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十七章
敬拜的對象惟神(十七1∼9)
本章開始利未記的第二個大部分,一至十六章主要是給予祭司的指示,怎樣獻祭,檢別潔淨及贖罪;十七至二十七章重點是個別信徒屬靈生活的各種指示,而首先也是首要的乃是個人與神相交之理。
「會幕門口」在這短短九節經文中,一共出現了五次,而每次都是用嚴肅而又沉重的語氣,並附上嚴厲的警告,因為這獻祭的地點是神所訂立的,不容人更改。舊約時代的會幕門口是人與神相會唯一的地方,那�埵酗@座祭壇,預表新約時代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戍琚A沒有人能到父那�堨h。」(約十四6)
.宰牛羊規例(3∼6)──以色列人如古代近東其他民族一樣,主要食糧為農作物,牛羊只在節期慶典時宰食,而那些日子總有宗教祭祀,利未記限制牛羊在會幕門口宰殺,是要防範選民在興高釆烈的節日,不慎跟隨外邦風俗,導致敬拜偶像。所以這規例教導選民留意生活目標,節期慶典並非純為宰食牛羊,歡宴快樂;乃是在會幕門口洒血,以神為首的安息,並且為神賜豐盛恩典而獻上感恩。
.公山羊鬼魔(7)──和合本正文翻譯只是鬼魔,小字按希伯來原文寫作公山羊。考古學的發現,顯示古代近東多國,例如以色列人離開的埃及,和列祖寄居的巴比倫等地都有以山羊為偶像敬拜。本節說明牛羊必須在會幕門口宰殺的原因,乃若不這樣行,就是獻給鬼魔了。上文提醒宰吃牛羊要記念神的恩惠,不可放縱食慾。本節補充不感恩記念神地放縱飲宴,雖非敬拜偶像,但以肚腹為神便已偏離敬畏正途了(羅十六18;腓三19)。
提醒 人心靠恩得堅固而非飲食,專心飲食沒有益處(來十三9)。
屬靈生活原則(十七10∼十八5)
本段聖經可以說是個人生活的屬靈原則,不但是對以色列人的指示,甚至寄居的外邦人都應知所遵循。頒佈這些原則性的規條之目的,絕非壓制規限人的自由,乃為人的好處。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式]十八5);這個應許,乃享受救恩之樂的豐盛生命(約十10)。
.嚴禁食血──雖然吃血的禁令較早時已頒佈(創九4;利七26∼27),惟到這段聖經才說明原因:
ヾ 救恩預表:「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11)神設立的救恩,在舊約時期是祭牲流血捨命代人付上罪價的,而祭壇流血的祭牲乃預表耶穌的寶血,所以這血斷不可食用;
ゝ 道德教導:「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14),吃血即象徵吃生命,茹毛飲血,乃凶殘成性的表現,所以即使打獵所得的禽獸,也須先放血才可食用,使徒給予外邦信徒的勸諭中,也將血和勒死牲畜看為同一事情(徒十五20、29);
ゞ 衛生因素:現代醫學發現病毒存於血液內,吃血或會影響健康。自死或被獸撕裂的牲畜,血或未能盡流而瘀積部分,吃了是為不潔淨。總括來說,血的預表功效在基督的救恩來到時已成就,但仍含有道德和衛生因素,吃血予人並沒有甚麼益處。
.知所效法──敬拜方面,只可親近耶和華,不可向鬼魔獻祭(7),不可接受剛離開的埃及或將進去的迦南人的惡俗,意思凡是世俗的行事為人方式,信徒都應迴避,惟獨遵守神的律例典章,才能得豐盛的生命。所以信徒必須認真謹慎研讀神的話語,在其中認識神的律例典章,並加以遵循。
思想 隨風入俗是人群被接納的要點,我可以為神而堅定不妥協嗎?──《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