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利未記第一課

 

第九課  利未記  之一

 

題示:把利未記一至七章,和十八至二十章仔細讀一遍。

 

    我們常說有種人無論幹什麼都不會幹得好,他的病就是「樣樣皆能,無一精通」,這句老話容易叫人產生錯覺;佛蘭克林說人應該是「樣樣皆能,精於一件」。一個真有學問的人應該對樣樣都懂得才是。對一個事奉神的人來說,聖經就是「某樣」,是他要特別花時間去「鑽通鑽透」的。但他若真要精通聖經,就非要同時具備其他知識不可,那不單使讀經變得趣味盎然,亦是解經的重要工具。

 

    有人問一姊妹,有沒有把聖經全讀過,她說:「我沒有全讀過,我只是挑來讀。我曾試過三次想由頭到尾讀它一遍,但每次到利未記就打斷了。我喜歡創世記和出埃及記,但利未記實在太沉悶了。叫我無法讀下去,結果就打消那念頭。」對像她這種人,我們是同情呢,還是責備?說利未記是「沉悶」就真的是看錯了利未記。你怎能盼望在一本滿了規則的書上找「刺激」?明顯地,利未記不單是給我們閱讀,更重要是給我們去研究的。單單閱讀不會得著什麼的,但我們若肯專心地花功夫去研究,就會使利未記變成全聖經中、最能誘發好奇心的其中一本書了。

 

澄清立揚

 

    首先,讓我們把對本書的幾個誤解澄清一下,這可分四方面說:

   1)人以為利未記那些獻祭的儀式規矩,與及表記,我們是無法完全瞭解的,更不必談到屬靈的得著了。

   2)有人以為利未記的事情,都是在摩西的時代,離我們這一代太久遠了,對我們的生活不可能有什麼實際的關係。

   3)利未記的困難太多,如其中某部分的命令、瑣事,和嚴酷,都跟我們對神的認識格格不入。

   4)創世記和出埃及記都是段落分明,容易明白,但利未記就好像全混在一起,理不出個頭緒來,因此讀起來就了無趣味,無法消化了。

    我們若肯心平氣和,又公公正正地來研究它,上述四個困難不只會消於無形,我們更會發覺它有很高的屬靈價值,是我們這一代的木鐸,而且全書也是根據神的計畫來寫的。耶穌基督見證這本書是出於摩西,也是神所啟示的,新約聖經起碼引用過四十次,它使聖經別的真理平添了不少色彩。因此,能好好瞭解利未記,就會幫助我們瞭解整個聖經的資訊。

要從利未記讀到益處,就一定要有一正確的方法。為此,我們先在下面分述本書的主要目的、內在價值、特別立場,和結構等。

 

主要目的

 

    利未記的主要目的,是讓以色列人知道怎樣過一個在聖潔的國度裡的生活——一種能與神相交的生活,來作列國救贖中保,這是一種更高的事奉。因此,以色列人一定要瞭解神的聖潔是怎麼一回事。利未記分開三方面來啟示這真理:

   1)獻祭的制度:它強調「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使人對罪的嚴重性有深刻的認識。

   2)律法的觀念:告訴以色列人什麼是神對人的生活和行為的標準。

   3)刑罰的制定:凡干犯律法的,必要受刑,使人知道神的聖潔是絕不更改的。

    神對以色列人整個啟示的中心就是「分別」,與列國分別出來,利未記的律例就是給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中間,劃一條明顯的界線,好預備以色列人作列國救贖的中保。尤有進者,利未記也是以色列人預備好基督的來臨(藉此喚起他們對救贖的需要感),並指出會幕中一切的禮儀,都是預表加略山那最後的贖罪祭的。

 

內在價值

 

    第一、利未記啟示的神,不單對昔日的以色列人是重要,對今日的信徒也同樣是不可或缺,因為神是永不改變的。

    第二、神對人一切的法則,都以表記方法啟示出來,這法則對古今都合用。理由是利未記的祭司及獻祭雖然已成過去,但它們所代表的屬靈原則卻永遠存在。今天,就是一些所謂基督徒都輕看由獻祭帶來贖罪的觀念,但利未記並不如此看,我們的主耶穌以至新約聖經作者更不如此看,他們為這真理作見證。

    第三、利未記提供一種神權政體的公民律法,雖然有部分的細節在今天不大採用,但其原則仍是我們現今法律的基礎,就如宗教與國家,資方與勞方,地土與財物之私有權,結婚與離婚等,所有這些以及其他等,都是我們今天立法之基本指標,全都記在利未記上,無怪乎有人說:「今天制定法律的人,無不得助於利未記的啟示。」

