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十二章
貳 列祖史 十二1∼五十26
創世記不但是猶太教的經典,也是基督教和回教的經典。這三種宗教都是信仰獨一真神的;雖然他們的神名在繙譯上有不同,他們所崇敬的卻是那同一的獨一真神。這位真神,就是他們信仰上共同的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
列祖史雖然包括的時間很長,地域範圍也很廣,文體使用極為複雜,學者對其歷史性亦頗有不同的意見,但沒有人會否認它所討論的,是有三個互相聯結的主題:上帝;列祖;上帝和列祖的關係,就是上帝對列祖的應許──救恩。
有關這位列祖所敬拜的真神,創世記給了七個富涵意義的名稱:(一)在有人的開始(以挪士就是人的意思),人就求告上主的名(四26)。這上主的名是「耶和華」(請參看\cf3 二4和四26的註釋)。(二)當列祖飄流到迦南地後,就把當地神壇的神,和上主連為一體,因此而敬拜「至高的上帝」(十四18∼20、22)。(三)亞伯拉罕的兒子以實瑪利是回教人士所承認的祖先,從以實瑪利的母親夏甲的經驗,創世記描述上主為「看顧人的上帝」(十六13)。(四)在亞伯拉罕年老無子,上主要與他立約,應許他從自己的妻子撒拉而得子的時候,上主告訴他,祂是「全能的上帝」(十七1∼17)。(五)亞伯拉罕在別是巴與亞比米勒立約後,便栽樹紀念,並求告這位上主就是「永生的上帝」(廿一33)。(六)雅各在人生的徬徨路上,上主屢次向他顯現,證明祂就是那「伯特利的上帝」(廿八18∼21,卅一13,卅五7)。(七)雅各從兩河流域回到迦南後,在示劍買地支搭帳棚,有了落腳之地,便築壇敬拜,稱上帝為「以色列的上帝」(卅三20)。
在列祖的名單方面,創世記十個譜系(
to^l#do^th )中的後五個,講的雖然是他拉的後代(十一27),以實瑪利的後代(廿五13),以撒的後代(廿五19),以掃的後代(卅六1、9)和雅各的記略(卅七2),而在後期歷史中卻使我們看到,其實際要講的,卻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因為上帝就是被稱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出三6,四5;王上十八36;太廿二32等)。但是,在創世記實際的記述中,其傳統的英雄冒險故事所講的卻主要是亞伯拉罕,傳統的傳奇故事所傳誦的卻主要是雅各,而傳統的中篇小說所描寫的卻主要是約瑟(請參看本書緒論第三章的「個別大單元是傳統的故事」)。因為創世記所傳講的,乃是與救恩有關的歷史。
創世記既然是救恩史,其寫作的方法和所搜集的資料,就不同於一般的歷史。故此,列祖史不但有不同的文體,不同的底本,甚至有年代學上的錯誤(如提到非利士和駱駝的使用等),也可能把創世記的哈皮魯(Habiru)人由兩河流域遷徙至迦南的歷史,緊縮為三個崇拜同一真神的列祖之名下,使原來是同一信仰之結盟,轉義為同一血緣關係的團體。但是,因�此翵滫e流域考古學上的種種證據,已使我們對列祖史的許多基本事蹟和風俗習慣的背景,得到證實為可靠。這,雖然還無法證實列祖其人為歷史事實,卻掃除了十九世紀和二十世紀初葉的許多單以底本說為據的學者,認為創世記是各底本的作者之贗造的錯見。另一方面,列祖史也顯出是古代各傳統的忠實承傳,還沒有沾染�托幓薔H色列為政治原因,或為宗教信仰原因而擅予刪改的跡像。因此,創世記雖有編輯者的加筆,其基本的應許(見緒論第貳章有關「對列祖的應許」)是可靠的。這意思就是說,列祖史雖然益漸指向以色列族和以色列國,而其對普世救恩的應許,卻是無可懷疑的給予古往今來一切信靠獨一真神之人以真切的盼望。
亞伯拉罕 十二1∼廿五18
前面已經說過,十一27起記述「他拉的後代」,其主要目的是記述亞伯拉罕。亞伯拉罕的原名是亞伯蘭。這兩個名稱的原義,都是「崇高的父」的意思。其實,這「父」在古代的美索不達米亞,是表達「神」的含義。因此,亞伯拉罕的名字就有了雙重的意義:(一)亞伯拉罕將要成為多人的父或多國的父;(二)亞伯拉罕也是其後人所敬拜之崇高的神──這不是指亞伯拉罕其人,乃指給他改名的上帝。這就是何以亞伯蘭和亞伯拉罕為同義(前者只是較為古體的用法而已),而經上卻要為他改名的原因(十七5),為的是使後人可以記得上主就是他們「父親的上帝」或「祖宗的上帝」(參看出三6、16等)。
