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廿一章
10 以撒誕生和夏甲被逐 廿一1∼21
在亞伯拉罕的生平中,上主對他兩個最大的應許,是後裔眾多和獲得迦南地為業(十二2、7,十三15∼17,十五1∼7等)。在後裔眾多的應許中,又一再的指出,要從他妻子撒拉所生的,纔是那應許的兒子(十七16∼19,十八10、14等)。可是,亞伯拉罕出哈蘭時,年已七十五歲(十二4);在上帝應許撒拉生子時,他已九十九歲,撒拉也已八十九歲(參看十七17,廿一5),怪不得他們會懷�污爣o相信的心(十七17,十八11∼12)。
終於,在長久的等待之後,撒拉生了以撒,而她對原先由她給使女夏甲從亞伯拉罕所生的以實瑪利,就懷有二心了。這不單是將來承受產業的問題,更是人性和人情的問題。
這一大段的經文主要來自神典,但有耶典和祭典的插詞。原先口傳時代的傳統,可能是和十六章主要為耶典而來的故事相接,同為驅逐夏甲和以實瑪利,因此而有重複的。但五經編輯者卻在分別不同年代�堶悸漲w排上,使之成為兩件不同的事件。
A 以撒誕生 廿一1∼7
廿一1∼2
耶和華按�戎�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他所說的給撒拉成就 這節話的上下句明顯有重複的現象。原因是上句取自耶典(使用耶和華這神名),而下句卻來自神典。這意思是,以色列南北雙方,都擁有這以撒出生的傳統故事。
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到上帝所說的日期,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 這節話雖然銜接無瑕,但上句實際原是承接1節上,為從耶典取來;下句則屬祭典,是連接3∼5節的祭典之名字、日期、割禮和年歲的關切的。
廿一3∼5
亞伯拉罕給撒拉所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 這是祭典在上帝和亞伯拉罕立約以割禮為憑據時,就已預言了的(見十七19的註釋)。以撒的原義,就是「喜笑」或「戲笑」的意思(見第6和9節)。
以撒生下來第八日……行了割禮 亞伯拉罕是遵�忖W帝的吩咐而行,否則以撒將不在這立約的團體之內。有關割禮,請參看十七9∼14的註釋。
以撒生的時候,亞伯拉罕年一百歲 請參看十七1和17。有關年歲問題,請參看五3∼5的註釋。
廿一6∼7
撒拉說,上帝使我喜笑;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 這是神典所記撒拉的話。這話和神典在下段(8∼21節)所記夏甲與以實瑪利的相對大哭(16節),正好成強烈的對比。
又說……因為在他年老的時候,我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這又是撒拉的話,但這是從耶典取來的。耶典所關切的,是亞伯拉罕終於從撒拉生了一個兒子,使上主的應許實現。神典也有同感,但神典是出於先知的傳統,到底是會關切公義與否的問題。
廿一1∼7
亞伯拉罕和撒拉都已年老的時候,撒拉竟按上帝所應許的,到了時候日期生下以撒。這傳統,在以色列的主要文獻中,耶典、神典和祭典均有記述。五經編輯者從這些文獻取材,一方面顯出這對老夫婦的歡樂喜笑,也顯出他們在感恩的心中,按照上帝的應許給這孩子取名以撒,也按照上帝的吩咐在第八日就給他行割禮。
B 夏甲被逐 廿一8∼21
廿一8∼10
以撒斷奶的日子,亞伯拉罕設擺豐盛的筵席 以色列人和中國鄉人相類,斷奶的日子通常是三歲或稍大一點(參看撒上一23∼24)。所不同的,是中國人的孩子在滿月和週歲時擺設筵席,而以色列人自古就在斷奶時擺設筵席慶祝。他們的慶祝,很可能是與脫離了嬰兒死亡的階段有關聯。