    第四、利未記滿了表記的教訓,在這裡,最重要的真理都藉著可見之物或表記而顯露出來,新約一切重要的事實,都在舊約表記上找得到。藉此,基督在舊約時代就已經顯露出來。這是「神特別賜人的寶藏,說明罪人靠神兒子作祭司的工作而得救的途徑,和有關一個得救之人現今與將來之地位和尊嚴。」再說,利未記有部分的地方,至今仍是未應驗的預言,開洛博士(Dr. SH.  Kellogg)說:

 

    「我們不要以為利未記大部分的預表都已經實現了,已成過去了。從新約看,很多預表都要等到將來榮耀的那日才會實現的。舉例說,指到基督的節期都實現了,就如逾越節和五旬節。但指到以色列全家得救的贖罪日呢?我們知道,贖罪日所預表的,因著我們大祭司升到天上已部分實現,但按該表記,他還要出來給百姓祝福的,那也實現了嗎?他出來宣告全以色列家的罪都得赦了嗎?再說,吹角節又怎樣?七七節(莊稼初熟時)呢?安息年呢?還有那最重要的禧年呢?歷史記錄中,沒半點顯出它們是實現過的,因此利未記就會叫我們儆醒等待那偉大的將來,直到它完全實現的那日,如撒迦利亞先知所說:『當那日,馬的鈴鐺上,必有歸耶和華為聖的這句話。』」(亞十四20

 

     這就是利未記的價值!

 

獨特立場

 

    我們要瞭解利未記,最簡單者莫如欣賞它的立場。這在書的起頭就已經說清楚了:「耶和華呼叫摩西,從會眾的會幕中向他說話。」(編者按:上述為欽定本譯法,和合本作「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

    在這之前,神是在冒著煙燒著火的西乃山上說話,但現在——從出埃及記看到——會幕「按著山上的樣式」建立起來了,神住在他的子民當中,並從會眾的會幕中向人說話,因此,神不再是隔得遠遠的對罪人說話,像他對列國那樣,他們已經因著血封的約,與神進入新的關係,甚至可以與他有交通了。

    我們要留意,與這相仿的,就是利未記的祭,它們不是說人能藉那些祭而得蒙救贖(因為他們已被出埃及的山羊羔所救,並要永遠守逾越節作為紀念);不,絕非如此,利未記的祭不是為救贖而有,乃是為如何保持那新關係而立。

    因信稱義而得以進入那新關係的人,都會十分瞭解利未記的祭,原是指到基督的犧牲而說的。

    這就是利未記的獨特立場,也是因著這立場,利未記與創世記和出埃及記的配合,就更是顯得自然流暢:

    創世記:神對人敗壞的補救——女人的後裔。

    出埃及記:神對人呼求的答案——羔羊的血。

    利未記:神對人需要的供給——祭司、祭牲、祭壇。

    這也是利未記得名的由來,以色列人的祭司全是由利未人擔任,「利未記」一詞,是由希臘文leuitikos而來,意思即是「一切屬於利未人的」。

    利未記之所以能占摩西五經心臟地位,理由實在很充分,因為它的內容就是作中保的祭司、赦罪的獻祭,與及在祭壇與神複和,就正是五經的中心資訊,也是福音的心臟!

    史可福說得好:「利未記與出埃及記的關係,就正如書信與福音的關係一樣。」在福音書,我們因著羔羊之血而得釋放,在書信則被聖靈居衷。在福音書,神是在外面對我們講說話,但在書信,神則在我們心內對我們說話。在福音書,我們與神有交通的地位——救贖。在書信,我們與神有交通的同行——成聖。利未記就像書信一樣,清楚地顯出救贖工作的多面性。任何得救的人都可以見證這些工作是實在的。

    當我們一一研究過利未記每一個祭之後,對加略山上發生過的事,自然有更深的透視,更大的瞭解。這顆無比的金剛鑽會一面一面的轉給我們看,這個奇異的恩典會顯得更爍爛光芒,直至我們不能不高歌稱頌:

 

        至愛的代死羔羊,你的寶血,

            恒久有效;

        直至神付了贖價的教會,

            不再犯罪!

 

        自從以信得見你的,

            被紮肋旁;

        救贖大愛成我樂歌,

            直到離世!

 

        然後我以更尊貴甜美之歌,

            頌贊你救贖的大能;

        用無罪之心,得救之舌,

            向墳墓凱旋!

