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廿三章
14 亞伯拉罕買地葬撒拉 廿三1∼20
廿三1∼2
撒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 有關年歲的問題,請參看五3∼5的註釋。雖然有些學者對這章聖經的底本,持有不同意見,但因說及年歲、地址、埋葬等事,均為祭典作者所關切者,故一般多認這章經文為出於祭典。祭典還可能藉此也鼓勵他當時被擄至巴比倫的同胞,要照樣在當地買地置業,作長久的打算。
基利亞巴 原義是「亞巴之城」或「四者之城」的意思(參看書十四15)。
亞伯拉罕為他哀慟哭號 原文的用字不只是哭泣,乃是大聲的哭叫,是一種禮儀上的哀號。
廿三3∼4
亞伯拉罕從死人面前起來 按兩河流域習俗,哀號者是俯伏在死者面前的。在舉行儀式完畢,他必須要為之辦後事了,所以起身。
赫人 亦作赫特人。聖經講及的赫人,須分別為下列三項:(一)在小亞細亞的敘利亞北部,約於主前二千年以後,由歐洲遷來之人所建立的城邦,在主前十九世紀末建立了小王國。(二)主前十五世紀前後,在小亞細亞所建立的一個王國。這王國約在主前一二○○年崩潰。(三)按亞述人的稱謂,概稱敘利亞和巴勒斯坦之居民的稱呼。本章的赫人,是依據第三義而來的,就是指迦南人而言。
我在你們中間是外人,是寄居的 這兩種身分的人,都表明在當地是無權過問事務,也沒有土地產業的。
求你們給我一塊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 這給我的含義,是客套語,含義是向他們買地。埋葬死人乃是這全章的主題,一共題到七次(4、6上、6下、8、11、13和19節)。
廿三5∼9
你在我們中間是一位尊大的王子 這雖然是極為讚譽的稱呼亞伯拉罕,但因他的財富和曾與帝王立約等事看來,這稱謂並不過分。尊大的王子,原文是「上帝的王子」。
只管在我們最好的墳地埋葬你的死人 口惠而不實惠。對亞伯拉罕所要求的,並沒有實際的用處。他所要的,是一個屬於自己的,以致不但撒拉,以後他自己和兒孫都可共用的葬地,以致能有一個落地安居和使兒孫可以歸到列祖那�堛滿u歸宿」地。對五經編輯者來說,上帝應許亞伯拉罕子孫眾多的事,在他通過了獻以撒的這一關,已經有了後裔;但在土地的應許上,他還沒有根,就是還沒有法律上的根據,所以就必須按世人的常規來買地。
向那地的赫人下拜 這不是崇拜人的下拜,乃是社會禮節的行禮。很多西方人因不知東方人的下拜為禮節,常常誤解禮節為違犯第一條誡的崇拜。他們應當向亞伯拉罕學習。這�堛�赫人是複數,表明是一個集會。或可能就是在城門口的城市議會的集會中(參看第10節)。
為我求瑣轄的兒子以弗崙,把田頭上那麥比拉洞給我,他可以按�成牴虌瘚鳩琚A作我在你們中間的墳地 這�堛�瑣轄(原意是「白的」)和以弗崙(原意是「強壯」),均屬閃族文字的名字。故此,赫人的說法,乃是照亞述人之習慣稱呼。
麥比拉 原義是「羊圈」的意思。大概因為亞伯拉罕買這地時的價錢過高(見15∼16節),故又有「倍數」的含義。麥比拉這名詞,在後就不單指那埋葬死人的洞,乃指一個區域(參看17∼19節)。
廿三10∼13
當時以弗崙正坐在赫人中間 他明顯暗示亞伯拉罕事先已做了一些功夫。首先,他知道自己所要的是甚麼地方。其次,他可能已找到業主談過,但業主因屬賣地給外人,不敢擅自決定,須得城市議會的批准或同意,才能進行此宗交易。所以亞伯拉罕就請他到城門口去。城門口是古代的城市議會的集會地、審判地、買賣的市集地和藝人表演的場所等。
