基提\cs8 原義為「鬥拳者」的意思。聖經廣義的稱地中海各海島的名字,但特指塞浦路斯島。

  多單 原義可能是「領導者」的意思。即現今小亞細亞南端的羅德島。

{\Section:TopicID=387}十5

  這些人的後裔,將各國的地土、海島,分開居住,各隨各的方言宗族立國 從這些話看來,2∼4節的人名,其實也是族名或國名。他們也有各自的地方方言。

{\Section:TopicID=388}十2∼5

  從這幾節的人名和其居住地方來看,雅弗後裔所居住的是在北方,東自現今的伊朗,西至地中海西端的西班牙,包括黑海南部,愛琴海全區,東歐和地中海北部的島嶼(見本章後面地圖{\LinkToBook:TopicID=404,Name=十21∼32})。

2 含的後裔 十6∼20

{\Section:TopicID=391}十6∼7

  古實 原義是「黑」的意思。居住地是埃提阿伯,即現今的埃塞俄比亞。

  麥西 原文是埃及。為雙數的名詞,因有上埃及和下埃及之分。但通常都特指下埃及而言。

  弗 意義不明,可能是指埃及西區,即現今的利比亞之地。

  迦南 原義是「低地」的意思。但因迦南人善經商,故有「貿易者」之義。本來所指的是約但河西沿地中海的低地。後來亦包含部分山地在內。

  西巴 原義不詳。大概是非洲紅海西岸之地。此名稱不同於紅海東岸亞拉伯西南端的示巴。

  哈腓拉 原義可能是「環行」或「痛苦」的意思。居住地大概是亞拉伯西南端的紅海岸邊,在示巴地之北部。

  撒弗他 原義可能是「攻打」的意思。居住地也不大明確,一般的意見是在亞拉伯南端,近紅海的進口處。

  拉瑪 原義是「搖幌」或「戰兢」的意思。居住地不大明確,可能地點是在亞拉伯西南端,近紅海的轉折處。

  撒弗提迦 原義也是「攻打」的意思。到目前為止,學者仍無法找到其居住地。有些學者認為是撒弗他的錯寫字。

  示巴 原義是「醉酒」的意思。一般都認為是在亞拉伯西南端近紅海邊的尖角部位。

  底但 原義是「窪地」的意思。居住地在亞拉伯北部偏西近紅海處。

{\Section:TopicID=392}十8∼12

  古實 從第8節至19節的經文,並不屬於祭典,乃是耶典的。這個古實,也不是第6∼7節的位於非洲的埃塞俄比亞,乃是位於兩河流域的加瑟人(Kassite)之地。

  寧錄 原義是「有膽量」的意思。

  巴別 原義是「混亂」或「神的大門」的意思。所指的就是巴比倫。

  以力 原義可能是「健康」或「長度」的意思。在巴比倫之南,近兩河流域接合處。

  亞甲 原義是「要塞」或「城堡」的意思。位於巴比倫北部,近底格里斯河處。

  甲尼 這是和合本對原文的錯解的誤譯。譯者把原文的「這些都在」這詞當作專有名詞。現代中文譯本就把此詞繙為「這三個地方都在」。三個地方所指的,就是巴別、以力和亞甲。亞甲在本註釋又譯作亞喀得。

  示拿 原義可作「兩河」,亦有「獅吼之地」的意思。其地就是兩河之間的巴比倫平原。

  亞述 原義是「平原」的意思。本來是一個城名,在底格里斯河西岸。但自主前一九五○開始建國後,通常就泛指兩河流域中流之平原地帶。

  尼尼微 原義是「女神的居所」或「安逸的後裔」的意思。在底格里斯河上流的東岸。

  利河伯 原義是「寬闊之地」的意思。與尼尼微相連之處。

  迦拉 原義是「堅定」的意思。在尼尼微之南,位於底格里斯河的西岸。

  利鮮 原義是「馬勒」的意思。位於尼尼微與迦拉的中間,在底格里斯河的東岸。

{\Section:TopicID=393}十13∼14

  路低 原義是「爭鬥」或「娩痛」的意思。在北非的埃及地。

  亞拿米 原義是「石匠」的意思。也是在埃及地。

  利哈比\cs8 原義是「火燄」的意思。亦在埃及地。

  拿弗土希 原義是「開」的意思。亦在埃及地。

  帕斯魯細 原義是「南區」的意思。也在埃及地。

  迦斯路希 原義是「設防的」或「獲赦者」的意思。亦在埃及地。

  迦斐託 原義是「串珠」的意思。按祭典的記述,是屬於海島,或是革哩底島的別名。但這�堿O耶典。在耶典作者寫作的時代,因為知道非利士人是從埃及那邊上來的(請參看九29之「使他住在閃的帳棚�堙v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381,Name=九28∼29}),所以錯認迦斐託也是在埃及地。