這亞伯拉罕的事蹟,按現有這一大段經文(十二1∼廿五18)之英雄冒險故事的傳統所流傳下來的背景,根據現代考古學上的證據之比對,已在主前十九至十八世紀的世代。但在後面所記之雅各生平的傳統傳奇故事(廿五19∼卅六章),以及有關約瑟之傳統的中篇小說(卅七至五十章),其中有頗多事蹟,按現代考古學的證據,就可能要放在主前十六或十五世紀的時代。這相隔幾個世紀,而只講說三四代的人,加上亞伯拉罕的名字又富含宗教的意義,就使學者不能不猜想其本為宗教信仰相同之氏族結盟,轉義為血緣關係相同的傳統流傳了。雖然有這可能性的存在,我們的註釋卻仍照經文所記,以個體的人來作看待。
1 亞伯蘭蒙召 十二1∼9
這是一個嶄新的歷史的開端。前面的太古史,事實上是講列國史;人分散全地,各隨各的方言、宗族立國。這一章是上帝開始在列國中,選取一個作為敘述的中心。這一個的開端,只是一個蒙上帝呼召的個人,上帝賜福他成家、聚族,至終要成為以色列國,就是上帝所揀選的子民。這子民,要和萬民分別出來,原因是萬民要從這民得福,萬國要從這國得福。
A 受召的使命 十二1∼3
十二1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 這使用耶和華神名的,一般學者都列為耶典。但這經文含有要亞伯蘭離開文明之邦的意思,所以我們認其為屬於遊典。這段經文的1∼3節和下段的4節上,是原來屬遊典的,第3節則可能為其後的加筆。但這三節經文,自古就為學者放在一起作探討。有關耶和華,請參看二4的註釋。至於亞伯蘭,則請參看十一26的註釋\cs16。
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 這是對亞伯蘭的呼召。這呼召是命令式,表明上帝將有使命交託給他。本地的原文也可以繙為「你的國」或是「你的故鄉」。這表明是一個人所喜愛、所留戀、所思慕的所在地,而上帝卻要他離開。這地,按十一31的記述,就是那敬拜月神的中心──哈蘭;若按書廿四2,就是幼發拉底河那邊。前者指一城,後者卻泛指美索不達米亞地區。本族所指的,原文可作「你的出生地」或「你的親族」解。無論作那一種解釋,都指明要與之脫離關涉。父家是指他拉的家。這家,不但按猶太教的傳統認為是敬拜假神的家,聖經也指出其為崇拜他神者(參看書廿四2;創卅一30等)。
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到甚麼地方去?這命令並未說明。所以希伯來書的作者指出:「亞伯拉罕因�托H,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堨h。」(來十一8)。這是一個極大的信靠上主的信心。
十二2∼3
這兩節經文,包含了如下的七個應許和使命: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
我必賜福給你
叫你的名為大(按原文,應在句首加我必)
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
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從這七句話的排列,可知亞伯蘭蒙召的中心使命,就正如排列在中心的那句:你也要叫別人得福。不錯,上主在作了三個堅定的應許之後,才給他一個使命,然後再作三次與這使命有關的應許。
信上主的人,要叫別人得福,乃是他人生的使命,也是他生活喜樂的泉源。更要緊的,他若果推行並堅定的執行這種高貴的人生使命,其他的福分和應許,都會如活水清泉一樣流到他那�堙C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 這應許,已經預見其後裔要組成國家──以色列國。基督徒所見的,當然是那屬靈的國度,就是教會。
我必賜福給你 從舊約的觀點來看這應許,是家產豐富,兒女眾多,身體康健,年高壽邁。越是古遠,越傾向於講論屬地的福分。後期才逐漸加入並傾向於屬靈的福分。綜觀亞伯拉罕的一生,這應許是實在的。