 

結構

 

    利未記的結構又怎樣?分析創世記和出埃及記時,我們知道要欣賞全書的中心資訊,就一定要瞭解全書的結構,對利未記也是如此——除非我們是被某些古古怪怪的念頭籠罩著。

    我們之所以說被「古古怪怪的念頭籠罩著」是有理由的,原來很多有名的聖經學者分析利未記時,他們對本書之結構各說各是,分歧點很大,有些說全書應分九段,有些說七段,有些說六段,有些說五段,也有些是分二段(即是一至十章,和十一到二十七章),你看,博士們都攪不清,小民還有什麼辦法?

    首先,我們一定要確立一觀念,就是任何勉強的劃分只會把聖經分割得支離破碎——很多讀聖經的人都有一傾向,就是腦子中先有某些題目,然後在聖經中找支持他的經文,按此劃分,這是危險的。我們要正視每本書要說的是什麼,不是我們要它說什麼。態度正確了,書的脈胳就條理分明地顯現。現在就讓我們以此態度來研究利未記。

 

兩大段落

 

    我們發現什麼?為什麼這樣分段——不管其中有沒有小段落——這就是利未記的分段?綜觀全書,我們就知道這分段錯不到那裡,因為第一大段,一到十七章,和第二大段,十八到二十七章的分野是明顯不過的。理由在那裡?原來前面十七章討論的,都是非道德性的問題,而其餘十章則全是講道德的問題。第一部分是講敬拜方面的,第二部分是講實踐方面的。前部分全是與會幕有關,後部分則與生活和行為有關。第一部分是指出就神之路——藉獻祭,第二部分指出行神之路(或與神同行)——藉成聖。第一部分是禮儀與屬物的層面,第二部分則是道德與屬靈的層面。前者預備了除罪之法,後者預備了刑罰之道。第一部分與百姓的潔淨有關,後者與百姓潔淨的生活有關。

 

中心資訊

 

    在我們研究利未記是否可再分小段之前,整本書劃分兩部分的方法,已足夠指出全書中心資訊的所在。我們在上面有關本書之獨特立場一段已指出,神是在會眾的會幕中向人說話,他已經下來,住在人中間,與人有交通,他是藉著血封的約進入與人的新關係上而說話。這個新的關係,新的交通,就是全書之鑰義。全書之第一大部分(一至十七章),是指到交通的基礎——藉著挽回祭;第二部分(十七至廿八章),是指到交通的要求——實際的成聖。換句話說,第一部分是指向神的交通基礎,而第二部分則是指向人的交通條件。

    利未記既然是論及交通這方面,它與新約聖經約翰壹書的關係就非常密切!「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利未記第一部分說:「他的血洗淨我們。」第二部分則說:「不錯,他的血是洗淨我們,但也要我們在光明中行才是。」本書的中心資訊,就藉這兩件事——洗淨與在光明中行——而使我們可以彼此相交,因為我們是「與父」相交的。

    就讓我們把這個清楚又簡單的意思牢牢記著:利未記是分開兩大段:

 

  1) 相交之基礎——獻祭(一至十七章)

  2)相交之實踐——分別(十八至廿七章)

 

   下一步就是分別來研究這兩部分,我們同樣會發現全書的發展是非常有層次的。就以第一部分(一至十七章)來說:前七章是有關要獻的祭,跟著的三章是有關主持獻祭的祭司,再後六章是有關潔淨人民的禮儀——個人的或全體的,而本段最後一章則是說獻祭的所在,即會幕中的祭壇。因此第一部分就是討論四個題目:獻祭、祭司、百姓,與祭壇。

    翻到第二部分(十八至廿七章),我們發覺其次序仍是一樣的。十八至二十章,是有關人的規矩。二十至二十二章,是有關祭司的規矩。二十三至二十四是有關節期的規矩(廿四章是與節期有密切關係的聖所的燈與餅問題,因為節期是人週期性的紀念,燈與餅是永遠的紀念)。最後,二十五至二十七章是關於以色列人要得迦南地的規矩。換句話說:第二部分討論的,也是四個題目:百姓、祭司、節期,與迦南。下面我們用一圖表說明:

 

                     利 未 記

                  成 聖 與 相 交

     Ⅰ 相交之基礎——獻祭(一~十七)

          獻祭(除罪)——(一~七)

          祭司(中保)——(八~十)

          百姓(潔淨)——(十一~十六)

          祭壇(複和)——(十七)

 

     Ⅱ 相交之實踐——分別(十八~廿七)

          百姓的規矩——(十八~廿)

          祭司的規矩——(廿一~廿二)

          節期的規矩——(廿三~廿四)

          迦南的規矩——(廿五~廿七)

巴斯德《利未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