當時,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 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和耶路撒冷聖經,都在戲笑前加插有「和她的兒子以撒」。意即當時這兩個亞伯拉罕的兒子,在一同戲玩。當時以實瑪利約為十六七歲,以撒約為三歲。兩兄弟戲玩嬉笑,是很平常的事。猶太教的傳統,卻把這戲玩解釋為大的欺侮小的,以致觸動撒拉的怒氣。保羅也是根據這種拉比傳統,而說「當時那按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聖靈生的」(加三29)。
戲笑的原文字根是 s]h]q ,和以撒名字的字根完全相同,故亦可能是以撒名字的原意。這個字亦可譯為「玩耍」。
有了自己的孩子,則當撒拉每一看見夏甲的孩子時,就會有「兩女爭夫」和「兩子爭產」的醋味。但在以撒未脫嬰孩死亡率最高的未斷奶時期,撒拉為亞伯拉罕的傳後�朵Q,仍能隱忍這酸意,現在以撒既已斷奶,又健康、又好看,就越看越覺得以實瑪利不順眼。所以:
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這使女和這孩子的名字,她都吝嗇不題。她也忘了,這使女是她給亞伯拉罕,要他和她同房,藉以生子使自己得以建立的(十六1∼2)。
廿一11∼13
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很憂愁 從這句話可知,第10節的話之後,家庭內必然有好些爭論,甚至爭吵。男的始終拗不過女的,而以實瑪利又到底是亞伯拉罕的骨肉,所以亞伯拉罕心中深感痛苦。
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 上帝不單勸導和開解亞伯拉罕,也向他指出兩件重要的事:(一)從以撒所生的,纔要稱為你的後裔。這就是說,承受迦南地為業的,要從以撒的後裔中出來;萬國都必因亞伯拉罕的後裔得福的那後裔,就是耶穌基督(參看廿二18;加三16),也必要從以撒的後裔中出來。(二)至於使女的兒子,我也必使他的後裔成立一國,因為他是你所生的。這樣就較為公平了。亞伯拉罕曾向上帝追問: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十八25)而他自己家中的公義,又在那�堙H若果以實瑪利沒有好的安排的話。還有,亞伯拉罕受召,是以使他人得福為其人生使命(參看十二2∼3的註釋),而他自己家中的人,他竟無法使其得福。所以有人說:你想為自己找麻煩,你就去享齊人之福!
廿一14∼16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 這句話和前面二十8神典的話完全一樣的形式,似乎前面上帝對亞伯拉罕的說話,也是上帝在夜間夢中對他說的(參看二十3)。
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搭在他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給他,打發他走 七十士譯本,敘利亞文譯本和耶路撒冷聖經,在又把孩子之後,加上「放在她的肩上」(請參看現代中文譯本的譯法)。這似乎是第十六章的延續,才有可能。如果是以撒已生,而且斷奶了,則以實瑪利已經是十六七歲的高大青年,當然就不必放在她的肩上了。除非,這放在肩上是寓意,就是此後要由她負責的含義,才能說得通。
這是一幅酸痛的圖畫。心愛的人,自己的骨肉,要彼此分離。而在分離中,所可能做的,就是給些餅和一皮袋的水。
夏甲就走了,在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 夏甲是埃及人,他們分離的地方是在基拉耳,就是迦薩附近不遠之處。她若要回埃及去,就應當向西而偏南走,而現在她卻向東南方向行,以致在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別是巴\cs8的原義是「誓約井」或「七水泉」的意思(參看廿六31∼33),是現今以色列南地省的的省會。但在古代,卻是一片荒漠,山巒起伏,山石嶙峋,極易使人迷失方向。
皮袋的水用盡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樹底下 別是巴是南地曠野的中心地帶。南地的年雨量平均不到