我必叫你的名為大 遊典在十一5,記述人建巴別塔乃為傳揚自己的名。結果是一場空。但遊典卻在此指示,人若以叫別人得福為其人生使命,則上主要賜福使他的名為大。名,固然是名聲、榮譽,叫當代的人知曉,而名的主要含義卻在紀念:人死留名。亞伯拉罕的名聲,直至今日,以及萬代,並在天上,都永留了紀念。上帝的應許是不會落空的。
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這是關心別人在屬身體和屬靈上的一切福利的含義。為他人祈禱,為他人�朵Q,為他人的得救付上心力,均包含在這人生的使命上。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 這是上主恩待一切屬祂之人的恩賞。這恩賞,若掉轉過來看的話,就是要我們人生的召命以祝福他人為鵠的。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就是正在領受上主賜福的時候。
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 這表明上主對屬祂之人無微不至的保護。咒詛你的就是你的敵人;你的敵人,也成了上主的敵人。掉轉過來,也是要屬上主的人之人生,不以咒詛為事,乃以祝福人為務。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這明顯的不可能單從屬世的福分而說了。凡讀亞伯拉罕生平的人,不但在其信賴上主的心上得��福分,也在日後藉其子孫所傳流的律法上得��福分。更要緊的,是藉�戎L後裔中的一人,就是耶穌基督而得�朴L窮的福分(參看十八18,廿二18;加三16)。
十二1∼3
這是列祖史的開端,以上主呼召亞伯蘭為肇始。上主呼召他離開這兩河流域的文明古國,是因為這地區的文明已傾向於敗壞,遠離了上主創造人類的目的。亞伯蘭的受召,是要往上主所指示的地方去。但在召命中,並沒有告訴他是到那�堨h。在這呼召中,我們再次看到上主對人的恩典和應許,並以普施世人福分為念,因祂是普世人的主。這普施世人的恩寵,是從一人的聽命為開端,要他承受上帝的福分以叫別人得福為其人生的使命。在這一切的應許中,最寶貴的,乃是地上萬族都必因亞伯蘭得福的話。這話所指的,當然不是指�成�伯蘭其人,乃是指�成滷N要從其後裔中出來的一位,就是耶穌基督,而將救恩普賜萬民。
B 到迦南與築壇 十二4∼9
十二4∼5
亞伯蘭就照�早C和華的吩咐去了 這是信心的明顯表現。沒有問為甚麼,也沒有問到那�堨h,乃是照�忖W主的吩咐,就去了。這就是亞伯蘭之名得為大的地方。
羅得也和他同去 這還是屬於遊典的,因為第十三章,遊典會指出羅得羨慕文明之地的選擇,是何等的錯誤。有關羅得,請參看十一27的註釋。
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 這句話和第五節,均為關心年歲、地點、人口、財物之祭典的文獻。有關哈蘭,請參看十一26的註釋。有關年歲問題,請看五3∼5的註釋。
亞伯蘭將他妻子撒萊,和侄兒羅得,連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所得的人口,都帶往迦南地去 某某帶��人口、財物,到某某地方去,是祭典描述人物到新的地方去的定式。除本節外,其他有此形式的語句為十一31,卅六6,四十六6等。有關撒萊,請參看十一29∼30的註釋。有關迦南,則請參看九24∼27的註釋。
十二6∼7
到了示劍地方摩利橡樹那�� 在註釋本章經文前兩天,筆者曾約同幾位在耶路撒冷從事研究的歐美舊約學者和考古學家,到這段經文所述的幾個地方作實地考察。我們驅車先到以法蓮山地的撒瑪利亞山上,憑弔撒瑪利亞古城的廢墟,然後回程不到
摩利橡樹 是一個地區名稱。摩利原有「教師」或「山上衛城」的含義。橡樹可能是柏樹的一種。古柏參天之區,向為迦南人的宗教聖地。
那時迦南人住在那地 這表明在遊典寫作的時代,迦南人已不住在此地,居民已是以色列人了。這是回溯既往的說法。這說法之所以有必要,是為要帶出下節的應許。
