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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八章

 

設立以色列人的崇拜(八1-36)

第八至十章敘述以色列人在曠野崇拜的開始。祭司在立約民族中居特殊地位。第一,上帝用祂的智慧選定一個或多個特殊地點對以色列人說話,而不是隨便一個地方,正如我們所已知道的。第二,然後上帝選定那專為此目的而區別開來的人去作這事。這些人便是祭司。他們被視為摩西的兄弟亞倫的後裔。因此從現在起,我們讀到『亞倫』,便視之為從他那時以後的一切祭司。我們記得全體以色列人實際上都被用他們的祖先雅各的名字稱呼時,或許我們便了解這一點(創卅二28;詩四十四4;賽二5)。

我們在出埃及記讀到,上帝如何呼召摩西作祂的『話』的媒介,並且上帝如何應許在他所說的話中都與他同在(出三12;四12)。此刻祂要說的可能是十誡概括起來(出二十1-17──十誡{\LinkToBook:BookID=133,TopicID=160,Name=十誡(二十1-17)},注意第一節注解)。但是上帝也對摩西說了許多關於建造聖所,和如何建造聖所等等有關以色列人崇拜的話。更且,作為祂說及這些事的一部分,祂應許千秋萬代,在崇拜舉行之特殊地點,與以色列祂的百姓同在。上帝所選定與祂百姓保持團契的辦法,完全託付給『亞倫』負責(參看出28-29)。

要祭司穿起第七至九節所提及的衣服,為的是使百姓清楚祭司任務的重要性。這些服裝的一部分,在主前五八七年大�狴@系未被掃除之前,可能是王族衣飾的一部分,因為直至那時,國王乃是崇拜的實在首領。只在主前五一五之後,聖殿重建而又奉獻了,眾所周知而又是我們在新約中遇見的大祭司角色才接管領導崇拜。

他穿戴的富麗堂皇。他穿上:

(一)一件內袍,那是內衣一類。

(二)束上腰帶,那末這內袍必是一些像今天的聖職長袍。

(三)在『長袍』外,他穿上一件外袍。它可能相當於今天所穿的牧師袍,是鮮藍色的。

(四)大祭司在『外袍』上加上以弗得,用『巧工織的帶子』把它繫上。我們得憑想像去設想它是甚麼樣子,因為我們並不確知。不過,這以弗得可能是些像圍巾的東西。在大祭司的『心上』放�扛漱@個口袋中,其中有神聖的骰子。

(五)這些骰子稱為烏陵和土明。沒有人知道這兩個字的意義。不過我們可以作個適當的猜測,把它聯上兩個希伯來字意思是是與否。顯然的,祭司可以『在耶和華面前』擲骰子,以求在特殊情境之下,要採取行動時,發現上帝的旨意是甚麼。

(六)他又戴上胸牌。其前有純金牌,牌上刻有『歸耶和華為聖』的字樣。上帝用這樣的方法教導以色列人逐漸擴展『聖潔』一字的意義。如同在一段屬於第二聖殿時代的經文,撒迦利亞書十四章二十至廿一節所見的,先知指望有一天,在『聖潔的家』中所有的家具,正如利未記在此所敘述的祭司所用的牌一樣聖潔。

我們在這段所讀到關於成為聖潔的話,在出埃及記說得更為詳盡。但是在此重述的,乃是要使以色列清楚,她不只要作上帝『聖潔的國民』(出十九5),也要保待永遠完全作祂聖潔的國民。為弄清楚這意思,我們讀到一個象徵性的行動。單獨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12節);因為人的頭代表整個身體。保羅在敘述基督與教會的關係時便使用這個思想方法。這行動之後,接�托K是獻上一個'olah,一個完全的祭(18節)。

祭司正如其他人一樣是罪人,因此在他未受聖職之前,先要為自己獻上一個特別的贖罪祭(參看四1-12)。我們再一次注意到『七次』的神秘用法。正如上帝用七日創造世界,要用一整個禮拜去完成大祭司的『創造』,他的成聖。在那期間,這可憐的受聖職者要人餵食,因此也要為這純然屬世的動作預備!惟有在這長期間之後,祭司才可以穿上他的美服。我們讀到,連壇與其他家具,在未使用之前,都需要一個贖罪的行動,這是因為人一切所有物和用具,甚至他所踐踏的地土(創四11)都受他心靈有罪而又悖逆的狀態所污染。因為人傾向於相信他可以不尊重上帝的啟示而過完滿的生活。

祭司並不像格言�堛漯狙v蛋,部分好,部分壞。他們屬於人類。他們全然有罪,從他們的耳垂到他們的大拇子和大�j趾都有罪(23節)。所以祭司職分的分別為聖乃是上帝方面恩慈的行動。沒有一個人配當選為這種分別為聖的祭司,他只能在各方面遵照上帝的指示去做。因為人觸摸的和處置的一切都變得不潔。就連那些帶來獻祭的食物,在未於儀式中使用之前,也要先分別為聖(26-29節),而祭司要穿的衣服也要先『消除』有罪的手的感染(30節)。

最後,我們在第廿七節讀到摩西把『這一切』放在亞倫手中,使祭司對上帝向以色列所啟示的『話語』的整個範圍負責。這意思用『把公羊放滿他手』的希伯來語表示,乃是說明祭司接受這權威的象徵法。今天我們把聖經『放滿』受職者『的手』。

這承受聖職所獻公羊的祭,構成整個儀式的高潮。它實際上乃是我們今天所謂的聖餐。上帝在上面嘗到這以『馨香』的氣味呈到祂面前的祭餐(28節)。百姓在下面吃那祝聖過的食物,這樣,實際上是在地上行了上帝在天上所行的。這的確是團契,而它完全來自恩典。

『今天』的意義(八1-36)(續)

第卅四節說:『像今天所行的,都是耶和華吩咐行的,為你們贖罪。』這『今天』的用法並非隨便說的,也不只是僅指『這廿四小時』的意思。它的用法乃是學者們所謂『崇拜的現場』。在那一刻上帝與人的團契,當人接受赦免而又與上帝和好的時候,獻祭行動的永恆意義便明白了。這行動現在變成重要,乃是因為它屬於永恆。其意義非為未來,非為那在死後的天堂,卻是為現在,為了那位本身是永恆的上帝的現在,而祂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都是一樣的。

我們應用於這種啟示的觀念的專門名詞乃是『末世論的』。在舊約,末世論並不像別的宗教那樣,指時間終了,或者在這世界像一個捲動的簾子那樣捲起之後所要發生的事。這名詞的意思是像保羅所說的,現在便是拯救的日子,而不是像屬靈派可能猜想的,是死後的一個未來的歲月。因為是現在,『今天』,在地上,正如望遠鏡,我們透過它能以窺見上帝永恆的旨意,這旨意在時空之外──如今卻見到了!我們又一次發現,利未記如何為新約的作者,準備了基督的十字架的意義在神學上所想要和所需要的東西。他們將會記起耶穌自己以利未記的方式使用『今天』這字(路十三,32-33;十九42)。

但是由利未記這章和其他各章給基督教信仰所引發的,還有其他的重要問題。它關係到舊約把人格視為一個整體(希伯來字是nephesh)的觀念。人並不是一個暫時住在身體中的靈魂,有如希臘思想和東方諸宗教的一個基本信仰,而又傳染給一些今天興旺的宗派神學那樣的。沒有了聖經這獨特的人格統一的神學觀念,新約對於基督復活的事實便絕對不能有。它只能宣告近東許多宗教在第一世紀所說關於死後命運的話,我們在各福音書末章,所讀到的便只有靈魂不朽。──《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