自己走開約一箭之遠……就相對而坐,放聲大哭 她離開亞伯拉罕的時候,我們見不到彼此間說了甚麼。作者的含意可能是「無聲勝有聲」的,默然離開。現在面對愛子即可能要死去,而自己的前途亦未可卜時,她哭了。同樣,孩子也哭了。是相對而哭(見下節)。
廿一17∼19
上帝聽見童子的聲音 這是舞文弄墨的筆法,將以實瑪利的名字在此雙關的使用。因為以實瑪利的原義就是上帝聽見的意思。
上帝的使者從天上呼叫夏甲,說…… 這是神典將尊嚴的上帝,不直接與人說話,而藉�成洈抳☆隉A其實就是上帝自己的旨意之傳達。
不要害怕,上帝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了 這是對夏甲的安慰,說明上帝知道她和以實瑪利的苦情。
起來,把童子抱在懷中,我必使他的後裔成為大國 這是要夏甲不可放棄了孩子求生的本能和欲望。他將有遠大的前途。抱在懷中的原文,是「使你的手堅固他」的意思。因此,不是把以實瑪利當嬰孩抱起,乃是囑咐夏甲要好好支持他、看顧他、保護他的意思。
上帝使夏甲的眼睛明亮,他就看見一口水井 別是巴有七條水泉。夏甲所看見的,有可能是上帝所顯的一個神蹟。更可能的是,那口水井本來就在那�堙C但因夏甲的心情不佳,眼睛迷糊、心志已頹,並作了放棄一切的打算,所以水井就在眼前,也沒有看到。在夏甲看見水井後,她主要的煩惱去除了,便去將皮袋盛滿了水,給童子喝。
廿一20∼21
這是一個大團圓的結局:上帝保佑童子,他就漸長,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這意思是作了「獵人」或「遊牧人」的含意,也有承接十六12之為人必像野驢的含意。
巴蘭的曠野 這是西乃曠野與尋的曠野之間的曠野。巴蘭的原義是「洞窟之區」或「滿了洞穴」的意思,是因為這高原區的曠野有很多洞穴之故。
他母親從埃及地給他娶了一個妻子 夏甲的手,真的是堅固了他。以實瑪利的子孫和後事,請參看廿五12∼18。
廿一8∼21
撒拉生了以撒後,為報復從前夏甲懷孕時小看自己,也為免丈夫再被分沾,更為日後家業不為以實瑪利所分享,便在以撒斷奶擺筵後,見以實瑪利和以撒戲玩時可能粗手一點,就逼�成�伯拉罕要把夏甲和以實瑪利趕出去。在這無法解決之家庭糾紛中,上帝指示亞伯拉罕可照此而做,因為以撒纔是承受應許之福的後裔,而上帝亦會眷顧以實瑪利,使他成為大國。亞伯拉罕打發這兩母子走了。夏甲在曠野迷失方向,心情惡劣中竟放棄了求生之欲。上帝卻聽了他們的哭聲,吩咐夏甲要支持其子,並使他開眼看見水井,獲得水源,而繼續生存,並得蒙主佑,使以實瑪利娶妻生子傳後。
11 亞比米勒在別是巴與亞伯拉罕立約 廿一22∼34
廿一22∼24
當那時候 這是用來接續第二十章,表明亞伯拉罕仍然居住在基拉耳附近的時候。
亞比米勒同他軍長非各 有關亞比米勒,請參看二十2的註釋。非各的原義是「健壯」或「善言」的意思。亞比米勒帶同這位健壯而善言的人來,主要目的是在和亞伯拉罕立約時作為見證人。這次雙方的立約,是口頭而沒有文字的,除了籲請神明作證外,還要有人作證。亞比米勒帶同這位健壯的軍長來作證,已向亞伯拉罕表明,你若廢約,其後果將是甚麼了。
凡你所行的事,都有上帝的保佑 這並不是亞比米勒已和亞伯拉罕相信了同一的神。原文的上帝是伊羅興,可作複數譯作 gods,即諸神明;亦可作單數繙為 God,即獨一顯赫的真神上帝。但在這句話內,亞比米勒已認明亞伯拉罕能事事亨通,是有神明在護佑他的緣故。
指�忖W帝對我起誓 古代的人立約,是在神壇前起誓。先將立約的話在神明面前稟明,然後祈求神明鑒察作證,再後便誓言若有違背誓約,願受神明的處罰。通常還有為此獻祭,然後就在神壇前共同喫喝,以示立約的友誼(參看廿六\cs1626,卅一53∼54等)。這章則沒有記述獻祭和喫喝,可能是在書寫記述此故事時代,鑒於非利士人為沒有受割禮的世仇,故把共同獻祭和在神前的喫喝給刪去了。