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 遊典也和耶典一樣,不但使用相同的神名,也把上主擬人化地與亞伯蘭說話。這顯現,按原文文字的含義是看見。亞伯蘭是怎樣的看見他?是異象形式?是虛幻形式?是實象的看見?則經文沒有給我們解釋。但祂的話卻是實質的聽見和得以了解的。這話是應許;但這應許並不是亞伯蘭在生之日可得到,乃是他的後裔要得�有o應許之地。到這�堙A亞伯蘭才知道上主呼召他所要到的是甚麼地方。但這地方,卻不單指示劍,乃第6節末了所說的迦南人當時所住的迦南地。
亞伯蘭就在那�堿隻V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亞伯蘭築壇,是為向上主敬拜和獻祭,感謝祂的呼召、指示和帶領。但是,築神壇在某一個地方,也是象徵佔領的意義(見後面兩節的解釋)。
十二8∼9
伯特利 這地方原名路斯,是雅各逃避以掃時夢見天梯之處,醒後立石起名為「上帝的居所」(伯特利的原意)的(廿八10∼22)。這地在耶路撒冷之北約
艾 原義是「一片廢墟」的意思。這地離伯特利僅
後來亞伯蘭又漸漸遷往南地去 本來南地的原文是 Negev (尼格胡原意是「赤乾之地」),為曠野乾旱的地方,在以色列人以耶路撒冷為首都後,憑�次t殿的所在地以定方向,才稱尼格胡為南地的。但我們在此要注意的一個事實乃是:亞伯蘭進入迦南後,首先到示劍,其後到伯特利和艾之間,然後才逐漸遷移帳棚到南地,並在每到一地築壇,象徵�戌�領。雅各自巴旦亞蘭回迦南後,亦居住相同的地方,和做了相同的動作(參看卅三18,卅五1、6、27,四十六1)。以色列人進佔迦南時,在過了約但河,攻破耶利哥後,亦是沿此路線作佔領的行動(參看書七2,八9、30等)。
十二4∼9
聽了上主的呼召,亞伯蘭帶�扣d子撒萊,侄兒羅得,和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人口,以七十五歲的高齡,無兒無女的遠足數百公里,才到了迦南地的示劍,在參天古柏的摩利橡樹地區住下,上主才指示他:這迦南地就是賜給他後裔為業的地方。亞伯蘭在那�媬v壇敬拜上主,然後遷往伯特利與艾的中間,又在那�媬v壇敬拜上主。其後,他逐漸遷往南地。這些地方,就是日後以色列人出埃及地,過約但河入佔迦南時,首先進住的所在。將迦南地賜給亞伯拉罕的後裔,在屬靈上,就是將天堂賜給一切信靠上主之人的涵義。因為迦南是天堂的預表,而一切以信心為本的,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三7)。
2 撒萊在埃及的險遇 十二10∼20
十二10
那地遭遇饑荒……亞伯蘭就下埃及去 這段經文(10∼20)為屬遊典。遊典承接上節,所以那地所指的,就是南地的曠野地帶。這一帶是以別示巴為中心,平均年雨量還不到
我們在本書緒論將近最末之「稱妻為妹的重複」中,已經說明這事件之遊典的記述(即十二10∼20),可能是誤把基拉耳當作埃及。但在另一方面,遊典之所以要在此提到\cs9埃及,亦有其神學上之用意的。首先,亞伯蘭剛離開美索不達米亞不久,就要下埃及去,是要表明這兩大地區,就是古代控制這應許之地迦南的兩個互相爭雄的強國。這兩地區的強國,常以迦南為其用兵必經之地。所以將這兩地區在列祖史中,盡快的介紹了出來。其次,亞伯蘭因迦南地有饑荒而下埃及,以及埃及人欺壓亞伯蘭而有上主降大災予法老和他全家的干預,乃是將來以色列人下埃及\cs8和出埃及有上主降十災的預表。還有,亞伯蘭因法老的欺壓而得了許多牲畜僕婢(16節),亦正如遊典在出埃及的記述中,一再的要以色列人向埃及人索要金銀衣服才出離埃及一樣(請參看拙著《出埃及記註釋》之三21∼22,十一2∼3和十二35∼36的註釋)。
要在那�媦�居 原文暫居的字,不單表明居住期的短暫,也在法律上沒有地位,因此是很容易受當地人,特別是當地的權貴欺侮的。
十二11∼13
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婦人 按照祭典的記載,亞伯蘭出哈蘭時既是七十五歲,則撒萊就是六十五歲了(參看十七17)。這麼大年紀還容貌俊美,就怪不得猶太人的偽經會對撒萊有很多特殊美貌的記述了。
埃及人看見……就要殺我,卻叫你存活 這是寄人籬下的暫居客,常會遭遇的事。因此,亞伯蘭的這話,並不是虛言。