  非利士 原義是「遷徙」或「異地」的意思。位於地中海東岸近西乃半島處的平原。巴勒斯坦就是非利士的另一音譯。

  按照耶典的記述,以上八族人本都是居住埃及地的,其中只有非利士人離開埃及地而遷徙到巴勒斯坦來。

{\Section:TopicID=394}十15∼18

  西頓 原義是「打魚」或「打獵」的意思。在迦南海濱推羅之北,與西布倫和亞設為鄰。

  赫 有時又譯為赫特,原義是「恐怖」的意思。按耶典在此的記述,是在迦南地的北部。

  耶布斯 原義是「打榖場」或「被踐踏」的意思。乃耶路撒冷城之古稱。

  亞摩利 原義是「山居者」或「善說者」的意思。在迦南地。

  革迦撒 原義是「陌生人走近前」的意思。亦認為在迦南地。

  希未 原義可能有「宣告」或「呼氣」的意思。被認為是住在迦南的示劍和基遍一帶的人。

  亞基 原義可能是「流浪者」的意思。被認為是住迦南的腓尼基一帶的人。

  西尼 原義是「多刺的」或「荊棘叢林」的意思。亦被認為是住居在迦南地的。

  亞瓦底 原義是「流浪者之地」的意思。是迦南北部靠海的貿易城之一。有「第二推羅」之稱。

  洗瑪利 原義是「震怒的包圍」或「要塞」的意思。在迦南北部靠地中海的一城。

  哈馬 和洗瑪利的名稱有相同的涵義。也是迦南地北部的一個要塞城。以色列曾以此為國界。

  從上述十一城市或族人的地址,可知耶典作者認識迦南族人的複雜和包含地域的廣大,因為他說:後來迦南的諸族分散了。表示這些族人,有的居住在遠方,如赫人和亞摩利人就是其中的例證。

{\Section:TopicID=395}十19∼20

  基拉耳 原義是「曳去」或「寄居地」的意思。在非利士地,現今迦薩的西南方。確實地址則仍不可考。

  迦薩 原義是「強壯」的意思。在地中海東岸近最南端,是迦南與將近西乃半島之相接處。

  所多瑪 原義是「上腳鐐」,但在被火焚後(十九24∼25),便有了「焚燒」的意思。是約但河谷的平原,被天火焚毀後沉於死海。

  蛾摩拉 原義是「奴役」,與所多瑪同被焚燒沉沒於死海後,便有「淹沒」的意思。

  押瑪 原義有「堡壘」的意思。相傳在約但河谷,與所多瑪和蛾摩拉同時被焚毀(申廿九23)。

  洗扁 原義是「瞪羚」的意思。也是和所多瑪蛾摩拉一同被焚毀的城(申廿九23)。

  拉沙 原義有「裂縫」的意思。耶柔米指證為死海東邊一山峽有溫泉之處。確址則無法考證。

  從這節話使我們看到,迦南地並不很大:北自西頓到南邊的迦薩;西以地中海為界,東為約但河谷而已。

  這就是含的後裔 這話明顯的是屬於祭典或更可能是五經編輯者的加筆,使耶典的迦南之後裔附入了祭典之含的後裔中了。

{\Section:TopicID=396}十6∼20

  這段經文是由四小段組合成的:(一)6∼7節屬祭典,講述挪亞的第二子含的後裔分散住在非洲近紅海和地中海的地區,以及在亞拉伯近紅海的地區(見本章後面地圖{\LinkToBook:TopicID=404,Name=十21∼32})。(二)8∼12節屬耶典。耶典之挪亞的兒子是閃、雅弗與迦南。這段的古實並非第6、7節的古實,而是指兩河流域一省的比瑟人。這幾節所講到的民族,是住在美索不達米亞一帶的人,故此這些人原本可能是屬閃的後裔。(三)13∼14節也是屬於耶典的。這兩節經文所提到的民族,都是住在埃及地或被認為住在埃及地而從那�堨~遷的。(四)15∼19節也是出於耶典。但所記述的民族,都是從作者所知而住居迦南地的。其中有些民族,如赫人和亞摩利人,則明顯是外地居民而遷入迦南的。但從耶典作者住居迦南的眼光看來,則認為是由迦南分散到各處定居的。這作者明顯是生活在所羅門之後的人,因為他所定的迦南境界,是北由西頓到南邊的迦薩,西面是地中海,而東面則以約但河谷為界。若作者是早於大衛所羅門的時代,迦南只是瀕臨地中海邊的低地而已。