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並我的子孫,我怎樣厚待了你,你也要照樣厚待我,與你所寄居這地的民 這是誓約的內容。但是,一般學者都認出,本段經文實際有兩個層面:第一個層面,包含22∼24、27和32節,是關於上述內容的約。第二個層面為25∼26、28∼31節,乃同意亞伯拉罕擁有一口水井之主權的約。
亞伯拉罕說,我情願起誓 這是亞伯拉罕同意立約。
廿一25∼27
從前亞比米勒的僕人霸佔了一口水井,亞伯拉罕為這事指責亞比米勒 這水井明顯是亞伯拉罕的僕人所挖,但為亞比米勒的僕人所佔。既然亞比米勒來此立約,所以亞伯拉罕便根據他所述的約言而提出指責。
誰作這事我不知道,你也沒有告訴我,今日我纔聽見了 亞比米勒的這話,可能是事實,更可能是一種飾詞。
亞伯拉罕把羊和牛給了亞比米勒,二人就彼此立約 這是接續24節之第一層面的誓約。立約有平等的和上下不等的約。表面上,這��23節的話是屬於平等互惠之約。但是,亞比米勒到底是一
廿一28∼30
七隻母羊羔 這三節經文三次提到這七隻母羊羔,是有雙關含義的。原文七的這字,與起誓為同一字根。亞伯拉罕要亞比米勒接受這七隻母羊羔,為的是要作我挖這口井的證據。這�埵酗T項極為值得注意的事:(一)七與起誓同音同字,是要亞比米勒起誓證明此井的所有權屬亞伯拉罕。(二)母羊羔的含義,似乎就提醒亞比米勒有二十17∼18的事。若果亞比米勒反悔違約,則他家中的女人將會不能生育。(三)從列祖史開始以來,上主對亞伯拉罕的兩項主要應許(後裔與土地):有關後裔部分,因上一章有以撒的誕生,經已實現;這�堜M廿三章就要提到土地的擁有權了。
廿一31∼32
所以他給那地方起名叫別是巴,因為他們二人在那�堸_了誓 這是要說明別是巴名稱的由來。可能這名稱早就有了,因為那�埵酗C口水井──別是井的意思;是巴是「七」的意思。但是巴亦可當作起誓解,所以此地亦可作「盟誓的井」解釋。另一方面,這整個故事在口傳時代,可能只是提到以色列人的祖先,曾在此地與亞比米勒立約,所以有這名稱。故此,遊典就將這祖先記述成為以撒,而有廿六26∼33與這段經文之平行的記載。
他們在別是巴立了約,亞比米勒就同他軍長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 這節經文是接續22∼24和27節,為一般性的互惠之約的立約。上節(31節)則是肯定井權之特別的約,並藉以說明別是巴名稱之來源的約。五經編輯者把這兩個層面的約混在一起,成為一次的立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的話,明顯在年代上有錯誤,因為亞伯拉罕的時候還沒有非利士地這名稱(請參看十14的註釋和本書緒論之「非利士在主前十二世紀才有」段)。
廿一33∼34
垂絲柳樹 這是一種很奇特的樹,可以種在沼澤地區,也可以種在乾旱地土上。現在的別是巴廢墟,還種有許多這種樹。另一方面,古代的種樹,除了遮蔭和取用果實等作用外,還有用作神壇的代替之義。這就是為甚麼亞伯拉罕栽了這棵垂絲柳樹後,會在那�堥D告耶和華永生上帝的名之原因(參看十二7∼8的註釋)。這是首次使用永生上帝這名稱。這神名可能是別是巴當地人的神名,是他們立約時指�旭_誓的,所以亞伯拉罕在此把上主和這神名認同,因此而有這耶和華永生上帝的稱呼(參看十四18的註釋)。有關耶和華,則請參看二4的註釋。
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這表明亞伯拉罕的繼續逐水草移動。多日乃指好一段時間之意。
廿一22∼34
當亞伯拉罕仍居住基拉耳附近的時候,亞比米勒和他的軍長來要求與他訂立和睦互惠的約。亞伯拉罕同意,並指出他的一口水井為亞比米勒的僕人佔據。亞比米勒雖云不知其事,但仍接受亞伯拉罕的七隻母羊羔,為其擁有此口水井之權的證據,又接受了亞伯拉罕所送的牛羊,作為互惠和保護亞伯拉罕的立約。因為是在這井旁起誓立約,所以那地方的名字便稱為別是巴。就是「盟誓的井」的意思。大概他們立約時是指�式u永生上帝」的名起誓,所以亞伯拉罕認同這永生上帝為耶和華,並在那�堮滮F一棵垂絲柳樹,用以紀念此約,並為求告耶和華永生上帝之用。──《中文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