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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二十章

 

神的懲治(上)(二十1∼16)

  本章聖經所列舉之事項,在較早的篇幅,尤其是十八和十九章已經說明。重述這些事情,並不覺得重複,因為第一次為了說明聖潔生活的準則與範疇;這次的重述,是講論抵觸聖潔章則的處理原則,而字�埵瘨‘R滿神必施行懲治之理,提醒信徒在享受豐盛恩惠中毋忘神的聖潔公義。

 .神施行懲治的原因:

  ヾ 玷污聖所(3)──摩西並不是說凡有罪污的人親近神都玷污聖所,並招懲治。這�塈ぃB來文加上一個目的介系詞,表明招惹懲治乃因存心玷污聖所而參與摩洛敬拜,不堅持聖潔身分而決意侵犯神的聖潔性情,必招懲治。

 ゝゝ 褻瀆神名(3)──人絕對不能使神有所虧損,人怎樣褻瀆也不會改變神的超越性。褻瀆神名並非指用言語攻擊神,而是在人間歪曲毀謗神的心意和性情,錯誤引導人對神的觀念,使人絆倒不得救恩等,所以神必懲治。

 ゞゞ 明知故犯──神要求人自潔成聖(7),並且指示了途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8),而律例在本書及其他書卷已詳細闡釋,如有抵觸,無法推諉,乃是「偏向」(6),故意頂撞的,神必懲罰。

 々々 知善不行(4∼5)──若知道褻瀆的事,不挺身而出為真道爭辯,乃助長其氣燄,等如同流合污,成為從犯。

 .神施行懲治的後果:

  本段提出神施行懲治的幾個方法:ヾ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2);ゝ總要治死(9);ゞ神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3)。確實執行的方式不清楚,總意是他的罪必歸到自己身上(9)。

思想 不讓罪惡潛存滋生是極重要的工作,故此,毀滅罪惡也是本段的中心,你有眼看罪而不見,聽而不聞嗎?

 

神的懲治(下)(二十17∼27)

  這段經文可分為兩部分,17∼21節繼續講論引致神懲治的一些事情,22∼27節則為本章的總結,說明神懲治的原則與原因。

  雖然17∼21節與上文同是論說有關性慾的錯失,但也可與22∼27節連起來作一段落,羞恥醜惡就是遭懲治的情境。

 .招惹神怒的羞辱──本段用了好幾個不同字辭,來描寫神所懲治的罪惡之可惡,加強那些事情的猙獰形像:

  ヾ 可恥(17)──這個希伯來文相當特別,在其他舊約二百多處都是指神的慈愛或施恩,惟獨此處及箴言十四34翻譯作可恥。本來兩性關係是恩愛的表露,惟超越神所定之人倫關係則可愛變可憎,恩愛成可恥。

  ゝ 羞辱(20)──「羞辱了他的……」原文是「露了……的下體」,在樂園�堣狻d赤身露體不羞恥,即使始祖犯罪後,只要是在神指定的婚姻關係中,袒裎相見也非羞惡,但侵犯了神的安排,就變成羞辱的事。

  ゞ 污穢(21)。

  々 厭惡(23)──這不是指人的喜好,乃是受到騷擾或刺激,引致排斥抗拒,如迦南人長久犯罪令神厭惡。

  ぁ 可憎(25)──猙獰恐怖,污穢不潔。

 .與眾分別的原因──總括神懲治的教訓,當然是神公義性情的彰顯,但重點不是神對犯罪的刑罰,而是施行管教以致人得以分別為聖。神要人分別為聖的原因有:

  ヾ 外邦人的風俗並不聖潔(23)。

  ゝ 神已使信徒成聖(24),所以不是要人努力得以成聖,而是要保持聖潔。

  ゞ 按神形像造的人應有神聖潔的性情(26)。

教訓 神的管教要使我們得益,在祂的聖潔上有分。──《新舊約輔讀》