  除了上述四段經文以外,祭典的修訂者或五經的編輯者,加上了20節的話來統述這些民族為屬於含的後裔。這樣,便把耶典原來可能屬於閃族的8∼12節,以及原本可能是耶典之挪亞的最小兒子迦南的後裔的15∼19節,也歸併在祭典之挪亞的第二子含的家族之下了。

3 閃的後裔 十21∼32

{\Section:TopicID=399}十21

  雅弗的哥哥閃,是希伯子孫之祖 這節經文是屬於耶典的。若果屬於祭典,必然要提到含和雅弗的哥哥\cs8。耶典的挪亞三子之次序是閃、雅弗、迦南。所以,閃是雅弗的哥哥,而不提祭典的含;耶典的迦南則是雅弗的弟弟。希伯的原文 `e{ber ,乃認為是希伯人(`ibri^)的祖先。

{\Section:TopicID=400}十22∼23

  以攔 原義是「年歲」或「隱藏」的意思。居住地是在波斯灣的北部地區。

  亞述 見8∼12節的「亞述」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392,Name=十8∼12}。

  亞法撒 原義是「迦勒底的堅堡」,據云是迦勒底人的祖先,居住地則可能在底格里斯河中游的東邊,即在尼尼微和利鮮的東面。

  路德 原義可能是「屈服」的意思。在閃族�堶接L法找到路德人的居住地。耶四十六9將這族人列在和埃及地有關的民族中,如果耶利米書所述為正確的話,則這在巴比倫寫作的祭典作者(22∼23節均屬祭典),可能就誤把耶典在13節所記述的埃及地的路低人,寫成了路德了。

  亞蘭 原義是「高地」的意思。原本是居住在敘利亞北部,幼發拉底河東北區高地的民族。

  烏斯 原義可能是「穩固」或「肥美」的意思。聖經提及的烏斯,有六個不同的人名或地名(除本節外,請參看廿二21,卅六28;哀四21;耶廿五20;伯一1)。約瑟夫(Josephus, ca. A.D.33∼95)。認這節和廿二21為在大馬士革及其附近地區外,其餘的,按經文所記均在以東地和亞拉伯的北部地區。

  戶勒 原義可能是「痛苦」的意思。其居住地無法可考。

  基帖 原義可能是「懼怕」的意思。居住地也無法可考。

  瑪施 原義可能是「試煉」的意思。居住地亦無法可考。

{\Section:TopicID=401}十24∼25

  沙拉 原義是「兵器」或「萌芽」的意思。原文 Shelah] 和撒下廿三33的沙拉(原文 Sharar)為不同的人。其居住地則無法考證。

  希伯 見21節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399,Name=十21}。因為21節屬耶典,所以我們認為有同此一名字的24和25節,亦屬於耶典。

  法勒 原義可作「河流」和「分叉」解釋。故此耶典以舞文弄墨的筆法,申明人類要分散而居(參看十一8)。法勒的居住地可能是幼發拉底河上游的發里加(Phaliga)。

  約坍 原義可能是「微小」的意思。居住地不詳。但從26∼30節約坍的兒子們的居住地為亞拉伯區來看,約坍可能也是住居亞拉伯的。但是,25節的約坍,是希伯的兒子之一,另一兒子法勒是亞伯拉罕的先祖之一(見十一16及以下)。耶典作者可能在此,是要把亞拉伯人,說成和希伯來人(希伯的後裔)有血親關聯者。