以弗崙在城門出入的赫人面前對亞伯拉罕說 因��亞伯拉罕的指名請求,眾目自然集中在以弗崙身上,而目光中又有首肯和點頭的表示,所以他大膽的在這集會上說話了。
不然,我主請聽,我送給你這塊田,之田間的洞也送給你 這是東方人的客套話,中國人都會曉得,但一些西方的人卻以為以弗崙大方慷慨。其實大謬不然。亞伯拉罕所講的,只是麥比拉洞(9節),他卻趁機連那塊田也要賣給他。這是婉轉的表明:想買那個洞,也必須買那塊田。因為做了墳地以後,那塊田的價值就會低下得多了。
亞伯拉罕就在那地的人民面前下拜 這是對眾人允准以弗崙賣地的施禮。
在他們面前對以弗崙說……我要把田價給你,求你收下,我就在那�堮I葬我的死人 這是公開的向以弗崙求問價錢,以及公開說明買地用途,以免有任何人在事後作反對或為此滋事。
廿三14∼16
值四百舍客勒銀子的一塊田,在你我中間還算甚麼呢,只管埋葬你的死人罷 以弗崙表面的口氣是要送地,不收錢,而其開價之高,也頗令人乍舌。筆者曾多次在希伯崙見過這小塊地,現在葬有亞伯拉罕、撒拉、以撒、利百加、雅各、利亞的墓地,以及約瑟的衣冠塚(他的墳地在示劍),比之筆者在撒瑪利亞山所見的撒瑪利亞古城,小得非常非常之多。暗利王(ca. 886∼875 B.C.)只用二他連得的銀子(六千舍客勒),就買了這整座山(王上十六24);耶利米約在主前五八七年買的那塊地,亦只值十七舍客勒銀子(耶卅二9)。這在古代希伯崙山區的地,要價四百舍客勒銀子,真的是「趁火打劫」了。這是有喪事的人家,常會給人如此對待的事,也是作為傳道人的所必須給予協助的事項。一舍客勒約等於
亞伯拉罕聽從了以弗崙,照�戎L在赫人面前所說的話,把買賣通用的銀子,平了四百舍客勒給以弗崙 亞伯拉罕沒有講價,一來是身分和在城市議會前的面子問題,其次是因自己迫切的需要。有人肯賣,城市議會又同意,並在眾人面前有證據,證明他這幅置地是為墳地而用,其他人等不作反對,他已心滿意足了。至於是否做了「羊牯」,在他就不以為意了。
廿三17∼20
幔利 請參看十三18的註釋。
那塊田和其中的洞,並田間四圍的樹木,都定準歸與亞伯拉罕 因為價錢是那麼的高,因此不單是那塊田和麥比拉洞,連田間四圍的樹木,大概是由城市議會的公斷,都定準歸為亞伯拉罕所有了。
亞伯拉罕把他妻子撒拉埋葬在迦南地幔利前的麥比拉田間的洞�堙A幔利就是希伯崙 這是將墳地再清楚的說明其確實地點,藉作紀念和證明亞伯拉罕得地的憑據。
廿三1∼20
亞伯拉罕既已通過信心的試驗,他的英雄冒險故事之高潮已過,剩下的只是怎樣安排餘生的後事。上帝給他的應許中,最主要的是後裔和土地。以撒已證明是個順服的兒子,他的後裔已為可靠,是則土地的擁有,就必須依常規先行獲得作為自己和後人「歸到列祖那�堙v的墳地了。十五章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應許賜地,是上帝與亞伯拉罕之間的應許與承受。這是屬於宗教範疇的。但亞伯拉罕,正如我們每一個人一樣,不但要與神有正當的關係,也要與人和人群的組織有正當的關係。這是屬於社群、政府或國家的範疇。因此在其妻死後,亞伯拉罕在為撒拉哀哭之餘,也向希伯崙當地的居民購地作墳地。這墳地是在幔利前的麥比拉洞,是亞伯拉罕以四百舍客勒的高價,向以弗崙購買,並經當地的城市議會批准和見證的。從此,亞伯拉罕在迦南已有了個落地的根了。──《中文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