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卅六章
18 以掃的後代 卅六1∼43
卅六1
以掃就是以東,他的後代記在下面 這一章聖經,是全卷創世記十個 To^ledo^th (後代)的第九個,也是列祖史的第四個。第9節也是這同一的譜系的記載。所不同者乃是,1∼8和40∼43節是出於祭典的譜系;9∼39節為來自耶、遊、神三典的譜系。
要注意一點乃是,第1和9節提到以掃、以東和西珥三個名詞。五經編輯者雖然把這三者連繫為一,但明顯是在歷史層面上原有不同的。編輯者將古代的名單搜羅編輯在一起,並為尊重傳統起見而沒有將之刪正,以致顯出有矛盾的存在。有關以掃和以東,請參看廿五24∼26和29∼34的註釋。
卅六2∼3
以掃娶迦南的女子為妻 以掃的妻子,明顯是來自不同時代的祭典學派的不同名錄,所以有三個不同的名單。在本段,她們是:
(1)赫人以倫的女兒亞大
(2)希未人祭便的孫女,亞拿的女兒阿何利巴瑪
(3)以實瑪利的女兒,尼拜約的妹子巴實抹
在廿六34,她們卻是:
(1)赫人比利的女兒猶滴
(2)赫人以倫的女兒巴實抹
在廿八9卻是:
(3)以實瑪利的女兒,尼拜約的妹子瑪哈拉
這�堜珒ㄙ�赫人和希未人,都是已居住在迦南的族人,或是按當時亞述人泛指敘利亞和巴勒斯坦的居民名稱,所以仍然是屬迦南人。
這些名字,以及本章以下所提的人名和地名,其原義與故事的本身無關,也與救恩的歷史沒有相干,因此我們便不將其意思列出。
卅六4∼8
這段經文,首先將以掃三個妻子在迦南地生的五個兒子(參看10∼14節)列出,然後以接續卅五28、29的記述之口氣,使以掃及雅各和平地分開,正如在十三章亞伯拉罕與羅得分開一樣。這兩兄弟分開的原因,是因為二人的財物群畜甚多,寄居的地方容不下他們,所以不能同居。為這原因,是以掃帶�旨a人和一切所有的自動離去,而落居在西珥山��的。
卅六9∼14
以掃是西珥山�堨H東人的始祖,他的後代記在下面 請參看第1節的解釋。
以掃眾子的名字如下 以掃有三個妻子,五個兒子和十個孫子(有關數字問題,請參看五3∼5的註釋)記在本段。為方便明瞭起見,特表列如下(與代上一35∼37稍有不同):
以掃眾子列表

卅六15∼19
以掃子孫中作族長的,記在下面 這段經文中所提的族長共有十四人。人名和10∼14節的名單相仿。所不同的,就是以利法和流珥都未列入族長之中,但在以利法的子孫中,卻多了可拉一人為族長。族長的原文,可繙成氏族、部落或支派。但按烏加列文(Ugaritic)的譯法,則可作王子或酋長。
卅六20∼30
那地原有的居民何利人,西珥的子孫,記在下面 這�堛�西珥是人名,不像第9節所用的地名。這段經文是指以掃未遷入前,西珥地方原來的居民何利人西珥的子孫。申二12和22都提到以掃的子孫曾將西珥的何利人除滅,得了他們的地接�扣~住。因此,這些人名就不是以掃的子孫。
原在西珥山居住的何利人究竟為何許人,學者至今仍無定論。但以下所列西珥的七個兒子和十九個孫子及一個孫女的名字,大多數均屬閃族名字,就令這問題更形複雜。這份名單也出現在代上一38∼42,但部分名字不同。名字後面括號內的,就是其不同之名:
(1)羅坍──何利,希幔(荷幔)
(2)朔巴──亞勒文,瑪拿轄,以巴錄,示玻(示非),阿南
(3)祭便──亞雅,亞拿(在曠野尋見溫泉者)
(4)亞拿──底順,女兒是阿何利巴瑪
(5)底順──欣但(哈默蘭),伊是斑,益蘭,基蘭
(6)以察──辟罕,撒番,亞干
(7)底珊──烏斯,亞蘭
卅六31∼39
以色列人未有君王治理以先,在以東地作王的,記在下面 這句話在字�埵瘨△鳩畯怞釣潃茷靬�顯的暗示:(一)這份名單是在以色列人有王之後才寫下來的。雖然,名單的口傳時代,甚至在寫下來的時代,均可能是很早的時代,但在本文獻的寫作者或編輯者在寫這份名單時,以色列人
另一方面,在研究這九節經文後,也使我們得�戌p下兩個深刻的印象:(一)這些王都不是父傳子,子傳孫之建立朝代的,王的來源地區廣泛,有的王亦被記述為殺敗了外敵的。這一切,都像是以色列人的士師時代差不多。因此,這些王可能就是以色列人的士師時代作王,或甚至早於士師時代的。(二)這些名字又是閃族名字,甚至有的是和以色列的人名完全一樣。這就使我們深信,以東人原來和以色列人一定有些關聯的。
以下就是這八個王的名字和其京城名稱:
(1)比珥的兒子比拉。京城:亭哈巴
(2)波斯拉人謝拉的兒子約巴接續作王
(3)提幔地的人戶珊\cs8接續作王
(4)比達的兒子哈達接續作王(殺敗米甸人)。京城:亞未得
(5)瑪士利加人桑拉接續作王
(6)大河邊的利河伯人掃羅接續作王
(7)亞革波的兒子巴勒哈南接續作王
(8)哈達(妻名米希他別,是米薩合的孫女,瑪特列的女兒)。京城:巴烏
名單後未列京城的,其京城大概就是和前王一樣。
卅六40∼43
從以掃所出的族長,按�戎L們的宗族、住處、名字,記在下面 這份族長名單是否和15∼19節的族長名單為重複,就頗難作決定。原因是其中少數的名字相同,但大多數的名字不同。五經編輯者錄了15∼19節的名單後,又見這份祭典所列的以掃子孫作族長的名單,為尊重各傳統起見,他就依單照錄。這份名單一共有十一個族長如下:亭納,亞勒瓦,耶帖,阿何利巴瑪,以拉,比嫩,基納斯,提幔,米比薩,瑪基疊,以蘭。其中亭納可能正如代上一36,將以利法的妾(見本章12節)當作以利法的兒子。故此,實質上亦可作十位族長論。
卅六1∼43
這章聖經清晰的分為以下七段:(一1)1∼3節記述以掃三個妻子的身世;(二)4∼8節道及這三個妻子所生的五個兒子;(三)9∼14節講到這五個兒子所生的十個孫子的名字;(四)15∼19節列出以掃子孫中作族長的十四個人名;(五)20∼30節則是記載以掃子孫未入以東地以先,原住民何利人西珥的子孫中七個族長和二十個兒女的名字;(六)31∼39節是以色列人未有君王以先,在以東地作王的八個人名;(七)40∼43節乃為祭典所記的以掃子係中所出的十一個族長名,其中一人可能是以利法的妾被誤作為其兒子,若然則實質亦是十個族長。
從以上的「數字」來看,這整章的數字,仍然與我們在五3∼5所講的數字有關。因此,這些人名,固然有其歷史的核心,不是虛構的故事,但仍然不能只從字面去解釋為就只那麼多人。因為編寫者是從神學去闡釋歷史,而不是要詳記歷史的事實的。──《中文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