求你說,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命也因你存活 從這話,使我們可以看到這傳統的真實性。因為以色列人的律法,在那時還沒有像日後筆錄的清楚,對說謊以保全生命,並不須作掩飾。此外,在亞伯蘭的心目中,為求保全自己的生命以承受應許,比犧牲妻子或其聲譽為更重要。
十二14∼15
埃及人看見那婦人極其美貌 遊典並無記述亞伯蘭和撒萊的年歲。祭典的年歲記述,是有其神學上的涵義的(參看五3∼5有關年歲數字的解釋)。因此,當遊典在記述傳統口傳的故事,說到撒萊的美貌時,絕不會像我們今日的人會去查看祭典對撒萊年歲的記載的。
法老的臣宰看見了他,就在法老面前誇獎他 這是宮廷一般倖臣為取寵而常見的事。當然,這含義也是這些倖臣問過了亞伯蘭或撒萊,知道了他們為「兄妹」的關係,所以才會在主子面前誇獎撒萊的美貌。法老是埃及文「大殿」的譯音,為王帝的一種尊稱詞。
那婦人就被帶進宮去 注意這�堛滌O述:(一)不提撒萊的名字,而只說那婦人。(二)那婦人,而不是那女子,表明她是有夫之婦。(三)被帶進宮,本來應是榮幸,卻因她為有夫之婦,而成了羞辱的事。不但是撒萊的羞辱,也是亞伯蘭的羞辱。這是暫居之客的悲哀。
十二16∼17
法老因這婦人就厚待亞伯蘭 做起「國舅」來了,當然就會得到很多的賞賜。這許多牛羊、駱駝、公驢、母驢、僕婢的賞賜,是遊典為要說明亞伯蘭有許多財產和人口的原因。在遊典寫作的時代,他們已使用駱駝。但按一般學者的意見,駱駝是約在主前十二世紀前後馴服為人使用的。但在亞伯蘭的世代,可能還不能使用為載運的工具。也許在此作者只是當作「財產」臚列而已。
耶和華因亞伯蘭妻子撒萊的緣故,降大災與法老和他的全家 這是上主神聖的干預。聖經只記述事實,而未加解釋。這事實的背後,可能在說明撒萊錯誤的順從了;亞伯蘭信心不夠了;也許他們根本就不應該下埃及去。他們的錯誤,會令致上主應許其後裔承受迦南地成為不可能。但正如日後約瑟的話的涵義;人的意思是錯的,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五十20)。因為他們的下埃及和出埃及,不但是日後以色列人因饑荒下埃及和獲得上帝降十災而使埃及人要求他們出離埃及的預表,也給我們看到上主對祂所揀選之人的特別恩待的實況。降大災的原文,是以眾多奇異的災害擊打的含意。至於是甚麼樣的災害,則經文並無交代。他的全家,可以解釋為全埃及或法老的後宮眾妻兒子女。依文氣來看,可能性是屬於後者。因為這是破壞別人的家庭,自己的家庭也要遭破壞的含義。
十二18∼19
這兩節話中,法老責問了亞伯蘭三個問題:你向我作的是甚麼事呢?為甚麼沒有告訴我他是你的妻子?為甚麼說他是你的妹子?亞伯蘭都沒有答覆。他是無詞以對。自己理虧,不敢說甚麼。
以致我把他取來要作我的妻子 這話表明法老還沒有親近那婦人。
現在你的妻子在這�堙A可以帶他走罷 這並不表示法老是正義的,乃說明他是出於無奈。因為自己家人遭奇異災害的擊打,深盼藉此補過而消災。
十二20
於是法老吩咐人將亞伯蘭和他妻子,並他所有的都送走了 按原文,這句話可作吩咐人護送他和其所有的走了;也可以說是吩咐人把他和其一切所有的都遞解出境了。原因是十三章主要的經文,特別是頭五節,仍然是屬於遊典的。若把十三1和這節連看來看,便有後者的涵義了。並他所有的,其含意是16節中所說法老送給他的牲畜,也包含在內。
十二10∼20
當亞伯蘭在南地居住的時候,適逢饑荒。因此,他就帶同妻子和一切所有的,暫避埃及。寄居的遭遇當地人,特別是權貴人士的欺侮,在古代是常有的事。因此在未到埃及以先,亞伯蘭就為保全性命以確保上主應許之成就起見,而對妻子說,我知道你容貌俊美,埃及人為佔有你就可能把我殺了。所以求你說是我的妹子。及至到了埃及,一切都正如他所料的發生。埃及倖臣向法老讚賞撒萊美貌,她便被取進宮,法老為此賞賜亞伯蘭許多牲口。在人無能為力的時候,全能的上主卻在干預了。祂使大災害擊打法老和他全家,使法老不得不召亞伯蘭來,責備他的錯行。亞伯蘭無詞以對。法老為�旨屭a,還了尚待成親的撒萊給亞伯蘭,且把他夫婦連其所有的一切,並法老賞賜給亞伯蘭的,都護送出境去了。──《中文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