{\Section:TopicID=402}十26∼30

  亞摩答 原義是「煽動者」或「丈量」的意思。居住地在亞拉伯南邊。因亞拉伯人多數以遊牧為生,故此無法確定其實際居住地址。

  沙列 原義可能是「洩出」的意思。亦屬亞拉伯南部為居址者。

  哈薩瑪非 原義是「死院」的意思。一般學者都認為是亞拉伯南端「乳香之路」上的哈薩爾模特(Hazarmoth),就是此族人的原居地。

  耶拉 原義是「新月」的意思。亦為亞拉伯原為敬拜月神的一族,住居亞拉伯的南部。

  哈多蘭 原義可能是「裝飾」或「能力」的意思。也可能屬南部亞拉伯的一族,但無法確證。

  烏薩 原義可能是「流浪者」的意思。有些學者認定為現今也門的國都。但此族名既有流浪者之稱,則可能會在亞拉伯的任何地區。

  德拉 名字的意義不詳。居住地亦可能是在亞拉伯的南部。

  俄巴路 原義是「赤裸」的意思。和代上一22的以巴錄為同義,且是同一人。居住地亦在亞拉伯的南部。

  亞比瑪利 原義是「肥壯的父」或「我父為神」的意思。是亞拉伯文的名稱。居住地在亞拉伯南部。

  示巴 與祭典在第7節所列者為同一人。亦為住居亞拉伯南部之族人。

  阿斐 原義是「豐盛」或「肥大」的意思。與王上九28及伯廿八16之俄斐的原文為同名。但後者乃地名,盛產金子。既然所羅門是從紅海用船隊自俄斐運金子(王上九26),阿斐或俄斐便可能是在亞拉伯南部。

  哈腓拉 和祭典在第7節所提的哈腓拉為同名,居住地點亦同為亞拉伯南端偏西近紅海之處。

  約巴 原義是「呼叫」或「呼叫者」的意思。亦為住居亞拉伯南部地區者。

  他們所住的地方,是從米沙,直到西發東邊的山 這是耶典的作者,欲藉此告訴我們,這約坍的十三個後裔的住地是在甚麼地方的。所不幸的是,我們既無法知道米沙的所在,也不能找到西發究竟在甚麼地方。其結果也只能照前面各個人名作為地名以鑑別,而認定大概都在亞拉伯的南部地區。

{\Section:TopicID=403}十31∼32

  這就是閃的子孫,各隨他們的宗族、方言,所住的地土、邦國 這句話和第5及第20節相類,大概是屬於祭典的修訂者或五經編輯者的加筆,用為結束耶典之閃的後裔者。

  這些都是挪亞三個兒子的宗族,各隨他們的支派立國,洪水以後,他們在地上分為邦國 這是祭典的修訂或五經的編輯者,用來作整章的結束話,也是用來承接一28之賜福「遍滿地面」的話。按照編寫者的意見,洪水以後是世界的一個新的開端。但是,這新的開端,並不是人起初被造時和上帝那種和諧的關係,乃是各自為中心,建立自己的地盤和邦國,以致引來世上許多的變亂了。

{\Section:TopicID=404}十21∼32

  這段經文也是由以下四小段的經文組合而成:(一)21節是耶典的引言,為要說明希伯來人是閃的後裔;閃卻是雅弗的哥哥。原來的耶典經文在這節,於「雅弗」之後可能還有「和迦南」的字樣,但給祭典的修訂者或五經的編輯者刪成了現在的樣式。(二)22∼23節,是祭典說明閃的子孫之原居地,本在兩河流域之間的。在這些民族中,舊約歷史和現代學者仍能找出的,是以攔人、亞述人和亞蘭人。其餘的民族,均無法確定其實際的原居址了。其中以攔人的語言,本不屬閃族語系,之所以會被列在這閃族居地群中,乃為政治上和地理關係的緣故。(三)24∼30節原承接21節,為屬於耶典的。這小段中的約坍名下的十三族人,均是住居亞拉伯的。作者在此說明約坍和法勒(後者為亞伯拉罕的先祖,見十一10起),都是希伯的兒子,乃表明以色列人與亞拉伯人,原有同一的血緣關係。(四)31∼32節,大概是編修之人的加筆。前者用來作結束閃族地土邦國分散的情況;後者則用為挪亞的兒子,閃、含、雅弗,在洪水後分居地上的結語。

  為使讀者明瞭本章所記述的挪亞的三個兒子之後裔,分地居住的狀況,以及其以兩河流域為以色列人祖先的來源,並為太古史記述的中心起見,我們特簡繪一示意圖於後,作為參考之用:

創世記第十章記述之各民族居住地域示意圖

──《中文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